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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的散文随笔

时间:2021-05-01 08:00:23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匆匆那年的散文随笔

  『一』

匆匆那年的散文随笔

  我有一千只手折的千纸鹤,它们静静地躺在一个精美的纸盒子里,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都有。

  也许你不相信,但它确实是真的,这一千只千纸鹤是一个女孩子送给我的。确切地说,是一个在我看来很高傲,最不可能送我礼物的女孩送我的。这个女孩叫海英。

  海英是我高中的同学,事实上,我们的同窗生涯也只有一年。高二之后,我读文班,她读理班,我们的交集并不多。

  起初,我并不喜欢她。海英的初中是在唐山读的,所以,回到这个小城读高中,仿佛觉得自己很是不一般,再加上她优越的家庭条件,则处处显得高人一等。她的身材微胖,相比同龄女孩,发育得较早。其实我们那时候都是比较害羞的,害怕身体过早的玲珑有致。而她,每天总是昂首挺胸,眼里是非常自信的光芒。我那时常想,如果她的脖子再长一些,会好看很多。

  很多女生都不是很喜欢海英,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她的成绩是不错的,只是她的个性太张扬,穿着也太新潮,尤其是那根马尾辫子,老是梳得很高,辫子上的蝴蝶结每天都换。她的蝴蝶结是亮闪闪的那种,大多镶有水晶亮片,因此她每每像蝴蝶一样飘过,总会有几道亮光晃了你的眼。

  她对我的注意,是源于语文老师在班里朗读了一篇我的作文,并且给予我很多溢美。海英正好在我前桌,她回过头,瞟了我一眼,那种眼神很复杂吧,我当时并没仔细想里面都包含什么。尽管她高高在上,于我来说却格格不入。我们遇见时,连个“嗨”都几乎不屑于说。

  但是从那节语文课之后,海英对我明显亲近了许多。课间,她会喊我一起去走廊尽头放放风,或者下楼去厕所。我原本也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对于她的相邀,多数也不会拒绝。

  海英有着很聪明的头脑,写一手娟秀的连笔字,数学成绩很拔尖,她是个溢满光环,而个性张扬的女孩,我不是。我比较内向,甚至是腼腆,数学学得也不是很好,身材瘦小。时至今日我终于能轻松地承认,那个时候的我那么觉得她格格不入,是因为,我妒忌她。虽然我并没觉她是白天鹅,但我确实认为自己是丑小鸭。

  尽管如此,在同窗的一年里,我把所有燃着暗火的情绪,都湮灭在友情的海洋里,强迫自己好好面对她,不敢流露一丝一点真实的阴霾。我们就以这样的方式相处了一年。

  那一年也有过短暂的温馨。那是一个周末,我们下午都要回到学校上自习。海英走进教室时,一道寒光晃了我的眼睛,经过我仔细辨认,光芒不是来自她的发卡,也不是她胸前的别针,而是来自她手上,确实的说,发光源是她的无名指上一枚金戒指。

  她是双手并拢在身前走进教室的,所以那枚黄金戒指很明显,她极尽张扬地在落座前晃了一下左手,那道光芒便再次晃了一下我的眼。也许不止我吧,因为好多人都向她看去。

  下课后,她喊我去走廊放风,我极不情愿,几乎是被她半推半搡随她而去。

  好看吗?她伸出手,对我说,眼神里的神情不像是炫耀,而是很调皮。但那枚戒指又一次晃了我的眼。

  好看,我说。

  真的吗?这个戒指是爸爸的朋友送的,我戴着玩。她有些眉飞色舞地说。

  我说的是你的手好看,而不是这枚戒指。我看着她,缓缓地说。

  她的手胖乎乎的,很白皙,手指也算颀长,虽不是太纤纤,但也算得上是如削葱根。

  你不会不知道戒指是定情物吧?你觉得带着合适吗?再说,你不认为这枚戒指其实掩盖了手的美丽吗?尽管我平素跟她在一起,很少说话,大多她说我听,可这一次,我确实没忍住。一个在校高中生,戴一枚戒指算怎么回事。那时候我单纯地觉得,戒指这种东西是爱情的信物,才十八岁的女孩子,套上一枚戒指,未免太招摇或者太俗气了。

  你说得好像很对,这枚戒指确实不适合我们现在的年龄。海英喏喏地说。胖乎乎圆滚滚的脸蛋上飞上两朵红云,随即,她摘下戒指,放在口袋里,拉着我的手向教室走去。

  那一刻,我虽然觉得自己说话太过鲁莽,但很快有一种温馨的感觉涌入心头。之后,海英再没戴过戒指,虽然她依旧很张扬,但在我眼里,她可爱了很多。

  『二』

  海英考上的是北京化工大学,我名落孙山,到乡村小数学代课。我们之间的友情仍旧不浓不淡,不远不近。她在繁华的都市,我在偏僻的乡村,我们的联系方式大多是书信。

  有一次,她在信里写道:

  我真的好想跟你换换,你来北京读大学,我去你的乡村代课。我突然特别羡慕你的纯粹,安静,甚至是乡村里那种孤单,那是美到极致的寂寞。

  看到她这句话,我突然有些感动。我们认识一些年了,其实,我从未在心里真正喜欢她,也许是源于她的高高在上,也许是因为我的自卑作祟。我始终觉得我和她不是同一世界里的人,我们尽管有说有笑,内心,其实离得很远。

  但她这句话,我没觉得是矫情,也不认为她是在跟我炫耀。就在那一瞬间,我很开心,我们终于可以做朋友了!我曾经有些阴霾的心思像是突然暴露在金灿灿的阳光之下,被暴晒得干干净净,有股子阳光的味道。

  我很快给她回信:

  高高在上的公主啊,好好享受你美丽的大学生活。乡村小村贫乏的教学条件,是你很难适应的。不过这里确实很美,山清水秀,孩子们的心灵淳朴干净,与他们在一起,自己也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海英,让我们都爱现在的自己,现在的人生吧。

  下次来信,她寄来很多精致而可爱的卡通明信片。信里说,把它们分给你的二十三个学生吧,希望有一天,我可以走进那所小学,看看你的美丽人生。

  读着她的信,体会她的心,眼泪就那样轻轻飘落。这个我一直忽视的朋友,其实她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寒假前,我又收到海英的信。她说,她做了一件勇敢的事——义务献血,她觉得自己很伟大。她说,一直以来,由于优越的家庭条件,滋生了她享受生活的性情,她很少会为别人着想,很多时候,都是心安理得的接受。义务献血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只是一件小事,但对她来说,却是大事,她觉得自己终于长大了,不再自私地以自我为中心,无暇顾及别人了。

  我的回信很简单:海英,我以你为骄傲!

  寒假,她从北京回到小城,我从乡村也回到小城。我们在电话里说,见一面吧。我们约在了母校门口。

  我想要送她一份礼物,可她家那么富有,什么都不缺,什么样的礼物可以入得她眼呢?九八年,我代课的工资,一个月还不到二百块钱,贵重的礼物我是买不起的。

  最后我决定送给她一束花,我走进花店,拜托老板为我包一束最美丽的花,我要送给一个最美的女大学生,那个女孩子前不久曾经义务献血。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漂亮女子,她觉得一个女生给另一个女生送花很让她感动。她精心为我挑选了美丽的花朵,极尽细致地搭配,最后满满的一大捧花,她只收了我成本价。

  当我把这束包装精美的花儿送给海英时,她激动得双手紧握,低下头,闻着花香。我假装没有看见她眼角滚出的那滴泪,转过头偷偷地拭去自己眼角的泪。

  年后,她在信里对我说,她的生命里,拥有很多物质的东西,甚至有些很昂贵,但她从不曾收到过鲜花。我是第一个送她花的'人,她很感动,她更珍惜,她说,我们将是一辈子的朋友了。

  『三』

  九九年的整个暑假,我是在沈阳姑妈家度过的。放假之前,打电话告诉海英,我暑假要去沈阳,所以我们可能不能见面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似乎比我还高兴。你真的要去沈阳吗?太好了。电话那头,她的声音里裹着笑。

  我说是真的,去陪陪姑妈。

  等我忙完手里的论文,我也会去沈阳的,她依旧高兴地说。

  我很惊诧,但同时也很开心。

  我有一个男同学在沈阳药科大学读书,既然你去沈阳,我也想去了,去陪陪你,也看看他。海英的声音突然变小了,我听出了害羞的意味。

  哈,陪我是顺便,看男朋友是正事吧。我打趣她。

  不许笑话我,那个男生还是在唐山读书时的同学。我……我确实喜欢他。好啦,反正到时,我们一起去故宫、怪坡、昭陵、中街……我们还要去五爱市场,买喜欢的衣服。她如数家珍般,唧唧喳喳地说着,我给她留了姑妈家的电话号码。挂断电话,我们都盼望暑假快点到来。

  我到沈阳第三天,海英打来电话,声音低沉,她说她去不了沈阳了。她的父母不同意,父母已经安排暑假去海南。

  等你从海南回来再来沈阳啊。我说。

  去不了。我爸妈知道我喜欢那个在沈阳读书的男孩,他们都不同意。他们觉得那个男孩家庭条件一般,一眼就可以看到未来,给不了我幸福生活。我怎么努力,都无法说服他们。她的声音含着泪,我知道她哭了。

  你还没有大学毕业,我相信任何事情都不会一成不变的,别轻易放弃。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喜欢一个人不容易,爱上一个人很难,相爱相守靠的是两个人的坚持。我特别希望她可以坚持到爱情绽放美丽的花朵。

  后来,我去了中街,也去了故宫,还去了五爱市场。我为她选了很多美丽的小饰品,还有写着她名字的一个精巧的胸针。

  离开沈阳前两天,海英打电话请求我给那个男孩打个电话。

  我问她,为什么不自己打。她说男孩在打工,要十点钟才能回到寝室,而她在家里,身边有父母,没办法打电话。那天是那个男孩的生日,而她一整天都和父母在一起,没有机会对他说声“生日快乐”。

  那晚十点,我拨通了沈阳药科大学某寝室的电话。代表我的朋友,海英,对那个男生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男孩知道我,因为海英跟他提过,他对我说谢谢。

  我说,希望他们都能坚持下去,有一天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

  男孩说,会的。

  『四』

  海英大学毕业那年送了我一份礼物,这份礼物几乎超过了我情感的承受力——一千只千纸鹤。她说,都是她亲手折的。她还说,这份礼物不是用金钱买来的,但却是她送出的最贵重的礼物。她们寝室里的很多人,都以为她的千纸鹤送给的是一个男生,她却笑而未语。她折好了一千只千纸鹤,送给我了,连同她水晶般纯净的心。

  那一年,我手捧着一千只千纸鹤,泪一滴滴落下。一千只千纸鹤很轻,捧在手心,没有多少分量;一千只千纸鹤,却很重,捧在手心,捧起的是我们青春里无可复制的纯美而厚重的友情。

  海英与那个男孩最终还是并没有走到一起。但我想,他们将是彼此生命里的深处,无论时光如何匆匆,那份美好,已然定格在青春的记忆里。

  结婚后,我把那一千只千纸鹤,带到了自己的小家。

  爱人说,这些千纸鹤,有故事吗?

  我说有,于是我讲了我和海英的友谊。那年,我们还偶有电话联系。

  女儿五岁时,看着千纸鹤,问我,妈妈,这些小鸟是你折的吗?

  我说,孩子,这叫做千纸鹤,是一个阿姨送给妈妈的。

  妈妈,你会叠千纸鹤吗?我也想学。女儿眨着亮晶晶的眼睛说。

  好,妈妈教你。那一年,我和海英,没有了联系,我不知道她在哪里,但我知道她一定过得很好,因为她有一颗水晶般的心。

  前些天,六岁的儿子对我说,妈妈,我们老师也教我们折千纸鹤了,就是跟你很宝贝那盒千纸鹤一样的。可是我没学会,你可以再教教我吗?

  好,我们一起来折千纸鹤。我微笑着说。

  海英,我在把你思念!你与我的最美时光,依然定格在,你手捧一千只千纸鹤,微笑着走向我的那一瞬间。

  我们说过要做一辈子的朋友,虽然我们口中的永远,变成了匆匆那年,但,唯有认真地喜欢过别人的人,才会有所收获,并将用那时的曾经温暖整个一生。

  如你!

  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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