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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27 19:08:56 语文迷 我要投稿

(通用)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通用)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篇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道垃圾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了河道的生态环境,还威胁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为改善河道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1. 实施范围:本项目覆盖xx市xx河全段,全长xx公里,包括两岸堤防及河面区域。

  2. 清理对象:主要包括塑料瓶、塑料袋、泡沫盒、废弃渔网、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弃物。

  二、实施步骤

  1. 前期准备

  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

  对河道垃圾分布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制定详细清理计划。

  采购必要的清理工具和设备,如垃圾袋、捞网、手套、防护服等。

  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河道垃圾清理的'认识和支持。

  2. 清理行动

  分阶段实施,根据垃圾分布情况,将河道划分为若干清理区域。

  组织专业清理队伍和志愿者团队,按照计划进行清理作业。

  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清理效率和质量。

  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物送至回收站,不可回收物送至垃圾处理厂。

  3. 后期维护与管理

  建立河道垃圾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并清理新产生的垃圾。

  设置河道垃圾收集点,方便周边居民投放垃圾,减少垃圾入河现象。

  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共同监管河道环境,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种植水生植物,恢复河道生物多样性。

  三、宣传与教育

  1. 利用社交媒体、宣传栏、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河道垃圾清理的重要性和成果。

  2. 开展环保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3. 鼓励公众参与,设立“河道守护者”志愿者项目,吸引更多人参与到河道保护中来。

  四、资金预算与保障

  1. 制定详细的资金预算,包括清理成本、设备购置、宣传费用、生态修复等。

  2. 寻求政府资金支持,同时探索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3. 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五、评估与反馈

  1. 设立项目评估机制,定期对清理成效进行评估,包括垃圾减少量、河道水质改善情况等。

  2. 收集公众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优化实施方案。

  3. 定期发布项目进展报告,向公众展示清理成果,增强社会影响力。

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切实做好河湖垃圾等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河湖沿线雨停水净,实现全县河湖“水清岸绿、堤固城安、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河湖长制落实,对全县河道(含水库)等水面及其岸线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清理,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常态化保洁等工作机制,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切实维护好河湖生态环境, 确保雨停水净;强化各级河湖长工作职责,推进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加大督导考核工作力度,确保河湖乱倒乱堆垃圾、乱采砂石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二、整治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垃圾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1.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 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2.河湖水面漂浮垃圾杂物、死树枯枝、病死动物等。

  3.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修建的'垃圾堆积点、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箱。

  4.河道管理范围非法采砂堆砂、取土取石等情况。

  5.其他违法河道管理保护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

  各河流(段)河湖长为此次清理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各镇办河长办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在镇级河长、湖长组织下,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河湖垃圾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专项行动期间,县河长办将组织开展巡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督查。

  四、方法步骤

  从20xx年11月1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排查、清理同步进行,确保工作成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5日)。各镇办按照辖区内河湖分布、河湖长设置情况,结合辖区内河湖垃圾分布等具体情况,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做到河湖全覆盖,并制定具体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及时限要求。

  (二)集中清理阶段(11月6日-11月26日)。各镇办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河道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情况,做到问题摸排全方位全覆盖,问题整治彻底、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清理整治的垃圾,应按规定迅速分类转运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不得将垃圾堆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

  (三)督查督办阶段(11月6日-11月26日)。县级督查督办与镇办集中清理同步开展。县河长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四不两直”暗访督查组,根据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第一次暗访督查发现河道大量垃圾、非法采砂等问题的,将责令相关镇办整改;对连续两次在同一河段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等情况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按照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建议。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保洁等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加强各级河湖长、护河员履行职责,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河湖生态环境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镇办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各镇办河长办要提请本级河湖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牵头组织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指导督促各镇办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体量较大的违法违规堆砂堆石、乱占乱建等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河湖保护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爱护河湖、保护环境的意识。对工作开展差、河湖脏乱差问题反复出现的,要跟踪曝光,形成全社会关注、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篇3

  为确保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有效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切实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保证我区境内20xx年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和改善我区河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河道垃圾清理关乎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实施碧水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新xx的重要举措。按照《xx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增强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结合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针,坚持河湖内垃圾清理与河道清障工作相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大力提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防洪安全的目的。

  二、责任分工

  河道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政府主导、上下齐抓、部门共管的'工作方案,各级政府要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河湖垃圾清理工作,各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镇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督导、服务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河长制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清理范围

  结合千山区20xx年实施的“河长制”工作,对我区境内所有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开展河湖内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把沿高速、高铁等重要交通干线的河流上下游可视范围作为重点部位着重清理。同时彻底清除沿河水源保护区的垃圾杂物等。

  四、工作目标

  (一)至20xx年5月底,基本清除河道内垃圾废弃物,确保河道内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阻水障碍物,无大面积漂浮物,使河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通过“河长制”工作的逐步开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河道长期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无阻水障碍物。

  五、方法步骤

  (一)在全区所有沿河镇(街)、村张贴《关于禁止向河道弃置垃圾的通告》,广泛宣传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大力营造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镇要在所辖区域组织工作队伍,对本辖区内河道垃圾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细节内容,切实摸清河道垃圾的具体情况。

  (二)按照属地负责管理原则,由各镇(街)牵头负责,充分利用此次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的契机,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把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面清理到位。

  (三)各镇(街)需建立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巩固过往河道垃圾清理成果的基础上,再次彻底清除河道内垃圾,以杜绝新倾倒垃圾为目标,细化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定期清理、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不反弹。

  (四)6月1日前,各镇(街)要根据《河湖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各自地区所辖河流的河道垃圾清理验收工作;6月8日前完成全区河道垃圾清理的验收工作,对验收不合格的镇(街)、村,上报区级河长、总河长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河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河道内垃圾清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确保此次河湖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千山区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强调各镇(街)沿河村的主体责任,分段治理,责任到人。各镇(街)要分派干部包村屯,水管员包河段,做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区水利局要与各镇(街)积极配合,在全区积极宣传开展河湖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镇要通过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加大督查力度,依据《千山区河道垃圾考评办法》,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垃圾清理和河道清障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检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反复出现问题的河段及主体责任单位及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一经核实,严肃问责,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五)数据上报,真实准确。为推进各镇(街)做好此次河湖垃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督促行动的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7日、22日前各镇(街)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审核报送区河长办。

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篇4

  为了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水体健康,特制定本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设定

  1. 全面清理目标:在特定时间段内(如“攻坚月”),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河道内垃圾进行全线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历史积存和近期堆放的各类垃圾,确保河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2. 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在清理工作完成后,建立稳定的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确保河道长期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无阻水障碍物。

  二、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街道辖区,重点推进村屯、城区等人口相对密集河段以及路边、桥边等易产生垃圾倾倒河段的全面清理。

  三、主要内容

  1. 法律法规依据: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柴草垛以及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

  2. 分类处理:将河道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以便于后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 清理方式:

  人工清理:对于小规模、分散的河道垃圾,采取人工清理方式,使用网兜、夹子等工具进行打捞。

  机械清理:对于大规模、集中的河道垃圾,采用机械清理方式,如使用清淤机械、垃圾打捞船等设备进行清理。

  联合清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人工与机械联合清理的`方式,以提高清理效率和质量。

  四、组织实施

  1. 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地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责任。各街道级河长是负责河道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及社区级河长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

  2. 工作小组:成立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职责,对参与清理的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和安全培训。

  3. 物资准备:根据河道垃圾清理需要,列出所需物资清单(包括垃圾清理工具、防护用品、运输车辆等),制定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并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到位。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1. 准备阶段:确定清理范围、制定清理计划、准备工具和人员。

  2. 实施阶段:按照计划进行垃圾清理、分类和运输。此阶段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沿河群众的环保意识,减少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

  3. 机制建立阶段:在清理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明确保洁标准、频次和经费来源等。

  4. 验收阶段:对清理效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河道恢复清洁。同时,对长效保洁机制的建立情况进行评估。

  5. 总结提升:总结清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对河道进行持续监测,确保长期保持清洁。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通过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 强化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推进缓慢、反复出现问题的河段及责任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3. 资金保障:争取政府专项拨款和社会筹资,确保河道垃圾清理和长效保洁机制建立所需资金到位。

河道垃圾清理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推进“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家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营口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从20xx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各镇街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村屯房前屋后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微小河湖,其他有管理保护任务的农村地区等“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河道(湖泊、水库、沟渠、池塘)垃圾及固体废物(水面漂浮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影响河道行洪及水利工程安全、河湖生态安全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务必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一)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吉春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

  组长:

  成员:

  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市落实河长负责制,市级河长督导、镇街级河长组织、村级河长落实、三级河长上下齐抓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联动推进共同做好河湖垃圾清理、河湖水面保洁、水质改善、日常监管等工作。

  责任分工:

  水利局:负责督导各镇街编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检查督导、验收考核、技术服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做好专项行动资金筹集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河湖排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污水治理、水质断面监测和预警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做好河湖周边城镇垃圾日常收集与处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倾倒垃圾等工作,并协助做好城市、镇街河湖保洁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沿河湖畜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河道内违章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

  公安局:负责协助河道内违建、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及专项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警长制”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自然资源局:负责河道内基本农田的核查工作,为清理河道内违法耕作等乱占行为提供指导。

  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沿河湖厕所治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镇街对辖区内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河湖管理范围内积存垃圾的位置、数量、类型等。结合实际,制定镇街《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时间节点、治理及保障措施等,明确市、镇街、村各级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5月25日)

  各镇街积极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垃圾清理行动,重点清理整治河湖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河湖管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20xx年5月底前,专项行动要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25日)

  各镇街负责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总结验收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情况、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完成时限:6月10日。验收要以清理整治和日常监管成效为主要依据,分为县初验、市复验、省抽验三个阶段,6月10日前完成县(市)初验,6月15日前完成市复验,省抽验计划于6月25日前完成。垃圾清理工作已纳入省河长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在省抽验同时将进行工作考核赋分。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级责任人。做到市、镇、村三级政府、水利及辖区内所有涉河(库)村屯全覆盖,逐级落实此项工作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编制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根据《大石桥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各环节时间节点。各镇街要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水利局河长办。

  (三)集中清理整治。各镇街要根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在20xx年全面清理河道垃圾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河道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对于河道中涉水利类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一并整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四)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工作半月报制度。自整治阶段之日起,每月8日、23日前,各镇街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河长办,报送内容包括《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进度半月报表》《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和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小结(含有关工作照片),并将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

  (五)做好验收工作。各镇街要于5月末全面完成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任务,并做好工作总结。6月10日完成市本级初验。对在初验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将给予问责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组织指挥,深入工作一线,协调解决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镇街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整合各类相关专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及指导。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镇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每半月向市河长办及相关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市河长办将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情况汇总,向营口市河长办和市级总河长、河长报送工作情况。

  (五)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工作任务。

  (六)建立河湖垃圾清理的长效机制。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村镇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对河道垃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清除。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做好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发布工作信息,营造群众广泛知晓、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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