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一生散文
如果你在路边儿见到一个卖菜的农民,那个人可能是我;如果你见到一个赶着马车的车老板,那个人可能是我。然而,这一切全因为一篇小说《菜农的儿子》的诞生,改写了。
文学给予我的太多太多,文学改变了我的命运。尽管现在许多人叫我作家,如果算是个作家的话,也只是个末流作家。我没去卖菜,没去赶车,穿上西服系上领带装作很有层次,其实本质上还是个农民,只是缺少了许多农民身上那些可贵的东西。有时,成熟要靠着失去真诚做代价的。
我对文学的酷爱,是从拉着风匣就着灶坑里的火光读完第一本书开始的。我敬仰作家。人就是这样,敬仰什么人就想做什么样的人。
咱不谈在发表第一篇作品前,走过多少多少弯路,没意思。其实理论上我就懂得:生活是创作的源泉,却偏不去写发生在身边儿的事。正如我在理论上懂得怎样游泳,知道手怎样划,脚怎样蹬,可到了水里就得沉底儿。好在懂得利用理论时,写出了第一篇小说《菜农的儿子》,说是写自己,还不如说是写那一代人,多少有些理想化。
那一年我19岁。
记得我第一次走进编辑部,穿一身露棉花的'棉衣棉裤,腰里系一根麻绳,像是从威虎山上下来的。不是有意这样去做,贫穷让人没有尊严可讲。现在想起来,我敬佩自己当时的纯真和勇气。如果是现在,还是那副样子,我是说什么也不会走进编辑部的……我不知是该为自己的想法悲哀还是鼓掌。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起一个人,那就是当时做副刊编辑的李风清老师,心疼的是他过早的离开了我们。风清老师的一杯热茶直暖我到今天。他在给我的来信中写到:果子成熟了,自然有人去采摘。让我受用一生。后来才知道,风清老师也是来自农村,他是把我当作他的乡亲对待的呀。
当那篇差不多占到副刊一版的小说《菜农的儿子》发表时,我才懂得了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幸福。当时没有人能分担我的那份快乐;要是现在,脚气好了都有朋友把我拉进饭店整一顿,庆贺一下。那天,我还在砂场挖砂子,我从生产队队部拿回那张报纸,没敢看,怕自己承受不了那份“打击”,而是把那张报纸放进怀里。当我一个人躲进砂坑时,看了一遍又一遍,看了一遍又一遍。那一天,我一锨砂子没挖,却是我收获的日子。
在文学上,我很宿命。我信奉平凹先生说过的话:这些作品都已经存在于世界上,我只不过是复述了一遍而已。因为有了第一篇小说的诞生,才有了我的短篇小说集《阴阳先生》,也才有了报告文学集《收获的时候》,也才有了长篇小说《两半屯》的完成。
平民的我,如果没有奇迹出现,我将平民一生。我实在是干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假如真有一天我成为“曹雪芹”,还是一介平民。平民真好,一生中没有大的落差。平民真好,许多寂寞的日子有文学陪伴。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当别人退休回家时,回头一瞅空空荡荡;而我回头一瞅,留下了几本书,那是滴血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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