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欢散文
那是前年暮春的一个傍晚,暖风熏得人将醉,我的步伐凌乱迟缓。
下班,我在电梯里偶遇作协一位前辈,他说:“在楠溪江文丛里看到你的《老周》,写得真好,真的很好。”
“平时也经常写写的吧?”前辈殷切地追问。
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老周》其实写于大学时代。还未欣喜,已然汗颜,我能说,文字荒废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都算不上吗?
回家,翻箱倒柜地找到几本读书笔记,跌坐在书房里想啊想,我是什么时候与文字结缘又分离的呢?
小学一年级在外婆家。因为没上过学前班,我刚开始连数字“2”也不会写,急得直哭。刚一学会认字,我就去翻表姐收藏的小人书,囫囵吞枣看得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哪里舍得起身查字典,所以认了很多半边字。夏天的傍晚,有生意头脑的表姐常在自家房前的街上摆摊出租小人书,有时也跟小伙伴互换自己没有的书看。我呢,总是自告奋勇守在边上安静地看书。
那个年代没什么课外读物,每学期新发到手的语文书,小小的人儿总是先睹为快。低我一个年级的表妹,很喜欢听我读新书上的故事。记得有一篇文章叫《踢鬼的故事》,黑白插图是一个白衣飘飘的“鬼”。我和表妹又好奇又害怕,两个人再三合计,由表妹蒙住图片,我哆哆嗦嗦往下读,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没什么鬼怪,被鲁迅先生踢飞的原来是盗墓贼,吓出一身冷汗的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三年级回到自己家。某日,在阁楼发现被老鼠咬掉边边角角的《红楼梦》《儒林外史》等书,原来是父亲的藏书。燥热的大中午,大人们在午睡,我一个人汗流浃背地窝在阁楼,随意抓起一本书,看得稀里糊涂,只懂个大概,居然也如痴如醉。母亲说父亲去外地谋生前,喜欢在煤油灯下看书,常被心疼油费的她责备。可惜,后来的父亲迫于生计,远离了书本。
初中,迷上摘抄好词好句,剪贴中意的文章,笔记本加起来是厚厚的'一叠。习作渐渐得到老师表扬,和被当成范文传阅。
到高中照样不务正业,自习课常常偷看小说,在宿舍卧谈会上自以为很有见解地谈论林黛玉、贾宝玉。不知不觉,我对语文有着迷之自信。语言是相通的,英语也学得不错。花了大力气的数理化,成绩反倒不是特别理想。
大学入了文学社,看了一些外国名著,写过几篇自己得意的文章,也算如鱼得水。
不知何时,敏感自尊的少女写起日记,有时候是周记,有时候是月记,无人督促,倒也一直坚持了下来。直至步入婚姻,一个人写日记终觉不便,那么沉入生活吧,我对自己说。后来,有了孩子,更忙乱地找不到自己,除了偶尔在QQ空间记录生活点滴,再无其它。
参加工作第一年,我在同事引荐下加入县作协。除了在报纸副刊发表过几篇“豆腐干”,长久以来没什么作品,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会员。有时也会暗暗责问自己,明明很喜欢,为什么可以轻易地放弃?很快,这些念头被忙碌的工作、生活,更多的懒散所淹没。
窗台上,多肉在炫耀它的生机勃勃。春将尽,我还好意思说自己懒如春吗?
终于,我郑重其事地注册了个人公众号,陆续贴上学生时代的习作。
在初夏的第一缕凉风里,当我试着重新提笔写点什么时,刚好遇见简书。它简洁大方的格式和随时修改的优势,让我一见钟情。人生处处有惊喜,文来文往,由此认识了许多有才有趣的文友,一直鼓励指点时有怠倦的我。
来简书快两年了,至今只发表十几万字。但我还是要谢谢自己,虽已尘满面,终还是像一只慢吞吞的蜗牛,按着自己的节奏,一直在循着文字的光前行。这些,深夜的键盘都记得。所以,我毫不掩饰地给自己每一篇文章点赞。
人们爱说不忘初心。“写作的初心是什么?说到底,不过是藉由文字,追寻灵魂之丰盈。但路漫漫其修远兮,或许终一生都未能到达。”这是我曾经的思考,现在还想加一句,别问初心,只管耕耘。就算花不开,果不结,温柔的风,多情的雨,相知的伴,自由的心,都没有辜负岁月。
一年之计在于春,你喜欢烘焙,去做吧;他喜欢旅行,出发吧;我喜欢写字,去写吧。喜欢就不要等,趁余生还长,趁余生不长。
春日的计划很美好,愿我们一辈子都不要丢掉自己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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