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对象散文
下午上班,椅子还没坐稳,对桌老陈用男低音向我甩来“考虑好了没,你家的卖不卖”顿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听到办公室其他同事坏坏的笑声我马上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中午的时候,同事小党在备课组微信圈转来一段视频,内容是街头采访一些男女,问一千万卖不卖自己的对象。视频显示,女人回答全部是卖,而男人回答不卖。
“我没有找到买家,你运气好这么快就找到了?值得晚上庆贺!”
大家哈哈笑成一团。
我提醒同事,视频中的对象与我们现在说的对象不同,视频中的对象是配偶的意思,而不是我们理解的正处在恋爱阶段的男友或女友。
“笨蛋,谁还会为处在恋爱阶段的对象开那么高的价格?高价格就意味着你的高风险!”
卖不卖妻子是一回事,我心里想,没有妻子的高风险……
首先,如果没有妻子,子女的成长成才成功就受极大地限制。战国触龙向赵太后讲过,父母爱孩子,就应该对孩子的未来多考虑。现实生活中,失去了父亲的孩子与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是截然不同,失去父亲的'孩子时常穿戴整齐不易引起别人的注意,相反,失去母亲的孩子不但衣冠不整,而且时常人也是黑瘦黑瘦……再者,若孩子长大后一旦听到是父亲把自己的母亲亲手卖的,孩子将来如何接受咱们这样一个父亲?咱们老了没人管不重要,重要的是,必要母爱空缺,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子女健康性格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记得一期情感类节目,一位离婚十多年女性想与好吃懒做的前夫复婚,原因是自己的儿子前后谈了两个对象,两个都对儿子很满意,但与双方父母要求见面时,对方都因为自己的儿子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而分手,他们认为,单亲家庭成长的孩子时常多疑、猜忌,不容易信任别人……
当然,买卖婚姻和贩卖人口在我们中国都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你铤而走险一旦走露风声,下场直接是判刑坐牢。坐牢不仅失去人身自由,也成为人们饭后茶余的谈资,文人口诛笔伐的典型。可见,买卖自己的妻子,不但违法,也触及道德底线,是人神共愤的事。退一步讲,你即便想有合法妻子时,还会有哪位女子冒着被卖的风险与你进入婚姻的殿堂?结婚了,我们常说成家了。在结婚之前,我们常把父母所在的地方,特别是母亲居住的地方称之为家。因此,没有了妻子,你就没家了!
从有人类历史算起,还没有任何一个买家以一千万收购别人妻子的记录。开价一千万的买卖注定是一场骗局,如果没有这样充分的认识,人财两空的悲剧不可避免。如果我们过过口瘾,说出一千万卖掉对象,有朝一日对象看到这段音像材料,对象理所当然地会认为你是一个金钱至上的人,说不上对你渐行渐远,或者直接是王宝强的媳妇马蓉!
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不少人不择手段追求别人的关注度和点击量,对一些事件或现象人为地设置一系列娱乐性的观点和态度。元芳,“一千万卖对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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