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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祭散文随笔

时间:2021-04-30 11:51:29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百日祭散文随笔

  时间过得真快,眨眼间,阿军就走了百日之久。

百日祭散文随笔

  3月28日晚七点多钟,在我煲电话粥时,不断有人来电,我只好匆匆地结束了谈话。我打过去,是大嫂打过来的,说邻居阿军死了,要我过去帮忙。

  对于阿军的死,我是深感意外的。下午四点许,我的摩托车不能打火,是他把的脉,并要我用脚去踩。我蹬了几次都失败了,他看后,摸了摸他的大鼻子,哈哈大笑地说:“你关了打火开关,怎么能打响?”

  他笑得很夸张,也很浪,带着刺鼻的酒气。我平素死要面子,他的笑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但是,我并不感到难堪。我们很熟悉,熟悉到不必在乎小节,再说,隔行如隔山,极少玩摩托的我,有这种粗心也很正常。

  我匆匆地去了,他家临村街,有几位乡邻已早我先到。大家觉得,当务之急是在村街上搭好雨布,以防亡者回家后暴天,还有,天气预报有雨。

  搭帐蓬,请先生和备菜肴等,有稍许的紧张,但还算是有条不紊。其间大家议论的,全是与阿军相关的话题:有他不听劝诫,嗜酒如命,迟早会死在酒上的;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有道听途说、言辞偏颇的;有深入浅出、动情晓理的……我是一个深层的思想者,凭我对阿军的了解,我的看法与众人小同而大异。

  阿军打小就很聪明,能说会唱,加之其虎头虎脑的长相,萨达姆式的肉鼻子,给人一种很可爱的感觉。由于其父母的勤劳能干,他从小没有受过任何的苦,算是在糖水里泡大的孩子,而这一点,正是他人生的一个致命缺陷。

  阿军走向社会后,曾有务农,打工,唱戏和机械修理等经历,然而,自他迷上了打牌,染上了喝酒和上网后,他的人生便改写了,特别是后二者。

  婚后,夫妻俩又去打工,因为喝酒与上网的缘故,自然是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女人大都是上进、虚荣、焦躁的,阿军同样的错误反复多了,她便心生出许多插曲,如经常离家出走。她走后,阿军更没有心思做事,只能在寻妻中痛苦,在更甚的酗酒、上网中聊以慰藉。她恨铁不成钢,他痛苦结满肠。夫妻俩,公讲公有理,婆讲理又长。

  为了儿子家庭的完整,其父母可谓呕心沥血。他的女儿打出生起,就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夫妻俩打工经常闹矛盾,两老又多次把儿媳接回家养着,希望阿军戒掉不良习惯,巴望儿媳不再离家出走。然而,一个积习难改,一个同床异梦,一个好端端的家,就这样痛苦着、提防着、迁就着……

  她又一次走了,防不胜防,很绝决。两年多来,她一个电话都没有,哪怕是对自己的女儿。

  阿军对她是一往情深的。当她抛夫舍女、另谋出路后,盼不来爱人的归期了,他柔肠寸断、痛不欲生。因为男人的尊严,多少回,他把对爱人的恩怨情恨,寄托在一杯杯苦酒中咽下,唱出一曲曲哀怨的情歌。多少回,他踉跄着,流着鼻涕眼泪哭诉:我不想她,我只是担心孩子,怕她把孩子带走了……真是这样吗?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劝他:女儿是你们共同的结晶,她是孩子的母亲,你不可能阻止母女相认、相往,这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女儿满十岁了,在法律上她有自主权;另外,她从小在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她会轻易离开两位老人?孩子长大后,你能管控她么?……自幼未受过情感挫折的他,始终走不出对爱人蚀骨的思念,每次想起她,都假借在孩子身上。

  他一直有父母庇护着,不曾有生活的压力,因此,他大多处于一种待业、空虚的精神状态。我曾多次劝他找点活做,虽苦点,但可以磨练人的意志,不空虚,有收入。有了钱,就能找回男人的底气和尊严。我曾多次鼓励他,要他把临街的空房利用起来,开一家农机维修,故乡无二,绝对生意好。他说没有成本,我只差说,我可以找人帮他,然而,其父母说,今年是他的本命年,运气不好,等过了今年再说。对于没有自律性的他,谁敢轻易言明有人帮他?

  其实,阿军是有理想的,他曾对我说,等自己的运气好了,他就去做事,他要在三年内过上他哥的生活。然而,他酒精中毒太深,自律性太差,只要稍有愁苦,甚至无事也会喝酒,一喝就一塌糊涂。“借酒浇愁愁更愁。”为了让他戒酒,其家人用尽了各种手段,这又哪是个办法?他不顾一切的买酒,满山遍野的藏酒,偶尔,别人的钱财不要,但会把他人的酒喝了。因此,很多人断言,他会步其外公、舅舅的后尘,迟早会死在酒里头。

  我曾劝他:人的生命之所以宝贵,是一次性的消费,如果你真的出事了,在乎你的人有谁呢?时间久了,都会把你淡忘,到时候,你死的不如一只狗!其实,劝他说重话的人很多,但都是想他好。

  然而,他已经不能自拔了,无作为的空虚与急躁,对爱妻深沉的思念与纠结,对网络的沉迷与虚幻,他只能在酒精的燃烧中忘我。那天下午三点许,他在沅古坪镇上喝了酒。回家时,给母亲买了一款智能手机,称了几斤小河鱼,还有新鲜菜扁豆,他骑着他的摩托车。想必车速不慢,想必酒精让他大胆,想必他已没有了安全意识,在途经联珠洞的安全带时,想必只是一个颠簸,安全带反成了他的夺命杀手。据随后而至的老乡说,他与摩托车已倒在地上了,当时,除右眼角有些小伤口外,无它痕,能言语,能摇晃着站立和行走。

  熟人把他带回家了,酒醉心灵,还帮我的摩托车把了脉。谁曾想,他在家与母亲争吵了几句,受了母亲两耳刮子后,又雇车去了镇上呢?后又喝了许多的酒,还说要去邻镇王家坪。晚上七点许,他倒在了邻镇的马路上,永远地倒下了。

  他被120送回家时,是我帮着把尸体从车上抬放到木板的,我手上还触到了他的血污。他的模样很安祥,就像睡着了一样,特别是,他哥哥给他洗脸后。他的衣服是我帮着穿的。他的双手没有擦伤,左太阳穴处有一个隆包,触摸之,软若豆腐脑。我断言:取他性命的,是在联珠洞的摔倒,那时颅腔就出血了,只是他浑然不觉。在镇上的再度喝酒,加剧了他的颅内出血。从伤口上看,他是右额头直接撞地的,毫无防范,因为手无伤痕。不过,有人提出异议,既然是右边触地,为何左太阳穴处有血包呢?我解释为“对冲”效应。如撞击满桶的水,击右边,浪花会在左边兴起。

  其实,阿军的本性是善良的。他的“不听话”,几乎对社会没有危害。平日里,他在未喝酒的情况下,待人诚恳,钱物大方,喜笑颜开。如果谁家的油锯、摩托、耕田机、打米机坏了,除了重度醉酒外,他随喊随到,勤勤恳恳,毫无怨言。有的收点小工式费,有的接包香烟,有的分文不取,因此,他的死,无论怎样说,对于家乡人都是损失。否则,这么久了,咋还有人唠叨他的好呢?

  流年上说:第三个本命年,阿军有灾,躲过了有贵人相助……但是,他在劫难逃。与其说阿军死在酒上,不如说是死在情上。

  千秋功过任人评说,家乡人对他的评价是:本性善良、乐善好施、忠情忠义;情长志短、自律性差、无害社会。

  死者为大。文字无域。我写下这篇《百日祭》,权作对阿军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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