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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书魏郑公传后》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4-05-25 18:35:16 林强 文言文名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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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书魏郑公传后》原文及翻译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一些耳熟能详的古诗吧,古诗言简意丰,具有凝炼和跳跃的特点。那什么样的古诗才是好的古诗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曾巩《书魏郑公传后》原文及翻译,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原文:

  予观太宗常屈己以从群臣之议,而魏郑公之徒喜遭其时,感知己之遇,事之大小,无不谏诤。虽其忠诚自至,亦得君而然也。则思唐之所以治,太宗之所以称贤主,而前世之君不及者,其渊源皆出于此也。能知其有此者,以其书存也。

  夫君之使臣,与臣之事君者何?大公至正之道而已矣。大公至正之道,非灭人言以掩己过,取小亮①以私其君,此其不可者也。又有甚不可者: 夫以谏诤为当掩,是以谏诤为非美也,则后世谁复当谏诤乎?况前代之君有纳谏之美,而后世不见,则非唯失一时之公,又将使后世之君谓前代无谏诤之事,是启其怠且忌矣。太宗末年,群下既知此意而不言,渐不知天下之得失,至于辽东之败,而始恨郑公不在世,未尝知其悔之萌芽出于此也。

  夫伊尹、周公何如人也!伊尹、周公之切谏其君者,其言至深,而其事至迫,存之于书,未尝掩焉。至今称太甲、成王为贤君,而伊尹、周公为良相者,以其书可见也。令当时削而弃之,成区区之小让,则后世何所据依而谏? 又何以知其贤且良欤? 桀、纣、幽、厉、始皇之亡,则其臣之谏词无见焉。非其史之遗,乃天下不敢言而然也。则谏诤之无传,乃此数君之所以益暴其恶于后世而已矣。

  或曰:“《春秋》之法,为尊、亲、贤者讳。”与此戾矣。夫《春秋》之所以讳者,恶也,纳谏岂恶乎?“然则焚稿者非欤?”曰:焚稿者谁欤? 非伊尹、周公为之也,近世取区区之小亮者为之耳。其事又未是也。何则? 以焚其稿为掩君之过,而使后世传之,则是使后世不见稿之是非,而必其过常在于君,美常在于己也,岂爱其君之谓欤?

  或曰:“造辟②而言,诡辞而出”,异乎此。曰:此非圣人之所曾言也。今万一有是理,亦谓君臣之间,议论之际,不欲漏其言于一时之人耳,岂杜其告万世也?

  噫! 以诚信持己,而事其君,而不欺乎万世者,郑公也。

  (选自《古代十大散文流派》第三卷“欧苏古文派”,有删改)

  注释:

  ①亮:同“谅”,忠信。

  ②辟:君主、国君。

  译文:

  我看到唐太宗常常委屈自己,听从群臣的意见,而魏郑公这些人喜逢这个好时代,他们感激太宗的知遇之恩,事情不论大小,没有不直言进谏的。虽然这是由于他们的忠诚,也是因为能遇上圣明的君主才能这样的啊。那么,我想唐代之所以太平,太宗之所以被称为贤君,前代的君主之所以比不上太宗,根本原因大概都在这里吧。能够知道魏郑公有谏诤的事情,是因为他的奏章还保存在。

  君王任用臣子,臣子侍奉君王的原则是什么呢?只是极其公正罢了。极其公正的原则,不是不许别人讲话来掩盖自己的过失,博取小信来讨好自己的君主,这是不可以做的事。还有更不可以做的事:认为谏诤是应当掩饰的,这是把谏诤当作不好的事情,那么后代谁还会去当面谏诤呢?况且前代的君主有纳谏的美德,可是后代看不见,那就不只是失掉一时的公正,又将使后代的君主认为前代没有诤谏的情况。这就开启了惰怠和忌讳进谏风气的先河。唐太宗晚年,许多大臣明知这层意思,但不进言,致使他越来越不明白治理天下的失误,后来出现辽东败亡的情况,才开始遗憾魏征不在世了,不曾知道他后悔的念头是从无人进谏而引发的。

  那伊尹、周公是什么样的人物呢!伊尹、周公恳切率直地规劝他们的君主,言辞极其深刻,事情又非常紧迫,他们的谏词保存在《尚书》里,不曾湮没。到现在,人们还称颂太甲、成王为贤君,伊尹、周公为良相,是因为他们的谏书还能见得到。假使当时就把谏书删减毁弃,成就小小的谦让的名声,那么后世依据什么来谏诤?又根据什么知道他们是德才兼备的人呢?夏桀、商纣、周幽王、周厉王、秦始皇这些国君的败亡,原来是他们的臣下的进谏的言辞没有流传下来。这不是史官的遗漏,而是当时的大臣不敢进谏才这样的。那么进谏的言辞没有流传下来,这是这几个国君的恶行更加昭然于后世的原因。

  有人说:“《春秋》记史的原则是替君主、父母、贤德的人掩饰隐瞒过错。”与此正好相反。《春秋》里所掩饰、隐瞒的都是不好的行为,接受谏诤怎么能说是不好的行为呢?又说:“既然这样,那么,焚毁谏稿的人不对吗?”我说:“焚稿的人是谁呢?这不是伊尹、周公做的,而是近世博取小信的人干的。那事情又不对了。为什么?因为他们把焚稿当作掩饰君主过错的方法,而让后世去传扬这件事,这就使得后世看不到奏章的正确与否,而(让后世人)必然认定那过错通常在君主,美德常常在(焚稿者)自己身上,这哪里说得上是爱他们的君主呢?”

  又有人说:“到君主面前说的话,出来不把实话告诉别人”,与此不同。我说:这不是圣人说过的话。即使万一有这样的理论,也是说君臣之间,议论的时候,不想对当时的人泄漏他们的话语罢了,哪里是想杜绝告诉万世的人呢?

  唉!用真实信诚要求自己、侍奉君主,而且对万世不欺瞒的人,就是郑公啊!

  人物生平

  年幼聪慧

  曾巩祖上世代为学者,祖父曾致尧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亲曾易占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十二岁时,曾尝试写作《六论》,提笔立成,文辞很有气魄。1032-1034年,曾巩之父曾易占任泰州府如皋县令(如皋文庙“名宦祠”有祀),因如皋学风淳正,胡瑗、王惟熙、王观、王觌、王俊乂等皆学有大成,故曾易占将14岁的曾巩带来如皋,寄读于中禅寺东厢房,曾巩在如皋度过了两个寒暑。到了二十岁,曾巩名声已传播到四方。

  结识良友

  曾巩18岁时(1037年),随父赴京,以文相识王安石,结成挚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庆历七年(1047年),其父去世,只好辍学回归故里,侍奉继母。曾巩品性孝顺父母,与兄弟友爱,父亲去世后,他侍奉继母无微不至,在家境衰败,抚育四个弟弟、九个妹妹。

  嘉祐二年(1057年),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

  任职历程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

  北宋嘉祐五年(1060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这一年发生了饥荒,曾巩就张贴告示晓谕所属的各县,劝说富人如实申报自己储存的粮食,共有十五万石,让他们将这些粮食比照常平仓的价格稍稍提高一点后卖给百姓。百姓得以就近方便地买到粮食,又不出家乡,而且粮食有余。曾巩又让官府借给农民种子,让他们随秋季的赋税一起偿还,使得农事没有耽误。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浙江省宁波市)、亳州等知州。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晚年生活

  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北宋元丰四年(1081年),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北宋元丰五年(1082年)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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