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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在左婚姻在右婚姻日志
小秋和君程在分手一年半后,偶然逛書城時看到一本書《愛情在左,婚姻在右》。隨手翻看,第一章‘簽約時代,說好再愛’就勾起了無數回憶。
小秋和君程同居兩年,君程說用小秋的工資卡,存他的工資卡的錢作兩人結婚用,小秋也是同意。但是之後每個月君程的卡都沒錢剩,小秋見此情況只能每個月從自己工資卡里拿出一百塊寄回母親的存摺上。過後她也會告訴君程,往往此時君程就會發火,說:你能寄錢給你媽我也要寄。君程一寄就是一千好幾,或給他爸買新手機什麽的,小秋從無怨言。
直到後來朋友問起,朋友一言驚醒了一直抱無所謂態度的小秋:你傻了!這世上哪有用女人錢存男人錢的···這時她想想才發現,原來她不知道君程的銀行卡密碼,而他卻知道她的,沒用錢就自己去拿,不用通知不用問;她也不知道他的QQ密碼,而他卻知道她的;她不知道他都跟些什麽人聊QQ,而她卻被他禁止上QQ···她去他家,他就要求她要怎樣怎樣對他父母,而他卻從來不說去見她的'父母,卻一味地逼她生孩子···
分手前的兩個月,君程沒工作,一直靠小秋的存款過日子。陪他去找工作他也只是敷衍,最難熬的日子都熬過來了,這次也一樣熬過來了。終於君程工作了,拿到第一個月的工資了。小秋以為他會交房租,因為房子是小秋租的,而他是她的男朋友,而且在這他住了那麼久。小秋隨意地說:啊,要交房租了。誰知君程說出一句:我們一人一半吧。小秋絕望得笑著對他說:不用,我自己交就好了,你,搬出去。最後君程當然沒有搬出去,房租還是小秋一個人交了。
《愛情在左,婚姻在右》里的之雅和林銳,就是因為之雅不滿林銳對她就要求她孝順他的父母,而林銳卻處處避著不去她家。最後不得不白紙黑字簽下孝心協議,雙方都不得不執行。問題擺上桌面,大家都能看到問題所在,從而化解,皆大歡喜。
小秋這時才醒悟,原來自己當初忍讓了那麼多,縱容得那麼放肆。曾以為是愛他就給他自由,不計較自己的得失。不曾想,就是這樣糊塗的縱容,毀了即將結婚的兩人。
這也正如去年頒佈新《婚姻法》,夫妻婚前婚後財產要分清,結婚前就要協議好財產使用權和歸屬權。
我也曾想過結婚前簽個什麽協議,各自提出條件,若雙方都能接受那就結婚,如若不能,也沒必要了。
不過想想,有幾個男人能理解其中的意義?
但確實不失為一個良計:小到怪癖習慣愛好,大到財產分配。協議好了,將來無論發生什麽,都可以避免很多矛盾和糾紛。
其實,這個也算是一份婚姻的生活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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