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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郎散文随笔
今天天有些阴,不想出门。今晨接待了两个访客,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又不甘心颓废一天。那就讲个故事吧,一个关于金老板和余姑娘的故事。
金老板最近有些失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快要见到余姑娘的缘故。金老板开了家小茶馆,平日里兢兢业业,宽厚待人,是这一带的“仁义牌坊”。这年头,生意不好做了,金老板的店面却很红火。邻里街坊的,大早来讨杯茶喝,读读早报。金老板这里可是个安静的好所在。
其实,金老板满腹经纶,一肚子学问。如今蛰伏在这条老胡同里,实在是“屈才”了。图个清静也好,温饱有了,平日下下棋、谈谈诗、论论道。平日里,胡同里的人表面上笑哈哈的叫着金老板“老金”,私下里可对金老板敬重的很,金老板是公认的有大智慧之人。
金老板是没有妻子的,却有一个年仅七岁的女儿,唤作“丫头”。这丫头甜美活泼,伶牙俐齿,实在是讨喜的很。我常常登门拜访金老板,看到这丫头,自是欢喜。
“阿慕,你来了?丫头,出去玩玩吧。”
我拱手作了作揖,便与金老板同坐在院子里的石椅上,讨论时事。我这个后生实在愚钝,就常来叨扰金老板,问问他的见解。金老板的话往往一针见血,令人醍醐灌顶。聊天的时候,看着金老板煮一壶清茶。茶香弥漫,谈诗论道。现在想来,依旧是醉人的很。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有三:阿爸的藏书室,在一堆堆厚厚的典籍中吃个大饱;还有镇子里的一条小街,平日里卖卖字画、古玩,晚间还可以猜猜字谜。我常常读书读累了,就到这条小街走走,发掘一些稀奇玩意儿;这第三个地方自然是金老板的茶馆了。
我也好奇金老板虽然40多岁了,倒也一副年轻人的模样。平日里青衫加身,一副儒雅睿智的样子,可并非体弱之人。金老板常常出门,身体结实得很,想必在锻炼上是下了苦功夫的。金老板身边并无一女子出现,却有一个聪慧的女儿。我毕竟不是饶舌之人,也不便过问。
金老板又出门了,这次倒也久,一个多月才回来。可把丫头急坏了。丫头被寄养在邻居张大娘那里,金老板常常照顾着大家,热心肠的张大娘也乐意为金老板照看着孩子。
金老板风尘仆仆的回来了。
“张姐,真是劳烦您了。这次走的实在久了些,一切都好吧。丫头呢,我来接她回家。”
“没事呢,丫头可想你的紧呢。这孩子,真是乖巧,讨人喜欢。刚好也陪我解解闷儿。”
“阿爸!!你回来了!”丫头飞速地扑到金老板怀里,“阿爸,你胡子都跟院子里的青苔一样了,该刮了。”
“好。阿爸回家就刮。”
“那张姐,我们父女俩就先走了。”
“好。没事就带着丫头过来玩。”
金老板回到家,像往常一般,变戏法似的给丫头变出了新物件。是眼下孩子都喜欢的新玩具 —— 一种木制的迷你小房子,依稀可以看到里面的家具、布局,倒是很精致。金老板对女儿疼爱的,连我这个外人,都十分眼馋。
这天晚上,金老板要我到他那喝酒。讶异,自是欣喜赴约。院子里,灯火通明,石桌上摆着几盘小菜,和一壶清酒。
“阿慕,你来了。丫头睡了,咱们叔侄俩好好喝几杯。”
“金叔,你这次回来是有什么心事吧。”
“你小子聪明。今天就跟你聊聊,一吐为快。”
“我这次出门,得知了丫头她母亲的下落了。我已托人联系与她见面,不知能否见到。”听语气,金老板有些感伤。
“你别看丫头从来没问她母亲哪里去了,是这孩子懂事。我心里心疼的紧哪。”
金老板与余姑娘有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
二十年前,金老板意气风发,是镇子里姑娘普遍心仪的对象。可金老板对他在小溪边遇到的那个才华女子 —— 余姑娘,一见钟情。可奈何他们家世悬殊,余姑娘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自然他们家里看不上金老板这破落的书生。余小姐也是个有独立思想的女性,自一眼就相中了金老板后,回家闹了个天翻地覆。终究无果,封建家长的压迫无法逃脱,余小姐被许配给了当地富户家的公子。
得知此事,金老板消沉了一阵子。倒拿得起放得下,“无缘罢了”。不过,打这后,也没见金老板对哪个女子心动过。看来,嘴上放得开,心里倒是认定了:若失吾爱,便终身不娶。
金老板的书房里有一个木匣子,里面有一张泛黄的信纸。纸上是一首情诗,余姑娘所作。
情郎
你就是我的情郎
从我在溪边遇见你的那刻起
我就把我的心
都给你了 都给你了
真想与你在一起
每天都在一起
我们坐在船上
在小河里穿行
就这样看着你
一辈子
金老板说:“在遇见她的那一刻,我就在想,我怕是早就认识她了。那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在知道她也钟情于我的时候,我是那样的幸福。”
“在知道她被许配给别人的时候,我的心要碎了。就像被巨石一遍遍砸过一样。那段时间,我一直做着一个同样的梦。我梦见我和她一起跌落到了一个蓝色的时空,我锁链加身。无数红色的电流穿过我的身体,天空中传来声音:“忏悔吧!”“不悔!!”我流着泪嘶吼道。那里,有她深情的眸子,她为我哭,哭得那样伤心。最后,我们成了忘记对方姓名的宇宙情侣。终生寻找着对方,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只想找到那双深情的眸子。”
我不知道金老板和余姑娘当年有没有为他们的幸福争取过。
我也不知道,金老板与余姑娘会不会见成面,他们会发生些什么。
我只知道,丫头并不是金老板的亲生女儿。丫头是余姑娘和那个富家公子的女儿。因为一些变故,孩子辗转被送到了金老板手里。余姑娘的家道败落,余姑娘也不知所踪,就这样,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被送到了金老板手里。金老板接过孩子,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金老板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离开了小镇,换了新的地方生活。就是我们这个地方,一个有人情味儿的、一个淳朴的小地方。金老板在我们这条老胡同里过了七个年头。
对于金老板的前半辈子,我是钦佩的。钦佩金老板的痴情,真乃铮铮硬汉。有些事我也想不明白,可我不想过问。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选择,不一定局外人的看法,就是对的。
家父安排了我外出留学,我要告别金老板了,我要离开这个老胡同了。真舍不得,大丈夫当志在四方,还是要走的。我没有告别任何人,只是偷偷把我平日里搜集的稀奇玩意儿,都送给了丫头。在一天清晨,天刚蒙蒙亮。我带上收拾好的行囊,在摆渡人划桨的声音里,在一艘小船上,离开了故乡。
我想,金老板的那个梦放在现在来看,是超时空的了。我的爱人,也一定在某个地方,带着我们独有的爱情印记,等着我。
等着我,去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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