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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摘抄

时间:2021-03-31 13:43:47 励志小故事 我要投稿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摘抄

  顾名思义,家风是一个家庭的风气,风格与风尚,也就是家规、家训形成的习惯。下面是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欢迎阅读。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摘抄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司马光教子有方

  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历史学家,官至宰相。司马光虽官高权重,但严于教子,很注重培养子女自律自立意识。他写了了篇传诵至今的《训俭示康》。他在总结了历史上许多达官显贵之子,因受祖上荫庇不能自强自立而颓废没落的教训,告诫其子:"有德者皆由俭来也。""俭以立名,侈以自败"。

  由于教子有方,司马光之子,个个谦恭有礼,不仗父势,不恃家富,人生有成。以致世人有"途之人见容止,虽不识皆知司马氏子也"。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吉鸿昌不忘父训

  吉鸿昌,字世五,河南扶沟人。察绥抗日同盟军领导人之一。早年在冯玉祥部队当兵,以英勇善战升为营长、师长,后任国民党军长和宁夏省政府主席。1920年,25岁的吉鸿昌,当时任营长,父亲吉筠亭病重。他对前来探视的吉鸿昌说:"当官要清白谦正,多为天下穷人着想,做官就不许发财。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眠。"吉鸿昌含泪答应。

  吉鸿昌父亲病逝后,他把"做官不许发财"六字写在瓷碗上,要陶瓷厂仿照成批烧制,把瓷碗分发给所有官兵。在分发瓷碗大会上说:"我吉鸿昌虽为长官,但决不欺压民众,掠取民财,我要牢记父亲教诲,做官不为发财,为天下穷人办好事,请诸位兄弟监督。"

  吉鸿昌言行一致,一生清白谦正,处处为民众。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反对蒋介石的投降政策,奋起抗日。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牺牲时年仅39岁。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钱基博严格教育子女

  钱基博乃一代国学大师,是学者、作家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对儿子管教极严,钱钟书十六岁时,还痛打一顿。1926年秋至次年夏天,钱基博北上清华任教,寒假没回无锡。此时的钱钟书正读中学,没有温习课本,而是一头扎进了小说的世界。等父亲回来考问功课,钱钟书过不了关,于是挨了打。

  1929年,钱钟书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后,钱基博还时常写信给他。一封信中说:“做一仁人君子,比做一名士尤切要。”随后一封信则表示:“现在外间物论,谓汝文章胜我,学问过我,我固心喜;然不如人称汝笃实过我,力行过我,我尤心慰。”希望钱钟书能“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我望汝为诸葛公、陶渊明;不喜汝为胡适之、徐志摩”。

  钱基博对当时的新文化运动保持距离,埋首国学,他这样告诫钱钟书,不过出于一个儒者的文化立场。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梁启超教出全能儿女

  梁启超有九个子女,在他的教育、引导下,个个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甚至还产生了“一门三院士”的佳话。这“三院士”是建筑学家梁思成、考古学家梁思永、火箭控制系统专家梁思礼。另外,四儿子梁思达是经济学家,次女梁思庄是图书馆学家,三女儿梁思懿是社会活动家。

  梁启超对于子女的爱,是全方位的,不仅在求学,而且在为人处世,甚至理财、时政等诸多方面,皆以平和、平等的态度展开。阅读《梁启超家书》,就会了解在写给孩子们的信中梁启超教育子女的表现堪称典范。

  写信时,梁启超毫不掩饰自己的爱。1927年6月的一封信中,他写道:“你们须知你爹爹是最富于感情的人,对于你们的爱情,十二分热烈。你们无论功课若何忙迫,最少隔个把月总要来一封信,便几个字报报平安也好。”

  在求学这一方面,梁启超根本不看重文凭,而是强调打好基础,掌握好“火候”。他对梁思庄说:“未能立进大学,这有什么要紧,‘求学问不是求文凭’,总要把墙基越筑得厚越好。”并教孩子们求学问、做学问的方法——“总要‘猛火炖’和‘慢火炖’两种工作循环交互着用去”。

  名人好家风好家训小故事:丰子恺,让孩子享受应有的快乐

  丰子恺育有七个子女,他认为童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极力反对把孩子培养成“小大人”。在生活中,丰子恺称外出做事为“无聊”,和孩子们在一起则内心充满欢喜,抱孩子,喂孩子吃饭,唱小曲逗孩子,画画引孩子笑,和孩子们特别亲近。有一次,长子瞻瞻要丰子恺抱他到车站去买香蕉,“满满地擒了两手回来”,到家时,却熟睡在父亲肩头,手里的香蕉早已不知去向。丰子恺在《给我的孩子们》一文中感叹:“这是何等可佩服的.真率、自然与热情!大人间的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

  除了让孩子在爱的空气中自由成长,丰子恺还重视培养孩子的独立精神。1947年,他步入知天命之年,与子女“约法”,强调最多的便是“独立”,其中一条写道:“大学毕业后,子女各自独立生活,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同时,子女独立后,要与父母分居,“双方同意而同居者,皆属邻谊性质,绝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