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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原文及翻译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古诗吧,古诗有固定的诗行,也会有固定的体式。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古诗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曾巩《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原文及翻译,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原文:
臣闻三代之道,乡里有学。士之秀者,自乡升诸司徒,自司徒升诸学。大乐正论其秀者,升诸司马。司马论其贤者,以告于王。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论定然后官之者,郑康成云:谓使试守。任官然后爵之者,盖试守而能任其官,然后命之以位也。其取士之详如此。
今陛下隆至德,昭大道,参天地,本人伦,兴学崇化,以风天下,唐虞用心,何以加此?然患今之学校,非先王教养之法,今之科举,非先王选士之制。圣意卓然,自三代以后,当途之君,未有能及此者也。臣以谓三代学校劝教之具,汉氏郡国太常察举之目,揆今之宜,理可参用。今州郡京师有学,同于三代,而教养选举非先王之法者,岂不以其遗素励之实行,课无用之空文,非陛下隆世教育人材之本意欤!诚令州县有好文学、厉名节、孝悌谨顺、出入无悖者所闻,令佐升诸州学,州谨察其可者上太学。以州大小为岁及人数之差,太学一岁,谨察其可者上礼部,礼部谨察其可者籍奏。自州学至礼部,皆取课试,通一艺以上,御试与否,取自圣裁。今既正三省诸寺之任,其都事主事掌故之属,旧品不卑,宜清其选,更用士人,以应古义。遂取礼部所选之士,中第或高第者,以次使试守,满再岁或三岁,选择以为州属及县令丞。即有秀才异等,皆以名闻,不拘此制。如此者谓之特举。其课试不用糊名誊录之法,使之通一艺以上者,非独采用汉制而已。
如臣之议为可取者,其教养选用之意,愿降明诏以谕之。得人失士之效,当信赏罚以厉之。以陛下之所向,孰敢不虔于奉承?以陛下之至明,孰敢不公于考择?行之以渐,循之以久,如是而俗化不美,人材不盛,官守不修,政事不举者,未之闻也。
译文:
我听说上古三代的治国策略,乡、里都有学校。读书人中最优秀的人就由乡、里推荐给中央的官员司徒,再由司徒推荐各类学校。大乐正考核他们的名次,优秀的再推荐给司马。司马评定他们的优劣,把最优秀的的再禀报国君。国君评定之后再授予官职,任命官职之后就授予爵位,授予爵位之后再给予俸禄。对于国君评定之后并授予官职,郑康成解释说:让他先试着做一下。任命官职之后就授予爵位,意思是试着任用以后,发现他能胜任这个职务,然后就授予他合适的爵位。上古选拔人才就是这样的周详完备。
如今陛下您兴盛至美的道德,昭示大道,参化天地,探究人伦的本原,兴办教育鼓励教化,以此来感化天下,就是当年唐尧、虞舜的用心也不过如此吧?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如今的学校,没有了先王教养的办法,如今的科举考试,并不是先王选拔人才的制度。而皇上您圣明的旨意非常高远,自三代以来,统治天下的君王,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您的。我认为三代以来学校劝学兴教的方法,汉朝郡国太常通过察举选拔人才的策略,将这些方法加以适当的斟酌,从道理上讲是可以参考利用的。如今州郡京城都有学校,与三代时期是相同的,可是教育选拔人才的方法却不是先王之法,这难道不是舍弃长久以来得到检验的有效方法,反而去学无用的空文,这应该不是处在您这样的盛世之下教育人才的本意吧!您如果能下令给州县官员让您知道那些爱好学习、砥砺名节,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且言行谨慎、言行一致,出入无悖谬之行的人民,让他们保举这些学子进入地方州县学习。州里再严格地考察,品行学识合格的再送入朝廷的太学学习,按照州的大小确定年数、人数的差异。在太学里学习一年,经过严格考察合格的上报礼部,礼部再严格考察并登记他们的姓名后再上报朝廷。从州郡的学校一直到礼部,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精通一种经书以上的,陛下是否要亲自测试他们,可以由陛下您自己决定。如今既然已经弄清楚了三省以及各部门的职责,那些都事、主事、掌故等官职,官职品位从来不低下,应该慎重地选择人员,更换选用一些读书人担任,以此来顺应古代的制度。于是选拔礼部推举的读书人,合格的或者成绩优异的,按照等第依次试用,任满两三年,经过考核选拔让他们担任州的属官以及县的县丞等职务。若有才华卓越的学子,都要上报朝廷,不必拘泥于现在的规章制度。像这样选拔人才的方式称之为特举。他们的考试模式,不需要按照常规考试中密封考生姓名,并让他人抄写的方式,这样就可以使精通一种经书以上的才子,不是仅仅采用现有的制度选择了。
如果我的建议有可取之处,以上所说的教育选拔人才的建议,希望陛下您能够下诏晓谕天下。发现或失去人才的情况,应当明确赏罚来加以督促。凭着这是陛下您想做的事情,天下哪一个人敢不全力去办?凭着陛下您的特别贤明,天下哪一个人敢不公正地去考核选拔人才?凭着逐步的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像这样却不能让风俗变美好,不能让人才变多,不能让官员修养官品,不能让政事得到治理的情况,我还没有听说过。
曾巩人物生平
年幼聪慧
曾巩祖上世代为学者 ,祖父曾致尧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亲曾易占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 十二岁时,曾尝试写作《六论》,提笔立成,文辞很有气魄。1032-1034年,曾巩之父曾易占任泰州府如皋县令(如皋文庙“名宦祠”有祀),因如皋学风淳正,胡瑗、王惟熙、王观、王觌、王俊乂等皆学有大成,故曾易占将14岁的曾巩带来如皋,寄读于中禅寺东厢房,曾巩在如皋度过了两个寒暑。 到了二十岁,曾巩名声已传播到四方。
结识良友
曾巩18岁时(1037年),随父赴京,以文相识王安石,结成挚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并。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 ,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庆历七年(1047年),其父去世,只好辍学回归故里,侍奉继母。曾巩品性孝顺父母,与兄弟友爱,父亲去世后,他侍奉继母无微不至,在家境衰败,抚育四个弟弟、九个妹妹。
嘉祐二年(1058年),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
任职历程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
北宋嘉佑五年(1060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这一年发生了饥荒,曾巩就张贴告示晓谕所属的各县,劝说富人如实申报自己储存的粮食,共有十五万石,让他们将这些粮食比照常平仓的价格稍稍提高一点后卖给百姓。百姓得以就近方便地买到粮食,又不出家乡,而且粮食有余。曾巩又让官府借给农民种子,让他们随秋季的赋税一起偿还,使得农事没有耽误。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浙江省宁波市)、亳州等知州。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晚年生活
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北宋元丰四年(1081年),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北宋元丰五年(1082年)四月,擢拜中书舍人。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 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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