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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吆喝》课文

时间:2021-08-06 09:15:49 八年级下册 我要投稿

八年级下册《吆喝》课文

  吆喝

  二十年代一位在北京作寓公的英国诗人奥斯伯特·斯提维尔写过一篇《北京的声与色》,把当时走街串巷的小贩用以招徕顾客而做出的种种音响形容成街头管弦乐队,并还分别列举了哪是管乐、弦乐和打击乐器。他特别喜欢听串街的理发师(“剃头的”)手里那把钳形铁铉。用铁板从中间一抽,就会“刺啦”一声发出带点颤巍的金属声响,认为很像西洋乐师们用的定音叉。此外,布贩子手里的拨啷鼓和珠宝玉石收购商打的小鼓,也都给他以快感。当然还有磨剪子磨刀的吹的长号。他惊奇的是,每一乐器,各代表一种行当。而坐在家里的主妇一听,就准知道街上过的什么商贩。

  囿于语言的隔阂,洋人只能欣赏器乐。其实,更值得一提的是声乐部分——就是北京街头各种商贩的叫卖。

  听过相声《卖布头》或《改行》的,都不免会佩服当年那些叫卖者的本事。得气力足,嗓子脆,口齿伶俐,咬字清楚,还要会现编词儿,脑子快,能随机应变。

  我小时候,一年四季不论刮风下雨,胡同里从早到晚叫卖声没个停。

  大清早过卖早点的:大米粥呀,油炸果(鬼)的。然后是卖青菜和卖花儿的,讲究把挑子上的货品一样不漏地都唱出来,用一副好嗓子招徕顾客。白天就更热闹了,就像把百货商店和修理行业都拆开来,一样样地在你门前展销。到了夜晚的叫卖声也十分精彩。

  “馄饨喂——开锅!”这是特别给开夜车的或赌家们备下的夜宵,就像南方的汤圆。在北京,都说“剃头的挑子,一头热。”其实,馄饨挑子也一样。一头儿是一串小抽屉,里头放着各种半制成的原料:皮儿、馅儿和佐料儿,另一头是一口汤锅。火门一打,锅里的水就沸腾起来。馄饨不但当面煮,还讲究现吃现包。讲究皮要薄,馅儿要大。

  从吆喝来说,我更喜欢卖硬面饽饽的:声音厚实,词儿朴素,就一声“硬面——饽饽”,光宣布卖的是什么,一点也不吹嘘什么。

  可夜晚过的,并不都是卖吃食的,还有唱话匣子的。大冷天,背了一具沉甸甸的留声机和半箱唱片。唱的多半是京剧或大鼓。我也听过一张不说不唱的叫“洋人哈哈笑”,一张片子从头笑到尾。我心想,多累人啊!我最讨厌胜利公司那个商标了:一只狗蹲坐在大喇叭前头,支棱着耳朵在听唱片。那简直是骂人。

  那时夜里还经常过敲小钹的盲人,大概那也属于打击乐吧。“算灵卦!”我心想:“怎么不先替你自己算算!”还有过乞丐。至今我还记得一个乞丐叫得多么凄厉动人。他几乎全部用颤音。先挑高了嗓子喊“行好的——老爷——太(哎)太”,过好一会儿,(好像饿得接不上气儿啦)才接下去用低音喊:“有那剩饭——剩菜——赏我点儿吃吧!”

  四季叫卖的货色自然都不同。春天一到,卖大小金鱼儿的就该出来了,我对卖蛤蟆骨朵儿(蝌蚪)最有好感,一是我买得起,花上一个制钱,就往碗里捞上十来只;二是玩够了还能吞下去。我一直奇怪它们怎么没在我肚子里变成青蛙!一到夏天,西瓜和碎冰制成的雪花酪就上市了。秋天该卖“树熟的秋海棠”了。卖柿子的吆喝有简繁两种。简的只一声“喝了蜜的大柿子”。其实满够了。可那时小贩都想卖弄一下嗓门儿,所以有的卖柿子的不但词儿编得热闹,还卖弄一通唱腔。最起码也得像歌剧里那种半说半唱的道白。一到冬天,“葫芦儿--刚蘸得”就出场了。那时,北京比现下冷多了。我上学时鼻涕眼泪总冻成冰。只要兜里还有个制钱,一听“烤白薯哇真热乎”,就非买上一块不可。一路上既可以把那烫手的白薯揣在袖筒里取暖,到学校还可以拿出来吃可以拿出来大嚼一通。

  叫卖实际上就是一种口头广告,所以也得变着法儿吸引顾客。比如卖一种用秫秸秆制成的玩具,就吆喝:“小玩艺儿赛活的。”有的吆喝告诉你制作的过程,如城厢里常卖的一种近似烧卖的吃食,就介绍得十分全面:“蒸而又炸呀,油儿又白搭。面的包儿来,西葫芦的馅儿啊,蒸而又炸。”也有简单些的,如“卤煮喂,炸豆腐哟”。有的借甲物形容乙物,如“栗子味儿的白薯”或“萝卜赛过梨”。“葫芦儿--冰塔儿”既简洁又生动,两个字就把葫芦(不管是山楂、荸荠还是山药豆的)形容得晶莹可人。卖山里红(山楂)的靠戏剧性来吸引人,“就剩两挂啦”。其实,他身上挂满了那用绳串起的紫红色果子。

  有的小贩吆喝起来声音细而高,有的低而深沉。我怕听那种忽高忽低的,也许由于小时人家告诉我卖荷叶糕的是“拍花子的”拐卖儿童的,我特别害怕。他先尖声尖气地喊一声“一包糖来”,然后放低至少八度,来一声“荷叶糕”。这么叫法的还有个卖荞麦皮的。有一回他在我身后“哟”了一声,把我吓了个马趴。等我站起身来,他才用深厚的男低音唱出“荞麦皮耶”。

  特别出色的是那种合辙押韵的吆喝。我在小说《邓山东》里写的那个卖炸食的确有其人,至于他替学生挨打,那纯是我瞎编的。有个卖萝卜的这么吆喝:“又不糠来又不辣,两捆萝卜一个大。”“大”就是一个铜板。甚至有的乞丐也油嘴滑舌地编起快板:“老太太(那个)真行好,给个饽饽吃不了。东屋里瞧(那么)西屋里看,没有饽饽赏碗饭。”

  现在北京城倒还剩一种吆喝,就是“冰棍——三分勒”。语气间像是五分的减成三分了,其实就是三分一根儿,  可见这种带戏剧性的叫卖艺术并没失传。

  经典课文品读

  此文开头第一段写了洋人斯提维尔如何欣赏北京街头小贩用以招徕顾客而作出的种种声响,作者把洋人欣赏的过程较为详细地表现出来。

  这一部分并非重点,但为什么作者还要这么详细地把斯提维尔感受街头商贩的种种音响的过程表现出来呢?你看,他把这些声响形容为街头管弦乐队,他特别喜欢听理发师手里的“钳形铁铉的声音”,“认为很像西洋乐师用的定音叉”,“布贩子手里的拨浪鼓和珠宝玉石收购商打的小鼓,也给他以快感”、令他惊奇的是,“每一乐器,各代表一种行当,坐在家里的主妇一听,就准知道街上过的什么商贩”……这个感受的过程不详细写的'话,似乎也是可以的,似乎也不会有损于意思的表达。

  但我们仔细来感受这个洋人欣赏的过程,就会发现,他所注重的只是声音带来的感官享受,他的关注是比较表面化和机械化的,与心灵无关。我想作者写得这么详细,其实是要我们更多地去关注斯提维尔与作者在感受过程上的差异。

  斯提维尔只能获得感官享受,那么作者从各种吆喝声里又获得了什么呢?他感受的过程又是如何的?

  作者感受到的是吆喝词、吆喝调的艺术性,如“栗子味儿的白薯”,就是用甲物形容乙物、还有“就剩两挂啦”,靠的是戏剧性来吸引人。在吆喝时还讲究声音的高低起伏以及合辙押韵,如“又不糠来又不辣,两捆萝卜一个大”。这充分体现了吆喝本身给人的丰富的艺术享受。

  我们还发现,作者在介绍吆喝时,不仅关注了其艺术性,还联系了自己的一些生活体验,比如,作者在第10段中提及自己对“卖蛤蟆骨朵儿的最有好感”,因为小时候的自己能够买得起,玩够了还能把它们吞下去;上学的时候冬天天气很冷,一听说“烤白薯啊真热乎,”非买上一个不可,既可取暖,又能温饱。而那个卖荷叶糕的、卖荞麦皮的,总用忽高忽低的声音来吆喝,“把我吓了个马趴”,让我心有余悸。这些吆喝能唤醒作者童年的美好的回忆。而那个敲小钹的盲人、那些个叫得凄厉动人或者编起快板的乞丐,又让人作者在童年时代便体验了底层生活的艰辛。

  我们看,这些吆喝曾经和作者的生活息息相关,渗透在作者生活的点点滴滴里,它们蕴含着作者美好温暖的回忆,作者并不是像斯提维尔那样站在一个观众的角度来看这些街头商贩们表演,他是和这些吆喝融为一体的,那些吆喝就是作者生命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所以作者和斯提维尔的体验是不同的,一个是纯粹的感官体验,一个是既融入了艺术的享受,又融入了作者个人的生命体验。这些吆喝并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多的是人成长中重要的生活载体和情感附着体。

  蒋勋有一篇文章《过得像个人,才能看到美》,里边写了一个公司员工问他5岁的女儿将来应该学的是钢琴还是小提琴,作者只建议11点下班的他多抱抱女儿,这比较重要。作者在下文写到“因为所有的艺术讲的都是人的故事,一个孩子如果不记得父亲的体温,她将来看画、听音乐都没有感动。如果没有人的记忆,所有艺术对她而言都只是卖弄而已。”

  作者还说“我原来希望的艺术是能恢复人的品味和人的感觉,但他们接触了这些东西都没有感觉,像有些企业会固定举办一些音乐会,但他们却没有办法进入那个世界。所以我现在希望向大家说的是人的原点,当我们失去人的原点,谈所有的美都是假的。”

  《吆喝》这篇文章,讲的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故事,讲的就是人的原点。《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所谓原点,我想就是人最初的那些关于善的生命体验,而没有那些与生命相关的体验,一切艺术的欣赏都是空洞的、流于表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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