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烟熏伤害恶行是见义勇为散文
如果我在电梯里动手打一个陌生人,另一个陌生人劝阻我不要打了,这时我由于激动或者别的原因,把自己气死了,法院会判那个劝阻的人有罪吗?我认为那个人不仅无罪,而且是见义勇为,那么为什么劝阻其他人用烟熏伤害其他人的人,不是见义勇为?怎么会因为被劝阻恶行而由于嗔怒、自身原因而死亡就考虑劝阻者有罪甚至惩罚?佛说,不说人过,除非是为了记录、举证、除恶、救护。这种劝阻的`行为就算不是为了除恶,也一定是为了救护。
说一句不带攻击性的劝阻恶行的话可能是杀生、伤害恶行吗?如果不是,那么这个行为与被劝阻的人的死亡有什么前因后果?就像有人看见电视剧中的恶人做坏事,把自己气死了,法律会去追究演员的责任吗?何况是为了救护的劝阻恶行的行为不是恶行,就算是辱骂,为了保护自己而呵责、阻止恶行,只要不造成对方死亡,用法律的说法也是正当防卫,佛说‘对待恶人殴打、辱骂,始终不断除他的生命’,所以只要行为本身没有制造伤害,就没有任何罪过。总不能让造恶的人在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没有人敢说他的过错吧,如果这样,怎么救护?
如果不能勇敢的劝阻烟熏,难道下次我明明知道身边有人放烟熏,但是不知道是否有毒,我也不能劝阻他?难道大众都要遵循不触怒烟熏者的道理,就算有知、无知的被人毒死也不要劝阻吗?这样真是无知、怯懦的悲哀。所以,下次见到身边有人吸烟,为了保护自己或其他人,请勇敢的对他说一声不。用烟熏我与殴打我有什么区别,同样是伤害我的健康和生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