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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田家》唐诗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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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田家》
作者:韦应物 朝代:唐代
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
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
丁壮俱在野,场圃亦就理。
归来景常晏,饮犊西涧水。
饥劬不自苦,膏泽且为喜。
仓禀无宿储,徭役犹未已。
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
翻译
春雨过后,所有的花卉都焕然一新。一声春雷,蛰伏在土壤中冬眠的动物都被惊醒了。农民没过几天悠闲的日子,春耕就开始了。自惊蛰之日起,就得整天起早摸黑地忙于农活了。健壮的青年都到田地里去干活了,留在家里的女人小孩就把家门口的菜园子收拾收拾,准备种菜了。他们每天都忙忙碌碌的,回到家天已经很晚了,还得把牛牵到村子西边的溪沟里让它饮水。这样又累又饿,他们自己却不觉得苦,只要看到雨水滋润过的禾苗心里就觉得很是欢喜。可是即使他们整日这样忙碌,家里也没有隔夜的粮食,而劳役却是没完没了。看着这些,我想起自己不从事耕种,但是奉禄却是来自乡里,心中深感惭愧。
注释
①景常晏:指天晚。
②劬:劳苦。
③膏泽:指雨下到田里。
④闾里:民间、乡里。
赏析
唐代诗人韦应物的这首《观田家》是一首描写农家生活的五言律诗,通过对农民终岁辛劳而不得温饱的具体描述,深刻揭示了当时赋税徭役妁繁重和社会制度的不合理。自惊蛰之日起,农民就没有“几日闲”,整天起早摸黑的忙碌于农活,结果却家无隔夜粮,劳役没个完。想起自己不从事耕种,但是奉禄却是来自乡里,心中深感惭愧。身为封建官吏能够这样自责,确实是难得的。这种思想感情和诗中的一个特点,也是中国古典诗歌中的一个优良传统。
“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扣住诗题“田家”,从春雨春雷写起,点出春耕。 “微雨”二字写春雨,用白描手法,没有细密的描绘“微雨”,而将重点放在“众卉新”三字上,既写出万木逢春雨的欣欣向荣,又表达了诗人的欣喜之情。“一雷惊蛰始”以民间传说“惊蛰”这天雷鸣,而万虫惊动,来写春耕之始。
“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总写农家耕作。“几日闲”更是用反问句式道出了农民劳作的艰辛。
“丁壮俱在野,场圃亦就理。归来景常晏,饮犊西涧水”,具体写农夫终日忙碌不休的事情。写农忙,既是一年到头,又是从早到晚,可见时间之长;从空间来讲,也是十分广阔的,既有田地、场院、又有菜圃、涧水。另外“俱”字将农夫忙碌无一人轻闲点出,“就理”又写出农夫虽忙,但有条不紊,忙而不乱。这四句是白描手法,语言简明而无雕饰,自然平淡,极炼如不炼。
“饥劬不自苦,膏泽且为喜”,这二句写出了农民的勤劳朴实。
“仑廪无宿储,徭役犹未已”,在前面铺叙农忙之后,突然转笔写到农夫的无粮与徭役之苦,笔墨虽朴实,但同情之意流注其间,此二句可使读者纵观封建社会农夫被压迫之惨状。
“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是诗人以观感作结。讲食禄不耕者对衣食父母的农夫们的艰辛劳作而又饥寒的情况惭然生愧。“方惭”二字既是对不劳者的谴责,也是诗人对自己宦游食禄生活的自责。
诗人韦应物在《观田家》这首诗中用通俗易懂的诗句描写了田家的劳碌和辛苦,表达了对其的同情,惭愧官吏的不劳而食。笔法朴实自然,不加渲染夸饰。
创作背景
德宗兴元元年(784年),诗人任滁州刺史期间,看到春耕时节田家辛勤劳苦的场景,触景生情,写下了这首田园诗。
名家点评
近代文学家王文濡《历代诗文名篇评注读本》:“末二句语含讽讥,结束入神。”
清代诗人沈德潜《唐诗别裁》卷三:“韦诗至处,每在淡然无意,所谓天籁也。”
作者简介
韦应物(737年—792年),唐代山水田园诗派诗人,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与王维、孟浩然、柳宗元并称“王孟韦柳”。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人物生平
早年颠沛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韦应物约生于该年前后。
天宝九年(750年),该年前后,韦应物以门荫补右千牛。
天宝十年(751年),韦应物在长安以侍卫官为唐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
天宝十五年(756年),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奔蜀,韦应物流落失职。
乾元二年(759年),韦应物生活贫困,开始立志读书,一度在太学读书。
任洛阳丞
广德元年(763年)秋冬间,韦应物任洛阳丞。同年,作《广德中洛阳作》诗。
永泰元年(765年),仍为洛阳丞,后为河南兵曹。永泰中,韦应物因惩办不法军士而被讼,后弃官闲居洛阳同德寺。在此期间,作了《饯雍聿之潞州谒李中丞》《赋得暮雨送李胄》《同德精舍养疾,寄河南兵曹东厅掾》《同德寺雨后寄元侍御李博士》《同德阁期元侍御、李博士不至,各投赠二首》等诗。
大历四年(769年),该年前后,韦应物从洛阳回到长安,作了《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诗。
任职长安
大历九年(774年),韦应物任京兆府功曹,此后又任高陵宰。
大历十一年(776年),韦应物转任朝清郎。同年,作《高陵书情,寄三原卢少府》诗。
大历十二年(777年)夏秋,秦中大水成灾,韦应物出使云阳视察灾情,有《使云阳寄府曹》诗记其事。该年前后还作了《赠冯著》《答冯鲁秀才》等诗。
大历十三年(778年)秋,此时韦应物已为鄠县县令。
大历十四年(779年)六月,韦应物改任栎阳县令。七月,韦应物以疾辞官,闲居于长安西郊沣上之善福寺。
建中元年(780年),韦应物在长安闲居。同年,作《答畅校书当》诗。该年前后还作了《春日郊居寄万年吉少府中孚三原少府伟夏侯校书审》《寄令狐侍郎》等诗。
建中二年(781年)四月,韦应物担任尚书比部员外郎。
约在建中三年(782年)四月间,韦应物作《送李侍御益赴幽州幕》诗。
地方为官
建中四年(783年)夏,韦应物改任为滁州刺史,由长安赴滁州时途经洛阳,作《寄大梁诸友》诗。同年秋,韦应物到任滁州。秋冬之际,作《寄畅当》诗。
兴元元年(784年),作《寄诸弟》《京师叛乱寄诸弟》《寄李儋元锡》《寄全椒山中道士》等诗。同年夏,作《寄杨协律》诗。同年冬末,被免去滁州刺史之职。
贞元元年(785年)正月,作《岁日寄京师诸季端武等》诗。同年春夏,韦应物闲居于滁州西涧。期间,作了《观田家》《滁州西涧》等诗。同年秋,加朝散大夫,任江州刺史。
贞元二年(786年),作《春月观省属城,始憩东西林精舍》《登蒲塘驿沿路见泉谷村墅忽想京师旧居追怀昔》《自蒲塘驿回驾经历山水》《郡内闲居》等诗。
贞元三年(787年),韦应物被封为扶风县男,食邑300户。入朝为左司郎中。
贞元四年(788年)七月以后,韦应物由左司郎中改任苏州刺史。
贞元五年(789年),作《答令狐侍郎》诗。同年,顾况被贬为饶州司户,途经苏州,韦应物作《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诗。
客死他乡
贞元六年(790年),作《送云阳邹儒立少府侍奉还京师》诗。[7]该年春,韦应物被免去苏州刺史之职。因家贫无法立即返回长安,所以寄居于苏州永定寺。
约贞元六年(790年)冬至贞元七年(791年)初,韦应物在苏州去世。后运回长安,十一月归葬少陵原祖茔。
贞元十二年(796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韦应物与夫人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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