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之奇谏假道》文言文及翻译
《宫之奇谏假道》讲的是:鲁僖公二年,晋侯向虞国借道攻打虢国,灭虢夏阳。鲁僖公五年,晋侯再一次向虞国借道伐虢。虞国大夫宫之奇看穿了晋侯的阴谋,于是力劝虞公不要借道。他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唇亡齿寒的关系,然后揭露了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于神灵。然而虞公不听劝告,最终灭国。下面我们一起来阅读《宫之奇谏假道》文言文及翻译。欢迎大家阅读!
【原文】
《宫之奇谏假道》
出处:《左传》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1)。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2)。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3),寇不可翫(4)。一之谓甚,其可再乎(5)?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6),其虞、虢之谓也。”
公曰:“晋,吾宗也(7),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8)。大伯不从,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11)。将虢是灭(12),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13)?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14)?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15)
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16)。”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17)。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馨物(20)。’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21),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听,许晋使。宫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腊矣(24)。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晋灭虢,虢公醜奔京师(27)。师还,馆于虞(28),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秦穆姬(29)。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30)。”罪虞,言易也。
──选自《十三经注疏》本《左传》
【注释】
(1)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晋侯:晋献公。复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虞:国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虢(guó国):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本文所说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2)表: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
(3)启: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
(4)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翫(wán完):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
(5)其:反诘语气词,难道。
(6)辅:面颊。车:牙床骨。
(7)宗:同姓,同一宗族。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都同一祖先。
(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9)不从:指不从父命。嗣:继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宫子奇认为大伯没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
(10)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
(11)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
(12)将虢是灭:将灭虢。将,意同“要”。是,复指提前的宾语“虢”。
(13)桓庄: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庄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伯的后代。其:岂能,哪里能。之:指虞。
(14)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群公子。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唯:因为。偪(bì毙):通“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
(15)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宠:在尊位,指桓、庄之族的高位。况以国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偪”字。
(16)享祀:祭祀。絜(jié吉):同“洁”。据我:依从我,即保佑我。
(17)实: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
(18)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
(19)黍:黄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馨(xīn心):浓郁的香气。
(20)易物:改变祭品。繄(yì亿):句中语气词。
(21)冯:同“凭”。
(22)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语气词,加强反问。吐:指不食所祭之物。
(23)以:介词,表率领。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
(24)腊:岁终祭祀。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25)此句以下有删节。
(26)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
(27)醜:虢公名。京师:东周都城。今河南洛阳。
(28)馆:为宾客们设的住处。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
(29)媵(yìng映):陪嫁的奴隶。秦穆姬:晋献公女,嫁秦穆公。
(30)书:指《春秋》经文。
【译文】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藏在盟府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祐我。”宫子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祐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囯,虢公醜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赏析】1
本文写的是虞大夫宫之奇就晋侯向虞借道伐虢之事,对虞公的谏诤。
宫之奇以敏锐的政治眼光,明确指出借道的必然后果是虞国的灭亡。
文章分析精辟,说理透彻。宫之奇的三段议论,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晋借道之利害。
首段,从当前虢、虞德位置关系出发,以“唇亡齿寒”作比,一针见血地点明了晋灭虢对虞德直接威胁;
第二段,以历史事实为据,驳斥了虞公同宗不会相残的观点;
第三段,以古书理论为据,捅破了虞公靠神保佑的希望。“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三段论述紧紧围绕一个主旨,充分说明了“虢亡,虞必从之”的道理,表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对斗争残酷性的清醒认识和一个忠臣对国家前途的深谋远虑。
全文结构严谨,详略得当,语言简练。开篇用一句话交待事件背景,紧接着用大量的篇幅写宫之奇的谏言。结尾以十几个字写明虞公不听劝谏的下场,不仅与篇首相照应,且进一步以事实证明了宫之奇的远见卓识和虞公的昏聩愚蠢。
进步思想:从关系上强调人的作用,重视民的作用,即民本思想。宫之奇的谏言中,处处扣住一格“德”字,反映出虞大夫的德治思想,他认为君主实行德治,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引用〈周书〉中的典故,用以向虞公谏言,间接反映出他希望虞公施行德政,爱民以巩固国家。
【赏析】2
文章首先陈述了虞虢之间的紧密关系,然后揭露出晋侯残酷无情的本质,最后提醒虞国公国家存亡在于德行,而不在与神灵。文章批判了迷信宗族关系和神权至上的迂腐,反映了当时的民本思想。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开头只用“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一句点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着便通过人物对话来揭示主题。语言简洁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问句。如用“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比喻虞晋的利害关系,十分贴切、生动,很有说服力。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暴力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
【《宫之奇谏假道》文言文及翻译】相关文章:
《子奇治县》文言文翻译及启示03-08
《阿房宫赋》翻译及注释01-17
惊弓之鸟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01-15
文言文南辕北辙及翻译03-17
糟糠之妻文言文翻译11-29
程门立雪文言文及翻译05-13
晋书文言文原文及翻译02-03
爱屋及乌文言文翻译及注释01-22
岳飞文言文翻译及原文01-24
东方朔《七谏》原文翻译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