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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黑板报资料

时间:2024-05-22 18:00:08 偲颖 黑板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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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消费者权益日黑板报资料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黑板报了吧,黑板报具有容易擦洗、修改、更换的优点。那么什么样的黑板报才是好的黑板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消费者权益日黑板报资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4消费者权益日黑板报资料

  口号:

  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宣传消费政策.促进消费需求

  4.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6.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8.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

  9.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0.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1.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2.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3.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动消费维权。

  14.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百科。

  15.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7.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8.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9.提振消费信心

  20.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作文1:

  大家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没错今天是今天是三月十五日。三月十五日,什么节日哦?哈哈,是消费者权益日。也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作文2: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昨晚我们全家人坐在沙发上看315晚会。

  晚会开始了,使我很震惊的是有些厂家生产的纸尿裤是用回收的二手纸尿裤,用破碎、未经过筛选加工散浆制成的,而不是用正规的卷浆!真是太不卫生了,还不安全。

  还有现在普遍的带有云闪付功能的的银行卡轻轻的触碰POS机就能支付,很方便。但常有人盗刷带云闪付的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做到的?记着做了实验,买了一台POS机,又办了一张带云闪付功能的银行卡,记者将银行卡放进口袋,支付成功!将卡放进钱包,支付也成功!天啊!我看的时候想,科技带来便利的时候还要防范风险!

  最后,是714高炮。714高炮就是用许多手机上的借钱软件,一开始你是借钱,后来你就拆东墙补西墙了,听说真有人因为欠钱太多,崩溃了跳江了。

  看了晚会,我深受感触。现在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违法,却知法犯法,真是胆大包天呀!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作文3: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源于欧洲,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二战后,各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ci)。

  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作文4:

  3月15日晚20点,3月15日晚会在一套综合频道进行了现场直播。今年晚会以“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为主题,晚会曝光了麦当劳、家乐福、中国电信等一批国际国内大品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揭露在新消费环境下的骗局和陷阱。

  节目曝光了假冒伪劣玩具对孩子的伤害;偷工减料、偷梁换柱的灭火器对生命的伤害;麦当劳不为人知的后厨标准;揭示了液化石油气罐频繁爆炸真正的原因。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东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真是让人触目惊心。我们不得不对这些东西望而生畏了。面对大大小小的各类玩具的诱惑,尤其是那些中低价位的玩具,我有点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将如何去选择!要不就换木头的玩!?要不干脆玩泥巴算了,捏泥巴人,最起码安全的了!

  这些一系列的事情就接二连三的出现,但是在没有曝光之前,我想都没想过,尤其是与我们的生活相关的东西。不知道那些人为了钱,不计一切后果,赚了多少昧心钱,是否能睡的安心吗?连小孩子也不放过,难道他们就没有孩子吗?

  作文5:

  下午,怀着激动的心,做了一次3.15消费者权益日调查。

  我们全班三个大组都选择了自己要去的商场,我们这一组是选择人人乐,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能外出做报告,而不高兴的就是不敢去问别人。我们排者整齐的队伍来到学府人人乐,我和赖奕龙一组,进入菜市市场,人山人海,好多顾客在我们眼前,我和赖奕龙前后找了10来个,最后选定了一位高个子的男的,赖奕龙冲上去给他们说明了来意,接着就问问题,原来这位男士是金先生,他年龄29。在问“如果正规商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您会要求赔偿多少?”在“照价退货”、“三至五倍”、“十倍以上”在三个选择之内,他选择了“照价退货”,从而知道这是一位心胸宽阔的先生。

  我们继续找第二个被访者,赖奕龙找到了一位小姐,他冲上去问了实况,这是位魏小姐,她是个大学生,在问“如果正规商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您会要求赔偿多少?”这位小姐选择了“十倍以上”,跟金先生相比,他就差一点。

  我从中懂得谅解别人是一种美德,要学习金先生。

  作文6:

  有一位作家曾经说过: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诚信”是做人之本,如果我们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很难拥有别人的信任。

  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有零花钱,我们会拿着这些钱去买一些吃的、用的、玩的,显然我们已经成为了一名消费者。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市民,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要掌握消费常识。

  消费者权益分为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九项消费权益。在很多商场超市会出现卖假猪肉等违法现象,导致很多消费者因吃的东西不干净而生病、打针,将苦苦挣到的钱都用在治病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本不应该发生的,可是,它却屡次出现在我们的身边。由此可见现代人的诚信素质多么差。

  每年的3月15日晚上的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上总会反应一些社会上和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的欺诈等行为。

  我也思考过,没有诚信的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如同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尘埃,永远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还有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平静,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消费者,如果将来成了企业老板,更要以德服人、以诚待人

  由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宣传语: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塑造二师和谐校园。

  3、和谐校园,普法先行。

  4、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制是社会的安全网。

  5、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6、人生走遍千万里,法律牢记在心里。

  7、知法走进千万家,守法之路你我共参与。

  8、守护人生绿灯,不闯法律红灯。

  9、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0、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11、我守法、我光荣。

  12、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3、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4、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15、智者知法,愚者娱法。

  16、以道德立身,以诚信立业,做文明公民

  17、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的好公民。

  18、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19、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2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定格式合同等书面协议时,应注意什么?在消费领域中,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而单方拟定的合同条款。由于这种合同不是与消费者协商制定的,消费者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在签署合同时,消费者务必要注意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存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由上所述可知,消费者在签署格式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合同的内容是否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就是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强加于消费者甚至坑害消费者的内容。二是合同中经营者不得减轻、免除其损害消害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合法权益得到补救和赔偿的最有效方式,是使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不得任意减轻或免除,否则就是直接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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