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书记的散文
刚给儿子买了一本新书,儿子便亟不可待地坐到桌前读了起来,那认真沉入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
我的父亲也是个喜爱读书的人。虽然日子很穷,他仍然节衣缩食买了他喜爱的《杨家将》、《水浒传》、《民间故事》之类,每天晚上我们吃过饭,就会围坐在一起,听父亲念书给我们听。一灯如豆,有微风拂过,灯火摇摆不定,忽明忽灭地映照着一张张仔细倾听的面容。
等我上了学,认识字了,我读遍了父亲的每一本书,就连《民间故事》繁体的印刷我都没有放过,根据父亲平时所读,根据上下文意,猜测一个个拦路虎的读音。每当猜对了,便喜不自胜。现在对于繁体字的认识,大多源于小时候看那本书的心得。一般的繁体字在我眼里,和简体没什么区别。
区区几本书,很快就被我翻烂,希望买书的渴望与日俱增。可是那时的经济条件很差,家里怎么能有闲钱买书?
在这种渴盼的日子里,曾千方百计攒钱。父母给买铅笔本子的钱,能节约的就攒着。本子用过正面用反面。而且不买那种成品的本子,为了省钱,买几张白纸,折叠好,用小刀把它裁开,然后用针线把一头缝上,一个作业本就做好了。虽然纸边参差不齐,但一点也不妨碍我们字体的工整。这样下来,每次都能攒上三分五分钱,看着日益增多的零钱,心里特别高兴,仿佛自己成了大富翁,每天放学回家,都会拿出来数一数。
我央求母亲给我买了两只小兔崽,每天放学后,我就背起筐子去田里挖青草喂我的两只小兔子,每次看着它们吃着我挖的青草后我才会放心去写作业。看着慢慢长大的兔子,我仿佛看到我喜欢的课外书在向我招手。几个月后,小兔子长成了大兔子,并下了一窝小崽,这让我兴奋异常。逢集的时候父亲把满月的几个小兔崽卖了,回家奖励了我一块钱,我捏着那一块钱,像是拿着一笔巨款,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过年的时候,自家放过鞭炮,吃过饺子,就跟着父母去给长辈们拜年。照例,长辈们会有一角两角钱的压岁钱。最开心的是新嫁过来的婶子居然给了五毛钱。当时的激动是大人们无法体味的。我回家找出我所有的财富,像阅兵一样把它们一个一个排好,心满意足的幸福感,弥漫着我的全身。
在一个周日,我偷偷带上我攒了大半年的全部财产,和我同村的一个女同学一起步行十多里路去县城,凭借着曾跟父亲来过一次书店的记忆,找到了那家全县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书店里人很多,我们个子矮小,挤不到前面去。只好着急地踮着脚尖去看那些书架上的书。真不明白,那时候人民生活那么贫穷,怎么仍有这么多买书的人。
终于挤到前面去了。紧张的我们手心里全都是汗,不知道该选什么书好。当看到郑渊洁的那本《童话大王》时,我便再也不愿撒手。拿着新买的书,闻着醉人的墨香,心里乐开了花。一路上蹦蹦跳跳,从未有如此的畅意。
回去不免被家人揍一顿,父母已经找遍整个村子。开心的我第一次没有被揍哭。
有了第一次买书的历程,以后就更加有经验了,那时大多数的`快乐,是书籍带给我的。
在成年以后,看到喜欢的书,总想买来据为己有。然而书籍也与时俱进,价钱蹭蹭上涨。每每看到心仪的好书,却囊中羞涩,挫败的感觉笼罩着自己,于是发誓,好好工作,努力赚钱。
对于孩子,我最不吝啬的事就是给孩子买书了。只要孩子喜欢,只要觉得适合孩子阅读,我都会买来,以至于孩子们的书橱里书满为患,从而也培养了孩子爱读书的好习惯。
一个人的一生可以拥有很多东西,许多的人和事都会或早或晚地离我们而去。只有书籍是人类最忠实最真诚的朋友,而有书香陪伴的日子,充实而快乐。与书结缘,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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