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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00:10:39 语文迷 我要投稿

[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6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责任人:

  财务部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1.2公司机器设备全部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

  1.3.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1.7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8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9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2.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使用部门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4.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效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等。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 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报废等工作。

  2. 各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定期协作,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资产购置与验收

  1.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需要,按照预算计划进行。

  2. 采购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合规。

  3. 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所购资产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资产使用与保管

  1. 固定资产应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挪用、调换或擅自拆改。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延长使用寿命。

  3. 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

  五、资产报废与处置

  1. 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报废前应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

  2.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

  3. 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房屋及构筑物等。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1. 医院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监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全过程。

  3. 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

  1. 固定资产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 采购完成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资产符合采购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使用状态等信息。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 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等应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1. 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相关规定,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鉴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处置收益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1. 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2. 盘点清查结果应形成报告,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处理。

  八、监督与考核

  1. 医院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追责。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医院将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医院的持续发展和优质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流程,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办公设备、教学器材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责任明确、规范操作、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

  第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根据教学、科研、办公等需要,结合学校财力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采购前,相关部门应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信息,并经过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采购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采购物品符合采购计划要求,质量合格,数量准确。验收合格后,应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学校固定资产应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使用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固定资产,不得私自转借、挪用或损坏。

  第八条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对于大型、复杂的固定资产,应建立专门的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情况。

  第九条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使用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使用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仍有使用价值的部分,可进行调剂使用或出售;对于无使用价值的`部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保处理。

  第十二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资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赔偿损失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其管理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因此,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仪表、工具、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测试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20xx元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职责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商务部负责采购、财务部列帐、行政部负责管理及保养。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增置

  固定资产的增置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注明厂家、型号、规格、价格及所需时间,报行政部汇总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商务部进行采购。

  第六条检验入库

  1.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由商务部会同使用部门按采购清单的`内容对品种、规格、数量、性能、外观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交库房管理员。

  2.库房管理员根据检验单,物资采购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记编号。随产品及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标记与产品及设备一致的编号后原件交资料室留存,复印件随物保管、随物入库。

  3.经检验发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不符时,应予拒收,但库房管理员可以办理临时入库手续,负责暂时保管。

  第七条登记手续与编号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即归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二联,第一联送财务部门列帐,第二联行政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行政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八条盘点

  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半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决后,送财务部门一份,自存一份。行政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出具盘点报告叙明原因呈总经理/副总经理批示。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报修设备应在48小时内送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所有设备检查、保养一次。

  第十条固定资产移交、拨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移交、拨转时,应由行政部让接收人员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上签认。

  第十一条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外借,行政部应先呈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二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行政部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会同财务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三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或外借时,财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记录错误处理

  (一)登记数据如因漏记、记错或记载不清者,登记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登记数据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据者一律由直接上级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有下列情况者,应赔偿相同金额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予以惩处:

  (一)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公司资产遭受被窃、被抢、损坏者;

  (二)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除赔偿相同金额外,公司将依法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6

  为了保管与使用和维护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要想管理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首先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管理,抱着负责任的态度,共同维护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下面就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①学校固定资产有关部门对电教中心办公室总帐帐卡一一对应,清清楚楚,并按帐卡分类管理。

  ②办公室对应各个部室负责人,按本部室所管辖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建立该部室的分帐目,使电教中心总帐目与分帐目相符合,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实物管理,使其部室分帐目与本部室的固定资产实物完全符合。

  ③各个部室分帐目表上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或遗失。

  2、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制:

  ①三级管理方式按承包责任制形式,分别承担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各自所负责的义务。

  ②具体负责人应分别保管好固定资产的'总帐目或部室的分帐目,以便定期进行三级管理检查或抽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与遗失的人员,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的报增

  ①本单位添置新的固定资产物品后,首先由校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实物上贴好标签,办理好相应手续,然后由办公室人员与本部室负责人,在部室固定资产分帐目表上,填写好新添物品的具体内容和保管人

  ②对固定资产的低值物品采取与上条相同的方式管理。

  2、固定资产的报减

  ①首先由具体保管人向部室负责人提出原因或理由,经部室负责人同意后,填写电教中心报减单,由办公室人员根据报减单内容与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管人负责将所报减物品交回到学校。

  ②对非正常原因造成报减,由保管人具体写清楚原因,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电教中心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3、固定资产的交接

  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固定资产保管人需要更换的,由部室负责人与原保管人进行部门分帐目与实物的清点,核实无误后,再确定并转交给新保管人,最后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及时变更总帐目帐卡与调整保管人。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资源。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总则

  1、释义: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以及一些单价不足20xx元,但数量众多,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类:

  ①建筑物(如员工宿舍、办公楼),产权归公司的房屋;

  ②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③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音像设备等);

  ④其他(办公桌、椅、柜、沙发、高档装饰品等)。

  四、计划及审批权限

  1、资产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总办;

  2、根据各部门申请(申请表附后),公司当年经营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现状,综合平衡后编制当年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计划必须详细的列出预购物品种类、名称、单价、金额等内容,并说明原因;

  3、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核考察。

  4、部依据有关批准报告进行市场询价,五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给总办及总经理。

  五、购置与验收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有需要部门向总办提出申请,总办综合平衡后,如同意,应按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如不同意,应给予申请部门调配或说明原因;经批准的申请或年度计划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前提。

  2、总办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报告统一购买各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在购买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标准、种类、数量,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购买,有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采购固定资产。

  3、对大件或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采购,财务部应进行审计和市场考察。

  4、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为固定资产验收部门,使用和验收责任人为部门经理。总办采购完成后,填写验收单交验收部门责任人,验收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随固定资产的相关技术资料、保修单等由总办相关人员存档管理。使用部门如需要可以复制。

  5、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验收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使用保养、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中出现故障应报告总办处理,发生丢失及恶意损坏视其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使用人应按购置价格减去折旧后的残值赔偿。

  2、责任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总办人力主管有权拒绝收离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承担。

  3、责任人因岗位变动,不再使用原固定资产,应将管理的资产交总办,由总办根据情况调配使用,部门内或部门间无权调配资产的使用。

  4、配给责任人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业务需要,严禁将公司资产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点使用。

  5、使用部门及责任人应配合总办、财务部对资产情况的核对清查等工作。

  6、总办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负责人、启用时间、原始金额等情况,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拔、结存等情况。

  7、每年十一月份由总办组织、财务部和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点,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清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清查报告。

  8、总办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处理,不能正常使用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转让均需按规定审批后方能办理。

  七、本规定由总办制定解释,交办公会讨论修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购置、验收、使用、调拨、报废、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不易转化为现金的有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预算进行。购置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的产品。

  第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由使用部门与采购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应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情况。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报废

  第八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调拨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调拨后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第九条 固定资产因损坏、技术落后或其他原因需要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并经过审批。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

  第十条 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盘点结果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处置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注销台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取得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预算,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第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合同要求。

  第六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明确资产的使用责任人,确保资产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或损坏。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借、出租等应经过公司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使用的合规性。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等原因需要报废的,应经过公司审批后进行。

  第十二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办理报废手续,注销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第十三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如出售、捐赠或报废处理等,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五、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 对于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以前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综合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X月、X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综合办

  1.综合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综合办经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综合办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综合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综合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综合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综合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综合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综合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由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3.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综合办存一份。

  3.由调入、调出、综合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综合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综合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综合办申请,经综合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综合办,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综合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综合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综合办主管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十)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综合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综合办办理。

  六、解释权与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预算计划进行,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五条 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发票和清单。

  第六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采购要求。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遵循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借、出租等应经过审批,确保固定资产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鉴定和审批,对于确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从固定资产台账中剔除,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捐赠、回收等方式,确保处置过程合规合法,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能够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提高员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预算计划进行,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五条 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发票和清单。

  第六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采购要求。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遵循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借、出租等应经过审批,确保固定资产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鉴定和审批,对于确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从固定资产台账中剔除,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捐赠、回收等方式,确保处置过程合规合法,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第五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等。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调配、报废等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各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三、资产购置与验收

  1. 学校根据教学、科研等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算审批。

  2. 采购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3. 固定资产到货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采购要求。

  四、资产使用与保管

  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性质、用途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物尽其用。

  2. 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 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五、资产报废与处置

  1. 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和评估。

  2.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处置收益最大化。

  3. 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用于补充固定资产购置资金或用于其他学校发展需要。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本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畴

  1、本管理规定对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标准,固定资产购置付款,报账程序以及固定资产转让、报废、转移、调拨、出借、维修、改造、盘点、等管理过程做出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采购、保管、使用、处置等相关部门,包括分公司。

  二、固定资产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对于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计划内固定资产的请购、付款以及报账单证的审批,同时负责年度和月度技术改造用款计划和固定资产超计划请购、付款及报账的批准。

  2、固定资产分管部门负责提供年度和月度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采购、款项支付申请以及报账处理手续;并负责验收固定资产,编制设备编号;以及定期盘点固定资产。

  具体分管部门如下:

  1、综合部负责办公家具、运输工具、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的请购申请、验收、编码、盘点、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事宜。

  2、猪场库管负责猪场内的`固定资产的请购申请、验收、编码、盘点、维护保管等方面的管理事宜。

  3、综合部采购组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报账以及申请付款等方面的事宜。

  4、其他部门负责所需固定资产的请购申请、使用和保管。

  3、财务部负责计划内或总经理特批的固定资产款项支付申请和报账单证的`审核、付款、入账核算工作,以及对固定资产的监盘工作。

  四、管理规定

  1、固定资产购置、付款与报账审批程序及要求: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须填写《请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于综合部进行固定资产选型评估,再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于采购组进行购置。

  2、固定资产请购经批准后,由采购组安排专人负责采购,采购经办人应根据所需固定资产性能和选型评估等资料,至少向三家供应商询价,进行比较,合理采购,必要时签订合同。

  2、固定资产到达公司后,由固定资产分管部门负责验收(猪场及检验设备须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并出据固定资产验收单据

  3、固定资产付款与报账

  1购买固定资产无须预付款项的,可以付款与报账一起办理,采购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相应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据;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付款。

  2购买固定资产须预付款的程序如下:

  须支付预付款时,采购经办人按合同规定预付金额填写“付款通知书”一式两份,后附合同复印件,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付款,“付款通知书”一份财务留存做账,一份退回采购经办冲账时使用。

  预付款的冲账,凡是预付款报账,采购经办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其付款方式上钩选“冲预付/借支款”项目,并将原预付的“付款通知书”附后,同时附上相应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据;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冲账处理。

  到票还须支付尾款时,采购经办按合同规定金额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在付款方式上钩选“冲预付/借支款”项目,注明已付金额及余款要付金额,并将原预付的“付款通知书”附后,同时附上相应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据;报总经理批示,后送财务部审核付款。

  当合同规定有保留款,待保修期满或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予以支付的,在支付此笔保留款之前的最后一笔款项时,须索要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的发票,财务部会将此笔保留款挂账,待规定支付时限到时,由采购经办填写“付款通知书”,并在备注栏注明“保留款,发票已取得”,即可申请付款。

  2、固定资产减少报废或出售转让审批程序及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由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部门提出并编制“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一式两份,说明理由,注明设备编号、名称、规格、购入日期、数量、金额等。

  2“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应先送固定资产分管部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验证申请报废理由,核准是否应报废。

  3核准应报废的“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到财务部核对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数据后,报总经理批示,一份返回财务部注销入账,一份送于处置报废物品的部门。

  4处置报废物品的部门接到总经理批示后的“设备报废申请书”或“报废申请单”,应做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处置方案后将结果报总经理,同时将处置收入报财务部入账处理。

  2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程序:

  1闲置固定资产如需出售转让处理,由闲置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会同处置部门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到财务部查实折余价值,确定出售价格,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理批准。

  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票据及收款。

  3、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分管部门于每月30日将累积一月的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处理:

  1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由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会同处置部门申报出租或外借报告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款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2关联企业内部借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部门应做好借用登记,以便盘点时核对。

  5、固定资产维修、改造:

  1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发生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时应及时报账,并在“费用报销单”注明维修的固定资产名称、编号及费用承担部门。

  2维修费用由财务部记入相应的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金额巨大的维修费用计入待摊费用。房屋改良支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或超过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记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有进行改造的,由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在改造验收后及时报知财务部,列明原固定资产名称、编号、购入时间及原值、累计折旧、净值(不明确的,可到财务查询),并注明改造后固定资产名称、编号、预计使用年限,以便财务部入账调整。

  6、固定资产的盘查:

  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两次,一次在6月份年中盘点;一次在12月份年终盘点。由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盘查工作。固定资产分管部门做好盘点表,财务部进行监盘,并与账上核对,发现账实差异应组织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并形成盘盈盘亏书面报告,报请总经理审批。

  五、发布、解释及实施

  1、本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2、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解释。

  3、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价值较高、不易损耗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规范、高效、安全、节约。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预算计划进行,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第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其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采购要求。

  第六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台账,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人,确保资产得到合理、高效的使用。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的损失、损坏等问题。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等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资产使用的合规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等原因需要报废的',应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二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从固定资产台账中注销,同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其残值和市场价值进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等方式,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档案应包括购置合同、验收报告、使用记录、维护记录、报废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归档和整理,方便查阅和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价值较高、不易转化为现金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交通工具、不动产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和价值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包括资产的购置、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事务。

  第六条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七条 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预算安排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 购置固定资产前,使用部门应提出购置申请,并经过审批程序。

  第十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第四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应明确使用责任人,实行定人定物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制定固定资产使用操作规程,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和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等变动情况,应经过审批程序,并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第五章 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遵循勤俭节约、资源利用的原则。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程序后进行。

  第十八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确保资产残值得到合理利用。

  第六章 固定资产盘点与清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与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盘点清查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一条 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差异和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7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与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房屋建筑等。固定资产按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类:医疗设备类、办公设施类、交通工具类、房屋建筑类等。

  三、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

  1. 固定资产购置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批,按照医院预算和实际需要进行。

  2.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医院的需求和质量标准。

  3. 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一致。

  四、固定资产登记与入账

  1.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2. 财务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及时入账,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 固定资产应明确使用责任人,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固定资产,防止损坏和丢失。

  2.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3.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六、固定资产盘点与处置

  1. 医院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等问题。

  2. 对于报废、淘汰或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减少浪费。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 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

  2. 固定资产档案应妥善保存,方便查询和审计。

  八、监督与责任

  1.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或补充,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执行。

  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为医院的稳定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管和责任追究,提高医院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为医院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19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其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 分类:固定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房屋及建筑物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1. 权责明确:明确固定资产的`权属关系,落实管理责任。

  2. 实物与账务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实物与账务记录一致,实现账实相符。

  3.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在保障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四、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

  1. 购置: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预算安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

  2. 验收:购置的固定资产应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采购要求,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五、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 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2. 维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六、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

  1. 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报废:对于无法修复或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固定资产盘点与监督

  1. 盘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等信息的准确性。

  2. 监督: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学校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学校事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构筑物、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包括资产购置、验收、调配、报废、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登记、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与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对接,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 资产购置与验收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科研需要以及预算安排进行,遵循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公开透明,遵循市场竞争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第九条 新购固定资产到校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采购要求。

  第四章 资产使用与保管

  第十条 固定资产应明确使用责任人和使用期限,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性能良好,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存放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无虞。

  第五章 资产报废与处置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使用年限进行,报废前应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

  第十四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处置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 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用于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十六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1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所用设备;

  3、运输工具:包括汽车、地牛、叉车;

  4、计算机及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相关办公设备;

  5、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等;

  6、检验工具:包括电子称、卡尺、厚度计、扭力计、秒表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行政管理部对计算机、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检验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长以上人员)。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报经各部门部长、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报经各部门部长、行政管理部部长、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备合理采购。

  2、所需固定资产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一式三份,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数量,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财务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数量,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实物交行政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有序管理;

  2. 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调配、报废、处置等环节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4. 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负责固定资产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学校采购管理规定,按照预算、计划进行。

  第八条 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第四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资产使用规定,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调配、借用、出租等应经过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应遵循相关规定,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审批权限、程序及处置收入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 学校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废止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决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全校师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使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3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与分类

  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房屋及建筑物等。

  2. 固定资产按照其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进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核算。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 医院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统筹规划、采购管理、日常维护和报废处置等工作。

  2. 各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报废申请等工作。

  四、采购与验收

  1. 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医院采购制度,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合规。

  2. 采购完成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与采购合同一致。验收合格的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五、使用与维护

  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使用。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性能稳定、延长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六、调拨与报废

  1. 固定资产调拨应遵循医院内部调配原则,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调拨申请应经原使用部门和接收部门同意,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报废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七、监督与考核

  1. 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对于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为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4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5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责任制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责任,做到权责清晰,确保资产安全。

  2. 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

  3. 信息化原则: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固定资产的实时管理、查询和统计。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 成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协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调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采购与验收

  1. 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 采购完成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与采购合同一致。

  3.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纳入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五、使用与维护

  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确保资产使用安全、合理、有效。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处理盘亏、盘盈等问题。

  3. 使用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六、调拨与报废

  1. 固定资产调拨应遵循医院内部调配原则,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 调拨申请应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 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执行,报废申请应经相关部门鉴定,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七、监督与考核

  1. 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2. 考核结果应作为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办公家具及设备等。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宏观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调配、报废、处置等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按照预算计划进行。

  第八条 采购固定资产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与合规。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资产与合同要求相符,质量合格。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挪用、调换或擅自拆改。使用者应爱护资产,确保其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对于高精尖设备,应制定专项维护保养计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对于特殊资产,应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报废前应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确定是否达到报废标准。

  第十四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处置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与公平。

  第十五条 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的收入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用于补充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不易损耗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交通工具、房屋建筑物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公司需求。

  第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损失或闲置等问题。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借、出租等事项应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资产使用的合规性。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报废的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

  第十二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办理报废手续,注销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捐赠、报废等方式,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可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各部门和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固定资产安全和利益。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说明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

  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

  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第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一条

  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但其未提足部分应从企业当年损益中抵减,并按其未提足额的50%,从各分(子)公司的工资资金兑现额中扣除。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下一个月份相应增减。

  第十三条

  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条

  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部门应逐月编制固定资金用量计划表核算好固定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生产管理部、计财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条

  各分(子)公司由财务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组,负责分(子)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登记建档,提供未到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价值重估,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

  各分厂、车间及其他使用单位设立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登记、建卡、设帐,对变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

  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报废、转卖的权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等专项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均需要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数由生产管理部、计财部按照竣工资料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对有关内容填写不清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更新申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申报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

  审批程序

  1、二十万以下(含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二十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更新,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必须首先填写现有生产装置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审批程序

  1、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含二十万元)者,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再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获批准后,所需要设备的采购和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和施工合同必须报生产管理部、供应部和计财部备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更新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办理被更新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

  新增固定资产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科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书。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审核,上报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报废,并对报废资产建立台帐,责成专人进行管理。对报废所得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连同审批表一起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审查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以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生产管理部核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该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对出租、转让及报废残值所得的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由租入单位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盘盈、盘亏和应报废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审核,将结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三十三条

  公司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组建时的固定资产,租出部分的固定资产,组建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购回还没有使用的)等均属调拨范围之内,租入固定资产不在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

  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表样附后),按调拨内容要求,经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调拨单一式六联,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调入、调出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内部应收款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内部应付款增加,但双方必须在当月报表中加以说明,便于报表汇总。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拨,可视作买卖关系,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或现金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减少。调拨业务发生后,生产管理部将作为考核更改大修项目的内容。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

  调拨固定资产折旧的停提续提时间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即调出单位当月必须计提折旧,调入单位在入帐后的次月续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调出单位应随同调拨单一起转给调入单位。

  第九章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从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或停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予以整理,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拟定处理意见后经总经理签字呈报总公司及分管副总、计财部、总经理审核后为准。

  第三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一式四份,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门、财务各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第三十九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停提时间以审报表中总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日期为准。

  第四十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按第一章规定办理。出售给本公司以外单位要报总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分类

  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1. 生产用固定资产: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资产。

  2.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用于非生产领域的固定资产,如办公大楼、职工宿舍等。

  3. 租出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外单位的固定资产。

  4. 未使用固定资产: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5. 不需用固定资产:公司不需用,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6.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预算进行,由相关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 采购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采购要求,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九条 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报废

  第十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因磨损、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与转移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时,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管理的连续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六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监督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0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办理程序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目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项目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4、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更新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1

  1、目的:

  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专用设备12年7.92%

  通用设备12年7.92%

  运输设备6年15.83%

  其他设备5年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分类管理、权责明确、使用效益最大化、安全完整”的原则。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性质、用途、使用年限等特征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应遵循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基础,包括购买价、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等直接费用。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进行,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 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由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规格、质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

  第八条 固定资产应明确使用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九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出售等处置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 盘点与清查工作应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形成盘点报告,对差异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应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包括购置合同、验收单、使用记录、维修记录、处置记录等。

  第十四条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方便查阅,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3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定义与分类

  1.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

  2. 分类:固定资产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医疗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家具、图书资料等几类。

  三、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

  1. 购置:医院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

  2. 验收:固定资产到货后,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处理。

  四、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

  1. 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其用途和操作规程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行。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保管:固定资产应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实行定人、定位、定物管理。各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

  1. 处置: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捐赠等处置行为,应经医院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院利益不受损失。

  2. 报废:固定资产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等原因需要报废的,应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资产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六、固定资产监督与检查

  1. 监督: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监督机制,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检查:医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实施以上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医院内部控制,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预算安排,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并签订规范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采购合同要求。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和管理要求,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损失或闲置等问题。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维修费用应纳入公司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维修成本。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与报废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应经过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确保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调拨、转让过程中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账目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严格的鉴定和审批程序,确保报废的资产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置,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应纳入公司财务管理,用于补充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或公司其他用途。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保养情况等进行考核和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规定相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能够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调拨、转让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促进员工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管理的良好氛围。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5

  一、制度概述

  为了规范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 权责清晰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的归属、管理和使用责任,确保每项资产都有人负责,避免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2. 效益最大化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和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3. 依法依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行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处置等工作。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1.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调拨、处置等工作。

  2.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3.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

  1. 采购:固定资产的采购应遵循医院采购制度,经过审批后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 验收:采购完成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与采购合同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1. 使用登记: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维护保养: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

  1. 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医院相关规定,经过审批后进行,确保处置过程合规、合法。

  2. 报废: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报废处理,确保报废过程安全、环保。

  七、监督与考核

  1. 监督:医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管理规范、有效。

  2. 考核: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管理成效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

  通过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为医院的持续发展和优质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36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和安全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1. 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调配、报废等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担任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协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1.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进行。

  2. 采购固定资产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

  3. 固定资产到货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合同要求。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

  1.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将其挪作他用。

  2. 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时,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 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或变卖。处置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学校将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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