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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散文随笔

时间:2021-04-24 12:45:12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初恋的散文随笔

初恋的散文随笔1

  同学问我,如果两个人相处的并不愉快,那还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吗?

初恋的散文随笔

  很显然没有!可是我不相信你不清楚这一点。你还不是依然固执的与这段感情僵持着,不过我也表示理解,因为我们都清楚的知道,感情从来就不是可以被理性所左右的,尤其是初恋。

  想象一下,你们一起上街,他却连你的手都不牵,两个人一前一后隔着两米远;想象一下,你们面对面吃饭却也只是吃饭而无话可说,即便他难得先开口,说出来的话也只是让你无感;再想象一下,手机似乎就没离开过他的视线,而你,可有可无……就是这样的感情,z同学却固执的坚持了六年!

  在这六年中,他们甚至可以好几个月不见面、不联系,默契的不说一句我想你,但也默契的从来都不提分手这两个字。后来才知道,他们各自都在这六年中与彼此之外的其他人交往过,可都没有结果,最后他们还是莫名其妙的又被命运拉回到了一起。和好那天,他们俩什么都没说,还是一如往常般默契,而这种默契却让z同学哭笑不得!

  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才可以让她这般不顾自尊?不管对方走出去多远,只要他肯回头,她就一定会摒弃前嫌,敞开怀抱傻笑着接纳他。我猜,他应该是她的初恋吧!我猜,她舍不得放下的或许只是年少懵懂时心跳曾为他漏过一拍的那种悸动吧!

  如果她的初恋不是他,那她还会像这般飞蛾扑火吗?

初恋的散文随笔2

  夜总是很黑,丝丝倦倦地无眠,雨声依然,滴在屋檐下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嗒嗒的响声。

  时而连贯如唠叨,像更年期的女人,数落起自己没出息的男人,看的见的怨恨就像十世八世的仇人,捶打的衣服,针眼里都渗着恨老的水渍,甚而让人听着乏味,便越加烦躁而欲远离之,而生活还得日升月起,于是,夜虫催眠时,依旧是一副卑微的笑,讨着女人僵硬的身子如水温柔起,所有锋芒收卷,做一个守旧的女人。

  倒是其中夹杂着滴滴嗒嗒的断流音,像放情女子的高跟鞋敲击在江南的青石板小巷,空气也变的温情而湿润,我想象的旗袍颜色,是一朵花儿点缀的色彩,在她的身体上尽情地开放,绚烂无比,以至招来女人们妒忌与狠毒的眼神,在八月的季节明争暗斗。

  倒是那些汉子们,不管自己的婆娘如何地抵毁,那偷贼似的目光总是不住地扭过头去,忘了烟卷还深陷在自己的手中咝咝地冒着烟,就若飘过去的意念,不管不顾。

  没成家的少年,便更加地放肆了,嘻皮笑脸地斗趣,他们从打工的城市带来有科技含量的傻瓜相机,为她不住地拍照,一个劲地奉媚……说城里人所说的笑话,讲那些无厘头的故事,惹的她芳容大悦,铃音落在地上,又反弹在空气中,飘在炊烟凫凫的村子上空……

  生活总是这样了无头绪,就像一个无家的孩子,飘飘荡荡,落到哪里,便是愿到那里开着花,结着果,看到成熟的样子。

  闭着眼睛,听这半夜而至的雨,像听一首歌,让心情平静,我想天亮后去河边看看,雨季的鱼儿何处安身,或去陈年老巷,寻那日高跟鞋遗落的声音,以及鲜花开在她身上的样子。

  许是秋风从深处传来空荡的信息,再也闻不到花开的香艳,我依然站在尽头,回忆她在相框里的笑颜,凡尘易老,知已未变,我想红颜也老了,低眉处的岁月,嵌在目光跌落处,心割的疼,发丝剪短了,齐眉的刘海掩饰额头欲流出的鱼尾,河边急急燥燥的鱼儿,是否便找到了归宿了?

  石板泛着青色的回光,那久远的传说也已失传多年,仅留缝隙中挣扎的种子,一年一年蕴着青青的叶子,春天发芽,秋天枯萎,听不见那鞋底拖拉的声音了,也好久未闻女子扭着自家男人大骂的情景,倒是在寒风来临前,顽皮的孩童便是一把火点着它引以为傲的岁月,春岁月老了,却还在梦中,待着来年,还是一粒种子,守着寂寞,守着风常光临的古巷,复年,复月……

  很容易地便忘记了,那些青春涩年少的初恋。

初恋的散文随笔3

  淡雾迷漫的林间,朦胧诗一样猜不透这里藏下多少浪漫。空气像稀释了的乳液,对面的树与人罩在了轻纱里。

  在这样的清晨,这样亦真亦幻的桦树林里,他遇见了她。

  她白天鹅一样静雅的落在镜湖上,似有似无的钢琴曲中,舒缓着腰肢,颀长的颈项托着她高傲的头颅,细柔的长臂梳理着洁白的“羽毛”——-他知道她是艺术系的女生,在练功。

  人的一生总会出现难忘的画面,这挥之不去的画面,诱他第二天如约而至。他喜欢看她的侧影,站在离她不远处,不动声色的用本英语书和随身听来掩护着,偷偷的微眯着眼睛看着她,陶醉在她流畅的舞姿中,解读她的舞蹈语言。她光洁饱满的额头、小巧的鼻子与翘起的下巴,构成聪颖的线条。他偷偷地勾下她的身影,他的速写在英语系没有对手。

  不知是哪一天,她回头冲他笑了笑,而那时他正痴迷的定定的望住她,手正勾下她起伏的优美的胸线。他像被看破了秘密,脸红了。一个羞涩的大男孩。

  从此,他们就默契的见面笑笑,这浮动着淡雾的小树林有着不需要声音的意会,那是喧哗的寂寞。

  整个夏天,他们就这样的,每天准时的相遇在那里。

  他想着天赐良机接近她。如果那个置在树叉上的录音机出点故障,发不出声音就好了,他就有理由跑过去为她摆弄几下,他就可以借机会问她的姓名,然后很自然的告诉她自己名字和系别。可那个小小的黑玩意儿并不理解他。他甚至想,她的一个动作失误了,摔在那里,当然不要摔得太重,他就飞快的抱起她或背起她,来个英雄救美的奔向医院。这样想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有点恶毒了。

  那天,那个蝉鸣渐竭的初秋的一天,她竟然没有穿练功服,飘逸着的长长的白裙,缓缓的向他走来,笑吟吟的脸,好醉人!

  也许他那会儿真的被那笑醉倒了,醉昏了头。在她婀娜的身姿离他几步之遥的时候,他做了个今生最令他悔恨的举动——把身一侧逃掉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虽然他痛恨自己没用,用各种方式惩罚自己,她没有出现在那个雾蒙蒙的桦树林。

  朦胧的桦树林寂寞得可以听到雾的流淌声。

初恋的散文随笔4

  认识可儿的时候,可儿留着齐耳的短发,白皙瘦削的脸上,一双清澈而特有魅力的眼睛,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清纯可人、文静端庄的味道。我就是被这种味道吸引着,见了可儿,总想多看她一眼。有时还会想,如果哪个男人遇到了可儿,那真是值得用生命去珍惜的主儿。

  可儿的美丽如湛蓝的天空遥不可及;可儿的清秀如清澈的小溪不忍碰触,可儿的温存如绵绵细雨令人忘情。这样的可儿真的是人见人爱。

  同班的亦桥

  可儿说亦侨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点内向。她与同宿舍的好友依晨关系不错,每日双进双出。亦侨就尾随其后,帮她拿水杯,学习用具等。到了寝室门口,也不说什么就走了。纯真的可儿还笑言过,真是个大傻瓜。

  可儿有一次胃疼,留在宿舍休息,亦侨敲门进来了,手里提着刚买来的药,可儿略感惊讶,心里对他为了自己逃课,多少有点不解和迷惑。

  可儿学的中医学,听可儿说亦侨在学这个专业之前,对中医学已经有了很深的了解,甚至已经从叔叔那儿学会了针灸。

  有一天去市中医院见习,看着琳琅满目的中药品种,亦侨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没等老师介绍,亦侨已经给同学们解说了每一种中药的名称、药性以及药用价值。这叫桂圆,有大补的功效;这叫枸杞子,可以泡在开水里饮用…… 还有这是沉香,亦侨手拿一节碗口粗、一寸长的沉香木,对同学们说:“这种药材可香了,放在铅笔盒或是枕头下,会一直散发香味呢。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向他要,他小心地给同学们每人分一点,同学们说他小气。他却振振有词,我要用这块沉香刻一颗心,同学们嘲笑他,就你还能刻出心来。但亦侨一本正经地说:“我真的要刻一颗心,把它送给我最喜欢的女孩。

  纯真的可儿,享受着同学们的友谊,丝毫没有察觉到有一颗心在时刻关注着自己,在向自己慢慢靠近。因为投注在可儿身上的关注目光,并不是只有亦侨啊。比如学习不怎么样,但人气很旺,家庭背景不错的阳光,总会有意亦或无意地,走进可儿逗她,惹可儿生气,偷走可儿挂在床头的照片。

  特别的表白

  傍晚时分,同学们都准备去上晚自习了,亦侨突然出现在了可儿的宿舍门口,勇敢地拉住了可儿的手:“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亦侨红着脸说。这次轮到依晨傻眼了,反应极其强烈地吼道:“亦侨,你再这样乱说,以后我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聪明的亦侨却笑了:“走了才好”。亦侨从贴身的口袋里,拿出了多日来用沉香木刻成的心。小小的一颗心躺在可儿的手心,蓝色的配饰穿心而过,心形沉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可儿有点迷乱,而手心里更是有一种潮湿的温热。

  药理课上,离亦侨一桌之隔的阳光,正在把玩着可儿的照片,专注的眼神,嘿嘿的笑声,引起了亦侨的注意。只听一句:谁让你玩可儿的照片。两个男生便打了起来,可儿慌忙去拉亦侨,没想到亦侨还是被飞来的板凳砸伤了额角,血顺着额角流了下来,胆小的可儿吓哭了,亦侨却不顾额角的伤,拉着可儿的手说:“别怕,有我呢。”老师和同学们都傻眼了,一堂课就这样因可儿,被两个男生搅乱了。

  美好的恋情

  从此亦侨名正言顺地做了可儿的护花使者,即使有个别男同学,还对可儿心存想法,也被亦侨的表现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亦侨喜欢把可儿载在自行车前方,与朋友们飙车;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玩扑克游戏,看可儿赢了时甜甜的笑;亦侨喜欢往可儿的宿舍跑,帮可儿洗衣服打扫卫生;亦侨喜欢跑很远的路,为可儿买爱吃的凉皮、葱花饼;亦侨喜欢与可儿一起背书学习,看可儿背输了时噘起的小嘴。

  转眼可儿的生日到了。亦桥给了可儿一个大大的惊讶。送了可儿一双小皮靴。可儿是父母的乖乖女,此时乱了方寸。慌张地说:“你怎么能给我送皮靴呢,我不敢穿,我爸妈会说我的。”亦侨有点失望,拎着鞋子走了。可儿呢,被舍友们一顿狂轰乱炸:“小傻瓜,你怎么就不懂别人的心呢!”“要是我,早感动的要晕厥了”就连依晨也说可儿有点过分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让亦侨的形象在可儿的心目中变得逐渐高大起来。可儿犹豫了,是不是到了该给父母说一下的时候了呢?

  周末可儿回了家,却因不小心着凉感冒,耽误了周一的课。当可儿急匆匆地赶到教室门口,亦侨正站在门外。见了可儿高兴地拉着可儿的手,问可儿为什么迟到了。可儿来不及回答,拉起亦侨就往教室里冲。

  中午食堂吃饭时,亦侨坐在了可儿的对面,眼光在可儿的脸上忙碌着,亦侨想知道答案。可儿内心有点翻江倒海,却故作镇静,大口地吃着饭。亦侨终于忍不住了:“可儿别吃了,赶快告诉我,你父母怎么说的。”可儿说:“我父母想,咱们毕业后可能会各奔东西,未来的事情,现在考虑有点过早,让咱俩先好好学习。”可儿一口气说完,心里如释重负。亦侨呢,一句话也没说,盯着可儿,似乎要看透可儿的心。突然亦侨走了,什么也没说。

  整个下午亦侨的座位都是空的,只有一个书包孤零零地躺在那儿。可儿有最初的心不在焉,变得着急,到最后的心慌。上晚自习后,亦桥的座位仍然是空的,可儿发现她是很在乎亦侨的。

  下晚自习后,可儿没有回宿舍,一直等在校门口,她期待着亦侨的安全归来。等待的时光总是漫长的,就在可儿感到失望的时候,一个高大的黑影,径直走向了可儿并用力抱住可儿,可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滴温热的泪滴落在了可儿的脸上。“你在这等我,我知道你是关心我的。”亦侨有点语无伦次。可儿抓紧了亦侨的手,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不会再放手属于自己的幸福。

  可儿坚定了与亦侨相守的心。忙碌的学习之余,享受着来自亦侨的关爱与呵护。可儿胃凉,亦侨坚持每天去爷爷家为可儿熬中药,然后送到可儿的宿舍;可儿晚上感冒发烧,亦侨会用自行车载着可儿去医院打针取药;亦侨与同学棋盘博弈,也要拉可儿陪着,他说有可儿陪着就一定会赢。

  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可儿快毕业了,亦侨变得忧郁起来:“毕业了各奔东西,我如何才能守住我的可儿。”亦侨矛盾着,惆怅着,徘徊在毕业前夕的岁月中。

  毕业分手的日子终于到了。可儿高高兴兴地打包行李准备回家,此时的亦侨却千般不忍,万般不舍。赖在可儿的宿舍,一会要帮可儿梳梳头发,一会要帮可儿整理一下已经整理好的行李。在亦侨的心里,非常渴望可儿能邀请他去家里。

  直到班车要走的那一刻,亦侨勇敢地说出心里话:“我想去一趟你家,见一见你的父母。”可儿点点头。

  有一天亦侨来了,亦侨勤快又有礼貌,也颇会讨可儿父母的欢心。一向非常疼爱可儿的父母,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算是接受了亦侨。

  唯美的心殇

  就在可儿和亦侨沉浸在快乐的幸福时光时,亦侨的母亲不幸得了膀胱癌。亦侨要走了,但是却舍不得可儿,就跟可儿的父母商量:“能不能让可儿一起去,探望母亲的同时,也好让家人了解和接受可儿。”

  可儿第一次出远门,随亦侨来到了亦侨的家。虽然亦侨的母亲刚刚做完手术,但是看到可儿还是非常高兴。告诉亦侨要好好照顾可儿。

  吃饭时,亦桥的大妹担心可儿拘谨,不断地给可儿夹菜。突然亦桥对着大妹吼道:“谁让你给可儿夹菜的,你的筷子不卫生。”大妹愣住了,可儿尴尬了,郁闷的氛围中,有一种美好被淡去的感觉。

  可儿想也许是母亲的病,让亦桥压抑中乱了方寸吧!可儿想尽办法安慰亦桥的同时,也帮忙担起了照顾亦桥母亲的责任。

  也许是可儿太让亦桥放心了,回家后的亦桥仿佛变了一个人,母亲的病也没能成为他的羁绊,昔日的同伴仿佛成了他甩不去的影子,每天玩的不着家。

  当可儿认真地想对亦桥,谈谈他们的未来时,亦桥总是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男人的担当在那一刻,压到亦桥的肩头,也许有点为时过早,但可儿彻底失望了。

  当有一天亦桥明白这一切时,可儿开始了另一段旅程。

  当可儿理解了亦桥,友情重归于好时,一次意外,亦桥永远地走了。

初恋的散文随笔5

  随着一声低沉的汽笛声,轮船启航了。滚滚前行的游轮掀翻了平静的海平面,席卷着层层叠叠的浪花向前奔跑,漸行漸远。犹如我和他的那仿佛已经隔着时光的海的情。坐在船上的他终于随着游轮消失在海的深处。而泪眼婆娑的我,思绪已飞回那情窦初开的青葱岁月......

  那时正上初中的我,得到了上天的眷顾,有着使人嫉妒的娇美容貌,让人羡慕的聪明才智。是妈妈的乖乖女,同学当中的佼佼者。谁都相信我有个美好的前程,我自己也憧憬着一副宏伟的蓝图。然而,上帝总在不经意间跟你开个玩笑,就在我踌躇满志之时,一个突然出现的男生搅动了我的心湖,让曾经活泼乐观,天真无邪的我从此郁郁寡欢,并且误了学业,失意至今......

  那是一个神情淡漠,少言寡语的男孩,同学们都不大理会他,甚至有点轻视他。他正好被安排在我座位前。刚开始谁也不答腔,可我是班干部,他学习不太好,便向我请教问题,渐渐我们便有了交谈。可不知从何时起,他那副倨傲不认输的神情吸引了我,他也不时的将眼光撇向我,当我们目光交汇急忙逃开,一缕淡淡的似有似无的情愫在我们心底萌芽,特别当别的男生欺负我时他一脚踹开,使那淡淡的情变成浓浓的意。初三时我们不在一个班级了,可萌动的心却不能静下来,每天最后一节课再也不能专心了,只等着放学路上那十分钟的见面交谈,哪怕只是默默相望。可就在中考前夕,他只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手工品,没留下只字片言,匆匆的走了,就如他匆匆的来。潇洒的不带走一片云,却残忍的带走了一颗萌动纯洁的心。他就这样走了,可我的心再也回不到从前,曾经的理想也随着飘远了。大学再也于我无缘了。

  从此我活得平平淡淡,以为那个人只是我梦中的幻觉,直到那年那月的某一天......

  我的婚期到了,我回我妈家办理户口在回来的车上,一个久远的几乎已经遗忘的身影出现了,我愣住了,不知该如何,他便开口了问我,“你这是?我回威海啊!你呢,我去看战友。啊,你当兵了了。是啊。看完战友我去上军校。什么,意外一个接一个。让我不能思考。车到站了,他轻轻的对我说,“和我一起聚聚吧,我犹豫了下就去了。下午他要走了,问我,“我去军校三年,你可愿意等我?”我心神一荡,往昔的种种浮上心头,然而......

  不能,我要结婚了。”他神色一黯,而后平静的说,“那祝你幸福。”就走了,就如当年匆匆。

  我结婚了,过着不太如意的生活,不时的想起那个已经远走了的.身影。岁月匆匆,二十年过去了,他久远的好似前世的梦,却又出现在我眼前。

  他来看战友,找到了我,多年不见,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问他?你何时来的?昨天,那什么时走,今天晚上。”在酒桌上,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有些酒意。便和战友们说起了我们当年的少年情怀。他说“那时我根本配不上你,你妈更看不上我。这么多年我一直牵挂你,”我心中酸酸的,“你别说了,你战友要笑我们了”怕什么,他们又不是不认识你。你现在堂堂的大军官,哪能说这些。”虽然我说他,可心中的酸楚无人体会,只能喝酒掩饰。

  上船的时间到了,我和他战友将他送到码头,他轻轻的对我说:我走了,又如当年的匆匆。

  他就这样的来去匆匆,我有些怨恨他,为什么又来搅扰我已经淡漠下来了的心。我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时光的海已将我们永久的隔离,他是高官厚禄,我只是一个闺中怨妇。只是那苦涩的初恋何时能让我彻底忘却。

  情有千千结,千结万结结不开。

  时光的海,淹没了那情,淹没了爱......

初恋的散文随笔6

  一部献给初恋的电影《属于你的我的初恋》让我陷入了初恋的回忆。就像人们常说的,初恋都是美好而短暂的,开始的时候我像所有人一样相信我的初恋一定会摆脱这个厄运,但最终还是事与愿违。

  我们有很长时间去恋爱,我们有时间去爱很多人,可是如果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了自己的生命有多长,那么你会怎样去爱?逞8岁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活不过20岁,也知道了他和茧的爱情期限。他说,我们的爱情是有期限的,这个期限比旁人的都要短暂,所以我们没有时间相互纠缠,就像夏季焰火一般必须瞬时绽放光华。很羡慕他们清楚自己的爱情期限,这样他们会很珍惜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很心疼他们清楚自己的爱情期限,继续着这种知道结果的爱情会很辛苦吧。

  朋友中有人说宁愿看到最后的结局是逞和茧分开了,而不是逞死去了。 在我看来,我更喜欢这种死别而不是生离的结局。我不能忍受两个明明很相爱的人遭受分离,如果这样我宁愿看到其中一方死去,至少这样能让爱永恒。逞也曾想过要离开茧。逞说,我最爱的茧,我第七次住院时在想,若顺利出院的话,我要吻你,牵你的手,紧紧拥抱你,然后离开你,因为跟我在一起你总是在流泪,总是担心我会不会随时就离开这个世界。可是当逞向茧提出分手之后,他发现自己不能没有茧,即使他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于是他又回到茧身边了。我很庆幸逞最后死在茧的身边。朋友说我对待爱情的态度太悲观了,可是我偏偏认为爱情就是这样不顾一切的冲动和自私,相爱的两个人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守着对方。

  初恋的美好,在于当时的我们太年轻太单纯,喜欢就是喜欢了,毫不犹豫的想给对方最好的。不会像后来的感情,要考虑到现实,物质,经济等多方面原因。也是因为当时的我们太年轻太单纯,所以不懂爱,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爱别人,自以为感动了全世界,可也许这并不是对方想要的,反而给对方添了麻烦吧。年少的我们又太骄傲,这样的爱情又怎能长久呢?所以我相信一生中只谈一次恋爱就能找到与自己相伴一生的人是最幸运的人。尽管初恋大多以失败结尾,但这第一次的爱,始终无法轻描淡写。这便成了一生的回忆。

  很久以后再想起我的初恋,我依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的每一个细节。我喜欢在无聊的时候翻看以前的日记,然后又忍不住想那时候那么幸福的两个人怎么就散了呢?想起当初分手的时候,纵然我伤心,我舍不得,却也没有说过一句挽留的话。明知挽留没有用,我便不会去做那无用功。若还相爱,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去争取,只是他已不爱了,我能做的便是还他自由。如今再想起那段时光,心中已不再有很大波澜了。当我在夜深人静睡不着时,我总会想起那段感情,遗憾的是我已经不能清晰的回想起他的面容了。我已经不能确定我一直在回忆的到底是那时的他还是那时的我或者仅仅是那时的我付出的感情了。我问自己,你恨他吗?开始恨过吧,只是现在早就不恨了,我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我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可是我知道他过的好与不好都与我无关了。他过得好,我不会祝福他,因为我曾固执的相信他的幸福是我,当他的身边站的是别人时,我怎么能说得出祝福的话?他过得不好,我不会笑话他,毕竟那是我曾经爱过的人,真心爱过的人。

  如果那一天,我不曾和你相遇,那么我将不会拥有那份痛苦,那份悲伤,而又饱含泪水的回忆。然而,若不是遇到你,我也无法体会到这份愉悦,这份心动,这份珍贵,而又充满幸福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

初恋的散文随笔7

  就像是桃花悄悄的绽放,羞涩的迎着微风涨红脸,吐出清新的芬芳,在每一个春天都让人向往。

  人生中那第一次震撼心灵的并且终身难忘的有人说初恋吧。

  最纯净的沃土中,镌刻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在生命的长河中,永不褪色,占据心房角落的重要位置。

  有的人跟着感觉不断的追随着初恋的情人,演绎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将此情寄予特定的人,我认为差矣。

  而我的初恋却是一只松鼠。 大兴安岭的夏天,姐姐,弟弟,我和邻居的小朋友们上山去踩蘑菇,我们玩着就到了深山中,那是一片原始森林,树木高耸,遮天蔽日,我们几个孩子在树下透过斑驳的阳光,感受森林的寂静,置身其中瞬间感受到灵魂都得到净化。

  一只小松鼠在斜着的枯树干跳跃着,当看到我们后,它停下来静静的看着我们,你能想象吗’?活泼的松鼠安静下来,调皮的孩子们安静的站在参天挺拔的树林的不同位置,与松鼠凝望,一切都静止了,大家享受着自然界的馈赠。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只小松鼠,忘不了在在那样的时刻,那样的感觉,它成了至今永远怀念的恋人。

  我们对初恋情人的深.刻感情,不过是他们充当了我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载体。

初恋的散文随笔8

  爱在老山下,散在春城里。

  还记得那年,我们都很青涩,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不知道什么叫包容和理解,不知道何为浪漫,更不晓得什么是责任,但是我们走在一起了。

  校园那么小,所以我们相遇了,世界那么大,我们迷茫了,慢慢的,我们好像越来越了解彼此了。也因如此,我们成为了彼此的彼此,开始对外界宣誓主权。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但无论有多远,每次我回去一定要去的一个城市就是老山下那座不大但是让我怀念的城市。因为一个人,我爱上了这座城。

  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慢慢的变得对彼此似乎有些陌生,陌生的我们都不愿意去相信和理解。就这样,我们开始沉默,一直沉默。

  有一天,我不知道怎么了,爱上了别人,所以我开始埋怨你的工作,厌恨你的圈子,就这样把矛盾积累在一起,最后告诉你,我不爱你了。从此,我再也不喜欢那座城,因为那里有我和你遍布的脚印,但是此时我们都成为了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曾经给过我太多美好的回忆,在竹林伴我赏夕阳,阳光明媚的日子陪我一起走在小溪边倾听水声,在夏日,我们骑着自行车奔波在校园的足球场。当然,我也自私的记得,那次我们到山上摘木瓜,碰到大雨,我把衣服给你当雨伞,我全身湿透。

  时间过去了那么多年,不知你是否会想起我,或是恨我。感谢你曾经给予我的美好,让我在那个青涩的年纪,有如此多美好的回忆。

  想和你说,曾经牵你左手的那只右手,现在已经牵起了别人的左手,不知道曾经牵着我右手的那只左手,现在是否和另一只右手相握。

  谢谢你,因为你我曾爱上一座城,也因你,我开始忘记这座城的一个个角落。

  爱在老山下,却散在春城里。

  愧你我也真离去,愿尔安得幸福生。

初恋的散文随笔9

  生活,一半是回忆,一半是继续。

  过去一起的日子,像是一场梦,却又在现实中留下不可抹去的痕迹。那是七年前,小学六年级,怕是自己也惊于这个数字,时光匆匆早已物是人非。

  我和他相识一年,想想也确实有缘。开学时,老师让全班学生按个子排队站在门外,一男一女依次进入座位,就这样,我和他成了同桌,现在的我,甚至记不得当时我们有没有打招呼了。再后来就是一些琐事,你借借橡皮,他还还书之类的发生在同桌之间的日常。依旧记得纸条上幽默的话,可笑的丑丑的表情,但他的字很漂亮很秀气,又因为他是个男生,主观上更是给他个人加分。一个月后的月考,觊觎他座位已久的我,终于因为成绩高于他而得偿所愿,他呢,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没啥可选就坐到了我原来的位置,就这样,我们又成了同桌!

  我俩渐渐熟悉,得知他家境不错,父母都是教师他又是独生子女,所以自小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是那种学习好且知道努力的人。那时候英语还没有现在那么重视,英语基本没水平,而他英语不错,后来他跟我说他上过补习班,也是因为他,我才知道sorry如何拼写。原来在那时,我们就有了差距。

  我们第三次成为同桌是我的选择。他期中第一名,顺利夺回失去的座位,我只能灰溜溜的回去了,其实也算懂得他第一次没得选的处境了。然而,我的选择,引起了议论,毕竟三次了,连自己都觉得不对劲,何况是别人呢?在那个羞涩的敏感的青春期里,孩子们对于男女生之间的事总是倍感兴趣,更夸张一点的还有牵线,我开始在意别人的话,但依旧和他说话,和他日常。

  搬到新校区,一学期也快结束了,只记得同学们已经在同学中找到朋友,甚至是男女朋友。周围好多一对一对的,不学习的人就直接早恋,学习的人就默默喜欢却不说出口,当时觉得是成绩决定是否恋爱,后来才知道决定作用的是性格。

  然后我们就再也没机会做同桌了,那一年实行小组成员学习,就是那种学生自己讲课的课堂形式,我俩成绩都好,被分到两个小组担任组长,之后的日子我们有竞争也有合作,也是美丽的回忆。不知不觉就考试了,就毕业了,就分开了,就不见了。

  与他分开是我没有料到的,不,是没想过。我是直接升入镇上的初中,却没在新生名单上找到他。大概一年,我们在QQ取得联系,得知他父亲送他进了县上最好的初中,询问近况也是挺欢喜,如旧的调侃和逗趣,我觉得还是喜欢他。

  上初中的三年也没有多联系。记得他的父亲就是在我上的初中任教,会有一些之前的同学开玩笑到看你未来公公,哈哈,那时挺害羞的。再联系是中考结束,他失常了,只比我多了十二分,不够上我们那最好的高中,我又傻傻的以为我们会重逢。高考结束,我加上他QQ,询问分数,比我多三十多分,却有了一本二本的差别,心里五味杂全。后来得知他竟少给我说来五十分,自己就莫名其妙又删了人家好友。表面因为生气,实则是明白闺蜜所言,你们不合适。我自然想到是门当户对,个人经历呗。

  书上说:说过再见的人就一定会再见。那没有说过的呢?

  七年了,我们真的没有再见过,我记忆里的少年,依旧是那时的模样。中学六年,在街头期待的偶遇没有,在校园的邂逅没有,他只在别人口中,别人的世界。也罢也罢!就此作罢?

  接下来,就是另一段感情了

  感觉不开心,分手吧。好。

  就这样结束了不足三个月的恋爱。那是在社团认识的一个男生,QQ上他告的白,没恋爱过的自己,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对他,有好感,是喜欢,却不及爱,就像前任三中孟飞说不出的爱……闺蜜说我对他是新鲜感,我想也不错。在一起之后,感觉没有共同爱好,不说话也觉得尴尬,挺不开心的。我对他的顺其自然变成又所要求,他言道我不善解人意,我想,意尽缘散。不愿将就,便分开了。

  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中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他让我学会拒绝,让我学会不将就,让我懂得恋爱不只有甜美,让我知道不能盲目……

  我懂得,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敢去喜欢人,才值得被人喜欢。你的高度,决定他的高度,正确的你未来之前,我,会好好努力。

  你如盛开,蝴蝶自来!

初恋的散文随笔10

  初恋就像阳春三月里枝头上的绿果,青青的充满着诱惑,使你无法抗拒的忍不住去采摘品尝,会让你第一次真正理解并且感受到什么是“涩”。即便是这样,就在你要为自己的莽撞和冲动准备后悔的时候,却又忍不住再一次去品味了那枚青果,且完全是身不由己的,顺其自然的。在爱情面前,人是那样的没有免疫力!

  在一次次的诱惑,又一次次的品味着,初恋的人们挣扎着,矛盾着;又一次次的冲动着,发酵着,发酵成了一杯酒,那味道只有自己知道。

  初恋又像是一杯原味的咖啡,一种散发出清香滋味的“苦”。抿一口就是一个梦,手工编织的梦,美好的梦,五颜六色的,还奇奇怪怪的,像白雪公主,像白马王子...还有番多拉的盒子......

  咖啡喝完了,它还是清香的,是留给人回味的,越是回味就越感觉清香,就萦绕在身边,或是在身体的哪个部位扎了根,挥之不去。

  有人说初恋如同在伤口上撒盐一样,痛的会让人刻骨铭心。是啊,这就难怪会让人记住一辈子了。

  伤口是自己的吧?盐也是自己撒的!何苦来着?原来爱情是有魔力的,恋爱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痛‘是在你的爱情修成正果之前必须的一个过程。难怪有人说:恋爱中的男人是疯子,女人是傻子。爱情!原来我们对她都没有免疫力。

  这就是初恋,涩而不乏诱惑,苦又让人回味,痛却令人难忘。

  就如同,明知是一杯毒酒,却还义无返顾的把它喝下去,任由它侵蚀了你的心肝肺,却不知道什么是后悔,而且永不言悔。

  爱情应该是一部书,初恋只是这本书的序言,而每读一次都会有一些不同的体会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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