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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时间:2024-06-09 15:52:45 职场励志 我要投稿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推荐)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就业援助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推荐)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补充通知》,《xx市20xx年“春风行动”暨xx经开区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xx人社发〔20xx〕xx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以“园区”企业招工为主线,以“优质公共服务”为手段,扎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就业,助推地方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期间,全体动员、全面部署、全力推进,为我县园区企业招聘1000人以上;协助完成市下达我县招工小分队招聘任务650人,做到园区招聘见成效,政策宣传有影响、农民工转移就业有门路。

  二、活动主题

  就业援助点亮万家灯火,精准服务保就业稳民生

  三、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活动筹备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方案制定、收集县园区招聘岗位和xx经开区就业岗位、征集其它就业岗位、制作招聘手册、对接乡镇等前期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发动)。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线上招聘会和线下招聘会)。

  (四)数据统计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统计线上招聘入场人数、投送简历数、县园区企业入职人数、xx经开区入职人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xx、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县人社局副局长xx任副组长,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xx、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xx电视台、xx新闻网(红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广告、流动广播车、招工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招聘信息和企业岗位信息,让广大求职者不出村、不出门就能及时了解企业招工信息。

  (三)灵活开展招聘。县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县人社局主办,xx市经开区、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办,xx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承办。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送信息入村,送政策入户,送岗位到人,开展“点对点”用工输送,“一对一”就业服务。

  1、招聘热线。开通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服务热线(xxxx-xxxxxx),安排专人接听,认真做好咨询记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全天候服务企业招工。

  2、线上招聘会。利用“xx新闻网”、“xx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推行线上服务,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提供线上岗位发布、岗位匹配推送、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服务,着力打造24小时不断线的线上招聘行动。

  3、线下招聘会。由县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xx经开区招工小分队,走进乡镇,定制小型供需见面会。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20xx年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抓,村(社区)具体落实的招工工作机制。切实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落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奖励、强化保障。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成功入职县园区企业的人员,纳入全年招工考核任务;对本辖区推荐至xx经开区企业就业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给予交通补助100元/人,并同时享受xx经开区帮扶企业用工的相关政策补贴。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2

  各基层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二、服务对象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侯xx

  联系电话: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采取“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等十项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四类岗位供给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制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对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采取专设招录职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年龄及户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等措施,加大招录(聘)残疾人力度。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的职位(岗位)体检条件。建立并落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比对、招录统计和公示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市级以上残联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市州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预留15%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各地残联联合税务、工商联等为民营企业开展惠残税费政策宣传,提供残疾人用工需求调查、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建好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福利产品专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社会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征集发布推广一批市场前景好、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培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助残就业。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灵活就业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打造家门口的“15分钟灵活就业圈”。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和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就业单位和其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纳入地方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试点。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四类重点群体

  5.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开展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实施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择业引导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在保洁、保安、保绿、水管、护路、生态护林、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开展残疾人防返贫监测,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鼓励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用人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吸纳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将帮扶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认定的优先因素之一。实施阳光增收计划、电商助残计划,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种养殖技术、农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指导,因地制宜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融资等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兴业增收。鼓励、支持残疾人创办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资金项目适当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主办或合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倾斜。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培养,到2024年,每个乡镇至少培育有1名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等就业载体,帮扶残疾人就近就业,给予延续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扶残助残农产品参加中部农博会、食品餐饮博览会,在省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中心开设专区展示展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地残联、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残疾学生高考招录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精准掌握湘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对在湘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并优先纳入各类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制定帮扶计划,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为残疾人大学生人数较多的高等院校提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公共实训基地开设盲人保健按摩培训课程,对有就业愿望的盲人提供规范化定点免费培训。推进盲人按摩门店扶持工作,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送管理、送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推进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两项发展能力

  9.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311”就业服务。各级残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一轮信息比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和一次就业需求摸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残联移交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4年,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和以带动残疾人就业为主的创业项目入驻。到2024年底,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多的用人单位,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中残疾人培训资源供给,优先采用分散培训方式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全省建成15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各地工商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预留参与名额。支持各地采取给予培训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其他县市区合并举办专项培训。举办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赛、残疾中职学生职业技能赛,市州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活动。2022-2024年,全省共计扶持不少于6000名残疾人创业。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帮助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依托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支持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条件

  (一)信息保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部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同步更新、定期交换等形式,开展残疾人就业基础信息核对、服务匹配。建立全省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清单和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载体目录,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保障。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将残疾人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就业帮扶重点群体,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每年向本级残工委会议汇报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项行动负责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地落实职责。

  (三)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惠农惠残资金,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的用人单位,每年按照超比例人数(可以不是整数)乘以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给予奖励。制定残疾人就业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补贴办法,合理确定残疾人就业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宣传保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及需求反馈渠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监督保障。对在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各级按规定予以表彰。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切实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充分调动各帮扶成员单位的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长塘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强化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长塘村及其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力争使帮扶的176户贫困户基本都能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上;使长塘村有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基本改变落后面貌,村集体年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解决贫困农户脱贫。力争到20xx年底,使长塘村的176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省规定的脱贫指标;

  1、依靠现有的合作社,以发放化肥补贴形式,继续鼓励贫困户种植优质蔬菜,并进一步扩大种植反季节蔬菜的规模。

  2、新增扶持发展雪莲果连片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引导村民集中连片试种雪莲果(约70户村民种植,面积约100亩,其中贫困户有39户,约70亩),力争在20xx年开始向全村推广。雪莲果产量多,价值高,而且不占用水田,亩产在6000斤以上,最高能产10000斤以上,产值在4000元/亩以上。除了产雪莲果,还能产雪莲果种子300斤/亩,20xx年的种植目标在四百亩以上。

  3、积极动员合适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参加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特别是年轻人就业的技能,及时掌握就业信息,加强与有关用工单位、企业的沟通联络,向江门市相关

  企业推荐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条件成熟可组织部分企业到村委会召开现场招聘会,增加农户收益。

  (二)以依靠扶贫资金为主,适当给予经济补助的方式,积极帮助危房住户进行危房改造,完成对13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中未完成改造的10户贫困农户危房进行重建、修复或翻修,主要是老旧泥屋的修葺维修工程,尽快对墙体变形、存在危险性的住房进行加固,对裸露的泥砖墙体进行批荡处理,不断改善居住条件,增强农户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户生命安全。

  (三)逐一核实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是否已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确保100%纳入。对于确无劳动能力的特别贫困农户,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捐款、节日慰问等倾斜性直接资助方式,尽量保证其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脱离贫困境地。

  (四)逐一核实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是否达100%,是否有发生因贫困被动辍学的,考上高中和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对存在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家庭,发动捐款,帮助大学生解决部分学费,鼓励有条件学生助学贷款。密切留意在读的初三、高三学生,注意消除其影响升学的贫困原因,保证全部在读大学生顺利毕业,初三、高三学生不因贫困影响升学。

  (五)对没有考上高等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升高中的初中毕业贫困家庭子女,经本人同意,98%能入技(职)校培训。动员组织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免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并转移就业;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家庭劳动人口受免费技能培训2次以上;

  (六)逐一核对贫困户家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达到100%。对于确实因为贫困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考虑继续以直接资助的形式,帮助其参加合作医疗。对于因为个人思想原因没有参加的,积极动员,做好国家政策的宣传,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户提供基本保障。

  (七)力争使长塘村村民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达95%。妥善解决下陂村群众饮用水工程,下陂村饮用水源缺乏、不达标,每年旱季缺水严重,拟在长塘村建设涵洞和引水管道,把山泉水引入下陂村,解决整村安全引水问题。引水涵洞及其配套工程建设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

  (八)实现镇到村公路硬底化,自然村通机耕路,其中300人以上大自然村实现硬底化。

  1、长塘新村机耕路(进行中)、魏家村小组机耕路建设。两自然村连片500亩水田、400亩旱地没有通机耕路,种植效率过低,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公里机耕路工程。

  2、半斤塘村公路硬化工程约公里,在争取省财政资

  金的基础上,挂扶单位筹资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村民集资完成,拟于20xx年12月前完成硬化工程。

  (九)水浸洞三面光工程。水浸洞的大水路水圳大范围破损,失去大部分灌溉功能,严重影响种植效果,急需改善。拟于20xx年11底前完成约500米水圳的修复和重建三面光工程,受益面积达200多亩。

  (十)组织新班子成员到江门市先进村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高致富能力,为贫困村培训一支永不撤退的扶贫队伍。拟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十一)积极协助长塘村党支部顺利完成长塘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使两委班子交叉任职100﹪。协助长塘村新“两委”班子搞好团结,强化村党支部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完善支部活动,形成支部学习的自觉性,打造群众拥护、作风民主、廉洁高效的村领导班子。协助村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村宣传公示栏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营造文明乡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扶贫开发工作组抓好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扶贫开发资金专用帐户和立帐管理,所有扶贫资金均由专门帐户设立规范帐册管理,针对扶贫专项资金建立严格的管理和支付制度,对贫困户名单、扶贫开发资金使用、工程招投

  标情况等均完善公示制度,及时收集村民反馈意见,会同当地纪检xxx门做好全程专项资金的监控。协助村两委班子完善村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民主管理,每自然村建立公开栏,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

  五、对照完善帮扶任务。

  1、根据和实际情况,以省扶贫办下达的扶贫任务为标准,查漏补缺,继续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做好迎接考评工作准备。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考评办法,及时做好工作,全面评价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纵向横向的学习比较,不足之处尽快改正,按照要求做好整体验收工作。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5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6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59号)精神,结合《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政发〔20xx〕1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累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6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5%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残疾职工信息比对机制,摸清残疾人就业情况底数,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他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区县“十四五”期间至少招聘残疾人行政(参公)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灵活考试考核办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招聘,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给残疾人。对满编满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现有控制数范围内可安排残疾人到编外辅助性岗位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基层政府开发管理且没有财政资金或其他各类资金、基金保障的辅助性岗位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在编外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

  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将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开发和预留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每年有计划地通过公开招考(聘)、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推进特定国企岗位面向残疾人专门开发。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本地户籍且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不含智力、精神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凡符合湖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相关规定的,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新增彩票经营网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残疾人。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残联)

  (三)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

  加大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扶持激励力度,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超比例奖励等政策。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对在“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岗位就业的残疾人具有属地户籍且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推进医院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诊所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积极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执业备案、证书年审、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障碍提升改造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法享受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在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设置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加大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力度

  全面落实场地(所)租赁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推进创办残疾人创业基地(园区),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到20xx年,每个区县创办残疾人创业基地(园区)1个以上。

  大力拓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渠道,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助残计划,支持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网络直播等职业。打造残疾人文创基地,推进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助残项目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展销等活动。到20xx年,全市新增从事电子商务就业创业的残疾人1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助力残疾人就业

  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助残活动,每年开发征集200个以上爱心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倡导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并提供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服务机构,按人数给予奖励。到20xx年,每个区县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以上。

  充分发挥各级慈善总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优势,每年开展以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的作用,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助残就业品牌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到20xx年,全市新增认定市级助残就业品牌项目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六)切实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保障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困难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达到100%。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符合条件的给予1年渐退期。

  规范化提升建设“残疾人之家”,推动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托养(庇护)照料机构管理服务、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助残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5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稳步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

  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有效带动本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近就业。到20xx年,每个区县建立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2~3家。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型财产增收模式,探索推广“飞地抱团”等项目,实现农村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年均增收不低于10%。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组织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其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

  鼓励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对农村残疾人进行就业帮扶,支持残疾人积极开展乡村旅游产业自主经营。对乡村民宿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或者与所在农村残疾人开展相关手工业等业务合作的,在乡村民宿培育评定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吸纳本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八)精准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

  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本市户籍(生源)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在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简历撰写、面试辅导、岗位推介、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提高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和求职成功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组织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点对象,精准实施“一人一档”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机会,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实习见习。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推荐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得到100%帮扶、实现100%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九)大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岗前、岗中、转岗培训。引导和鼓励在湖高职院校、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制度,对参加培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全市每年组织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600人次以上。

  优化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全市每年集中公布一次本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定点培训机构,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全方位支持湖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打造残疾人职业培训(工匠培育)基地。支持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以随班就读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符合中高考报名条件、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相应层次的职业教育。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十)创新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集成改革

  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绿色通道”,组建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基本信息调查,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基础信息核对、职业能力评估、就业需求登记、就业岗位援助等就业服务。

  深化数字化改革,创新构建新型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残联与数字人社关键信息共建共享,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围绕残疾人就业需求,提供摸查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匹配推荐、联网认证、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政府、市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机制,主动担责、积极推进,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作用,并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投入。要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和扶残就业先进事迹,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浓厚氛围。

  (四)定期监测评估。各区县政府残工委要按年度对促进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残工委每年11月对全市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向省政府残工委报送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7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部署,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3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xx]72号)、《安徽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170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扶持范围

  (一)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

  (二)残疾人灵活就业,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

  (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是指残疾人分散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单位和组织就业。

  (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是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从事生产劳动实现就业。

  (五)残疾人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且不少于10人的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

  (六)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

  (七)其他形式就业。

  三、扶持内容

  (一)就业补贴

  1.创业扶持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自20xx年起,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区残联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纳入人社部门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2.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年限不得超过3年。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人社部门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3.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贫困残疾人、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市人社局、市残联认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具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并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机构一次性补助。

  (二)就业项目扶持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设施农业项目补贴。对符合《六安市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六市残联〔20xx〕65号)及阳光大棚申报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扶贫就业基地等,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

  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3.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发展,确保到20xx年所有县区均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xx〕35号)扶持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各县区可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符合税收优惠、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优惠政策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办理享受城市建设和用水、用电、用气和用热等公用事业收费优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4.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补贴,同一基地、项目和机构补贴不超过3年。各县区可根据基地、项目和机构发展情况继续扶持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需经费从本级残疾人就业资金中支出。

  (三)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补贴。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四)税收优惠和优先便利

  1.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残疾人创办的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类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3号)等有关规定,其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额,其所得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xx]2号)等有关规定在每人每年8000元的限额内减征个人所得税。

  3.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4.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5.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水、电、气等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6.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 、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五)金融支持服务

  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按规定享受免抵押、免担保和财政贴息政策。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六)支持重点对象和互联网+创业

  1.重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的、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状)”“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2.完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入驻各类创业园。在“千校万岗”等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中,落实残疾人毕业生人岗对接工作。对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就业创业的,优先保障贷款贴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3.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的,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网络商户残疾人同等享受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或享受残疾人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残疾人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七)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

  1.各县区要根据财税〔20xx〕72号和财社〔20xx〕17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将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突出预算统筹管理,合理安排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就业项目补贴、就业奖励补贴等方面支出。

  2.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创业增收,摆脱贫困。

  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园等对残疾人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咨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务力度,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4.鼓励支持企业与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把适于残疾人加工的产品、工序委托残疾人加工制作。

  5.促进城乡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逐步完善城乡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政策。发挥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残疾人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就业,逐步使城乡残疾人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6.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创投机构、服务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搭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的劳务对接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八)其他

  1.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及协助理员补贴,按照《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20xx]1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2.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各县区根据当年度申报情况,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残联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申报当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任务数,同时报送上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指导数完成情况和省补资金使用、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二)市残联会同市财政依据各县区当年度申报的任务数情况、上年度指导数完成情况、省级扶持资金使用和地方资金配套情况,按因素法下达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三)对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的和违规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省级将在分配清算资金时予以扣减或收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六安市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六市残联[20xx]4号)同时废止。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9

  为了进一步做好xx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3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关注民生关爱就业困难群体,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机构设立

  成立xx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xx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及今后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设区、乡镇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及今后相关工作的组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xx(xx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xx(xx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xx(xx残疾人联合会代副理事长)

  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就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办公室成员由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残疾人联合会抽调组成。

  三、援助对象

  1、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承包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森工企业和独立工矿区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3、xx户口和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xx户口没有一人就业、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家庭成员。

  5、xx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四、援助内容

  1、公益岗位就业援助;

  2、创业就业援助;

  3、职业技能培训援助;

  4、创业培训援助。

  五、援助目标任务

  1、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并纳入到当地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实名制的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

  2、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零就业家庭中至少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3、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4、每一位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5、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各级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六、援助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援助活动启动仪式

  3、就业援助求职登记

  4、落实就业援助项目

  5、援助工作总结

  七、工作职责

  1、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岗位开发,培训项目等相关工作;启动仪式场地、场景、用工信息,协调落实专项活动资金。

  2、xx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入户访问,求职登记,启动仪式的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等相关工作。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0

  为落实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发〔20xx〕xx号),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关于开展xx省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xx人社通〔20xx〕xx号)文件要求,为集中帮扶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xx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民全员培训、贫困劳动力培训、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感恩xxxx,感恩党中央,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乡镇要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安排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深入街道、村(居)开展摸底走访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就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等情况,及早锁定帮扶对象,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为服务对象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服务。同时,要全面了解辖区内用工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重点收集筛选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

  (二)组织一场招聘服务活动。各乡镇要多渠道收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岗位信息,创新招聘模式,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要结合各乡镇脱贫攻坚实际,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点招聘会、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劳务协作招聘会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招聘活动。活动期间,要在现场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方面咨询服务及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

  (三)开展一次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在活动期间,利用春运、赶场天等时机,加大《就业促进法》《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宣传力度,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的通知》(xx银发〔20xx〕xx号)等文件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要及时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方案(20xx-20xx)》的通知》《xx省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印发的通知》(xx银发〔20xx〕xx号)等文件为重点,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要及时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服务对象“看得懂、算得清”,确保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四)开展一轮“冬季充电”培训。各乡镇要抓住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学习党的好声音、好政策,做好感恩培训;做好“两不愁三保障”、社保、培训、就业等政策宣传培训;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农业专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采取短、平、快的培训方式,围绕12个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培训,对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开展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和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深入浅出的方法,让基层干部掌握精准脱贫政策和方法。

  (五)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春运专列”、“返乡班车”等多形式支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积极落实中央、省引导和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及带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要做好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名单,吸引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参与、推动其成功创业,同时,积极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就业创业传送带,鼓励引导xx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六)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乡镇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服务力度。通过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援助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手段持续提供就业帮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实名制管理,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重点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和步骤,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七)组织一次劳务协作。各乡镇要组织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省内劳务协作,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和自身优势,打造及推广具有锦屏县特色的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培训,以劳务品牌带动转移就业及劳动力就业增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州县有关部门要求部署,把做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县人社局负责统筹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各项工作开展;县扶贫办负责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管理,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就业扶持及培训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返乡务工人员调查统计等工作;县妇联负责针对农村妇女开展培训及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县残联负责针对残疾人开展摸底走访、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媒介、“xx就业帮”手机APP、xx公共招聘网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模块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各乡镇可登录xx招聘网、xx就业网专栏下载活动宣传海报、就业创业政策短视频、贫困劳动力典型个人事迹等宣传材料,在活动期间广泛使用宣传,同时,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加大宪法、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加强用工指导和农民工权益维护,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就业环境。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情况。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情况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上报相关部门。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1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情暖xx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月。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留樟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2、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4、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就业信息大摸排。动员广大村组干部、劳动保障协管员、大学生专职村干、党建宣传员深入村(社区),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返乡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建好、用好“全省农民工地图”,动态更新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等信息。开展企业20xx年春季用工需求调研,重点调查了解各类企业的用工状况和用工需求情况,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2、开展就业政策集中宣传。开设“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栏,刊发《致全市返乡人员一封信》,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惠企及就业帮扶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

  3、大力挖掘一批就业岗位。大力宣传“xx药工”新兴劳务品牌,加大医药、酿酒、金属家具等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求职技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市内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4、密集组织招聘活动。在20xx年xx月xx日(农历xx月xx)、xx月xx日(农历正月初九)、xx月xx日(农历正月十六)举办三场全市大型招聘会。开展企业直播招聘、线上云探场、部长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村组、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设立招聘服务站点,开展“招工大篷车”送岗下乡活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5、精准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精准帮助市内企业引才、招工。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完善“共享用工”平台,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等专项咨询活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将招聘岗位信息电子版发xx市内企业用工联系微信群。

  联系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2

  为全面贯彻xx,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就业工作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服务企业招工的工作指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疾控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定于2023年一季度在全区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求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开展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专题宣传,特别是务工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稳定劳动者外出求职和企业生产经营预期。

  (三)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

  (四)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五)密集组织招聘活动。统一使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专场招聘活动。加大线上流量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六)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加大关爱关怀,向因疫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视情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总结“暖心活动”有效做法,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活动部署。要统筹抓好活动安排,2023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统一部署,要结合两项活动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活动集中在2023年1月至3月期间举办,在此期间各项活动均应冠以“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xx活动”标识。要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人社、工信、民政、交通、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疾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渠道优势,密切协同配合。要同步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切实把活动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保障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活动各环节的组织实施。活动期间,要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要灵活多样组织开展活动,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做好招聘会、宣讲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县(区)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扩大活动影响力。活动期间即时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相关信息到区就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xx。

  (四)强化跟踪、及时总结。人社部门要实名记录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情况,及时登录广西数智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更新、记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本部门相关统计(详见附件)和总结工作,于1月30日前报送统计表及阶段性进展情况,并于4月1日前报送实时统计表和活动总结至区就业服务中心。活动准备和实施期间如遇有重大情况请及时对接联系。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3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通知》襄人社函〔20xx〕3号和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区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大型户外招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对接平台,帮助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进一步做好东津新区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地群众、“三安行动”等就业工作,促进各类就业群体就业。结合东津新区实际和现行疫情防疫情况,拟定“争”春稳岗“就”在东津大型现场招聘会,现将制定实施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春稳岗“就”在东津大型现场招聘会暨“就业困难人员”、“失地群众”“退捕渔民”、“退役军人”“三安行动”招聘会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搭建用工平台、推动充分就业。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20xx年2月15日(周二)上午9:00时东津新区民发世纪广场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困难党员;

  (二)高校毕业生;

  (三)退捕渔民;

  (四)退役军人;

  (五)残疾人;

  (六)失地群众;

  (七)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八)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

  四、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津新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东津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局

  协办单位:区经济服务局(产业发展办)、区农村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市人社局东津社保办事处、东津新区人社中心、东津镇政府、六两河街道办事处、畜牧场

  五、工作内容与分工

  (一)场地、交通及现场秩序协调

  由吴勇同志负责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维持交通秩序和安保工作;协调社会事务局派遣医生和救护车做好卫生保障。

  (二)进场企业组织

  由郝华鸣同志负责,就业创业科落实。

  (三)现场布置、信息宣传及后勤保障。

  由赵朝银、宋相东同志负责,就业创业科落实。

  信息宣传。通过市人社局招聘网、东津新区官网、襄阳就业网、第三方公司等进行宣传。

  (四)政策宣传与咨询

  区组织人事局、市人社局东津社保办事处、东津新区人社中心等单位负责设立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社保补贴、创业就业扶持、职工社保、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宣传政策咨询台,着重宣传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创业贷款担保政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职工社保、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等政策;区社会事务局负责设立残疾人、戒毒康复、刑满释放和退役军人政策咨询。

  六、人员组织

  1、招聘会由管委会下达通知镇(办),东津镇安排每个村组织不少于40名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参加招聘会;六两河办事处安排每个社区组织不少于100名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参加招聘会;畜牧场安排每个村组织不少于40名有就业意愿的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参加招聘会;区农村农业办通知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参加招聘会;区社会事务局通过电话或短信平台通知未就业退役士兵和残疾人,安排不少200人参加招聘会。由各单位派专人带队到东津新区民发世纪广场参加招聘会并签到。(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局)

  2、镇(街)、办、场要积极动员返乡农民工和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党员)等就业服务对象报名参会。(责任单位:东津镇政府、六两河街道办事处、畜牧场)

  七、企业组织

  由东津新区经济服务局(产业发展办)组织本辖区企业和产业发展企业参加、镇(办)负责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参加,并填报招聘会参会申请表及报送招工简章,准备好易拉保宣传架。

  八、疫情防护和现场秩序

  1、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现场招聘会活动,经请示区防疫指挥部同意后开展。

  2、参加招聘会人员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疫情检测,招聘地点设置隔离带,组织4名医护人员(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分2组对参加招聘会人员进行测温,对发热、咳嗽等人员禁止进入招聘会现场。所有入场人员需佩戴口罩,且体温低于37.3℃。

  3、现场秩序由区公安分局和区城管局派人维护,保障现场招聘会顺利进行。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管理和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宣传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x市开展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实施的通知》(吉劳社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份子,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出发,按照吉劳社发[20xx]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单位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传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重要意义,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活动及我县实际情况,同时为缓解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定于6月16日在我县文化宫门口举行“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暨工业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主动出击,广泛伸出触角,多方收集各类用工信息,力争收集用工信息达到5000余个;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利用节后民工大量返乡求职的契机,举办专场招聘会,为民工送岗位。

  (二)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强化农民工维权意识。与我县各劳动保障部门合作,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以“劳动保障-为您分忧解愁”为主题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并现场发放《农民进城就业政策解答》等资料,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或农民集中活动场所,以《省劳动合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维权手册》为重点,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向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劳务信息。

  (三)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为有效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及县广播电台等主要媒体对此项活动作宣传报道。重点宣传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农民工发放慰问信,并在交通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在车站、码头、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致全县失业下岗职工一封信》。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领导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安排。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落实;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援助月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xx])8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扶余县20xx年就业援助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3、家庭贫困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5、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使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够进行登记认定。

  2、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向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手册。使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了解到国家、省及本地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内容。

  3、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4、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使辖区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就业援助,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5、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20xx年2月25日

  五、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

  六、活动内容

  (一)摸清援助对象情况,以建立统一失业登记制度为基础,送政策上门。

  1、就业局于20xx年1月15日前组织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分片包干,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台帐。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待遇。

  2、以提供精细化、长效化就业援助为目标,送服务。为每一位确定的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工作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基本服务承诺。及时调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进一步开展72小时就业的承诺。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送岗位上门。

  1、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动员企业提供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位岗位,以各种有效形式为急需就业的困难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并采取送岗位上门的方式,将岗位送到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家中,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2、就业局要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对接,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举办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应针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3、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将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并努力提高就业质量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必达目标。

  (三)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送补贴上门。各社区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要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四)积极推行人本服务,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为重点,送温暖上门。

  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要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实行零距离服务。为每一位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重点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指定人负责,采取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的方式,落实具体服务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和高效服务。

  (五)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送两法上门。

  1、各社区要把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宣传等多重方式,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简报、宣传栏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促进就业政策、公平就业原则、体面就业形式,并充分运用传单、咨询服务台等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编印《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册(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

  2、就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要制作就业政策宣传栏,做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自主创业典型事迹,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就业的政策内容和就业途径。要大力挖掘并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典型,帮助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更多的困难人员在适合自身技能素质的岗位上实现就业。

  七、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开展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和其他准备工作。即依托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岗位,收集一批岗位信息,做好为服务对象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就业再就业政策、各类宣传资料免费送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同时,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作为宣传资料送到援助对象手中。

  (二)20xx年1月16至1月20日,开展全县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一是举办针对援助对象的大型就业专场招聘会;二是开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策咨询活动、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三是组织援助对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四是我县将召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用工单位计划组织80家单位,预计10000多个岗位。

  (三)20xx年1月21日至2月24日召开就业援助月活动座谈会。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尚未就业的“4050”“4555”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宣传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身份、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在援助月中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群体,根据每个人自身特点为“一对一”确定培训方案,并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四)20xx年2月25日总结。将就业援助的基本情况、服务效果和典型工作经验等情况及时上报就业服务局。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要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将就业援助月活动纳入“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关温暖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做实事的具体行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采取一帮一、“结对子”、单位定向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部门上、落实到个人,并建立帮扶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制度。活动结束后,要对援助效果进行评估。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成调查组对各社区援助工作进行督查。

  (二)发挥基层作用,依托社区,做到援助到人。各社区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就业服务,并记录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服务效果。要将就业援助活动与消除零就业家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就业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就业援助月活动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各部门各类企业的新政策宣传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以及深入社区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设信息栏和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型式,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内容,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相关就业政策信息,动员企业和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总结和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社区于20xx年1月8日前上报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摸底情况调查表,于2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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