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从只围观不搀扶想到散文

时间:2022-08-06 08:47:09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从只围观不搀扶想到散文

  据2012年8月10日的有关媒体报导:早晨八点,在上海新华路淮海西路口,有一老人躺倒在地,满头是血,围观路人无人敢扶,一位骑车经过的外国女子见无人急救老人,就生气地破口大骂后马上下车,不仅用自己的白绒巾垫在老人头下,还马上拿出钱给身边的围观者说:这是医药费……

从只围观不搀扶想到散文

  看了这则新闻报导,不禁让人寒意顿生。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已发生多起?面对这样的事情,人们议论起来就没完没了。这样的事,发人深省。

  按例说,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下了,凭良心尽一个路人的义务去搀扶老人一把,这是轻易而举和天经地义的好事情,这是我们这个民族千年传承的传统美德。是在为人民做好事,是积德的行为。但为什么会有见而不扶这样的问题发生,是人的道德素质滑坡了还是因为有了沉重的教训而束缚了人们的手脚?

  历史永远是一面镜子,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有感情就会有爱心,有爱心就会有无私奉献,爱心也是永远无地域之分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有些人也许是受到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的影响,忘记了自我规范的行为而变脸,出现了一些和社会主义和谐不相适应的声音。

  有些看似十分简单的问题,忽然间怎么变得复杂化了,动不动就要和孔方兄联系起来。面对倒下的老人究竟是不敢搀扶,还是另有隐情?是人的手上有了毒还是安装有钉子?是有被搀扶着的人的自身问题引起,还是被搀扶者家属在这里敲诈勒索或驻足喝斥?是情感的退化漫延的问题而造成?还是孔方兄的眼馋丢失了人们的良知和积极性,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纵观报刊上的多起事例,回放一下实在让人伤感。请看实例:一是2011年9月3日上午,武汉市一位88岁的名叫李爹爹的老人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李爹爹躺在地上1个多小时,围观的人没敢上前扶一把。直到李爹爹的老伴和儿子赶来扶起把他送往汉阳医院。但为时已晚,李爹爹最终因摔倒后鼻血堵塞致使呼吸道窒息而死亡。

  二是2011年8月26日中午1时左右,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她在驾驶大巴车开上离始发站不远的张黄立交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自己和乘务员立即跑下去,将石老太搀扶起来。刚做了好事,但她却被诋毁为“肇事者”。就连被他救起的81岁的石老太也一口咬定就是被他的车撞倒的。真是好人不好当,好心无好报,做好事反而惹麻烦。好在车载有监控的录像,终于还了殷红彬司机的清白,使她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三是有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杭州南宋御街的街头。很多人看见老人突然倒下的身体不停地颤抖时,附近有一位店老板就想扶起老人进店里暖一暖,旁边有一个中年妇女忽然说:“不要多管闲事。”结果旁边的人谁也没有把老人扶起来。是中年妇女的多嘴还是社会的声音在她身上的反映?

  一个老人摔倒在地上,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为什么就没有人去帮助他一下呢?是老人不愿意被扶还是什么?扶,还是不该扶?对此,当地有网站为这个问题发起了投票,据有人后来进行过统计,大约有13万名网友进行了参与讨论。其中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绝对不会扶,怕惹麻烦”,有33.45%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作决定。仅有4.01%的网友觉得,肯定应该先扶起老人,认为这是起码的社会公德。

  听了这些例子,心里真的让人寒。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众人面前好事大家不敢做,那么要是一个人碰到呢?是人们没有同情心还是大家不肯想帮?就这个问题,众人说法不一,就像上述调查的情况一样。那么是什么阻碍了人们的爱心实施?有文友在网上发文:在这之前,许多因为扶起摔倒老人和帮助摔倒老人的好心人,几乎都遭到了这些被救助老人的讹诈而没有一个是好下场的,都受到了吃官司的苦头。这也许就是不扶的根源。

  据媒体报道:2010年4月16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引人关注的案件:摔倒的一位老太将救助自己的少年送上法庭并要求赔偿医疗费3万多元。据报道,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一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时,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万鑫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尽管事情最后水落石出,但为什么做好事也会落得一个要吃官司的结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有人这样提出;如果我们的法律坚定地保护做好事者,也许不会让某些人想出歪脑筋和钻了这个空子。

  有文友曾经说过这样一件事情很令人思索的事情:某家庭对老人要求十分严格,平时不充许老人随便外出。有一次,老人见家人都上班了,就悄悄外出散散心,没想到在公园走道的一边不小心摔倒了,腿上裂开了口子。路人见状,把老人扶到医院包扎……后来老人生怕儿子和媳妇说她了,就编了个谎言,说是被摩托车人撞了……弄得全家震惊,还到派出所报了案……这种情况虽然说是个别和特殊的,但可以看出现实生活是多么的复杂。看来生活中稀奇古怪的事情总是难免有的,人为的制造伪案对人的精神世界很有杀伤力,一旦伸延就会惹得更多麻烦,会一传十,十传百的,谁还敢去做好事?值得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警惕。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既不复杂也并不简单。说他不复杂,人们在吸取教训后不敢前去扶老人和帮助老人,是因为他们都知道,做这样的好事是要冒风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说他简单就是几个字:我管好自己就是,何必惹个麻烦在身上。

  中华民族是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民族,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几千年积淀的传统美德,怎么能一下子就丢掉了呢?要知道,生、老、病等是人生命的自然规律,谁家都有老人,每一个人都会老去。谁家都有病人和不幸的事情发生,老人摔倒在地上没有人敢去扶起来,这是生活中一件极为不正常的事情,看是小事,其实并不。

  可以设想,如果有一天,当我们自己家里的老人外出摔倒在地上的时候;当我们的亲人外出摔倒在地上的时候;当我们成为老人了自己外出而摔倒在地上的时候;如果有一天自己走在路上突然病倒的时候……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设身处地想一想,你希望周围的人该怎么做?

  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不能说丢了就丢了,我们的社会应该把这失去的传统文明与美德找回来。如果碰到问题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怕摊上官司、承担巨额赔偿,这是历史的悲哀,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去作分析检讨,究竟是哪个方面出了问题?

  前不久又看到有关报导:一位中年人在上班路上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路上,围观的人很多。这时,一位医院护士上班路过看到了,见倒地的人脸色铁青,马上采取人工呼吸的办法急救,而且还帮助把病人送到了医院……;有一位妇女在赶车时,高跟鞋突然断裂,腿骨折裂,肿得不行,一位小车司机马上帮助送往医院……在闻到难受的新闻故事时,听听优美的故事会让人顿时愉悦和快乐起来。天下的好心人很多,我们的社会和媒体应当多加宣传,以弘扬正气。我们要采取多种方法和多种途径,千方百计不让好心人不吃亏,要引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如果把鞭子打在好心人身上,那是一种无情的伤痛。

  有哲人提出做好事要立法,对做了好事的要嘉奖和表扬,要树正气,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好风气,要有持久性和制度化,对那些查实倒打一耙的人和利用摔倒欺诈的骗子要绳之以法,这样才能撑起美丽的社会风尚的天空,还人间之正气。值得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把应该做的好事做得更好,让人民有信赖感。

  记得北京一所大学的教授张新宝曾说过:这些事件通常发生在公共场所,当时应有目击证人,无论是为了社会公益,还是维护社会法治,他们都应当积极主动地站出来,把当时的具体情况说清楚。“还见义勇为一个公道,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有些法院从所谓的公平角度出发,在没有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判决被告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从表面上看,这使案件得到了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被压下去了,但是,造成的社会后果往往是不好的判决,不能从个案的视角来看,还要从对老百姓的行为导向来看。法院的司法活动,既是解决纠纷,也会给人们的行为建立一个准则。”

  自古以来,人们都认为做好事是积德的行为,做好事是历代仁人所推崇的高尚美德和高尚风格。对于看到事情真相的行人,要培育正确的态度,勇敢地站出来作证,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应当向他们致敬。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明明知道事情的经过而不愿作证的人有之,他们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安抚自己。特别是当碰到单位的部下或熟悉人士时,碰到的问题更复杂,因为我在你的部下任职吃饭,我明明知道又怎能去作证,怕被丢失了饭碗……所以明明看到的还当作没看见和不知道。有些过客据说还是机关人员,他们连这样的勇气也没有了,这到底又是为了什么?怎样去撬动这块沉重的石头?

  有人提到:如果看到有人倒在地上,是否还可以大叫一声:“救人!”让附近的路人知道,以便为你作证。看来这样做也是很可笑。又有人提出,做好事怎么要大声喊叫?如果在偏僻的地方没有行人呢?看来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但事情总得有个解决的办法,在这个时候,我们的法律应该为维护社会和人民的利益站出来,说一声:我来帮你解决?

  社会的发展关键还是提高人的素质,在同一件事情上,双方的素质是否到位是关键。如果被搀扶者激动地说声“谢谢!”如果被搀扶者的家属不去责怪家庭的老人,而是衷心端出一个“谢”字,也许问题会很快解决。弘扬正气的关键还在于当事者的诚实讲信。当然,还要指出的是,一旦有人真的撞到人了,那就要尽力帮助救治,绝对不能逃之夭夭,否则法律就会从严惩处。

  处理好以上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人的素质高低的问题。当然,如果心存恶意,被救了命还想敲诈勒索别人的钱财,这应当是不道德的行为。我们的法律应该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这是缺德的,是不该的。还要指出的是:对有些党员干部如果不讲党性作伪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一些歪风邪气,必须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校正。

  好的习惯需要培养和倡导,有些东西一旦形成习惯了也就成为自然了。丢失了的传统终究要召回来,我们要呵护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只有这样,才能重塑社会道德的春天。可不是吗?

【从只围观不搀扶想到散文】相关文章:

只记花开不记年散文09-16

搀扶05-11

围观就是一种力量的散文随笔09-20

从婆说媳想到的散文09-24

推开搀扶之手04-25

说说搀扶作文09-27

不联系不代表忘记散文09-28

爱的搀扶心情日记03-25

从两件旧农具想到的散文09-29

由《枫桥夜泊》新解想到的散文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