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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时间:2024-06-09 07:29:04 职场励志 我要投稿

[优选]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就业援助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5篇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要求,定于20xx年一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摸清底数,夯实信息基础。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扩大宣传影响,彰显政策效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开展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专题宣传,特别是务工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稳定劳动者外出求职和企业生产经营预期。

  (三)发挥项目作用,拓展就业岗位。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不断推进零工市场建设,设立零工服务站点,推介零工就业岗位,有力促进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就业增收。

  (四)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带动就业。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持续优化创业担保方式,扩大放款规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创业需求和产业特点,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引导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五)优化对接服务,精准开展帮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鼓励各地开通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六)加强劳务协作,培树特色品牌。持续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拓宽京津劳务输出渠道,在信息资源共享、联合开展招聘、精准培训输出等方面,加强常态化合作。积极落实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接续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培树地方特色品牌,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

  (七)统筹招聘安排,织密专场活动。统一使用“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专场招聘活动。加大线上流量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打造人社局长“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线上招聘品牌。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易地搬迁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八)体现关心关爱,推出暖心举措。加大疫情影响人员关爱,向因疫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视情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实招聘活动。20xx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是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的一项实际行动。各地要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把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送温暖送关怀的重要举措,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活动,更好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防控举措,做好风险防范。按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

  (三)营造浓厚氛围,做强宣传引导。要及时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组织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补充通知》,《xx市20xx年“春风行动”暨xx经开区服务企业招工实施方案》(xx人社发〔20xx〕xx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以“园区”企业招工为主线,以“优质公共服务”为手段,扎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劳动者就业,助推地方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期间,全体动员、全面部署、全力推进,为我县园区企业招聘1000人以上;协助完成市下达我县招工小分队招聘任务650人,做到园区招聘见成效,政策宣传有影响、农民工转移就业有门路。

  二、活动主题

  就业援助点亮万家灯火,精准服务保就业稳民生

  三、时间安排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活动筹备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方案制定、收集县园区招聘岗位和xx经开区就业岗位、征集其它就业岗位、制作招聘手册、对接乡镇等前期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发动)。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线上招聘会和线下招聘会)。

  (四)数据统计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统计线上招聘入场人数、投送简历数、县园区企业入职人数、xx经开区入职人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xx、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县人社局副局长xx任副组长,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xx、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xx电视台、xx新闻网(红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广告、流动广播车、招工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招聘信息和企业岗位信息,让广大求职者不出村、不出门就能及时了解企业招工信息。

  (三)灵活开展招聘。县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县人社局主办,xx市经开区、县高新区管委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协办,xx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承办。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送信息入村,送政策入户,送岗位到人,开展“点对点”用工输送,“一对一”就业服务。

  1、招聘热线。开通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服务热线(xxxx-xxxxxx),安排专人接听,认真做好咨询记录,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全天候服务企业招工。

  2、线上招聘会。利用“xx新闻网”、“xx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推行线上服务,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提供线上岗位发布、岗位匹配推送、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服务,着力打造24小时不断线的线上招聘行动。

  3、线下招聘会。由县企业招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xx经开区招工小分队,走进乡镇,定制小型供需见面会。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20xx年xx月xx日xx镇,xx月xx日xx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由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抓,村(社区)具体落实的招工工作机制。切实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落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不断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奖励、强化保障。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招聘活动成功入职县园区企业的人员,纳入全年招工考核任务;对本辖区推荐至xx经开区企业就业并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给予交通补助100元/人,并同时享受xx经开区帮扶企业用工的相关政策补贴。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3

  为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脱贫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2月15日在梁子湖高级中学体育场内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主题

  春风行动暖人心创业就业促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三、时间:

  20xx年2月15日上午9:00—12:00(正月十五,星期二,如遇大雨天气顺延)

  四、地点

  梁子湖高级中学体育场

  五、服务对象

  1.残疾人

  2.高校毕业生

  3.退役军人

  4.农民工

  5.退捕渔民

  6.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7.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六、招聘会规模

  此次招聘会拟设置重点用工企业和生态农业基地招聘席位30个,现场总人数控制在300人左右。

  七、现场防疫措施

  招聘会现场要求进入的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应聘人员采取“两检验一登记、设置分区隔离”的防疫措施。会场设置三个区域,体温检测身份登记区、侯场区和招聘区,人员实行“分区、分批、分时”管理,进场人员在体温测量合格、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和人员身份登记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每个区域都严格控制一米以上的'人员间距。应聘人员进场按照一进一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场内人数。

  八、邀请市、区领导

  市人社局和市劳动就业中心相关领导,梁子湖区政府领导

  九、邀请媒体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新闻网站

  十、职责分工

  1.区人社局负责与区防控指挥部协调,做好活动场地及相关手续的报批。

  2.区人社局负责与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协调,做好招聘现场的防疫指导工作,负责查看所有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后,方准许进场工作。督促求职者现场保持间距、佩戴口罩,并负责现场准备充足酒精喷壶和免洗洗手液,随时消毒。

  3.区人社局负责活动现场的场地安排、政策和招聘宣传用品的设计和制作、招聘展位的设置等。

  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5.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6.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7.区残联负责组织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招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

  8.区卫健局派2名医生到招聘会现场作应急治疗。

  9.区消防救援大队派1台消防车作现场应急准备。

  10.区交通和运输局做好各镇招聘人员转运车辆调配工作。

  11.区公安分局派4名干警做好现场秩序管控工作。

  12.太和镇做好招聘会现场的环境消杀工作。

  13.各镇(新区)要全力协助组织本次招聘活动,要实行严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活动事项,确保真正缺工的企业和真正有就业需求的求职者进场,对所有参加应聘人员提供口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后方可集中乘车到招聘会会场。进入招聘会现场用“支付宝”扫一扫健康码“进入”,离开招聘会现场同样点健康码“离开”。

  十一、议程

  主持人:张文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1.市局相关领导讲话;

  2.梁子湖区政府领导讲话并宣布活动开始。

  十二、工作专班名单

  1.综合协调组

  张文选、沈晓东、贺立同、何溢辉、柯昌佑

  职责:负责统筹招聘会各项工作,安排各工作成员分工,保障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

  2.防疫防护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陈晶晶、柯水红

  职责:做好招聘会现场的防疫工作,在招聘现场入口、出口测温,现场人员过多时进行分流,引导人员到指定区域就坐。

  3.现场应急组

  卫健局2名医生、消防救援大队1名消防员

  职责:做好招聘会现场的应急治疗和应急消防工作。

  4.秩序维护组

  汪子昊、徐正林、熊威、4名公安干警

  职责:维护现场秩序,监督求职者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对发热病人进行及时隔离并上报。

  5.政策宣传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高嫣然

  职责:做好招聘现场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培训等政策宣传工作。

  6.现场统计组

  人社局一名干部、高嫣然

  职责:做好招聘情况数据统计工作。

  7.后勤保障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陈晶晶、柯水红

  职责:做好招聘现场布展工作,准备口罩、消毒药水、体温枪等防疫物资,招聘活动前后对招聘现场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

  8.车辆保障组

  区交通运输局干部

  职责:做好各镇招聘人员转运车辆调配工作。

  9.宣传报道组

  人社局两名干部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4

  为确保我市企业用工需求,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就业,春节期间,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安市乡村振兴局、高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办“20xx年高安市‘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采取开展就业援助、举办招聘会、组织“送岗位下乡”、依托“高安就业网”开展线上线下招聘等多种形式,全力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我市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进一步引导广大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最大限度满足市内企业用工需求,助推高安市经济提质增效。为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招聘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对接匹配,稳就业保就业,维护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1、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2、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2月底

  四、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退役军人、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其他有就业需求的人员;

  (六)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五、活动目的.

  (一)使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使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三)为服务对象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全力确保就业局势保持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幸福感和获得感。

  六、活动安排

  (一)线上送岗行动。

  1、举办“高安市20xx年春季网络招聘大会”。主办方: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安市乡村振兴局、高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承办方: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时间为20xx年1月20日至2月28日,网络招聘会门户网站“高安就业网”。高安就业网网址:XXX

  2、联合市内商业网站同步推送企业用工信息。

  3、高品高安、高安就业等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企业用工信息。

  (二)线下送岗行动。

  1、城区车站、农贸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地点设立17个招工信息牌(两幅共计16㎡的大型展板,22块),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直至2月19日后拆除。

  2、各乡镇农贸市场设立招工信息牌(两幅共计16㎡的大型展板,42块),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直至2月19日后拆除。

  3、发放企业招工信息宣传资料,各乡镇政府、行政村、城区的社区张贴招工宣传海报,每个自然村的入口处张贴企业用工信息宣传资料。

  4、开展“线下送岗活动”,城区20xx年1月25日至27日开展线下送岗宣传活动,地点设立于人力资源市场,发布60家以上企业用工信息,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安市乡村振兴局、高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届时也将开展政策宣传;同时选取劳动力较多的乡镇,1月27日至1月30日结合乡镇赶集日,陪同部分企业送岗下乡。

  (三)云中送岗行动。

  1、对所有外出务工人员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手机短信。

  2、对全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退役军人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手机短信。

  3、对全市20xx年、20xx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手机短信。

  (四)空中送岗行动。

  依托 “智慧广电”平台,通过广播终端进行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全市3000余个“智慧广电”平台的广播喇叭,从20xx年1月20日起,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发布企业用工信息。

  (五)抖音送岗行动。

  利用“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制作企业短视频名片,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拟选取部分企业,用“抖音”“视频号”强大的定向推广功能,向有需求的人员精准推送岗位信息。

  (六)媒体送岗行动。

  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电视栏目《就业导航》,持续1个月;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号、高品高安APP开设专题栏目《新年新岗》活动,一周两期,持续1个月;高安电视台开设新闻专栏《企业职场》,每期采访6家企业,展示企业和劳动者风采。

  七、组织领导

  X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5

  根据省残联省人社局省财政局等15部门《关于扶持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3号)和蚌埠市残联等15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精神(蚌残联〔20xx〕2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具有怀远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项目的贫困残疾人。

  二、扶持标准

  (一)就业补贴。

  1、创业扶持补贴。残疾人个人及家庭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等各类行业和职业,实现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

  具体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或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且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2)从事电子商务经营,须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平台实名注册认证,并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具有一定数量的成交记录且信誉良好的`。

  (3)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具备一定规模,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的。

  2、社会保险补贴。对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二)就业项目。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项目

  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申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福利企业不在申报范围。申报单位应有产业优势、有技术支撑、有经济效益、有示范作用,扶残助残成效显著。

  (1)优先考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或手工业、家庭副业。

  (2)基地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可持续扶贫开发作用。经基地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脱贫标准。

  (3)基地与当地残联签订创建协议,基地无障碍设施齐全,生产经营项目和发展模式切合当地产业特色,适合残疾人就业和从业。

  (4)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应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种植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种植耕地或20个种植大棚;养殖业基地现有规模应不少于30亩渔业水域、或10000只禽类、或200头畜类。

  (5)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在10人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安排不少于5人),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20户以上(其中当年新增带动不少于10户),且3年内每年按不低于30%递增。

  (6)基地应与所扶持残疾人签订规范的扶持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协议期限不少于一年。

  (7)基地应具备为残疾职工或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实习和产、供、销等一条龙服务基础。经基地培训的残疾人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

  (8)基地现有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效果显著,被扶持人、户脱贫率达到85%以上。

  (9)基地现有安置、辐射带动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档案真实,管理制度完善。

  (10)基地新增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年收入超过1万元。

  2、阳光大棚等助残设施农业项目

  (1)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

  (2)种植大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一处“阳光大棚”扶持一户农村残疾人家庭脱贫。

  对符合《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xx〕87号)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扶贫就业基地等,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数要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体现精准性、合理性。

  3、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符合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xx〕35号)资金扶持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

  (三)就业奖励。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三、申报审批

  (一)申报。由残疾人个人或用人单位(基地)填写《蚌埠市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后,逐级提出扶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残疾人个人创业的(包含阳光大棚),提供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资金注册证明、项目实施场所证明、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就业扶贫基地项目及孵化基地项目提供:

  (1)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证书;

  (2)安置或辐射带动残疾人花名册;

  (3)与残疾人签订的就业协议、社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

  3、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提供:

  (1)员工花名册、工资单,残疾人证、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2)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其他按规定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二)审批。县残联严格对照扶持条件标准进行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扶持对象公示一周后,报市级残联复核审批。

  四、资金拨付

  县残联根据各乡镇申请,结合全县残疾人就业任务安排情况,提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残联、县财政复核同意后,将扶持资金及时拨付扶持单位或个人账户。

  请各乡镇于6月26日前将扶持个人创业就业花名册、申请表及附件以及阳光大棚花名册、申请表及附件纸质和电子版报县残联审批。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6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59号)精神,结合《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政发〔20xx〕1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累计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6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5%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残疾职工信息比对机制,摸清残疾人就业情况底数,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他编制50人(含)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区县“十四五”期间至少招聘残疾人行政(参公)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灵活考试考核办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和招聘,预留一定数量的岗位给残疾人。对满编满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现有控制数范围内可安排残疾人到编外辅助性岗位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对基层政府开发管理且没有财政资金或其他各类资金、基金保障的辅助性岗位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在编外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有效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

  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将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开发和预留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每年有计划地通过公开招考(聘)、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

  推进特定国企岗位面向残疾人专门开发。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本地户籍且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不含智力、精神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凡符合湖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相关规定的,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新增彩票经营网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残疾人。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残联)

  (三)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

  加大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扶持激励力度,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超比例奖励等政策。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对在“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岗位就业的残疾人具有属地户籍且精神、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推进医院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诊所纳入医保定点单位。积极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执业备案、证书年审、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障碍提升改造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法享受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对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在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设置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加大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力度

  全面落实场地(所)租赁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推进创办残疾人创业基地(园区),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到20xx年,每个区县创办残疾人创业基地(园区)1个以上。

  大力拓展残疾人新业态就业渠道,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助残计划,支持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网络直播等职业。打造残疾人文创基地,推进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助残项目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展销等活动。到20xx年,全市新增从事电子商务就业创业的残疾人1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助力残疾人就业

  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助残活动,每年开发征集200个以上爱心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倡导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并提供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服务机构,按人数给予奖励。到20xx年,每个区县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家以上。

  充分发挥各级慈善总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优势,每年开展以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的作用,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助残就业品牌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到20xx年,全市新增认定市级助残就业品牌项目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六)切实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保障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困难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达到100%。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符合条件的给予1年渐退期。

  规范化提升建设“残疾人之家”,推动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托养(庇护)照料机构管理服务、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助残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5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七)稳步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

  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有效带动本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近就业。到20xx年,每个区县建立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2~3家。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型财产增收模式,探索推广“飞地抱团”等项目,实现农村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年均增收不低于10%。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组织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其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

  鼓励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对农村残疾人进行就业帮扶,支持残疾人积极开展乡村旅游产业自主经营。对乡村民宿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或者与所在农村残疾人开展相关手工业等业务合作的,在乡村民宿培育评定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吸纳本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就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八)精准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

  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本市户籍(生源)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在政策宣讲、职业生涯规划、简历撰写、面试辅导、岗位推介、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提高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和求职成功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组织面向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点对象,精准实施“一人一档”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机会,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实习见习。对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推荐公益性岗位妥善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得到100%帮扶、实现100%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九)大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

  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残疾人岗前、岗中、转岗培训。引导和鼓励在湖高职院校、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积极开发面向残疾人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分类开展精准培训。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制度,对参加培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全市每年组织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600人次以上。

  优化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方式,全市每年集中公布一次本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及定点培训机构,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全方位支持湖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打造残疾人职业培训(工匠培育)基地。支持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以随班就读等形式招收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符合中高考报名条件、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相应层次的职业教育。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十)创新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集成改革

  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绿色通道”,组建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基本信息调查,对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基础信息核对、职业能力评估、就业需求登记、就业岗位援助等就业服务。

  深化数字化改革,创新构建新型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残联与数字人社关键信息共建共享,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围绕残疾人就业需求,提供摸查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匹配推荐、联网认证、跟踪回访等精细化就业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政府、市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机制,主动担责、积极推进,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各级政府残工委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作用,并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投入。要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就业援助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和扶残就业先进事迹,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浓厚氛围。

  (四)定期监测评估。各区县政府残工委要按年度对促进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残工委每年11月对全市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向省政府残工委报送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7

  为全面贯彻xx,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就业工作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服务企业招工的工作指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疾控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定于2023年一季度在全区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求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开展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专题宣传,特别是务工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稳定劳动者外出求职和企业生产经营预期。

  (三)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

  (四)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五)密集组织招聘活动。统一使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专场招聘活动。加大线上流量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六)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加大关爱关怀,向因疫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视情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总结“暖心活动”有效做法,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活动部署。要统筹抓好活动安排,2023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统一部署,要结合两项活动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活动集中在2023年1月至3月期间举办,在此期间各项活动均应冠以“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xx活动”标识。要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人社、工信、民政、交通、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疾控、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渠道优势,密切协同配合。要同步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切实把活动作为稳就业、送温暖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保障安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活动各环节的组织实施。活动期间,要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要灵活多样组织开展活动,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做好招聘会、宣讲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县(区)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扩大活动影响力。活动期间即时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相关信息到区就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xx。

  (四)强化跟踪、及时总结。人社部门要实名记录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情况,及时登录广西数智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更新、记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本部门相关统计(详见附件)和总结工作,于1月30日前报送统计表及阶段性进展情况,并于4月1日前报送实时统计表和活动总结至区就业服务中心。活动准备和实施期间如遇有重大情况请及时对接联系。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8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采取“扩大四类岗位供给、服务四类重点群体,提升两项发展能力”等十项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四类岗位供给

  1.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制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对机关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采取专设招录职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年龄及户籍条件、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等措施,加大招录(聘)残疾人力度。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面向残疾人招录(聘)的职位(岗位)体检条件。建立并落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信息比对、招录统计和公示制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有企业每年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市级以上残联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市州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预留15%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间距要求。(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或为残疾人提供灵活用工岗位,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商会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各地残联联合税务、工商联等为民营企业开展惠残税费政策宣传,提供残疾人用工需求调查、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建好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福利产品专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税务局、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社会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征集发布推广一批市场前景好、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培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助残就业。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的灵活就业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打造家门口的“15分钟灵活就业圈”。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残疾人文创和残疾妇女“美丽工坊”等品牌。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集中就业单位和其他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并纳入地方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试点。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四类重点群体

  5.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将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残疾人纳入公共就业服务援助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开展实名制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定专人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扶。实施托底帮扶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心理疏导、择业引导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连续3次岗位推荐仍无法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纳入防返贫监测残疾人家庭成员,优先安置在保洁、保安、保绿、水管、护路、生态护林、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岗位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开展残疾人防返贫监测,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鼓励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用人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吸纳残疾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将帮扶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省级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认定的优先因素之一。实施阳光增收计划、电商助残计划,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种养殖技术、农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指导,因地制宜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融资等服务,扶持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兴业增收。鼓励、支持残疾人创办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农村资金项目适当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主办或合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倾斜。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培养,到2024年,每个乡镇至少培育有1名乡村振兴残疾人人才。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残疾人就业帮扶单位等就业载体,帮扶残疾人就近就业,给予延续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扶残助残农产品参加中部农博会、食品餐饮博览会,在省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和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中心开设专区展示展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地残联、教育部门定期开展残疾学生高考招录和在校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精准掌握湘籍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对在湘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并优先纳入各类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残疾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制定帮扶计划,实施个性化、差异化服务。为残疾人大学生人数较多的高等院校提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服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各地公共实训基地开设盲人保健按摩培训课程,对有就业愿望的盲人提供规范化定点免费培训。推进盲人按摩门店扶持工作,开展盲人保健按摩“送管理、送技术”服务等活动,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强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建设,推进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的盲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两项发展能力

  9.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311”就业服务。各级残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一轮信息比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一次职业能力评估和一次就业需求摸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残联移交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4年,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或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和以带动残疾人就业为主的创业项目入驻。到2024年底,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较多的用人单位,持续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中残疾人培训资源供给,优先采用分散培训方式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含交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全省建成15所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各地工商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预留参与名额。支持各地采取给予培训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其他县市区合并举办专项培训。举办全省残疾人岗位精英技能赛、残疾中职学生职业技能赛,市州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带动就业活动。2022-2024年,全省共计扶持不少于6000名残疾人创业。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帮助具备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职业教育意愿和能力的青壮年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依托省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支持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条件

  (一)信息保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部门信息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同步更新、定期交换等形式,开展残疾人就业基础信息核对、服务匹配。建立全省残疾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清单和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载体目录,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厅、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保障。各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将残疾人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就业帮扶重点群体,推动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每年向本级残工委会议汇报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落实情况。各项行动负责部门根据自身业务范围,指导各地落实职责。

  (三)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业专项资金及其他惠农惠残资金,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高于1.5%的用人单位,每年按照超比例人数(可以不是整数)乘以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给予奖励。制定残疾人就业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补贴办法,合理确定残疾人就业各类补贴和奖励标准、条件。(省财政厅、省残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宣传保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及需求反馈渠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责任、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潜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监督保障。对在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各级按规定予以表彰。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9

  一、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二、工作目标

  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活动要求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活动安排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__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__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0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二、援助对象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1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xx—20xx)〉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59号)精神,依据《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金华市“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扩中”“提低”为目标,以全市有就业需求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数字化改革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牵引,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层次不高、区域不平衡等问题,持续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到20xx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5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推进单招单考残疾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做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和数据协同工作,健全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至少推出1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国有企业残疾人就业帮扶。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安排一定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时调整布局政策,适当放宽烟草制品零售店的数量、间距要求,确保“十四五”全市用于残疾人创业扶持的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少于300个。新增彩票经营网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残疾人需求。(责任单位: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

  (三)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创新建立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依托“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支持企业在山区乡村设立帮扶就业基地,开展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试点,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区域不平衡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创新建立“按比例就业用工企业(以下简称“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中介企业”)——就业基地——残疾人”的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服务指导监督。将备案申报与线上线下核定相结合,精准掌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职工总数、持残疾人证、军残证残疾职工总数。加快工疗型“残疾人之家”建设,进一步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市残工委成员单位)

  落实税收优惠、超比例安置奖励和辅助性就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2号)规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按比例就业超过1.5%、集中就业超过25%的企业,达到奖励条件的,给予超比例安置奖励。辅助性就业机构达到残疾人之家星级服务标准的,享受残疾人之家服务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残工委成员有关单位)

  (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鼓励个人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对以员工制方式组织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金华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建补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地(所)租赁补助、创业贷款贴息等补助政策。进一步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推动平台企业及各类电商企业将更多云客服、云审核以及网络系统维护等工作岗位安排给残疾人,并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残联、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助力残疾人就业。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强化的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xx〕32号),引导非公企业设置专门的共富车间、共富生产线、共富岗位,定向吸纳残疾人就业。充分发挥“金融助残”“圆通圆梦”等助残就业帮扶行动的作用,激发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热情和爱心。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选择一批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助残志愿机构、残疾人服务组织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相应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六)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就业保障行动。建立和健全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制度,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的就业困难认定,落实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政策。对于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财产增收模式,拓宽农村残疾人增收渠道。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整合现有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一批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应向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倾斜,支持农村残疾人进入新业态创业,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精准服务。各地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组织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确保有就业意愿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百分百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各在金高校)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定相应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鼓励高职院校、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机构参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认定一批专业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顶岗式、实训式、观摩式、订单式、孵化式和师带徒培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实施“现代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行动。以残疾人就业全周期服务为牵引,深化数字化改革,完善“残疾人之家”场景应用(残疾人辅助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建立社区主动发现、依法推进、社会动员、兜底保障、供需对接、激励奖励、培训提升等七项就业促进机制,着力实现多跨协同、综合改革、集成联办,为更多残疾人就业增收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每年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局)

  三、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资金保障。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保障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投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宣传动员。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

  (四)监督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要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xx年底,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报送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2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力度,促进劳动力就业创业。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xx年1月26日至30日举办20xx年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村级招聘活动,20xx年2月10日举办春风行动暨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为使招聘活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会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各类劳动者,特别是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镇返乡及失业妇女、因重大疾病致困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失地人员、计生困难户、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等重点帮扶援助对象。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招聘会规模

  组织招聘单位80家,提供岗位30000个以上。

  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招聘会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由富川县就业服务中心和百姓家园职业中介有限公司承办。

  五、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村级招聘活动

  1.20xx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12:00在县立新安置区举行。

  2.20xx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12:00在新华乡10个村委村部楼举行。

  3.20xx年1月26日至30日,每天9:00-12:00在白沙、朝东、城北、福利、富阳、葛坡、古城、莲山、柳家、麦岭、石家等11个乡镇各选择1个村委村部楼举行。

  (二)春风行动暨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活动

  20xx年2月10日在县城民族广场举办20xx年春风行动暨粤桂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做好招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广泛收集企业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及各类企业岗位信息,围绕“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主题,扎实开展现场招聘活动;为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招聘活动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升群众对招聘活动的知晓度及参与度,切实营造良好就业氛围。可通过富川融媒体、“富川微就业”公众号、“就业职通车”微信群等多种媒体宣传招聘信息,并及时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加强对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三)做好疫情防控,强化安全保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前招聘活动场所的`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等检测工作,并张贴“健康码”,监督进场人员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核验健康码、做好体温检测,确保招聘会安全有序。在村委举办的村级招聘活动,由村两委干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廖文庄县人社局副局长

  韦鹏飞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

  义庆斌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仕江县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张永红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股股长

  夏玲县人社局政策法规和劳动管理股股长

  (二)设立活动工作小组

  总协调:

  副总协调:廖文庄

  下设4个工作小组:

  1.就业指导服务小组

  组长:冼斌行

  成员:任丽君、卢金润、陀晓慧

  职责:

  (1)负责联系有就业意向的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在档困难职工及其亲属等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参加招聘会活动;

  (2)负责求职人员入场签到,并现场指导各类求职者进场择业应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招聘信息服务小组

  组长:林芳强

  成员:陈亮、唐翌涵、唐春燕

  职责:

  (1)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招聘会活动;

  (2)招聘信息和宣传启事在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上发布;

  (3)招聘会招聘单位签到指引及情况收集、统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政策咨询与维权服务小组

  组长:陈仕江

  成员:杨伟英、何雄伟、林晓浓

  职责:

  (1)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维权服务;

  (2)提供技能培训信息、创业项目推介服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宣传统计和后期保障小组

  组长:李枫林

  成员:阳滔、邓涵、陈亮(兼)

  职责:

  (1)负责活动经费的管理及开展;

  (2)负责做好招聘会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招聘活动信息宣传、统计报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未尽事宜,请与县人社局联系。联系人:陈亮,电话:7891233,18077489188。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稳就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五部门下发的《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函〔20xx〕1号)要求,阳明区定于在全区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创业。为确保我区专项服务活动按照市通知要求落实落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就业惠民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

  (二)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五)我区“百大项目”及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的

  (一)使各类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支持和服务的具体流程,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使各类服务对象都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促进一批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帮扶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鼓励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服务一批用人单位,尤其是“百大项目”企业,满足其用工需求,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五、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区专项活动时间安排,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自1月15日开始3月底结束。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工作,抓住进城务工人员春节回乡、返厂时间节点,入户入企,做好“送政策、送温暖、送岗位、送信息”四送服务,吸引优质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服务活动。

  (一)举办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区于20xx年1月15日(周五)同步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要提前筹划、统一部署,尽早做好同步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二)开展一次摸底走访调查。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就业“访民生、听民情”活动,组成联合工作队、服务队深入村(屯)、社区有针对性走访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人员等服务对象,送温暖、拉家常、摸情况,做到服务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创业诉求清,形成走访服务实名制清单;走访辖区内用工较多的`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单位),要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用工需求,重点掌握落地我区的“百大项目”,形成大企业、大项目岗位需求台账清单,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三)实施一轮政策宣传。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活动期间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重点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调度重视,鼓励支持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区人社局牵头制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清单内容发送到相关部门。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自媒体、服务场所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通过就业D图、微信、微博、公众号、电子屏等推送电子版宣传手册、政策解读稿、播放就业创业政策小视频;联系媒体通过电视访谈、热线直播、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讲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即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为求职创业人员释放利好政策。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屯)、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在基层走访过程中,发放政策手册、政策日历、岗位信息等宣传材料,“手把手”教会服务对象关注应用本地公共就业服务公众号,切实落实“政策入户”,打牢活动的理论基础。(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举办一场典型事迹报告会。区人社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在活动期间挖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成功人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女性失业转就业人员中的劳动致富典型,围绕求职工作经历、致富经验和心得体会等形成典型事迹材料,根据实际联合举办事迹报告会。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深入街道社区、生产一线、招聘活动现场等场所,面向各类群体讲述劳动者的故事,树立“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理念,引发心灵共鸣,激发就业创业内生动力。各镇(办)要牵头推荐不得少于2件的典型事迹材料,于20xx年2月3日前报送区人社局。(区事迹报告会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五)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一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组织现场招聘会要统一使用“20xx 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现场招聘会”名称,分类设置招聘专区,在醒目位置注明招聘行业、招聘对象,设立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二是区相关部门、各镇(办)要主动联系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单位,重点针对我区“百大项目”、辖区重点规划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广泛收集一批适合服务对象的岗位信息,制定公布本地区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和岗位需求清单,组织开展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三是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通过就业D图、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相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开展远程招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对接。四是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与其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下招聘服务合作,也可与智联招聘和58 同城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协作,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岗位选项。黑龙江地区智联招聘负责人:肖顺峰,联系电话:xxx。 (完成时限:20xx 年3 月20 日前)

  (六)推介一批就业创业项目。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就业创业项目,吸引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女性劳动者、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积极参与。推广本地区特色劳务品牌,积极对接市场需求,组织专门培训和外出务工,以知名劳务品牌带动劳动者就业创业增收。公开发布、精准推送一批适合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创业孵化载体、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成功创业。(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七)打出一套就业援助组合拳。各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要在日常援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援助服务力度,帮助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规划就业方向和实现路径。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深入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各镇(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有就业意愿的“两后生”及各类就业重点群体,提出培训建议,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掌握技能,实现就业。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仍然无法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完成时限:20xx年3月29日前)

  六、组织领导

  成立阳明区“20xx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社局局长王凤丽同志任组长,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刘鑫淼、扶贫办主任冯春富、区总工会魏杰、区妇联副主席王润楠、区残联张丽娟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活动联络人。由区人社局负责全区春风行动的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起草行动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服务工作。区各成员单位配合人社局开展此次专项服务活动,为区人社局提供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数据,根据部门优势牵头或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各类服务对象的摸底调查、“四送”服务,组织服务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挖掘就业创业典型,指导好各镇(办)开展活动。

就业援助活动方案1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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