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听了我的故事唯美散文
我第一次在公众号这麽认真地讲自己的故事。我今年22岁,十月份就是23岁的生日,这个月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书。
一.
15岁,我的书第一次终审失败。
21岁,我的书第二次终审失败。
我想图书行业之外的人,可能不知道终审失败是一个什麽样的概念:就是在我交稿之后,过了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合同已签,终于到了即将出版之际,对方说「对不起,我们暂时不想做你的书了」。
藉口有很多:人员调动、过不了审、不可抗力,或者更简单明了——不想做了。
然后,签字,毁约。
一年等待,殚精竭虑,成空。
这就好比一个演员,每天起早贪黑、兢兢业业地演一部戏。到杀青的时候,正满心欢喜地号召七大姑八大姨蹲守电视机前。导演突然笑眯眯地过来说「这位同志啊,感谢您的努力,我们的戏不播了。」
道歉的时候,他们一口一声地喊我「林老师」。
15岁的我,面对一群叫我「老师」的陌生大人,又想笑又忍不住哭。我心想,谁稀罕做你的林老师!你喊我老师,又不让我出书,是什麽道理嘛!
这种事儿,别人碰上一次就算是多了,而我碰到了两次。
两次都在终审止步,就像一个宣判:你并不适合做这一行。
贰.
尔后学医,实习的一年依然按捺不住寂寞。
写著名字都上不了檯面的软文,每天和甲方爸爸周旋,成为对方口中的「万能乙方」。
庆幸的是,软文圈尊重「活儿好人勤快」的姑娘。永远只被退改一次甚至无退改成了我最无懈可击的口碑。
有一次,一个广告方找上我,说是另一个合作过的甲方推荐的,对方告诉她:
无论几点,这姑娘都能马上接活儿。你半夜给她派的单,她都能立马跳起来写,天亮之前就能给你写完。
我很怕忘记写作的感觉,于是周末去做语文老师。
老板很希望我能教全科,但我不情愿。从学前班教到高中,包揽了三个校区的语文课程,最远的一个在县城,教书的地方在当地的祠堂裡。
教的学生里,有比我还高一个头的高中男生。每天下班,还要抱学前班的小孩回家。之前我从来没有抱过小孩子,可是他们一闹腾,我也只能束手束脚地抱起来。
最讨厌的就是每学期末的家长会。老板说,你骗骗家长,就说自己是附近重点高中的老师。
我不服气,也羞于撒谎,觉得自己教得不比机构裡的在校老师差。再说,我带出来的学生很争气,比起自己的老师,他们更喜欢我。
「可是你什麽都不是啊!」老板说。
叁.
后来,IP这个词一跃成为了热词。
为了想离梦想近一点,寒暑假的时候,我到剧组做场务。福州的六月天,裤袋裡插著台词本,跟著不专业的剧组,打板、订饭、送片子、记场次、照顾比自己大得多的演员。
冬天在山区辗转,满口风沙。半夜从连江回宾馆,剧组给场务派得是全组最烂的车,无声无息地表达著“你就是整个剧组最烂的人啊”。
我生怕破车在盘山公路上刹不住,惊得一路不敢睡。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睡过廉价宾馆裡的棉被。回潮的,捏进去是一块一块的絮子,一疙瘩一疙瘩的,在没暖气的南方冬天根本睡不踏实。
那时候我买了本汪涵的传记,带在行李箱裡,像是人生的盾牌。
将细如微尘的人生翻盘,是众望所归。但成为王宝强或是汪涵,于我,从不敢想。
那时候我就开始将目光从大家都聚焦的成功者故事,转向了失败者的故事。
在电视台的时候,我遇到一个负责「带掌」的二十多岁小男生——所谓「带掌」,就是在合适的节目节点时鼓动大家鼓掌。
那一档烂节目,观众都是八十块一天雇来的,他扛著一箱一箱的水进来发放,安抚各种乱七八糟的情绪。
观众席坐不满,先录完左边观众席,再指导所有观众平移到右边,再拍摄右边观众席。
领导不满意,嫌气氛不够热烈。每一次他都要比别人更努力地鼓掌,双手通红,才能换来台下一点懒懒散散的掌声。
我们一个在台上,一个在台下,倒因为同是微不足道的身份交了好。
那时候还小,休息的时候跑去化妆间问主持人要合影。
主持人不情愿地瞥了我们一眼,问我们:你俩谁啊?
就像是一场游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玩儿法,每个人都玩得很漂亮。我们好像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站在旁边,不知道要干什麽。
肆
写作耗体,读书人亦是个苦行当。
我认识的作者裡,有人是戴著颈托写作,有的人是带著孩子写作。
吃过的苦没必要拎出来再讲,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有人说:
那些吃过的苦头,十之八九是因为愚蠢,因为不熟悉才走了弯路。但弯路一经包装,就以每个人必将经历的苦难的形式呈现,让挫败者感到安慰——我不够成功,只因我吃得苦还少。
别人出书只用了一年时间,我走了快七年。
从十五岁到二十二岁,可能真的是因为我有点笨。
可是,「你努力一定会成功」和「你不努力也能成功」都是一样的毒鸡汤。
七年之久,有人把好牌打烂,有人把烂牌打好,大家彼此彼此。
知道我出书,很多看了我好几年文章的人,发来微信说:真棒,我早知道你会成功。
其实哪有什麽「早知道自己会成功」。我没有「早知道」,甚至根本没觉得自己能顺利出版一部作品,也清楚的知道所有的「早知道」都不过是事成之后之后的谦词。
张卫健在《我是演说家》裡劝诫想进演艺圈的人:
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我劝你离开这个行业。能站在舞台上十年以上的人,靠的都是热爱。
握笔亦是。如果你不喜欢写字,你永远没办法一辈子都握住笔。
折戟的英雄也是英雄,渡不过飞天河的老马也是汗血宝马。
这一切的开始,都不过是因为,那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想要写一本书。
想起第一次被终审拒稿的那一天,我眼泪汪汪地回家把稿子揉了一地,说:不写了!再也不写了!
过一会儿,又默默把地上的纸团揉开,像是突然服输了一样。
「再退一百遍,我还写!」
差一点点就要放弃的梦想,也终究会折服于自己执迷不悟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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