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与我的人生散文
不知不觉,人生已经过了十八个年头,而自己写的关于我与书之间种种的文章,也差不多已有五篇。从当年的标准化开头,再到我此刻正在写的文章,我很意外的发现我还记得这些文章。也许是正因书在我的人生中所占的比份比较大吧。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正式读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我家不是书香门第,但书可不少。但小时候的我可不管那些在书架上堆积的书,当时就我的人生使命来说就一个字“玩”。也许是玩过头了,没少被父母骂,结果被关在书房里,不给出来。书房里,除了书还是书。
到此刻有时还在想,如果没有那天,我会变成什么样貌,还会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吗?
我当时很无聊,随便拿了本书,随便乱翻。没错,就是那本鲁滨逊(还是我妈买给我看的,但我就是不看。我不想再讲读后感了,故此就不讲我的感受好了)当时看完后,我就拿起下一本。一个月后,书架上我能看懂的书我全看完了。心情不好的说说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书荒期的到来。
也同时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对一样东西着魔。不论那白纸黑字,或是黄纸黑字;白纸,或是铜版纸;大,或是小;单色,还是彩色的书,作者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倾诉给我们。致使我第一次懂得书的世界是什么。十几年来,从童书再到古文,书的一切都在影响着我。我也从当年的一味理解,再到此刻自己体会,书在我人生中的份量越来越大。我成为了一名书痴,到了连用不上的教科书都舍不得扔的地步。
我至今也无法弄懂书到底哪地方吸引我。我只知道在书中我越来越读懂自己,又越来越读不懂自己。我懂得了世界,却又不懂得世界。书读得越多,你会发现有很多书的`观念是相反的,这两种内在精神相反的书让我为难,正因我觉得他们都有理。在这两种观点的交锋中我渐渐意识到自己没有义务去理解他人观点,书只是教你看世界的,看世界的决定权终究在自己手上。秋天来了
有时候我也会看一些小说,一些只是用来打发时刻没有什么用的小说,但倒是在其中能学到一些小常识之类的。
我还有一些我至今无法读懂的书,比如《资本论》、《百年孤独》,估计还是人生阅历不够吧。但是鲁迅集到是能看懂了。
我很高兴我的人生中能有书这个东西能占据一席之位。就像当年我读完小王子后发现自己很喜爱里面一句话:“我有一千颗小星星,你有一千口井。”而我能够正式的说:“我有一千本书。”说到小王子,还有一本书,大家都认识,叫《麦兜的故事》,尤其是《麦兜响当当》,与《百年孤独》一齐,被我当做我人生中的三大经典,同时也是精神支柱与终究未懂的书。说是读不懂,其实是无法了解其精神所在。
但是最起码在马尔克斯去世以后,我知道了总得留点什么在世上,不仅仅仅是对身边的人,还有得让自身的精神留给全世界。文字是载体,而精神是内在。书一代一代地传下去,精神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透过书,我们从来没有忘记从前。
我好像知道我为什么喜爱书了,又好像不知道。
我所读之书以不止千。读书多年,知,不少;不知,不少。读书不求甚解,只求读完后,终有一天能感触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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