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来的赔礼酒散文随笔
不是说我高尚没有私心,而且咱不能对不起共产党员这名号,更不能对不起自个做人的良心。这钱要送,一定要送,咱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肥了自己而毁了人家的前程。
大概那是八五年那一年,我还在小乡上班当会计。一天下午我开好现金支票到乡政府对面的信用社取钱用于发放治安员的当月工资。当天下午信用社值班的是赵主任。赵主任中午酒喝高了,我去的时候还红头涨脸趴在办公桌上呼噜呢。我进去时连敲带吼才把他叫醒。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知道我去取款,问我取多少,我说取三百,并随手把现金支票递给他。他稀里糊涂办好取款手续,从抽屉里随手递给我三沓面值十元的人民币,嘴里嘟囔说道:“给你三百”。我接过钱试探性地问道:“不对吧,赵主任,这是三百”?赵主任不耐烦地咕噜着,“不是三百,还能是三千?赶快走吧,别搁这不住嘴的啰嗦耽误我睡觉,大熟人,我不会少给你的”。
当时信用社里面除了他就是我,再无第三人。我拿着钱转身回到了乡政府,心里话:鱼小尽是刺,喝多准出事。这个赵主任咋这么糊涂,喝酒喝高了把三千当成三百给我短款怎么办?自己赔上?他自己一个月工资也才一百二十多块钱,不吃不喝够他还两年的。要是查库再对不上,他这个信用社主任就别干了,非得处理他不可。那我呢,这多出来的'两千七百元对我来说可是大大的一笔巨款。我工资一个月才九十多块钱,抵我两年半的工资,盖三间瓦房都够了。要是换成给治安员发工资,他们一个月才五十块钱,够一个人四年半的工资。何况我知他不知,其他人更不知。这钱要是留给我自己肯定是一笔大大的收入。买酒能喝醉,买饭能吃饱,够花个一年半载的。我不说哪个又能知道?我既没偷,又没抢,更没拿,是他自个给我的。就是赵主任醒酒了,发现短款了,他又能怎样?谁又能给他证明钱给我了?可是话又说回来,这钱我不能拿。如果我昧着良心把钱吞了,虽说手头富裕了,良心往哪搁?做人的基本道德往哪放?路是人走的,钱是人挣的,花了不是自己的钱,买肉不香,买糖不甜,心里永远都是个疙瘩。不行,我得把钱送给赵主任。咱不能做那见利忘义的小人,更不能让赵主任因为短款而受了处分。
在经历过无数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我终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把多给的钱还给赵主任,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规矩的人,做一个让人信得过的人。当我做出这个决定以后,心里别提多敞亮了,揣着那多给的两千七百块钱再一次来到信用社,见赵主任已经醒酒,还跟没事人一样有说有笑,说明赵主任还没有发现短款。见他这般模样,我就有了调侃逗趣之心,就故意找茬问道:“赵主任,我下午来取钱你给我多少钱”?
赵主任被我问得一愣,立马说道:“我没少给你钱。你取多少,我给你多少。给你钱时你没当面点吗?出了柜台多少我都不负责”。
这个赵主任八成以为少给我钱了,我是来找后账的,给我打马虎眼。好吧,我要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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