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是一场邂逅的美丽散文
“你可以嘲笑帝王的富有,
但你不可以嘲笑诗人的贫穷。”
——西川
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诗歌的,也记不清第一次练习写诗的具体时间了。总之,最乐于表达自己情怀的还是诗歌。期间也阅读了大量的通俗小说,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外国,无论历史、武侠、生活等方面都有,当然更多的还是武侠小说。
名家名作也不少,如《柳宗元文选》、《苏轼文选》、四大文学名著就《红楼梦》没有读了。现代的有鲁迅、郭沫若、沈从文、张爱玲、萧红等,诗歌最初读的是李金发的《微雨》还有陈敬蓉的《交响集》其他的都是散乱的。想来从读第一部文学作品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了,但最钟情的还是诗歌。除诗歌外别的文体基本没有涉及,若有也就是散文,不过都是些涂鸦之作。是没有含金量的,毕竟大脑储存有限,涂鸦也涂了若干年,纯属自娱自乐,写了就扔,也没有刻意去修改。
很难用语言来表达这种狂喜,内心世界的狂喜。那是自己与心灵的无数次对白,也是对一种情怀的追溯。每当拿起笔来抒发自己的情怀时会感到特别温暖,因为它超越了自我,超越了现实,对艺术的追求与享受,对灵性的深刻体验。可以说对其他任何事物上我是愚钝的,至少用笨手笨脚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惟有面对诗歌时才会豁然开朗,心里的天空才会晴空万里,对于自己可以一览无余,而这样的豁达是非常温暖的。
那时还小,而且还很小,对生活,对未来充满着活力,憧憬有一天自己也可以痛痛快快地实现自己的梦想。在还没有读书之前,我就喜欢留在家里,很少出去玩,不是不喜欢玩,而是有比玩还要更有趣的事情,那就是陪在家人身边,听他们讲故事,对于那些故事特别感兴趣,有关于神话的,传说的故事,也有很多真实的故事,那些故事总会让我去幻想。也会经常去猜测他们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可以说那是童年生活中最有趣的一部分,也是从那时开始学会了想象,可惜自己不会写小说,要不然真会写出很多小说出来。是那些故事装扮了我的童年,是那些故事点亮我想象的心路。每一个故事都令人好奇,很多故事后来都在书籍中找到,比如那些关于民间传说的故事,也有很多故事是若干年前发生的,多少带有神话的味道,从初中开始我就想把它们写下来,甚至连书名都想好了,如果是写成长篇小说,大概有十多本吧!可惜自己没有写作的天赋,也就只能不了了之,让这些美好的故事尘封在地底。随着老一辈的人离开我们,这些故事就再也不会有人想起来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是一段值得回忆的旅程。遗憾的是那些感人的故事,我没法用笔把它们写下来。如果能够,我会不惜一切把它们记录下来,就算写不好,也能够享受那种美好。
一直以来,因为家里条件并不理想,总是在跌跌撞撞的日子里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而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就是那些书籍带给人的喜悦,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小学一二年级是在村子里念完的,老师的水平本身就有限,语文课是一位女老师教的,就连拼音也是唱读。而且教室也是十分的简陋,尤其是冬天,除了冷还是冷,后来老师让我们从家里背煤炭去学校,冷的时候就生火,大家围在一起烤火。那时地面还是泥土,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扫地的时候整个教室都是尘土飞扬,真有让人窒息的感觉,至于那小小的操场吧!除了泥土就是草,满地的青草,一旦遇到下雨天,双脚就没有一点是干净的。偶尔嘛!还会见大喜,一不小心还能脚底中奖,当然不会是彩票啦。
从三年级开始就不再是在村子里上学了,而那所破烂又简陋的学校没隔多久就灰飞烟灭,乖乖的回娘家睡大觉去了。
三年级是在乡里读的,说实话我不敢恭维。老师的教学水平也不见得有多好。至于那条上学的道路,除了淋泥还是淋泥;整条小径都长满杂草,早晨去上学就得享受露珠的亲吻与拥抱。裤管、鞋子,在这热情的拥抱中哭的死去活来,那时候村子里还没有修建公路,每天就踩着淋泥的小径去上学。
四年级上学期,我从一个好孩子变成坏孩子。那时学校重建,操场还不是水泥地,除了泥土就是泥土,学校把操场划分成很多小块地,让我们从家里带锄头、背篓去挖泥土。也不知学校是怎么想的,作为学生的我们,到底是来求学还是来干活的呢?
有时一整天就上那么一两节课,每天早上八点就要到学校,九点开始干活,对于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每天得早上六点起床,走十来里路去学校,还要把时间花在干活上;懵懂的我们开始逃课逃学,有时就去山林里,有时去山洞;就是不愿去学校。抽烟、打牌,应有尽有,能玩的花样都玩,有时直接去同学家玩到放学后再回家。后来,我们班主任去家里把我们不去学校上课的事情告诉父母,第二天就在老爸的护送下去读书。一个学期下来,除了干活就是逃课,学习就像一个陌生人与我们无关。期末考试,整个学校竟然没有一个人的得分是超过九十分的。其情景之悲惨可见而知,我呢?成绩单也没有去领取,到底自己考了多少也不知道。
小时候,总是充满一颗叛逆的心。因为懵懂无知,也因为学校那样的做法,从而导致很多孩子都选择逃课来回避。四年级的下学期注定会成为一个小小的转折点,不再逃课,也无须再为学校背泥土,成绩也有所好转。众所周知,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要学习写作文。开始是写请假条、日记、书信等等简单的文字,慢慢的有话题作文,记叙文,议论文等;不过刚学习写作文时都会写不好,能够及格已经是算不错的了。四年级下学期,我们告别了给学校干活的生活,也告别了逃课、躲学的生活,在父亲竹枝的鞭打下重新开始认真念书,但那时写作文绝对是一个令人讨厌且头疼的事情,每次拿起笔来都不知该如何开头,结尾,不知怎样去谋篇布局。但从三年级开始我就接触课外书籍,我还记得看的第一部小说是关于抗日战争的,叫做《平原枪声》,主人公是马英。
因为家里有不少书籍,原本老爸他们就喜欢看书,我呢?貌似也就继承了读文学书籍的习惯,从那时起,家里所有的书籍都被我读过。有时害怕被他们发现,也只能偷偷地读,家里没有电灯,都是用煤油灯照明,晚上整间屋子就照亮巴掌大的地方,但仍不影响我阅读。犹记得在奶奶家土楼上有几口箱子,里面装满了叔叔他们那一代读书时留下来的课本以及一些连环画、书报和杂志,我就经常趁他们外出干活偷偷潜进奶奶家土楼,把那些书一本一本的翻出来看,有一次我刚进去不久他们就回来了,奶奶说,咦门怎么开了,走的时候不是锁好的吗?我只能躲在楼上的角落里不敢出声,生怕被他们发现。等他们不在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逃了出来,碰见他们也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过关于写作文,每次还是写不好。都说人是在打击中成长,那时我是不会写作文的,又一次实在不知该怎么写,可不写得挨老师的照顾,没办法只好找作文书来抄了一篇交上去。那次作文得了八十一分,不过还是被语文老师识破了我的诡计,作文下面留下一段客套话:我怀疑你的作文是抄袭的。
因为老师如此独特的表扬,让我感到很惭愧,于是决定自己写,一开始是练习写日子,每天都会写一点,就这样日积月累,自己的作文慢慢地好了起来。到五年级时,作文已经可以得到八九十分了。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写作文,爸爸突然问我以后的梦想是什么?我脱口而出就说以后要当作家。
大概就是从那时开始有了自己的梦想,当时也没有想太多,遗憾的是自己并不是一个有写作才能的人,领悟能力实在有限,也就只能是画画涂鸦而已,基本上难登大雅之堂。从那时开始练习写一些“诗歌”,姑且叫做诗歌吧!因为自己对于诗没有根本的认识与了解,粗糙,没有诗意也没有意境。小学五六年级,教我们语文的老师曾经也是教我哥的老师,每次作文他都会抽几篇写得好的来做范文,有时是他自己念,有时让我们来念。那时我们班作文写得相对要好一点儿的也就两三个,我呢,很不幸成为其中一员,每个星期老师都得让我们把自己写的拿来念给大家听。我学习成绩向来不是太好,所以班里选班干部从来就没有我的份,大概是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班级分班,我被分到一班,班主任还是教过我哥的那个老师,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哥的原因,后来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不是有班干部的名字吗,选班干部时没人提到我,可在黑板上却留下了我的名字,至今我也不知道我这个所谓的班干部是管哪一块的。这是我我学生生涯中唯一一次当班干部,还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基于我上学比较晚,等我读到小学六年级时已经十二三岁了,按理说在这个年龄段是不懂情爱的,可我偏偏暗恋班里的一个女生;她姓李,家里是做百货生意的,她妈妈也是我们那个村的人。那时候她是我们的班长,学习成绩很好,而且人也长得特别好看。时移世易,一转眼就过去了若干年,说实话那时候那些想法还真称不上暗恋,最多就是羡慕她长得好看,家里条件比我好!有几次我很想告诉她我喜欢她,可最终还是没敢开口,每次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就心满意足。因为不敢说出来我喜欢她,我就从小河捡来一块薄薄的石头块,把她的名字写在石头上,并且在后面写上“我喜欢你”三个字,一直把它放在书包里,后来爸爸翻我的书包,无意中发现那块写有她名字的石头,只是老爸没有直接问我,而是让老妈问我,我又怎能说呢?就死活不承认。更可气的是我从家里带李子给同学吃,也被他们发现了,庆幸他们没有把这件事张扬出去,要不然我都不知该怎样面对那个女生。我把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放在一起比较,看有多少相似度,包括笔画、拼音都拿来比较,因为我相信相似度高那么我们恋爱的可能性就会更高。
后来小学毕业了,我考上镇中学,而她去了更远的市里上学,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有几次去集市买东西,我特意去她家里问了,只是那时候她不在,我也不好问她家人要联系方式,毕竟那时还没有qq和微信,能使用手机的人也很少,就算她有用手机我没不好去问她家人要号码!青涩的季节,只有一颗正在萌芽的心在梦里期待着美好的遇见,它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只发芽不开花结果。懵懵懂懂的青涩岁月里,我们成为彼此的过客,她是否知道我有暗恋过她,至今仍是未知数。而我们的故事最终也只是停留在同班同学这个细节里,以后她怎样我不得而知,或许已经结婚生子,只有我还一个人流浪在混乱的尘世
是否有一片云曾经下过雨,是否曾有一朵花曾无忧地绽放。生活未曾带给我太多欢乐,家庭的贫穷、山路的崎岖,都使我像一个跋涉者艰难地前进着。在那段时间里,我看的最多的书就是《故事会》,也有一些其他的书籍。后来慢慢接触到更多书籍,自己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在那些懵懂得岁月里,我比较喜欢的就是三四月的春天,太阳温暖,春风刚褪去寒冬的冷酷,带有一点点的清凉。每当太阳出来时,总喜欢搬一条凳子,然后再找几本自己喜欢的书籍来到院里看书。那和煦的阳光让人心里舒坦,看不远处的山川一片清脆,再伴随着时不时传来鸟儿的窃窃私语或者是引颃高歌;既能感受大自然的天籁,又能安心的看看书,感受书籍带来的美妙佳境,不失为一件怡然自得的事情。正如一句话:最喜人间春暖色。在和煦的骄阳下,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偶尔还会有一丝丝的花香袭来,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情都无比舒畅,而在这样的环境下阅读是最有感觉的。
那算是从童年到少年间一段比较美好的时光。没有太多忧虑,可以安心地看看自己喜欢的书籍。
从初中开始接触外国文学,记得当初阅读的第一部外国书籍是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慢慢地阅读的书籍也增多了,包括莎士比亚的悲剧,巴尔扎克的《贝姨》、司汤达的《红与黑》、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文学名著。期间也阅读了一些关于军事,政治,历史,天文方面的书籍,比如《中东议和》,是关于中东地区现当代,也就是从二战以来的不断的纷争,也有如《北洋舰队史》,关于中国近代军事的发展与进化的过程。记得当初还读过一部书《少林密传气功点穴疗法》,是一部关于人体穴位分布与治疗的书籍。
犹记得当初疯狂的阅读,虽然家人一再提醒不要去读那些没用的书籍,可还是忍不住。想起那些经历,不觉觉得幼稚又好笑,为了读更多的课外书,竟然将图书室的书带回家,就不再归还,一个学期下来,带走了几百部书,第二学期再回学校,图书室也就关门了。带走的书有文学、历史、军事、政治、天文、医学,各个方面的书籍都有。也是从那时开始接触更多的国外文学,上述提到的书籍也都是当初从图书室带回来的。当初管理图书的是教我们物理的老师,他老婆还是与我同姓的,后来他没在中学教书,而是去镇小学当校长。也不知是何来的勇气,把这么多书籍带回家,虽然学校知道图书室的书籍少了,但还是没有追查下去,要不然我该吃不了兜着走!至今留下的书已经不多,大多都破烂不堪,有的还被老鼠给咬坏了。
因为家里条件有限,老妈经常生病,我和哥两读书也要花很多钱,家里就只能依靠老爸一个人挣钱来养活这个家庭。从学校到我家有二十来里地,我们也是住在离学校不远的人家;那时候学校没有宿舍也没食堂,吃饭都是去外面吃,而我只能每星期从家里背粮食去自己做饭。老妈是那种比较节省的人,所以每次给我的分量都是刚好够一星期吃的,有时候我拿多了她也会在我旁边念叨不停。生活是最遥远的贫穷,而现实是最接近的富有!人在旅途中总要有许多经历,这些经历就像一段通往殿堂的台阶,有人鼓足勇气走到最后。也有人半途而废。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走到最后,但在一次次的经历中跌倒了,还能爬起来继续行走。
说实话我也羡慕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羡慕那些比我聪明伶俐的人,可以不用从家里带粮食去自己做饭,每次回学校当我背着一背篓食物走在路上,其实心里挺不实在,我知道同学中没人会另眼看我,只是还不能拗过自己的内心。因为人生来愚笨,学习成绩一直都不好,尤其是理科跟英语,几乎成了我一道难以逾越的坎,文科相对会好很多,想来也是跟我喜欢阅读文学有关。初二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姓张的女孩,但我们不是同班同学,她在四班我在一班,我们都住在同一户人家。一开始她也是从家里带粮食去自己做饭,后来就没有了。她是那种有热心的人,记得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一个男生背着很多东西,手里还抱着一床被子,她就要去帮那个男生那东西,别人也不好意思让她帮忙,就急匆匆的走了。如果说拿她和我第一个暗恋的女生相比她没有那么漂亮,但她为人更诚实,同样也是学习成绩特别好的'人,尤其是她的记忆力惊人,她可以把整本政治书给背下来。时间久了我们就成为朋友,在我们住的地方,晚上十点半就要关灯睡觉,我们两就点蜡烛读书,那段时间应该是我最快乐的日子吧,两个人一同来学习;也是她影响了我,所以我初二以后成绩有所好转,慢慢地因为她的诚实与真诚让我对她产生好感,当时就觉得要是有这样的女孩子做我女朋友该有多好。相同的结果是我虽然喜欢她,但也从未向她透露过我的心迹;从那以后每次放学我都会故意拖延时间,为的就是能等到与她一同回来。
初三那年她搬到别的地方去住,我们能碰到的时间就更少了,而我对她的这种爱慕却越来越深,没有见到她就会心里不舒服,我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时常在校园里寻找她的踪迹。多情自古伤离恨!喜欢一个人却又不能向她表明心迹,那是我最纠结的事情。再后来她考上市里的重点高中,而我却只能去县城的职业高中读书,初中毕业之前我还给了她几本我从学校图书室偷来的书。
同样也是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后来听说她因为生病,高一都没有念完就出去打工了,她爸爸在很早就离开了她们,对于一个失去父亲的人,努力学习才是她最终的选择,然而老天跟她开了个玩笑,让她未能完成自己的学业。从此以后我们就成了天涯陌路,谁也不知道谁在哪里。许多年过去了,彼此之间再无半点联系,当初那份纯真与爱恋也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渐行渐远,唯一还能留下的恐怕就是那个曾经出现在生命中的背影,时不时还能在心间一闪而过。因为思念她,我曾写过不少与她有关的诗歌。不过那时候我对诗歌的认识几乎为零,最多就是文字的拼接,把一段话分行了就当是诗歌。虽然写了不少,能够存留下来的也就只剩一两首,现在还留下两首写给她的“诗歌《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抄录如下: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一)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是你头上逐渐老去的岁月
你是一朵花开放在我风和日丽的春天
青春呵
在天梯上,夜歌一样美丽
突然,一只鸽子飞进世界
从此,我是和平与美丽象征
一只鸽子飞进
一座森林
这是我俩的世界森林一样
你的发丝盘根错节
我的血管阡陌纵横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是你春天播下
一种希望
你是一颗种子在我脑袋里生长
你的胚芽,你的绿叶
我的枝干,我的蓝天
你是我蓝天下一只鸟儿
愉快地歌唱
生命是多么美丽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这里琴声美丽
琴声悠然自得
你是啃啮青草的马,幸福之马
我是一片草原
青草唤出一个季节
让我们在草原相遇
让我们真诚地生活
我是你祝福里守候的塔灯…
…献给远在他乡的姑娘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二)
我喜欢四匹马拉着船只在海上航行
茫茫大海滚滚波涛
没有航标没有方向
四匹马拉着船只在海上航行
四匹马在不同的方位前进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白天做着夜间的梦
漫无目的毫不掩饰
白天的梦是一个美少女
正大大方方地走进我的思想
在白天做着夜间的梦
梦很美美丽的少女敞开胸襟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黑夜数疲惫的星星
夜空下,星星偷走我的青春
白云悠闲的穿过天空
我在月光中思念远方的姑娘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笑容满面
她有少女的娇羞
她有少女的纯真与善良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雨天的雾中点亮一盏灯
灯光昏暗,却能照亮心里的黑暗
多少次在梦中轻唤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是园中盛开的花朵
她的手指触碰我的手指,她的心跳触及我的心跳
在雨天的雾中点亮一盏灯
在昏黄的灯光里看见她的身影
和一束玫瑰花绽放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喜欢在秋天里写下春天的诗篇
秋天,林间的小径铺满了落叶
每一片叶子都是我在风中的追寻
我的思念和许多落叶一样焦急
或许有一阵风会把我带走
那是你曾经停留的足迹
她是春天里的一首诗
永远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中
她是春天里的一片草地
把新绿留给路过的行人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你的真诚打动了我祝福的神经
我小小的心里你是雾中点亮的那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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