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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记

时间:2023-05-02 18:57:25 日志日记 我要投稿

精选我的日记集锦9篇

  忙碌而充实的一天结束了,在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因此我们要写好日记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日记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日记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我的日记集锦9篇

我的日记 篇1

  暑假一开始,我就看到了妈妈学校发的通知,今年妈妈学校组织大家去石塘。尽管石塘我已经去过许多次了,但是,我还是很期待这场旅游。

  7月25日星期五雨

  今天是出发旅游的前一天,外面一直下着倾盆大雨,妈妈说:“明天旅游可能要泡汤了!即便不泡汤,也是湿漉漉的,没什么好玩!”可我偏不信,心里默默祈祷明天不下雨。

  到了晚上9点钟,妈妈关了电灯,让我睡觉,可我一直睡不着,因为我一直想着旅游的事情。到了12点,我好不容易模模糊糊地睡去,可第二天4点04分我就醒来了。

  7月26日星期六晴

  终于可以去旅游了,天气出奇地好,太阳躲在乌云后,光线似有似无,既不热,也无雨,很适合旅游,我高兴到了极点。大巴车绕了“18”个弯,才把我们送到了石塘的`民宿“隐想家”。民宿建在山顶,里边还有一个迷你的游泳池。

  我和几个小伙伴在大人的陪伴下,来到金沙滩,那里人山人海,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挨挨挤挤。沙子像被太阳晒过了的柏油路,踩上去软绵绵的。

我的日记 篇2

  开学的第一天,老师组织我们在教室里看了开学第一课的电视,讲述了属于我们宜昌人的先进事迹,有个大姐姐明明家里生活困难,但是她把自己给他人做家教的钱分别给了三个小朋友当零花钱,她的这种勤工俭学、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让我很感动。

  想想我自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把妈妈给的早餐钱节省下来乱买玩具的坏毛病,想想真是惭愧,我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学会成长。

我的日记 篇3

  今年我七岁,我的偶像是我的爸爸。我踏入了小学的大门,在知识的海洋里划着一叶扁舟尽情遨游.对知识的渴望,促使我在央求爸爸每天给我讲故事。爸爸爽快地答应了。于是,爸爸每天给我讲一段小故事,我虽然对他讲的故事似懂非懂,却也坚持洗耳恭听。因此,我感觉到爸爸的.知识好丰富。所以,七岁时的我的偶像是知识丰富的爸爸。

我的日记 篇4

  我叫乔一涵,今年九周岁,我马上要上四年级了。

  我的头发很短,前头留着几根毛,有一双特别大的耳朵,眉毛又长又粗,左眉上有一个小黑痣,有两个像黑色宝石一样的眼睛,小小的脸蛋,一个小小鼻子下面有一个深坑,嘴巴哈哈大笑时很大,闭上很小,两个门牙之间有一个缝。

  我是一个很调皮的'人。有一次上课时,我一看老师扭过头去面向黑板,我迅速在大屏幕上出了一个拳头,一个剪刀,一个布。一看老师扭头了,我马上把手放到头上。就这样,我躲过了老师锐利的眼睛。

  我长大后想当一名医生,救护病人,为人们着想,用高超的医术治好人们的疾病。

我的日记 篇5

  舅舅从他朋友那里给我拿了一只小狗。小狗披着一身白灰色的毛,油光水滑的,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对尖尖的小耳朵总是竖着,香肠般光滑的短尾巴一见人就左右摇摆。我给它起名叫“咕噜”。

  “咕噜”很爱吃草,为了逗它,我喂它吃草时,故意把草放到很远的地方。“咕噜”的反应真快,老远就向我跑了过来,抢了起来。看见咕噜快抢到的时候,我就把草拿起来,它就马上蹦到我腿边,用头蹭我的腿。这时我就故意把手放低。哇!咕噜在我腿上蹭着蹭着。“嗖”一下蹦到我后面,把草一下子叼走,跑远了。在把草放到前爪边看着我,好像在说:“这根草归我了,你没意见吧!”

  “咕噜”吃草的`样子很奇葩。它先把草含在嘴里,然后再拿来嚼,不要小看它嚼的很普通,到了后面,嘴巴就变成了0字型。它那滑稽的样子把我和妹妹逗笑了。

  还有一次,我作业好不容易写完,邀请它跟我玩,可它偏偏不理我。可正当我失望的时候,它像闪电般地向我飞奔而来,把我魂都吓出来了。

  小狗“咕噜”是我最好的伙伴,我打心眼儿里喜欢它!

我的日记 篇6

  在那一晚过后。

  我并不要求得到什么。我只想,他能不能成为我的一个避风的港口。

  原来。我再一次找错了人。

  男人其实都是一样的本性。只不过要看在什么样的时候对着什么人。

  其实。我并不是每天都会去烦他。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但是。自从那以后。他好像有意的避开我。

  我知道,他是怕我是那种一但搭上就难以甩掉的女人。其实我不是

  他只要跟我讲。我会理解的。但是我最讨厌的.就是逃避的人。

  也许一种菜不是吃一次就会腻的。包括我和他。也不止是一次。

  其实,在那时我也会在心理暗骂自己是犯贱。

  需要你的时候可以见一面。不需要你的时候连你的电话都不会接一个。

  这样似乎连尊严都要失去了。

  道理都懂,往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总是难以侍从。

  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和飞之间会有过这样的关系。

  虽然只有三次。我还能清晰的记住地点。

  第三次的发生是在06年过年之前。也是我和他有几个月没有看到了。

  在别人面前我还是会很尊敬的叫上一声飞哥。

  让所有都认为我们真的是有纯洁的友谊。事实上呢?

  再第三次以后。我们的这样的关系宣布结束了。

  虽然。我从未得到任何承诺和认同。

我的日记 篇7

  已经忘了是多久没有联系你了。有一天突然收到了你的一条短信:你说,你不值得我这样做。

  还记得跟你表白的时候,是在电话里,我说,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好吗?你说,过来吧!你想见我。然后我们一起在冷饮店坐了一下午,你把你从小玩儿到大的好朋友介绍给我认识,又一起在KTV唱了一个通宵,你唱歌真的太好听了!那个时候我以为这就是爱情,至少你默许了。

  后来有一天你问我,敢不敢玩儿一个刺激的。我回答,有你在,我不怕!你让我闭上眼睛,然后把我抛到泳池里,我吓坏了,我根本不会游泳,张牙舞爪地在水里挣扎,当水不停地往我耳朵里眼睛里嘴巴里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快要死了,我拼命地想要抓住一点什么东西,使自己能够尽快逃离水面,直到几秒钟后你从水底把我抱起来。那是第一次我在你面前毫不顾忌形象,眼泪就着鼻涕地哇哇大哭,相信你一定也吓坏了。

  你带我去见家长,我跟着你一起在厨房忙着,生怕长辈们说我是一个不懂事的人。后来你告诉我说你奶奶很喜欢我,她说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你不知道的是,这让我偷偷高兴了好几个星期。

  我等你下班,回来的路上我们经过公园时,大妈们正在跳广场舞,播的音乐很应景。所以我后来特意去学了那首歌。我决定下次去KTV的时候,一定要唱给你听!那首歌是韩晶的“没有你的日子我真的好孤单”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的今天,我都还一直喜欢。

  周末的时候,我们会去超市买一大堆零食,你爱吃的和我爱吃的。我们穿情侣衫、情侣鞋,尝试一切和情侣有关的东西,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抱怨时间过得太快。我想,如果一辈子这样过,好像也挺不错的!

  很偶然的一次,我在你卧室的床头发现了一行用圆珠笔写的字,那行字暧昧、秀气。一看就知道出自女生之手。于是,你给我说了一个关于你和她的故事:你说你以前又高又瘦,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可是和她分手后的几个月里你开始暴饮暴食,几乎每天都是在酒精的'作用下睡着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了你手里的照片,现在的你确实跟以前不大一样,你胖了很多。我的手在兜里握紧了又松开,我是在尽量掩饰自己的不安。因为说起她的时候,我明明在你眼里发现了些什么啊。

  那一天是你朋友的生日,我们在你家喝酒喝到凌晨。你说家里睡不下,得出去住酒店。然而洗澡的功夫,我撞见你和另一个女的躺在床上,我什么也没说直接冲出了酒店。凌晨两点过,我蹲在马路边望着零零碎碎的车辆,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着烟。有那么一瞬间我多想冲到马路中间去。你站在我背后,一直到我点燃不知是第几支烟的时候,你一把夺过我手里的烟摔在地上,你说你是喝醉了。我站起来狠狠地往你脸上甩了一个耳光,然后再一次没有骨气地哭了出来。

  我们就这样结束了,这段感情之中我们唯一的争执竟然仅有那一计耳光,还算是和平分手吧!没有抱歉没有挽留。大概一直以来都是我在努力维护着我们之间我以为是爱情的东西,我在给我们制造浪漫,我在在意你的心情,只要你说你想见我,我就会想尽办法立刻出现在你面前。听说,对一个人太好,时间久了就会被人当成是理所应当。因为我喜欢你,所以甘心情愿一直卑微地附和你。是不是正是因为这样,我的付出在你眼中才会越来越一文不值!离开你以后,我又交过几个男朋友,可是无论如何再也找不到当初和你在一起的感觉,或许是跌的太痛,再不敢那么用力地喜欢一个人。每次路过曾经和你一起去过的商店、泳池、KTV、冷饮店、甚至是公交站台时,我总会习惯性地停下来,我在想你会不会也恰好经过这里,到时候我一定会跟你打招呼,笑着问你这些年过得好不好?

我的日记 篇8

  我生在费县,也长在费县。父母对管教比较严格,但我还是拥有比较快乐的童年。我有很好适应能力,什么事都可以去做,但不能做得十分完美,还有时会搞砸。(夏天来了)

  在初中学年里,我的语文和英语一直在扯后腿,父母也因此操了不少心,我也很不争气,一直没能升上去,也不知怎么回事。升入高中进入十一班,希望有所改变。

  希望在以后的三年中,无论是否在同一个班级,但请记住我们是十一班,祝大家在20xx年6月份中取得如愿成绩。

我的.日记 篇9

  我的身边有不少的好友,她们各具自己的生活形态。已婚的、未婚的、单亲的、独身的。偶尔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唱歌跳舞,抽烟喝酒。闹到三更半夜,然后第二天睡到日上三竿。

  她离异,人长得漂亮又善良,家里总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出门时人总是清清爽爽。但她找不到一个既爱她又能被她所爱的男人,但她似乎很满足于目前的这种生活状态,也不打算再婚,一个人住在100多平米的房子里,从没听她说过害怕和孤独,已经对婚姻彻底的失去了兴趣,好像这世上的男人都面目可疑、薄情寡义,不值得托付终身。但男朋友是有的,漂亮的女人身边总有狂蜂浪蝶,偶尔会在一起,好聚好散,一切随缘。谁也用不着对谁负责,又少了许多家庭生活的琐事。

  她长相一般,但性格豪爽大方,喜欢吃喝玩乐,做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干净利落,有一模范好丈夫、一个女儿。日子平淡而幸福。但她总喜欢和我们泡在一起,无论多晚一定得回家,不能在外面留宿,这是婚姻守则。所以每次不能喝得太多,要自己摸清回家的路。都是女人,谁也送不了谁。有时聚会的地点就在我家,准备好红酒、牛肉干。高脚杯中红色的液体印着女人们双颊上泛起的红晕,带着一股妖艳的美。三瓶见底,什么话都说,说什么都不会错。心心相印的、满腹牢骚的、眉飞色舞的。最后总是快乐的,弄得一片狼籍,要是累了倒头就睡,明天再收拾。打扫一下战场,下个周末再约。

  她单身,至今未婚。这和她的个性有关,她追求完美,喜欢玫瑰花和诗。总想找一份很纯粹的爱情。她敏感、脆弱、娇气、爱哭,象水做的。现代的男人的心越来越粗糙,谁会这么费心去对待一个这么感性的人儿呢?纤柔如丝的女人啊!碰上的却是剪子一样锐利的男人,感觉很受伤。她支着下巴,静静地倚在窗前,揣着深藏不露的心事,象一朵在黑暗中盛开的花,独自芳菲。

  她是独身主义者,她的心灵和身体一样的纯洁,有一种很脱俗的美。在她的生活中,没有男人,没有爱情,也意味着没有来自感情方面的幸福或伤害。内心平静而又淡泊,一切的喧嚣与繁华似乎与她无关。拒绝化妆、拒绝高跟鞋、拒绝一切她不喜欢的.东西、不喜欢的人。一袭布衣、一双波鞋、一个背包。从一个城市飞到一个城市,来去自由如风,没有什么能牵绊得住她那一颗渴望流浪的心。她无法成为别人的妻子,因为那意味着一种不可推却的责任。她不想去为一个男人洗衣、做饭、生孩子。

  她是一种欲望的代表,无论哪一方面。华衣锦食、豪宅名车。她时髦前卫、妩媚性感。是一天生的情种,每一场恋爱都被她谈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来得快去得也快。是那种有了新欢,又忘了旧爱的人。她说过了,男人不是东西,我看男人在她眼里,不仅不是东西,而是垃圾。

  形态各异的女友们,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在这座城市里,慰藉和温暖了彼此的心灵。我感受着她们的经历,体会着她们的喜怒哀乐。在她们的眼里,我是最爱买鞋的女人,因为我要穿上鞋,不断地去追逐自己想要得到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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