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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时间:2024-07-20 08:36:30 职场励志 我要投稿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常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就业援助活动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常用(15篇)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

  为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1、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劳动保障所结合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社区专干例会进行了具体布置,为全面开展援助月活动奠定了氛围基础。通过街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所利用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3、举办内容丰富的援助活动。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管理和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宣传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x市开展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实施的通知》(吉劳社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子,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出发,按照吉劳社发[20xx]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单位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重要意义,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及我县实际情况,同时为缓解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定于6月16日在我县文化宫门口举行“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暨工业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主动出击,广泛伸出触角,多方收集各类用工信息,力争收集用工信息达到5000余个;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利用节后民工大量返乡求职的契机,举办专场招聘会,为民工送岗位。

  (二)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强化农民工维权意识。与我县各劳动保障部门合作,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以“劳动保障-为您分忧解愁”为主题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并现场发放《农民进城就业政策解答》等资料,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或农民集中活动场所,以《省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维权手册》为重点,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向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劳务信息。

  (三)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为有效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及县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对此项活动作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农民工发放慰问信,并在交通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在车站、码头、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致全县失业下岗职工一封信》。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领导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安排。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部署,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3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xx]72号)、《安徽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170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扶持范围

  (一)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

  (二)残疾人灵活就业,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

  (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是指残疾人分散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单位和组织就业。

  (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是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从事生产劳动实现就业。

  (五)残疾人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且不少于10人的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

  (六)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

  (七)其他形式就业。

  三、扶持内容

  (一)就业补贴

  1.创业扶持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自20xx年起,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区残联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纳入人社部门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2.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年限不得超过3年。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人社部门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3.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贫困残疾人、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市人社局、市残联认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具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并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机构一次性补助。

  (二)就业项目扶持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设施农业项目补贴。对符合《六安市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六市残联〔20xx〕65号)及阳光大棚申报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扶贫就业基地等,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

  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3.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发展,确保到20xx年所有县区均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xx〕35号)扶持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各县区可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符合税收优惠、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优惠政策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办理享受城市建设和用水、用电、用气和用热等公用事业收费优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4.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补贴,同一基地、项目和机构补贴不超过3年。各县区可根据基地、项目和机构发展情况继续扶持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需经费从本级残疾人就业资金中支出。

  (三)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补贴。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四)税收优惠和优先便利

  1.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残疾人创办的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类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3号)等有关规定,其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额,其所得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xx]2号)等有关规定在每人每年8000元的限额内减征个人所得税。

  3.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4.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5.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水、电、气等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6.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 、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五)金融支持服务

  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按规定享受免抵押、免担保和财政贴息政策。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六)支持重点对象和互联网+创业

  1.重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的、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状)”“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2.完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入驻各类创业园。在“千校万岗”等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中,落实残疾人毕业生人岗对接工作。对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就业创业的,优先保障贷款贴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3.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的,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网络商户残疾人同等享受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或享受残疾人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残疾人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七)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

  1.各县区要根据财税〔20xx〕72号和财社〔20xx〕17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将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突出预算统筹管理,合理安排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就业项目补贴、就业奖励补贴等方面支出。

  2.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创业增收,摆脱贫困。

  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园等对残疾人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咨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务力度,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4.鼓励支持企业与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把适于残疾人加工的产品、工序委托残疾人加工制作。

  5.促进城乡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逐步完善城乡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政策。发挥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残疾人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就业,逐步使城乡残疾人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6.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创投机构、服务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搭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的劳务对接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八)其他

  1.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及协助理员补贴,按照《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20xx]1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2.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各县区根据当年度申报情况,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残联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申报当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任务数,同时报送上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指导数完成情况和省补资金使用、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二)市残联会同市财政依据各县区当年度申报的任务数情况、上年度指导数完成情况、省级扶持资金使用和地方资金配套情况,按因素法下达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三)对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的和违规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省级将在分配清算资金时予以扣减或收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六安市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六市残联[20xx]4号)同时废止。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主题

  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

  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李乐成省长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进一步畅通政策直达和服务落地渠道,集中利用三季度和四季度时间,整合集聚各项服务资源手段,为重点群体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周期

  贯穿20xx年三、四季度。

  (二)行动组织

  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联动实施、同步推进,形成政策、服务联动合力。

  (三)服务对象

  包括6类重点群体:

  1.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民工;

  4.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5.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

  四、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集中推进《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xx〕174号),高质量完成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

  1.摸排更新援助台账(8月底前)。建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比对机制。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和入户走访实际采集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情况,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重点摸排失业1年以上人员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对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8月底前)。通过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下发到各县(区),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行动,建立领导班子、党员与困难毕业生“一帮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人一档”实名制登记台账方式管理。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才发展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提前完成民生实事(10月底前)。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依托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1000个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和灵活就业岗位,筛选推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出台《使用“培训券”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指南(试行)》和《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对应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供岗位所需技能培训项目。提前完成帮扶3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培训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持续推进政策落实(12月底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调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完成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速推进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

  按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加大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助企纾困补贴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月5日前逐级汇总按期向省上报“直补快办”补贴发放情况。

  1.加快“政策找人找企业”落实机制(9月底前)。以省“政策信息库”提交我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信息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履行“政策找人找企业”服务流程。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其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积极应用省系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12月底前)。待省级集中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有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等10项新管理模块上线后,认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直补快办”工作进程。12月底前,实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网上申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全面提升求职招聘服务质量

  在上半年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10大行动招聘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人岗对接匹配度和招聘服务精准度。接续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加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汇总归集岗位供给信息(9月底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提供岗位动态筛查,汇总形成全市招聘企业名录和岗位信息库,实现市级归集、备案查重、多点联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拓展线上直播带岗服务功能(8至10月份)。继续推进线上直播带岗周活动,市人社局局长、市就业中心主任“直播带岗周”纳入局长“走流程”,市县(区)联动对招聘业务和吸纳就业政策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开展全流程检验。做优做强“抚顺就业”微信公众号、“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抖音平台官方账号、“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风办,市就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完善人岗供需比对机制(1O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市场用工岗位需求库和“招工难”企业库,有针对性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实施“10送服务”进基层促就业行动(7—12月)。全市人社系统和就业战线干部采用更接地气方式,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市情宣讲、政策解读、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工匠精神、就业典型、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从校门不断线转送到厂门和家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统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9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转段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1.建立联动机制(lO月底前)。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作用,加强同其他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余缺调剂。建立综合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联系机制。支持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深化推进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8至12月份)。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护航行动和“助企稳岗位·招工解难题”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加强线上平台建设(12月底前)。积极打造优质、便捷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进校园、进社区,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公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渠道,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助力劳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设立线上求职招聘劳务品牌专区,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加强供需监测(12月底前)。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联动助推零工市场建设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38号),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1.加强零工市场摸排(9月底前)。市本级汇总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诚信运营的市场化零工市场清单,建立全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运行机制(lO月底前)。根据本市零工市场发展实际,分步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零工对接服务专区、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强化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拓展基层零工就业服务功能(11月底前)。至少1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根据实际提早开放或延迟关闭服务大厅,及时向打零工灵活就业群体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将“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市级工作推进组和本次攻坚季行动专班合并(补充调整后的名单附后)。联动加强对攻坚季各项重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结合实际同步调整工作专班配置,各县区新任务联络员要笫一时间与市级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攻坚季行动一并纳入“2+10+N”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就业重点工作内容和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行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攻坚季”行动各项任务中,除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调度时间要求执行外,其他均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推进情况合并按月调度。

  (三)健全援助机制

  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紧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提升攻坚季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日常帮扶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攻坚季期间线下招聘、培训等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五)广泛宣传引导

  要紧扣攻坚季行动主题,运用报、台、网、微、屏多途径、矩阵式开展活动宣传,同步开办“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民生保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意收集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动态报送攻坚季行动进展。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力度,促进劳动力就业创业。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xx年1月26日至30日举办20xx年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村级招聘活动,20xx年2月10日举办春风行动暨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为使招聘活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会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劳动者,特别是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镇返乡及失业妇女、因重大疾病致困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失地人员、计生困难户、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等重点帮扶援助对象。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招聘会规模

  组织招聘单位80家,提供岗位30000个以上。

  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招聘会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由富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和百姓家园职业中介有限公司承办。

  五、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村级招聘活动

  1.20xx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12:00在县立新安置区举行。

  2.20xx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12:00在新华乡10个村委村部楼举行。

  3.20xx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12:00在白沙、朝东、城北、福利、富阳、葛坡、古城、莲山、柳家、麦岭、石家等11个乡镇各选择1个村委村部楼举行。

  (二)春风行动暨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

  20xx年2月10日在县城民族广场举办20xx年春风行动暨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做好招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广泛收集企业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及各类企业岗位信息,围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扎实开展现场招聘活动;为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招聘活动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升群众对招聘活动的知晓度及参与度,切实营造良好就业氛围。可通过富川融媒体、“富川微就业”公众号、“就业职通车”微信群等多种媒体宣传招聘信息,并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加强对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三)做好疫情防控,强化安全保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前招聘活动场所的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等检测工作,并张贴“健康码”,监督进场人员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核验健康码、做好体温检测,确保招聘会安全有序。在村委举办的村级招聘活动,由村两委干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廖文庄县人社局副局长

  韦鹏飞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

  义庆斌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仕江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张永红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股股长

  夏玲县人社局政策法规和劳动管理股股长

  (二)设立活动工作小组

  总协调:

  副总协调:廖文庄

  下设4个工作小组:

  1.就业指导服务小组

  组长:冼斌行

  成员:任丽君、卢金润、陀晓慧

  职责:

  (1)负责联系有就业意向的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在档困难职工及其亲属等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参加招聘会活动;

  (2)负责求职人员入场签到,并现场指导各类求职者进场择业应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招聘信息服务小组

  组长:林芳强

  成员:陈亮、唐翌涵、唐春燕

  职责:

  (1)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招聘会活动;

  (2)招聘信息和宣传启事在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上发布;

  (3)招聘会招聘单位签到指引及情况收集、统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政策咨询与维权服务小组

  组长:陈仕江

  成员:杨伟英、何雄伟、林晓浓

  职责:

  (1)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维权服务;

  (2)提供技能培训信息、创业项目推介服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宣传统计和后期保障小组

  组长:李枫林

  成员:阳滔、邓涵、陈亮(兼)

  职责:

  (1)负责活动经费的管理及开展;

  (2)负责做好招聘会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招聘活动信息宣传、统计报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未尽事宜,请与县人社局联系。联系人:陈亮,电话:7891233,18077489188。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四、联系方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黄佳洪;联系电话:xxxxxx;传真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

  (二)省民政厅

  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

  (三)省残联

  联系人:潘锦文;电子邮箱: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7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国办发〔20xx〕6号)以及《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晋政发〔20xx〕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xx—20xx年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3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逐步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设职位招录(聘)残疾人工作。确保到20xx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及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残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注重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各级残联主动与民政部门、妇联、工商联、企业联合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对残疾人创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鼓励引导业务范围较广、岗位较多的民营企业,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和残疾人身体状况,优先招录(聘)残疾人。(省残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惩机制。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奖补实施办法,对安置残疾人稳定就业成绩显著的用人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社会组织等给予奖励。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机关、事业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保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予以披露;民营企业应当将助残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编制专项社会责任报告。(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国资运营公司、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

  4、推动出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办法。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和盲人按摩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岗位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加大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机构的资金投入,支持用人单位就近就便招用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在常住地附近或居家就业。(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对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数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在职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含)的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和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落实按规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扶持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残疾人集中就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性机构。(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税务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充分利用残疾人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抓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发挥街道、社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各方作用,推动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车间,开发辅助性就业生产项目。有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要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示范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帮扶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

  7、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建立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补贴政策。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残疾人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产业,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制度。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费用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政府和街道兴办的'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的网点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统筹公益性岗位帮扶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现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就业。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府和街道增加、设置公益性岗位时,要优先安排条件适宜的残疾人就业。(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扶持残疾人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的、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符合推荐条件的,按程序优先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搭建服务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园等对残疾人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咨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务力度。鼓励各级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帮扶特殊困难残疾人就业

  11、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推广“企业+残疾人”模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帮扶车间等方式,辐射带动残疾人增收致富。开展助残帮扶项目,每年资助不少于5000名残疾人发展产业,实现家庭稳定增收。(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帮扶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构建校企合作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导,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聘)残疾人用工时,将残疾人大学生作为重点招录(聘)对象。组织开展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完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支持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就业创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盲人按摩及多元化就业。加大盲人按摩培训力度,对就业年龄段有需求的盲人做到应培尽培。扶持培育一批医疗按摩从业人员,鼓励、扶持盲人和社会力量开设盲人按摩机构;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建设省盲人按摩医院。开展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创建活动,支持盲人按摩实训基地和按摩机构建设,规范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和继续教育,打造一批示范性盲人按摩机构,不断提升盲人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形态,促进盲人就业多元化。(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残疾人就业职业技能

  14、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开展的各类公共职业培训,应将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范围,分层次开展不同等级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对城乡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取证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省残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行跟进式就业培训服务。建立健全摸排、施策、跟进、帮扶等工作机制,全面摸清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建立动态需求信息库。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规章制度。(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开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业态就业创业培训。通过残疾人技能展演、成果展览、作品展销活动,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新形态提供发展平台,提高残疾人劳动成果商品转化率。鼓励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营等就业创业新形态。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就业新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定期举办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建立残疾人创业创新项目库,对创业创新项目进行评选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创新发展。(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残疾人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制定帮扶措施,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上作表率,把“两个格外”落到实处。(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制度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xx〕51号)及《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规政策,根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省残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人社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拓宽就业渠道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xx〕20xx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残保金作用,通过“有效的征”促进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实现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互利共赢;通过“有效的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业。(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社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各级残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残联、省教育厅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由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及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残疾人就业不受歧视、各项奖惩措施落实到位。在方案实施期间,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和效果评估。各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至少组织两次检查和效果评估,每年年底向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落实情况。(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补充通知》,《xx市20xx年“春风行动”暨xx经开区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xx人社发〔20xx〕xx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以“园区”企业招工为主线,以“优质公共服务”为手段,扎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就业,助推地方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期间,全体动员、全面部署、全力推进,为我县园区企业招聘1000人以上;协助完成市下达我县招工小分队招聘任务650人,做到园区招聘见成效,政策宣传有影响、农民工转移就业有门路。

  二、活动主题

  就业援助点亮万家灯火,精准服务保就业稳民生

  三、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活动筹备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方案制定、收集县园区招聘岗位和xx经开区就业岗位、征集其它就业岗位、制作招聘手册、对接乡镇等前期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发动)。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线上招聘会和线下招聘会)。

  (四)数据统计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统计线上招聘入场人数、投送简历数、县园区企业入职人数、xx经开区入职人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xx、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县人社局副局长xx任副组长,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xx、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xx电视台、xx新闻网(红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广告、流动广播车、招工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招聘信息和企业岗位信息,让广大求职者不出村、不出门就能及时了解企业招工信息。

  (三)灵活开展招聘。县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县人社局主办,xx市经开区、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办,xx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承办。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送信息入村,送政策入户,送岗位到人,开展“点对点”用工输送,“一对一”就业服务。

  1、招聘热线。开通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服务热线(xxxx-xxxxxx),安排专人接听,认真做好咨询记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全天候服务企业招工。

  2、线上招聘会。利用“xx新闻网”、“xx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推行线上服务,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提供线上岗位发布、岗位匹配推送、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服务,着力打造24小时不断线的线上招聘行动。

  3、线下招聘会。由县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xx经开区招工小分队,走进乡镇,定制小型供需见面会。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20xx年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抓,村(社区)具体落实的招工工作机制。切实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落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奖励、强化保障。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成功入职县园区企业的人员,纳入全年招工考核任务;对本辖区推荐至xx经开区企业就业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给予交通补助100元/人,并同时享受xx经开区帮扶企业用工的相关政策补贴。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9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0

  各基层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二、服务对象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侯xx

  联系电话: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五部门下发的《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函〔20xx〕1号)要求,阳明区定于在全区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为确保我区专项服务活动按照市通知要求落实落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就业惠民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我区“百大项目”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的

  (一)使各类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使各类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服务一批用人单位,尤其是“百大项目”企业,满足其用工需求,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五、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区专项活动时间安排,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自1月15日开始3月底结束。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工作,抓住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回乡、返厂时间节点,入户入企,做好“送政策、送温暖、送岗位、送信息”四送服务,吸引优质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服务活动。

  (一)举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区于20xx年1月15日(周五)同步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要提前筹划、统一部署,尽早做好同步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组成联合工作队、服务队深入村(屯)、社区有针对性走访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人员等服务对象,送温暖、拉家常、摸情况,做到服务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创业诉求清,形成走访服务实名制清单;走访辖区内用工较多的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单位),要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用工需求,重点掌握落地我区的“百大项目”,形成大企业、大项目岗位需求台账清单,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三)实施一轮政策宣传。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调度重视,鼓励支持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区人社局牵头制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清单内容发送到相关部门。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自媒体、服务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就业D图、微信、微博、公众号、电子屏等推送电子版宣传手册、政策解读稿、播放就业创业政策小视频;联系媒体通过电视访谈、热线直播、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讲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即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为求职创业人员释放利好政策。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屯)、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在基层走访过程中,发放政策手册、政策日历、岗位信息等宣传材料,“手把手”教会服务对象关注应用本地公共就业服务公众号,切实落实“政策入户”,打牢活动的理论基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举办一场典型事迹报告会。区人社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在活动期间挖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转就业人员中的劳动致富典型,围绕求职工作经历、致富经验和心得体会等形成典型事迹材料,根据实际联合举办事迹报告会。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入街道社区、生产一线、招聘活动现场等场所,面向各类群体讲述劳动者的故事,树立“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理念,引发心灵共鸣,激发就业创业内生动力。各镇(办)要牵头推荐不得少于2件的典型事迹材料,于20xx年2月3日前报送区人社局。(区事迹报告会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五)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一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组织现场招聘会要统一使用“20xx 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名称,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醒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二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要主动联系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单位,重点针对我区“百大项目”、辖区重点规划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广泛收集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制定公布本地区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和岗位需求清单,组织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三是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通过就业D图、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相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开展远程招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对接。四是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其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招聘服务合作,也可与智联招聘和58 同城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协作,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岗位选项。黑龙江地区智联招聘负责人:肖顺峰,联系电话:xxx。 (完成时限:20xx 年3 月20 日前)

  (六)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就业创业项目,吸引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女性劳动者、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参与。推广本地区特色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专门培训和外出务工,以知名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创业增收。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载体、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成功创业。(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七)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援助服务力度,帮助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规划就业方向和实现路径。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深入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各镇(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有就业意愿的“两后生”及各类就业重点群体,提出培训建议,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掌握技能,实现就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仍然无法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完成时限:20xx年3月29日前)

  六、组织领导

  成立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局长王凤丽同志任组长,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刘鑫淼、扶贫办主任冯春富、区总工会魏杰、区妇联副主席王润楠、区残联张丽娟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活动联络人。由区人社局负责全区春风行动的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起草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服务工作。区各成员单位配合人社局开展此次专项服务活动,为区人社局提供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数据,根据部门优势牵头或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各类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四送”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挖掘就业创业典型,指导好各镇(办)开展活动。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援助月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xx])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扶余县20xx年就业援助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3、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5、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使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

  2、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向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了解到国家、省及本地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内容。

  3、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4、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辖区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就业援助,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5、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20xx年2月25日

  五、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六、活动内容

  (一)摸清援助对象情况,以建立统一失业登记制度为基础,送政策上门。

  1、就业局于20xx年1月15日前组织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分片包干,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台帐。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待遇。

  2、以提供精细化、长效化就业援助为目标,送服务。为每一位确定的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工作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基本服务承诺。及时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进一步开展72小时就业的承诺。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送岗位上门。

  1、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动员企业提供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位岗位,以各种有效形式为急需就业的困难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并采取送岗位上门的方式,将岗位送到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家中,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2、就业局要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对接,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举办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应针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3、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将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并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必达目标。

  (三)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送补贴上门。各社区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要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四)积极推行人本服务,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为重点,送温暖上门。

  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实行零距离服务。为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重点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指定人负责,采取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的方式,落实具体服务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和高效服务。

  (五)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送两法上门。

  1、各社区要把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宣传等多重方式,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简报、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政策、公平就业原则、体面就业形式,并充分运用传单、咨询服务台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编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册(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2、就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要制作就业政策宣传栏,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典型事迹,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就业的政策内容和就业途径。要大力挖掘并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典型,帮助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更多的困难人员在适合自身技能素质的岗位上实现就业。

  七、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和其他准备工作。即依托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岗位,收集一批岗位信息,做好为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就业再就业政策、各类宣传资料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同时,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宣传资料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二)20xx年1月16至1月20日,开展全县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一是举办针对援助对象的大型就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策咨询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组织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四是我县将召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用工单位计划组织80家单位,预计10000多个岗位。

  (三)20xx年1月21日至2月24日召开就业援助月活动座谈会。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尚未就业的“4050”“4555”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身份、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在援助月中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根据每个人自身特点为“一对一”确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四)20xx年2月25日总结。将就业援助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及时上报就业服务局。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将就业援助月活动纳入“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关温暖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做实事的具体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单位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部门上、落实到个人,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制度。活动结束后,要对援助效果进行评估。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调查组对各社区援助工作进行督查。

  (二)发挥基层作用,依托社区,做到援助到人。各社区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效果。要将就业援助活动与消除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就业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就业援助月活动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各部门各类企业的新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以及深入社区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设信息栏和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型式,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内容,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相关就业政策信息,动员企业和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总结和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社区于20xx年1月8日前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摸底情况调查表,于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统计表。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3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情暖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月。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留樟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4、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就业信息大摸排。动员广大村组干部、劳动保障协管员、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员深入村(社区),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返乡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建好、用好“全省农民工地图”,动态更新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等信息。开展企业20xx年春季用工需求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各类企业的用工状况和用工需求情况,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2、开展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开设“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栏,刊发《致全市返乡人员一封信》,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惠企及就业帮扶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

  3、大力挖掘一批就业岗位。大力宣传“xx药工”新兴劳务品牌,加大医药、酿酒、金属家具等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求职技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市内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4、密集组织招聘活动。在20xx年xx月xx日(农历xx月xx)、xx月xx日(农历正月初九)、xx月xx日(农历正月十六)举办三场全市大型招聘会。开展企业直播招聘、线上云探场、部长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村组、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设立招聘服务站点,开展“招工大篷车”送岗下乡活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5、精准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精准帮助市内企业引才、招工。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完善“共享用工”平台,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等专项咨询活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将招聘岗位信息电子版发xx市内企业用工联系微信群。

  联系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5

  为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全力打造我区健康、宽松、有序的良好就业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早日实现再就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定于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20xx年“再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主要内容

  20xx年“再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活动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重点为全区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政策的人员提供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等一系列再就业援助。同时以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主要手段,切实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积极营造关心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自1月19日至2月18日结束;“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自20xx年2月3日至3月20日结束。

  活动启动仪式于20xx年1月19日上午8点30分在三眼井广场举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xx年“再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龙冰兼任。

  四、活动内容

  20xx年“再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岗位、补贴、服务送到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手中。努力做到向每一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政策宣传手册,帮每一位已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一套针对性援助服务。

  1、送政策。

  ①送政策宣传单。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落实。印制《就业促进法》宣传册,通过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和援助对象家中开展政策宣传,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②送小额贷款。援助月期间集中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退役军人发放小额贷款120万元。(由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负责)

  2、送服务。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由区就业局组织,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分头走访,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确保服务落到实处。

  ①区就业局要针对援助对象设立专门免费服务窗口,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专项服务。(由区就业局负责)

  ②对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次职业指导,帮助其掌握应享受的再就业扶持政策,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分析自身就业条件,选择求职方向和培训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和创业服务。(由区就业局、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③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免费职业介绍。(由区就业局负责)

  ④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愿望的,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并给予小额贷款、项目推荐等“一站式”创业服务。(由区就业局、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3、送岗位。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送岗到户活动。

  ①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对象上岗。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结合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在本辖区内举行1-2次招聘大会,确保辖区内就业困难对象上岗就业。(由区就业局及各街道、桃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②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了解援助对象具体情况,向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帮助其实现再就业。(由区就业局及各街道、桃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③送就业困难人员上班。区就业局提供50个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组织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送岗到户对接活动,通过此项活动,重点安排20名失业职工上班。(由区就业局及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4、送补贴。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再就业岗位补贴政策,使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到补贴政策,解除从事公益性岗位下岗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对新开发岗位新安置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岗位补贴,以促进其稳定就业。

  ①送岗位补贴。为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补贴10万元。(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②送社会保险补贴。全面落实新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20名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送社会保险补贴。(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开展“春风行动”

  以建立健全“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机制为目标,使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进城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得到免费就业服务;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

  ①大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就业氛围。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惠及广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的良好氛围。公布一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名单,以及求职指导和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招工观念。(由区劳动监察队及各街道、桃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②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效果。各街道(镇)在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不同人群的方式,使就业服务确有实效。(由各街道、桃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

  ③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加强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由区劳动监察队负责)

  五、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再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活动的影响,通过电视、报纸、信息栏等多种媒体,宣传中央、省、市出台的新政策、新精神。并广泛宣传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事迹。

  六、工作要求

  1、摸清情况,做好一对一服务。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各类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并轨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帐,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掌握其中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已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确定援助对象范围,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情况和服务效果。要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单位要于20xx年1月17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3月18日将“春风行动”活动情况总结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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