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甜哄女朋友睡觉的睡前小故事(通用50篇)
在睡前,给女朋友讲小故事可以营造温馨的心理环境,帮助女朋友把情绪调节到准备入睡的状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给超甜哄女朋友睡觉的睡前小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他的宠爱
我又要离家出差一周,因是中午的飞机,上午就在家做作业。
早上送斗斗上班出门进电梯时,他忽然转身紧紧地抱住我并左右亲着我的脸,我也努力地回应着。再次送他进了电梯,却又跑出来,再抱了一下我,还呢呢地叮嘱:一切要小心,记得带手机数据线!自己上周五有大半天因手机没电,脱离了他认为安全的范围,他特别着急。平时周五,若有朋友找他搞节目,他一定会应允前往参加!但当打我N次手机无果时,他一口拒绝了朋友的邀请,他后来跟我说:“虽然知道你的手机没电,但我还是做什么都心神不定!”
我的工作永远是这样忙,有时,我也会很怀疑自己,有必要如此拼吗?我是否忽略了斗斗的感受?这个宠爱着十几年的男人,在他的世界里,总是我和猪崽,很少有他自己,花每十元钱,都是想着给我们买什么,吃什么好吃的,他自己不舍得,有时我为他选一些好的品牌个人用品,他总是笑着说:“不用,我用那么好做什么?你自己多买点!”
在这半年,我很少与他一起用车,他就自己经常乘坐公交或地铁上下班,我知道他是为了省钱。昨天我与他开车出去,我笑笑问他,你现在每个月油钱可能都不用一千元了吧?他知道我想说什么,他笑说:“一个人坐公交车也很方便的,还环保,没必要开车。”我直接告诉他说:“我不舍你天气这么热还坐公交,家里也不缺这点钱,对吧?”
他笑笑,没回我话。可是我心里在那一瞬有点百感集,他对我十年如一日的'好,对我从未有要求,从不抱怨!而我呢,我在做什么呢?我在近乎挥霍着他对我的宽容,就是一句喜欢忙碌有挑战的工作,就将他放在后面了。
他一直在理解我宠爱我,可我真的有想过他的需求吗?他累吗,他快乐吗?忽然,觉得自己很自私,好难过。
不关机的爱情
女孩子每天临睡前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上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女孩子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子,电话打过去却遭遇关机,因为女孩子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别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子开始了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得沉而听不到,女孩子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女孩子很想挽回即将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子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很久以后,女孩子有了另—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子怎么也不肯嫁。女孩子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女孩子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响起。
一天夜里,女孩子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却打到了这个男孩的手机上,这次男孩没关机。女孩子平安地恢复了健康。
后来女孩子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子最终嫁给了男孩。
我喜欢你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小兔子气呼呼的跑到了小松鼠家里。
“怎么了?谁惹你了?”小松鼠关心的问。
“是小狐狸啦!”小兔子大步的走到沙发上躺下,“刚刚还好好的,突然就跟抽了风似的,说以后都不想理我了。”
小松鼠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你是不是惹他生气了?”
“才没有,刚刚明明还好好的,突然就这样的。”
“那你给我说说你们在一起都做了什么事情?”
于是小兔子用手托着下巴,仔细的回想起来。
“刚刚我和小狐狸还有小鹿、小熊和小刺猬,我们在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
“然后呢?”
“然后我输了,就选了大冒险,惩罚是对小熊说一句我喜欢你。”
“得,我知道了!”小松鼠突然拍着桌子大叫起来,“小狐狸肯定是因为这个才跟你生气的。”
“哼,我愿意喜欢谁就喜欢谁,他凭什么生气?!”
小松鼠盯着小兔子,然后问到,“那如果他喜欢你呢?”
小兔子愣了一下,然后迅速摇头,“不不不,怎么可能呢。。。”
“哎,要是你也听到你喜欢的人对别人说喜欢她,你就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生气了。”
第二天,小松鼠拉着小兔子就要去公园玩。
她们还没走到公园就听到了小老虎的声音,“听说昨天晚上小狐狸跟小鹿表白了?”
旁边的大灰狼回应道:“是呀,听说小鹿没有拒绝呢。”
不知道怎么了,小兔子在听完这些话后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小松鼠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如果你真的喜欢他,那现在就去告诉他吧!以后就来不及了。”
小兔子在此刻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是喜欢小狐狸的。
于是她点点头说:“谢谢你,我知道怎么做了。”
看着小兔子离开的背影,小松鼠向远处的小老虎和大灰狼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小兔子一路小跑,终于在小河边找寻到了小狐狸的身影。
她气喘吁吁的跑到小狐狸身边,但脑子里乱乱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小狐狸...我是来道歉的.对不起...”
小狐狸朝小兔子笑了笑然后低下头,“该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你愿意喜欢谁是你的自由,我不该对你生气。”
“可是我喜欢你呀!”小兔子大声的喊了出来。
小狐狸抬起头,感觉心脏都漏跳了一拍,但随即又冷静了下来,“这次还是大冒险吗。”
“不,这一次,是真心话。”
我真的是一颗小星星呀
爱丽丝是王国里最小的公主。
金发碧眼,皮肤雪白,穿着漂亮的蓬蓬裙。
可惜的是爱丽丝脸上有一块丑陋的胎记,并且还会跟着她一起长大。
从小到大,国王尝试了无数的方法,但都无济于事。
就连魔法最高的女巫都解决不了爱丽丝脸上的胎记。
跟她的姐姐们比起来,爱丽丝没有享受过众星捧月的待遇,但好在国王最喜欢的还是这个最小的女儿。
国王在爱丽丝成人礼的前一周,把一条上好的钻石项链戴到爱丽丝脖子上。
一边转着圈鼓掌,一边开心地笑道,“我最可爱的小公主也要成年了。”
这天晚上,爱丽丝趴在窗边看着夜空,桌子上的钻石项链一闪一闪的,似乎也在跟遥远的星星们打着招呼。
突然一束光幕掉进不远处的海里。
“是流星!”爱丽丝惊呼着,然后赤着脚追了出去。
此时夜色已深,除了沙滩上坐着一个少年以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
爱丽丝心想一定是他偷偷捡走了流星,问到:“请问你有看到一颗星星落到这边吗?”
“先别管星星了,快来帮帮我!”看到有人过来,少年连忙求助。
爱丽丝这才发现少年的脚被海草缠住了。
两人费了好大劲才把海草全部解开。
看着少年红肿的脚踝,爱丽丝皱起了眉,“你先跟我回去吧,明天我让医生瞧瞧。”
“不行,我得赶紧回去!”少年说完想硬撑着站起来,但一起身就又歪倒在了沙滩上。
少年尝试几次都失败后气嘟嘟地看着星空。
“你刚才到底有没有看到流星啊?我保证不跟你抢!”爱丽丝问道。
少年没有回答爱丽丝,反而问道,“是有什么重要的愿望吗?”
“不是,我只是睡不着。”爱丽丝隐瞒了心中的烦恼,然后又仔细打量了一遍少年,“看你的打扮应该是外地来的吧,不过不用怕,我是这里的公主,有我在你就不会有危险的。”
“多谢,不过我就是你要找的那颗星星……”少年一本正经的说。
“我真的是公主啦!”可能是脸上的胎记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像公主,爱丽丝有些难堪。
“我也真的是星星啊,只不过刚才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少年说着叹了口气,“天亮前要是回不去的'话又要受罚了。”
“你是在讲故事吗?”爱丽丝咯咯地笑着。
“你在找流星对吧,肯定是有什么愿望,那你许个愿吧,我帮你实现。”少年想证明自己真的就是星星。
“可是你都伤成这样了还能帮人还愿吗?”
“当然!但是一天只能实现一个。”
看着少年认真的表情,爱丽丝闭上眼睛虔诚地许起愿来。
“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希望眼前的星星能回到他原来的地方。”
没有哪个女孩子不想让自己变美,但想到少年不回去的话就会受到惩罚,爱丽丝还是改变了主意。
等爱丽丝睁开眼睛的时候,偌大的海滩上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几天后的晚上,爱丽丝刚躺到床上,窗外就传来了“咚咚咚”的声音。
拉开窗帘,爱丽丝就看到一个小星星正趴在窗户上眨巴着大眼睛看她,“嘿嘿,现在相信我是星星了吧,今天我还能实现一个愿望哦!”
公主与骑士
公主要和邻国的王子结婚了,可是公主并不开心。于是她对身旁的骑士说:“我要逃婚。”
第一次逃婚,她还没有跑出城堡就被国王的护卫队抓住。国王知道之后痛心疾首,下令把公主关在房间里,在大婚之前不得出去。国王对骑士说:“看好公主,她逃一次我抽你一顿。”当然这句话公主并不知道,因为她已经在房间里思索着第二次逃婚。
在公主第十次逃婚被抓回来之后,她看到骑士脸上的伤。
“怎么弄得伤?”公主摸着骑士受伤的脸。
“不小心磕破的`。”骑士满不在乎地说。
公主沉思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你喜不喜欢我呀?”
骑士红了脸:“属下不敢。”顿了顿又说:“希望公主不要再逃婚了,咱们的国家,唉……需要这笔钱。”
“你希望我好好嫁过去吗?”
“属下希望。”
“好,如你所愿。”
果真,从那以后公主就消停了,不再筹谋逃婚这件事。
在公主大婚的那一天,所有人都来到了教堂,除了那个陪着公主一起长大的骑士。
突然,教堂被撞破一个大洞,一头巨龙冲了进来,抓走了公主。在场的宾客尖叫地跑开,作为新郎的王子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但是公主并不害怕,她伸出双臂,开心的对巨龙说:“你终于来啦!”
巨龙飞呀飞,把公主带到一个山洞前,化成了骑士的模样。山洞里面堆满了满满的宝藏。
“我想了想,宝藏归你,你归我行不行。”
“好呀。”公主笑眯眯的说。
骑士红着脸不敢看公主:“你怎么知道我是龙?”
公主拍着骑士的头:“上次你受伤,龙角忘了藏起来啦。”
我喜欢你比你喜欢我多一点
有一天大白兔和小白兔走在树林里散步,小白兔拿出胡萝卜对大白兔说:“我喜欢你,就像这根胡萝卜一样长”,大白兔就对小白兔说:“我喜欢你,比你的这个胡萝卜还要长”。
小白兔又说,“那我喜欢你,就像前面那颗大树一样高”,大白兔就对小白兔说:“我喜欢你,比你的这个大树还要高”。
它们就一直边散步边争论,也没有个结果。
后来走累了,小白兔睡着了,大白兔看着小白兔:“小傻瓜,我喜欢你,永远比你喜欢我多一点啊”。
接吻鱼
简离开后,整整三天的时间,我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失去了生活的一切态度。
这个男人,从18岁到现在,我已经爱了他足足7年。7年,算起来不见得不是沧海桑田。那样爱,那样地爱,一度相信呼吸都同这个人有关。已经到谈婚论嫁了,忽然在一天晚上,他告诉我,他要离开,因为另外一个女子,让他有苏醒的感觉。
什么都是知道的,爱没有道理,不爱也没有道理。可是这样骤然地失去赖以生存的空气,我只觉得窒息。
不接任何电话,不开门,不起床,不吃东西。一次次地,想到死。
不是要报复和仇恨他,是这份爱情的本身附加给我的脆弱,我没有防备。而从小到大,我不是个太懂得给自己留下退路的人。我的心依附了他7年,现在他忽然走掉,虽然带走的只是衣物,可是我有理由觉得全世界都空了。
简说:“你恨我好了。”
我不要恨他,恨他他亦不会回来,我这样折磨自己,是希望能够在疼痛中想得明白,爱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我需要契机,需要借口,需要提醒,却什么也看不到,三天后,我摇摇欲坠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冰箱找吃的东西。我不知道死的感觉是什么,但是饥饿,饥饿真的很可怕,会将身体所有的部位收缩到一起去,然后用力地痛。我承担不住了。
冰箱里剩下一盒牛奶,仰起头来喝的时候,忽然看到冰箱上小小的圆形玻璃鱼缸,里面的一条鱼,不知什么时候死掉了。
两条接吻鱼,这两条鱼,是三年前我生日的时候,简买回来送我的。他说:“它们叫做接吻鱼,只要碰到一起就会亲吻个不停,是要成双成对在一起生活的,离开一个,另一个也就活不太久了。”
那种小巧的接吻鱼,不是很美,豆青色的身体,有略浅的斑纹,不够艳丽和妩媚。可是,一直很有生命力,都是简来照顾它们,隔几天换水,每天喂些鱼食。它们便一直快乐地生活着,真的像简说的那样,只要碰到一起,便快乐地亲吻一下,迅速分离。
是很相爱的小东西。
爱情死去的时候,我根本无暇顾及它们,不知道上次简是什么时候换掉的水,又是什么时候喂的食物,而这一刻我留意到的时候,身形稍微纤小一些的那条,已经死去了。
死去了,无声无息地,好像我的心。剩下的那一条呢?它围绕着它的恋人游来游去,不再亲吻,不再缠绕。它这样孤单,不知道还会坚持多久,这样活着,像不像是我呢?已经没有眼泪了。
把手中的牛奶放下,找了找,不知道平时简用什么给鱼换水,而自来水又需要做怎样的处理。还有鱼食,又放在什么地方?需要给多少?
想想,算了吧,我连自己都已经顾不得。爱情死了,还要象征爱情的鱼做什么?我只伸手捞出了死去的一条,看了看剩下的孤单的那一条,对它说:你自生自灭吧。
想起简说过,这一族类的鱼,是要成双成对的生存的,更觉无须照管。反正它是要死的,因为它的爱人死了。
也好,总有爱情会善始善终,即使它们,只是那样纤小的,在一掬清水中就可存活的鱼。
500克牛奶支撑了我又一天,终于接了微的电话。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含义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投奔而去。
微说:你来吧,你来吧苏苏,一切都会过去,真的会过去。
会吗?我半信半疑,可是微的言语很是诱惑我。她说: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焖鲶鱼,还有西子玉米,皮蛋瘦肉粥。
我便从床上爬起来,裹了件外套拦了车朝着微的住处一路奔去。催促司机加快速度的时候,我开始怀疑我痛苦的真实程度,怀疑这几日我对生命的刻薄,究竟是不是真的。我竟然无法再坚持刻薄和怠慢下去,就这样向温暖的食物缴械投降了。
在微那儿,一住便是7天。7天的友情当然无法让我淡漠和释然。7年的爱恋,我却相信了一件事,那就是我根本缺乏死的勇气。我对生活的衣食住行还有着本能的眷恋,或者说,我是贪恋生命的。生命是宝贵的,只是,我依然不能明白,没有了简,生亦何欢?没有了爱情,我算不算苟且偷生?
7天后,苟且偷生的小女子,从微那里拿了大包小包的水果、巧克力、牛奶和面包回来。它们能够很好地延续我的生命,可是,什么才能延续我的心呢?
茫然地,一件件朝着冰箱里塞东西,一直塞满。拍拍手直起身来,再次意外地,看到了玻璃缸内那条失去了爱侣的接吻鱼,它竟然,还活着。
明显地虚弱了,很缓很缓地游动,那种挣扎着呼吸挣扎着生存的感觉,是那样地逼真而强烈。
这样一条一寸长的小鱼,传言中以爱为生命的小鱼,在面对了爱人的离去之后,竟然是这样近乎顽固地守护着自己的生命,不惜挣扎。整整10天了,它甚至不知道是不是还会有人来过问,可是它活着。为什么呢?我看着它,隔着薄薄的玻璃,它似乎,也在用已经走向脆弱的生命看着我,它告诉我什么呢?告诉我,爱不是生命的一切。还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是的,希望。
我近乎手忙脚乱地拿起电话打给简,我说:简,对不起打扰你,我只想请你告诉我一件事,我要怎么给鱼换水,它吃的东西,放在哪里?
简似乎愣了愣,我想他是意外吧,他不会知道为什么,他离开我10天后,我打给他的第一个电话,是为了这样一件事,只为这样一件事。
是的,他不知道,他不知道这10天我经历的困顿和挣扎,不知道我一度质疑生命甚至想过放弃,不知道我有多疼,不知道,我至今没有找到疗伤的药。可是那一刻,我真的什么都不想告诉他,不想要求他什么,我想知道的,只是如何,让那条鱼,好好地活下去。
简告诉了我。
我谢了他,挂断电话,然后找出大杯子来接了水放在阳光下晾晒,厨房的一个小抽屉里,有我亲爱的小鱼最爱吃的.那些红色绿色的小颗粒的食物。我轻轻地撒了一些在水面,看着它游过来,缓慢地,略带吃力地,游过来,轻轻地张开了小小的唇。
半个小时后,我清洗了鱼缸,给最后的这条接吻鱼,换上了新鲜的水。它在透明的水中轻盈地摆动起来,好像一种舞蹈。
我看着它,这个午后我只想这样看着它。我不知道它还痛不痛?它是不是想念和它相伴了三年的爱人?可是它活着,在努力地快乐。那么有没有等待呢?等待一个新的未来?
被挂断的电话再次清脆地响起来,绿色的显示屏上,滚动过简的名字。音乐也是我熟悉的,是只为他设置的“梁祝”。是简的电话,是这些天,我在绝望中一直苦苦等候的声音。在绝望中等候,在等候中绝望。现在它终于来了,我却忽然,什么也不想听了,如果爱已经走了,听一听他的声音,又能如何呢?
无非是饮鸩止渴。可是现在,我愿意以健康的方式活下去,即使疼痛还在心底,但,总会过去,我明白了,所以,不会选择片刻的麻醉。
看着显示屏一点点,一点点淡下去,有温热的泪滴落在手背上。
三天后,我买回了一条新的接吻鱼,然后看着陌生的它们,在狭小的水空间相遇,小心地对视,缓缓地靠近,于是它们的唇,就那样轻柔地,轻柔地碰在了一起。
我看到了我的未来,我知道,它一定与爱有关。
桃花眼
人说,女人是水做的。但是,在小镇,小衣是桃花做的。小衣的脸红红白白像桃花;上身一件桃红裙子,把个胸部衬得鼓蓬蓬的,像两个硕大的桃一样,最主要的,是她有一双桃花眼。桃花眼,外地叫狐媚眼,小镇人不,叫桃花眼,很有创意的。
桃花眼,勾人魂,让人忘了上午和早晨。这是小镇俗语,什么意思?大概是说桃花眼勾人,让人神魂颠倒。这话大概不错。
小衣在前面走,经常的,有小伙子在后面偷偷地跟,不是一两个,是一群。我是其中的一个。
一次,我刚出小巷,就遇见小衣。我的眼睛就直了,就在后面一眨不眨地瞄看小衣最丰盈的地方,感到心里有一只蚂蚁在爬,很难受,又很舒服。
小衣感觉到了,回过头一笑,一片风轻云白,问,望啥呢?贼眼灼灼的。
我红了脸,张口结舌,说我在看云呢,飘啊飘的。说完,指着天上看,一不小心,撞在电杆上,头上立马起了一个鼓鼓的包,惶惶地夹着尾巴逃了。身后,传来小衣亮汪汪的笑声,泼洒一地,骂声,虚伪!骂得我脸红心跳。
以后,我再偷看小衣,就尽量隐蔽些,如果让她发现了,我就赶紧扬起头,装作没看见她似的,径直走过去。
果然。这方法奏效,既饱了眼福,也避免了嘲笑。
一次,是一个小雨初晴天,在小镇的河边,看见小衣,在河边洗衣,细细的腰肢一袅一袅的,白白一截露在外面,很让人眼馋。我在桥上走,可眼睛却粘在了那截细腰上。突然,一声水光急溅声,我才回过、神,发现自己落到了河里。好在水不深,我忙几下扒拉到岸上。小衣在岸上,笑得花枝乱颤。
我回到家,喷嚏连天,足足感冒三天。我妈说,被那狐媚子勾了魂,小命都不要了,大秋天的,落到水里去了,回来不担心自己,却说那么冷的天,小衣咋还洗衣服啊。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到了夏天,小镇是女孩子们的天地,更是小衣的天地。
小衣一条窄裙,把个身子包裹得水蜜桃一样,冒汁儿。一双尖而细的高跟鞋,在石板小巷中敲出一路清脆,也在小镇小伙子们的心中敲出一溜火花。在夏天的.黄昏,小衣就到镇外的湖边洗澡。
镇外的湖,叫月亮湖,弯而长,秀秀气气的,如少女的眼睛。湖边,是密匝匝的芦苇,如眼睛的睫毛。
小衣在湖里游水,桃红泳衣,让人眼睛放光。
这时,我就会偷偷地跟去。一个女孩子,在湖里游泳,遇见色狼还了得,我得保护她,不行的话,可以来个英雄救美,或许还能抱得美人归呢。另外,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看小衣那白条条的身子,虽被泳衣包裹着,可仍让人目眩神摇。
每次去,我都偷偷躲在苇丛中。大气也不敢出。
小衣在湖里蛙泳,仰泳,然后唱歌,学小鸟叫,一双桃花眼里,灌满晚霞,让我有点迷失。突然小衣不唱了,扑腾着,喊了一声救命,沉到水中,又扑腾着,浮上来。然后落下去,没了人影。
我吓坏了,也不管自己游泳技术怎么样,扑入了水中。
猛地,我的腿被抓住。沉入水中,狠狠灌了两口水。一双纤纤的手把我拉出水面,—双桃花眼望着我,似笑非笑,道,坏蛋’叫你再偷看。原来,这是一个圈套,待我醒悟,已是入套的小鸟。
以后还偷看不?还跟在我后面不?她问。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一双桃花眼眨也不眨,望着我。
我魂飞魄散,想说不,可无论怎么也说不出口,干脆闭了眼,什么也不说。听天由命。她反而罢手了,咯咯一笑,伪君子,怕了就怕了啊。那笑不媚了,柔柔的,如水;那话,也水一样。
不久,她就成了我的新娘。那天,小镇小伙子喝翻了十六、七个。婚后,我很骄傲,感觉良好,十分得意道,帅哥就是占优势,那么多小伙子,只有我独占花魁。
小衣桃花眼一瞥,别臭美了,还帅哥呢,只不过是在水里,你小子是口供最硬的一个罢了。一句话,让我恍然。
牛郎织女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人叫牛郎,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哥嫂一起生活,哥嫂对他很不好,经常虐待他,后来把他赶出了家门,只分给他一头老牛,让他和老牛相依为命。
有一天夜里,老牛对牛郎说:明天会有天上的织女下凡,到村外河里洗澡,如果晚上不能按时返回天庭,就要留在人间了。你去把岸边的一件红衣服拿走,那个仙女就会嫁给你,也算了却了我一桩心愿。
第二天,牛郎按照老牛的吩咐去做,去河边拿了那件红色的衣服。那是其中最小的一位仙女的衣服,结果两人一见钟情,小仙女就嫁给了牛郎,和牛郎过起了男耕女织的`生活,小夫妻非常恩爱,生了一儿一女,日子过得美满幸福。
却说其他仙女返回天庭后,负责后宫的王母娘娘发现小仙女没有回来,就带着人下凡人间,要把小仙女带回天庭,接受惩罚。
牛郎织女向王母娘娘苦苦哀求,但无济于事,因为天上的神仙不能和人间的凡人结婚,小仙女违反的是天条,牛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被带走了。
回到家里,老牛含着眼泪又说话了:牛郎呀,我马上就要死了了,你把我身上的皮扒下来,穿上你身上,就可以飞到天上去,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说完老牛就断气了。
牛郎穿上老牛的皮,挑上两个箩筐,把一对儿女分别放在箩筐里,就飞奔天上,追赶王母娘娘他们去了。
追着追着,被王母娘娘发现了,王母娘娘就转身在空中划了一条直线,变成一条银河,阻挡了牛郎的去路。牛郎和织女隔河相望,哭声震天,谁也不肯离去,王母娘娘深受感动,就特许他们在每年的七月七日,在银河两岸见一次面。
牛郎织女的故事,感动了天上的喜鹊,每到七月七日,它们用自己的身体,自发的在银河中间搭起一座长桥,以方便牛郎织女相会,这座桥,就被称为鹊桥。
最后的旅行
他是个搞设计的工程师,她是中学毕业班的班主任老师,两人都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后来经人介绍而相识。没有惊天动地的过程,平平淡淡地相处,自自然然地结婚。
婚后第三天,他就跑到单位加班,为了赶设计,他甚至可以彻夜拼命,连续几天几夜不回家。她忙于毕业班的'管理,经常晚归。为了各自的事业,他们就像两个陀螺,在各自的轨道上高速旋转着。送走了毕业班,清闲了的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审视自己的婚姻,她开始迷茫,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有多重,她似乎不记得他说过爱他。一天,她问他是不是爱她,他说:"当然爱,不然怎么会结婚。"她问他怎么不说爱,他说不知道怎么说。她拿出写好的离婚协议,他愣了,说:"那我们去旅游吧,结婚的蜜月我都没陪你,我亏欠你太多。"他们去了奇峰异石的张家界。飘雨的天气和他们阴郁的心情一样,走在盘旋的山道上,她发现他总是走在外侧,她问他为什么,他说路太滑,他怕外侧的栅栏不牢,怕她万一不小心跌倒。她的心忽然感到了温暖,回家就把那份离婚协议撕掉了。
很多时候,爱是埋在心底的,尤其是婚姻进行中的爱,平平淡淡,说不出来,但是真实存在。
雪人的眼泪
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这场雪下地可真大呀,一脚踩上去吱吱作响,能没及小腿。
院子外的湖面上,一个女孩在不停地堆着雪人。天很冷,女孩不时搓搓双手,但是女孩还是乐此不疲。
雪人堆到一半的时候,女孩突然停住说:“我给你安上一颗心吧,我要你有一颗健康的心,不要象我一样。”说着进了院子。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颗熟透的石榴果,红彤彤的,真的像一颗跳动的心。"
女孩把石榴埋进雪堆里,继续堆着雪人。一下,两下,三下…………雪人终于在女孩的手下诞生了,他悄悄睁开了眼睛,第一眼便看到了站在他面前的女孩,她正面带微笑看着他呢,腮边还带着淡淡的红潮。
“这个女孩真美呀!”雪人想道。
“雪人,你冷吗?我给你围上一条围巾吧。”女孩解下自己身上的围巾围在了雪人身上。
雪人看着女孩给自己围围巾,幸福得要晕过去了。雪人想,自己一定是爱上这个女孩了。
夜幕降临了,女孩走进了院子,雪人看不到她了,很伤心。
夜深了,雪人做了一个梦,梦到上帝来到了他的身边,他要求上帝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上帝答应了,但要雪人答应他两个条件,一是他永远不可以告诉别人他是雪人变来的;二是他不可以流泪,因为他是雪做的,泪水会浸湿自己的身体,会让自己的身体融化。但是只要过了这个冬天,他就可以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了。
第二天清晨,雪人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小伙子。雪人很高兴,他迫不及待得跑进院子去找女孩。
雪人走进了女孩的房间,看见女孩正在熟睡,就坐到了女孩的床边,呆呆地看着女孩。女孩脸上的红潮已经退去了,脸色有些苍白,但是仍掩饰不住她的美丽。
女孩醒来了,发现有应该很帅的小伙子坐在她身边,惊讶地问:“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雪人有些慌乱,忙回答:“我是雪人,我是来看你的。”
女孩微微笑了笑:“你的名字好奇怪呀。你很喜欢雪吗?”
“是的。”雪人回答。
女孩说:“我也是很喜欢雪,你就叫我雪儿吧。”
雪人点了点头:“你知道吗,我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就爱上你了,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只要一颗爱你的心。”
女孩说:“这已经足够了,你还有一颗爱人的心,可是我连可以爱的心都没有了。医生说我的了心脏病,只能活几个月了。”
雪人的心痛了一下,他没有想到他一见钟情的女孩不久就要离开人世了,但是他没有退缩,他要给女孩最后的快乐。
女孩似乎有些累了,又闭上眼睛睡去了,雪人悄悄退出房间。
第二天,雪人来的时候听到了一阵悠扬的口琴声,他走进女孩的房间,看见女孩正在专注地吹着口琴。
女孩看见雪人进来,停下来问:“好听吗?”
雪人点了点头:“好听。这是什么曲子?”
“这是梁山泊与祝英台,这支曲子的后面有一个感人的故事,你听过吗?”
雪人摇了摇头。
“那我讲给你听吧。祝英台是一豪门贵族的小姐,由于很顽皮就被父母逼着去学堂念书,在学堂里她认识了梁山泊。梁山泊善于弹琴,他们就经常在一起弹唱,天长地久就彼此产生了感情。后来梁山泊做了县令,就去祝英台家提亲,但是祝英台的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就不让他们见面,把祝英台关了起来,还把梁山泊打了一顿,赶出了祝家。梁山泊从此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祝英台的母亲逼着她嫁给了一个富家子弟,可就在祝英台成亲那天突然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刮倒的树木把出嫁的道路堵死了,娇夫们只好改走经过梁山泊坟墓的小路。当他们走过梁山泊墓的时候,祝英台跳出了轿子跑到了坟墓前,此时天空中响过一声炸雷,梁山泊的坟列开了,祝英台纵身跳了进去。后来梁山泊与祝英台变长仍了两只蝴蝶,飞舞在花丛间,从此再不分离。”
雪人说:“这个故事真美,你能再吹一遍这个曲子给我听吗?
女孩说:“好呀,如果你愿意听,我天天吹给你听。”
雪人听着优美而忧伤的旋律,心中对女孩说:“如果能换回你的健康,我情愿变成一只蝴蝶——待来年春天吧,那时我会给你一颗健康的心。”
自此,雪人每天来陪女孩的时候,都要女孩吹一遍《梁山泊与祝英台》给他听,天长日久,雪人也会吹了,就不再让女孩吹,而是他吹给女孩听。
一个晴朗的日子,冬日的阳光暖暖得照着大地,雪人对女孩说:“我陪你出去走走吧,你好久没有出这个屋子了。”女孩答应了。
他们来到了湖边,女孩说:“记得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堆了一个雪人,现在早已经融化了。”
雪人笑了笑说:“那也不一定呀,说不定他复活了呢?”
女孩睁大了眼睛看着雪人,雪人怎么能复活呢?但是她只是微笑了一下,没有反驳他。
湖水已经结成一层厚厚的冰,雪人说:“我们到湖面上滑冰吧?”
女孩摇了摇头:“不行,医生不让我做剧烈的运动。”
“那我就给你跳一支舞吧。”
女孩点了点头。
雪人轻盈地滑上湖面中心舞了起来,他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娴熟而自如,就像在空中飞舞的一片雪花。
女孩忘情地看着雪人,情不自禁地向湖里走去,想和雪人一起滑翔。可是刚走到湖边就脚下一滑,身体向湖面倒去。这时雪人一个健步划过来一把抱住了女孩,女孩偎依在雪人的怀里,幸福得闭上了眼睛,两朵红晕飞上她的脸颊。
快乐的日子总是美丽而短暂的,这个冬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这天清晨,雪人走进女孩的房间,看见一屋子的人在嘤嘤哭泣,女孩的床上盖上了白色的床单。雪人一看就明白了,他的心如刀绞般疼痛着。他怕眼泪掉出来,就退出了房间——他是不能哭的。
下午,女孩入葬了,雪人来到女孩的坟墓前,从怀中取出口琴——女孩留给他的唯一遗物,轻轻地吹起了熟悉而忧伤的曲子。
和女孩在一起的每一个时刻在雪人的眼前浮现,苍白的脸庞,瘦弱的身资,还有充满期待的眼神,雪人知道,这些将会是他一生不会磨灭的痛。
泪在雪人的眼里打转,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眼泪像开启的闸门,任她恣意流淌,流淌,而此时他的身体在一点一点融化,融化……
第二天,新春的第一屡阳光照在了女孩的坟上,坟边躺着一支口琴和一个石榴果。
雪人又来到了上帝前,上帝问:“你再坚持几个时辰就到了春天了,你为什么没有坚持呢?”
雪人说:“爱一个人就要用一生来追随。”
几年后,女孩的坟边长出了一片石榴树,树上结满了石榴果,红彤彤的,像一颗颗跳动的心。
一个寻常而含泪的秋
在一个寻常的秋天,他不经意间来到她身边,她也慢慢地走进他的心里。
一天,他轻轻地拉着她的手,她用头紧紧地靠着他的肩。
她低着头,轻声地说:“分手后你会不会忘记我?”他望着远方,慢慢地说:“我想将你永远放在我的肩上。”
她抬头看他,深情地说:“你需要一个离婚的理由。”
这时,他只能仰望一下初秋那蓝蓝的天,再慢慢地扭过头,看到她的红丝巾在胸前结成的蝴蝶结,多像一颗火热的心。他的心也跳得更加的厉害。
她微笑着说:“我不会和别人抢你。你,我不可能常期拥有,但这几天,你属于我。”
他无耐地说:“可我想常期拥有,但找不到离婚的理由。”
她紧走两步,走在了他的前方,而后回过头来,微笑着说:“那就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拥有,又在不知不觉中分手。
他淡淡地一笑,又紧锁眉头。
……
不知过了多少次风霜雨雪,又在一个蓝蓝的秋。年老的.他推着轮椅,慢悠悠,而轮椅上只剩下那条红红的丝巾。他走呀走,走到了墓地的尽头。他擦一擦那块碑,再绕着碑走一走……
一个含泪的秋,一个寻常的秋。
共苦同甘
墨梅和安生,是那种标准的白手起家的夫妻。
直到现在,墨梅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她和安生刚刚在一起时的窘境:那个时候,我们真算得上一穷二白——连张吃饭的桌子和睡觉的床都没有!好不容易有100块钱闲钱,立即去东郊市场买一张桌子,当然不舍得打车,就两个人抬着走回来,走几步歇一歇,走几步歇一歇,开心得不得。那个时候觉得,吃饭能坐在凳子上,靠着饭桌吃饭,真是太幸福!还有一回,我们两个人加起来只剩5毛钱,实在是没办法,打电话向安生的一位朋友借钱。那时候我们都没手机,只能去打公用电话,打完一个电话,5毛就变2毛,幸好,那朋友答应借钱给我们,要不然真得饿肚子。
当然,墨梅能愉快地讲述往事,和他们之后的生活大为改观有关系。婚后墨梅开一个专营婴幼儿用品的网店,客服、进货、发货,都是她一人,天天起早贪黑。而安生进一家广告公司做平面设计,从最底层的助理设计师开始,别人不愿意干的,或者是吃力不讨好的活,他都接过来。深夜,两个人各占据着一台计算机,各自忙活。间隙,墨梅起身去洗两个苹果,递给安生一个,疲惫的两个人倒在沙发上啃着苹果,权当是休息,吃完苹果,接着奋战……到第三年,安生被提拔为公司的设计总监,而墨梅的网店也在她的苦心经营下,生意火爆,平均每个月的利润都能达到两三万块,他们的经济状况迅速好转起来。现在的他们,拥有三套房子,两辆车,以及数目不等的各种投资——算是不错吧,尤其对他们而言,不过才三十出头,正年轻。
自从生活改观之后,墨梅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小心看着你老公啊,又帅又多金,多少小姑娘虎视眈眈呢!别以为你们是从苦日子过过来的,感情经得起考验,多少夫妻不都是这样,能够共苦却不能同甘!”
说这话的人,是墨梅的好友小菲。小菲和丈夫的情况与墨梅的差不多,两个人一起艰苦创业,一起打拼出一份富足的生活,可最终丈夫却为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女孩子,抛妻弃子,决然与她离婚。
“男人有钱就变坏!”小菲愤愤不平地向墨梅诉苦,“其实我脑子里一直就提着这根筋呢,一直提醒他:‘你看看我,当初跟着你,吃多少苦!没有我,哪有你的今天?’每次我这么说,他就很不耐烦的样子,说:‘老提这个有意思吗?当初你跟着我,我拿刀逼你?’一句话噎得我!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所以家里的经济大权我牢牢抓在手里。可即便是这样,还是出岔子。那个女孩子,还不是冲着他的钱!最可气的是我提醒他,他竟然说:‘就是看上我的钱又怎么样?最起码我和她在一起,快乐、轻松,不像和你在一起,好像我欠你多少似的。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我还不能过几天舒坦的日子?’气得我!”
小菲说的'这些,墨梅也不是没担心过,但她觉得小菲的丈夫最起码有一句话是对的,那就是:当初你跟着我,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没人拿刀逼你。她想起自己,当初选择和一无所有的安生在一起,也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啊。如果安生能念她的好,那当然是不错;如果安生不念旧情,那她也没什么可说的。要怨,就怨自己眼光不准,看错人。这不就是和开网店一样吗,投资对,大赚一笔;投资错,血本无归,终究,都是要自己承担的。
这么一想,墨梅就觉得没必要像小菲那样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再说草木皆兵也没用啊,小菲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她从没对安生说过什么“如果没有我,哪有你的今天”之类的话,她觉得安生是个明白人,不说,他也知道的。再说,男人的面子还是要顾一顾的,如果一个男人在家里都活得抬不起头来,那他还愿意回家吗?他总是不回家,夫妻感情自然会受影响,到那时候就后悔也来不及。
金钱上墨梅也不防着安生,她的暂住证过期,又懒得去补办,所以家里的房子和车子,都写的是安生的名字。倒是安生,有时候会觉得很诧异:“傻丫头,你就不怕我有一天把这些财产变卖变卖跟人跑?”墨梅笑:“你要真是那样的人,我能有什么办法?但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她越是这样,越让安生觉得不能辜负她的信任。其实经常有人找安生干私活,他要弄个“小金库”很容易,但每次结私活的账,他都会一分不留地拿回家来,放在墨梅的面前:“我挣的,拿去花吧!”墨梅就会嗲兮兮地抱着安生说:“你说我运气怎么这么好呢?找个对我好的老公,对我好还不算,还能挣钱,能挣钱不算,还把他挣的钱都交给我!我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呢!”墨梅的一番话,让安生很得意很受用。
安生在他们公司是很吃香的,本来嘛,又帅气又有才,还有房有车的,正是时下女孩子们青睐的“凤凰男”,只可惜他已婚,而且夫妻情深!据说有女同事开玩笑说:“谁能把安生的婚姻给拆散,我奖励10万块!”安生把这事当笑话说给墨梅听,墨梅也笑,说:“那你走吧,我想要那10万块啊!”
公司年会,安生带墨梅去参加,上台唱一首《牵手》,特别说明:“这首歌我要送给我今天也在场的爱人,感谢她这么多年,都牵着我的手,走过那么窘迫的时光,不离不弃,终于赢来现在的幸福生活。我想对她说:老婆,我会珍惜你,珍惜我们的感情!”墨梅站在下面,内心温暖眼睛湿润,她能感受到身边那些羡慕甚至是妒忌的目光,那一瞬间她觉得,为这个男人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晚上,两个人躺在床上,墨梅问安生:“人家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还说夫妻都是能共苦不能同甘,但是你好像不是这样啊?”
安生没接话茬,而是给墨梅说一个故事:一个老头,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儿,让很多小伙子梦寐以求。后来,老头发生性命之险,一个小伙子救他;再后来,老头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也救一个小伙子的命。老头就想在这两个小伙子之间选择一个做自己的女婿。安生问墨梅:“你猜,老头会选谁?”
墨梅想想,说:“他大概会选择那个被他救下来的小伙子吧!虽然看起来不合情理,但是,谁都不愿意成天面对一个有恩于自己的人,因为在这个人面前,自己永远是低一头的,谁喜欢这种感觉啊?”
安生笑:“看看,这就是你的聪明之处。你在我不名一文的时候跟着我,算是对我有恩的人,但是,你从不向我卖好从不居功自傲,所以和你在一起,我一直活得很舒展很快乐。女人大多是得理不饶人,你呢,得理,却知道饶人。真的,能做到这一点的女人不多。我看看身边的那些女人,觉得哪个也没有你好!”
墨梅把头靠在安生的肩上,捏捏他的鼻子:“哟,说得我多有心计似的!”安生也一把捏着她的鼻子说:“我就是喜欢有心计的,就是喜欢你。”两人像孩子一样在床上嬉笑打闹起来……
走过那么多苦日子,墨梅和安生都很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他们想一直这样携手走下去。他们都相信,真正好的婚姻,不仅能共苦,也要能同甘。
凄婉而美丽的故事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小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累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新大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小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留学,妻子小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肝癌,得知自己得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我被这个故事强烈地感动,震撼。
最初的纸玫瑰
那只最初的纸玫瑰,就这样拉开我们相爱的序幕……
第一朵玫瑰
我第一次遇见小安的时候,很伤心。那天下着大雨,我一头冲到那家小小的音像店。在伤心的人,怎么意识得到自己的狼狈和卑微?水不断从我发间脸上落下,落得我视线模糊,其实很难分清是雨还是泪。
在六月荷花开的时候,阿略轻轻牵起我的手。他说,他久远前已恋上那个一路疯跑的女孩,他说他爱微微脸上的阳光。于是我脸上的阳光更炽。
我以为这是生命里深刻的爱情,夹杂着命运不可阻挡的来势。可是就在今天,我亲耳听见那个会腼腆笑着露出淡淡酒窝的男子,用极其轻浮的口吻向电话那一端索要赌赢的MP4。赌约的内容——是我。
再美的琉璃,碎,也只得一地的狼藉。
音像店里流转的是蔡琴波澜不惊,低回婉转的歌声:“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我无意识地拿起眼前的碟,是岩井俊二的《情书》。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在我哭得最伤心的时候,一枝花悄无声息地递到我的眼前。我刚想迁怒,却意外地发现那支同真花几乎一模一样的玫瑰竟然只是用纸叠成的。绿色的茎细细地撑着繁复的花瓣,斜斜里伸出片叶子托着那欲开的苞,没来由的我竟觉得连空气也芬芳起来。我不由自主接过,也留意到递花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但一抬眼,却只看见一个同样挺秀的男生的背影。
玻璃橱柜里是张红肿的,失意的脸,脸上的泪还没干,哪里还看得见半分的阳光。我微微一怔,终于对自己说:我要好起来,我一定会好起来。
那枝纸玫瑰被我摆在床头的花插上。
你看你看小安的脸
那段时光我变的很沉默,每天死力地加紧背各种法律条文,准备迎接即将而来的司法考试。只是时时会无意间转到那日那间小小的音像店。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离开时却总会带走一两盘CD和自己的怅然若失。
再次遇见小安时我并不知道自己遇见过他,那是九月,司法考试刚刚过去不久,我最好的死党叶儿撺掇着非拉我去参加她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那个朋友其实是她暗恋已久的男生,像所有青春年华的秘密一样,既需要一个守秘者又需要一个同盟军。
叶儿的笑像银铃一样又清脆又快速,纷纷扬扬地洒落在碧绿的湖上。游船是叶儿包的,游船里大大的生日蛋糕是叶儿买的,上好的翅膀是叶儿亲手卤的,连那微酸的葡萄酒也是叶儿酿很久的。这样像月光一样透明的女孩子的心事其实我不信那个叫小安的看不出端倪。
但,他只是笑,他笑时清秀的脸庞上也是距离。
拿出生日礼物时,叶儿的是条很好看很温暖的围巾,我知道她为挑这个颜色的线就跑十七家毛线店,她织很久,一针一线织进的都是她的情和她的梦。但小安如同接其他人的礼物一样只是彬彬有礼地说声谢谢,并没像叶儿所期待那样立即戴上。
我之前根本就不认识小安,他的生日又来得仓促,我带来的不过是日日里对着那枝纸玫瑰揣摩的自己无聊练手的折花。七八枝同样的花摇曳不同风情斜斜插在花插里送过去,合做蛮漂亮的一束。
本不曾多看过我一眼的小安接过那束纸玫瑰时,突然抬眼看向我很久很久,我不由诧异望向他,他的脸竟然悄悄地红。
突如其来的吻
游完湖吃饭,有人一声提议,集体去唱K。叶儿的情绪显然受下午的影响,收敛笑,一向唱歌最好听的竟推说嗓子疼,坐在角落里,一声也不肯出。小安则远远坐着,手里拿着一张纸,不知在做什么。直到朋友圈里有人起哄要寿星唱歌,他才随手搁下。
小安的歌声飘入我耳朵,我不由得愣愣。“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我的眼光悄悄地落在他刚才坐的'沙发前的茶几上。那是一朵玫瑰的雏形,比我折得更流畅更优美,连叶子的末端微微地向外折的那道圆弧也似曾相识。
那只握话筒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我的心突然地像被谁猛然撞击一下,抬眼却正对上小安晶亮的眼神。
我去洗手间想稳定下自己的情绪。我刚开门出来突然被斜里一只手拉过,是小安。我愣愣地看着他还来不及反应,他的唇吻上我的。开始时我还推他,但渐渐不由自主勾上他脖子,心像春水一样化,直吻得彼此面红耳赤,直吻得我两腿发软。直到听到一声哭音,我们迅速分开,看见的是同样来上洗手间的叶儿。
是我先回的KTV包厢,叶儿已经先走。小安再进来时,若无其事地远远隔着人群坐在原来的位置上。我也不去看他,我的心很乱,很乱。
那间小小的音像店
回家才发现自己没有小安的联系方式,小安也没问过我的。那个吻什么也不代表,而我和叶儿从此却做不成朋友。我懊丧得直想掐死自己。
日子还得一天一天地过,意外接到阿略的电话,他问最近好不好。如果换是一星期以前,我想我还会哭得唏哩哗啦,可如今,我的心里不是他。
我镇定地寒暄,淡淡地说近况,淡淡地挂电话,并没有反问一句他最近如何?那一场赌约,他可有解释?爱情和伤痛一样是有时效的。我定定地望着床头上那支最初的纸玫瑰,突然决定去把蔡琴那张被遗忘的时光买回来。
那家店虽在闹市却同往常一样永远有岁月静好远隔烟尘的感觉。我刚一进店就怔住,看见小安,掉头就走。刚走出没多远,一只手已执住我的。
“我天天在这等你呢!”他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他说他第一次在这里看见那个傻傻的,从雨幕中冲进来一直在哭的女孩,他就暗暗对自己说他希望让她再不会哭泣。他说他送我纸玫瑰是希望我最不开心的时候知道这世界还是有惊喜,有人爱有人关注有人祝福。
他说那个吻……他说着说着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又轻轻吻住我。我仿佛听见心儿也在歌唱,仿佛百花在这瞬间全都绽开。
你是叶儿我是花
我和小安正式恋爱,他待我如珍宝,我心内却总有一角不肯向他打开。我们对此都有所觉,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更加倍用心地对我,我有些微的不安。但这不安在不久后叶儿的电话里化为灰烬。
叶儿电话里的声音极冷,只是告诉我一个时间一个地点。果然我在那间咖啡屋看见小安,他和叶儿头挨着头肩并着肩,状甚亲密。直到他们离去,我还呆呆地在那远远地可以看见他们的角落的位置上,一动不能动。
我出咖啡屋就买张火车票,当晚去深圳,从此不再和任何人联系。
一个人在深圳的日子极苦,我怀揣着我屡屡跌碎的爱情和悲伤的青春,再也不肯接受任何人叫我微微。直到悄悄在同学录上看见叶儿结婚的消息。
我辗转打听到叶儿婚礼的地点,远远隔着一条街我迎风等着美丽的新娘,心疼的话也说不出。我还可以再见你一眼么小安?
花车来得很慢,新娘是一脸甜蜜的叶儿,新郎却不是小安。原来当日小安是想向我求婚,他找叶儿是希望叶儿可以解开心结,作为我们的伴娘。我望着叶儿愧疚的脸,一句话也没说。游魂般回到我们当初的家。
其实隔那么多年,再深的爱也早应化烟尘,我来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屋子的钥匙我虽没扔,可锁还是原来那把吗?我怔怔地站在门口。迟疑好久,掏出当初的钥匙。
门竟然应手而开。扑面而来的是——满屋的玫瑰花。各种色彩的娇艳的纸玫瑰,那玫瑰就堆在正中的地板上,摆成两个字:微微。
我随手抽起一支,绿色的叶子上写的是:微微我爱你,2007.07.12。我细细一看,每支纸玫瑰上都有同样的话,不同的日期,我的眼泪不断地掉下来。
有人从门外奔过来,看见我,同我一起怔住,然后猛然一把抱住我。我轻轻地闭上眼,小安。
祖母绿的光芒
人人都说祖母绿宝石闪耀着幸运的光芒,只有詹妮弗知道,那光芒来自关怀和爱……
那一年感恩节的晚上,在威尼餐厅就要打烊的时候,一个女生走进来。她漂亮高贵,却精神恍惚,她点了几个价格不菲的菜,还开了一瓶陈年的白葡萄酒,然后就一直呆坐着,眼里不时充满泪水。
这个女生名叫詹妮弗,她出身贫寒,单纯善良,18岁那年嫁给了一个大财团的太子爷。可就在这个感恩节的夜晚,她突然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一个自私的风流鬼,他不仅情妇成群,而且还拿出詹妮弗签下的婚前协议来威胁她,如果离婚,她将身无分文,净身出户。
詹妮弗在一夜之间失去了爱情和生活保障,她不停的喝着葡萄酒,心里又酸又涩。这样活着不如死去……
詹妮弗正在胡思乱想,餐厅打烊了。詹妮弗正准备付帐,却惊恐的发现自己根本没带钱!詹妮弗尴尬极了。
就在这时,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他脸上带着亲切的微笑,语气非常礼貌:“小姐您好,我是这家餐厅的主人威尼,很荣幸地告诉您,您成为了我们的幸运顾客,这一餐全部免单。”詹妮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脱口而出问道:“幸运顾客?为什么?”
餐厅老板指了指詹妮弗右手无名指上戴着的一枚祖母绿宝石戒指,微笑着回答:“祖母绿宝石代表幸运,凡是戴着它来用餐的客人,就可以免单。”詹妮弗没想到,在陷入绝境的时候,幸运真的降临到了自己头上。
詹妮弗如释重负地走出餐厅,经过门口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一张招工告示,说这餐厅缺少侍应生。几秒钟之后,詹妮弗又回到了威尼餐厅——也许这就是祖母绿宝石给自己的启示,她要在这里开始新的生活。
威尼不仅录用了詹妮弗,还预付了她三个月的'薪水。就这样,詹妮弗暂时安顿了下来。她聪明伶俐,服务热情,每次看到客人戴着祖母绿宝石前来用餐,都会祝贺他们成为本店的幸运顾客,并主动为他们免单。威尼对詹妮弗的工作很满意,他总是偷偷地注意着她,脸上带着欣赏的表情。
转眼詹妮弗在威尼餐厅已经工作三个月了,这段时间,来用餐的客人越来越多,可是餐厅的利润并没有增加,因为戴祖母绿宝石来要求免单的客人越来越多,尤其是有一次,一名记者在报纸上报道了这间餐厅的幸运顾客制度,一夜之间,好象全城的祖母绿宝石都出现在了威尼餐厅,它们的主人全都是为了免单而来。
眼看餐厅就要亏本,员工们都急了,除了詹妮弗,大家都要求威尼取消这个关于祖母绿宝石的优惠。可是威尼却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不,这关系到我们的信用和餐厅的声誉,”
看着威尼左右为难,詹妮弗很是心痛,她勇敢的站出来说:“我有个办法!”詹妮弗的挺身而出招来的却是同事们的反感,他们恶狠狠的瞪着她,简直好象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相信詹妮弗的只有威尼一人,第二天,他们两人一大早就把一张告示贴在了餐厅门外,那上面写着戴祖母绿宝石前来就餐的人还是可以享受免单,但改变是:同一颗祖母绿宝石只可以免单一次!
这张告示引起了包括餐厅员工再内的全城人的好奇心,谁能知道一颗祖母绿宝石是初次光临还是餐厅常客?难道詹妮弗真的有本事像认得人的面孔一样辨认出每一颗不同的祖母绿宝石,并且把它们牢记在心么?
每当戴祖母绿宝石的客人进门,詹妮弗都会笑盈盈地问候客人说:“欢迎您的光临,您的宝石最近还好么?”在第一次带祖母绿宝石来的人听起来,这句问候亲切自然,把宝石也当成座上客一样尊重,体现了餐厅的特色。可是在戴同一颗宝石第二次来餐厅的人耳中,这句问候听起来就像是:“好久不见它了,您的宝石最近还好么?”就好象詹妮弗真的记得它上一次的光临一样,于是客人也就不好意思贸然要求免单了。就这样,通过这个新的规定和一句巧妙的问候,餐厅的危机解决了。詹妮弗不仅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还赢得了威尼的爱情——他早已经爱上了这个聪明善良的好女生。
关于祖母绿宝石的优惠使威尼餐厅越来越红火,人们都喜欢来这里用餐,因为他们知道祖母绿宝石代表着幸运,谁不想成为幸运的人呢?一年后,威尼餐厅改为祖母绿餐厅,餐厅的女主人就是詹妮弗。在庆祝餐厅正式更名的宴会上,一个记者问威尼,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餐厅有了那项吸引人的优惠策略。威尼仔细地想了想,回答说:“就是去年,我记得那一天是感恩节。”
感恩节?詹妮弗楞了,自己不就是感恩节那天第一次来到了餐厅么?这时候,威尼又接着说:“传说祖母绿宝石会给人带来幸运,我看确实如此,感恩节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了我美丽的妻子,她手上就戴着一枚祖母绿宝石。”
破碎的花瓶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她来自繁华的都市。他的父亲是农民,她的父亲是经理。除了这些,没有人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在她家人的极力反对下,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他是定向分配的考生,毕业只能回到预定的单位。她放弃了父亲找好的单位,随他回到他所在的'县城。他在局里做着小职员,她在中学教书,过着艰辛而又平静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这样的爱情不亚于好来坞的"经典"。那天,很冷。她拖着重感冒的身体,在学校给落课的学生补课,她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作饭。可当她又累又饿地回到家时,他不在,屋子里冷锅冷灶,没有一丝人气,她刚要起身做饭,他回来了。她问他去哪了,他说,因为她不能回来做饭,他就出去吃了。她很伤心,含着满眶的泪水走进了卧室。她走过茶几时,裙角刮落了茶几上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碎了。半年后,她离开了县城,回到了繁华的都市。
这便是婚姻,坚强而又脆弱。如同漂亮的花瓶,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可以经受得住岁月的风化,但是只要轻轻一碰,掉在地上,就可能会变成无数的碎片。
飞鸟爱上鱼
一只飞鸟爱上了一只鱼,飞鸟只能在空中飞,鱼只能在水里游,这个爱情刚开始,便注定没有结果,但它们还是相爱了,飞鸟说,我只要每天能够看到你一眼就够了,鱼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是透明的得眼泪,融于水中,什么也看不见。鱼说,我也是,我们是在不同的两个世界产生的同一个爱情,超越了空间的限制。飞鸟说,这样的爱情是永恒的,它没有任何承诺,它是心的相通。
鱼说,这样的爱情也是最美的,我们彼此触摸不到对方,但在我们心里,对方都是最完美的。飞鸟与鱼深深地陷入了爱的海洋,每天坚持看看对方一眼,无论刮风下雨,矢志不移,直到有一天,他们实在忍受不了日积月累的相思之苦,都希望能够触摸到对方,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秒的接触,他们也心满意足。于是他们相互约定,在飞鸟掠过海面时,鱼奋力跃起,完成他们百分之一秒接触的夙愿。
飞鸟满怀着激动的心情,平滑这美丽的翅膀贴着海面飞行,就在于看到飞鸟与自己最接近的那一霎那,她使劲浑身的力气,奋力弹起。
鱼终于冲出了水面,鱼的头与飞鸟美丽的头碰在了一起,也就是在那么一刹那间,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但一个悲剧就这样发生了,飞鸟的'头流出了血,是鱼奋力跃出水面所撞出的血。
飞鸟死了,死的时候,它的脸上带着笑,因为他终于体会到触摸最心爱之人的感觉,也就是死亡,生命的飞翔。
这种结局对他们来说不知是不是一种完美?
拐左与拐右的两人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我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子,他每天与我一块儿下楼,背上背着个大书包。与我不同的是,我向右边拐弯,而他则拐向了左边,左边也许有他的学校吧。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终于有一天,我打破了僵局。那是一个雨天,我将钥匙落在学校里,正望着大雨踌躇,他试探着问我,需要帮忙吗?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泪水涟涟,放假回家时,疯疯癫癫地去找他,却没有结果。小屋一直锁着,人去楼空,问房东时才知晓,这是一个男孩子租下的房子,现在退租了。他的租期只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正好是他与我相处的整个时光。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我知道你孤身一人,便想着帮你,我故意租房子住了下来,害怕你寻短见;我喜欢你,可是,我却没有文化,我拼了命地补课,可时间太晚了;我没有考上大学,失了约。就是这些,我的父亲也入了狱。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看星星
男孩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在窗前看星星,他住在一个小村庄田野旁的小木屋里面,干完一天的农活后便倚在窗户旁看星星,田野上空的星空那么明亮格外漂亮,男孩每天都会盯着那颗最亮的星星看很久很久,直到睡去。
这天晚上,男孩照常看着星星,可是他发现那颗最亮的星星不见了。男孩纳闷的时候,木门传来了一阵阵敲门声。
男孩去开门,门外是一个女孩,长得很漂亮,特别是她的眼睛,好看的像星海一样,男孩看着她的.眼睛一阵恍惚,才急忙问到,“有什么事吗?”女孩说到,她来到这儿玩,今天没有歇脚的地方,想在这住一段时间。
女孩看了看木屋里面的农作物说,“我可以和你一起干农活”。男孩正在思索的时候,对上了女孩的眼睛,很奇妙地便答应了下来。女孩睡的地方正好可以看见外面的星空,她躺在木床上看着星空,男孩在一边看着女孩。
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来,唤醒金黄的麦田。男孩就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叫醒了还在睡觉的女孩,女孩的眼睛似乎没有昨天夜晚那么明亮,但还是那么好看。
待女孩满意的擦完嘴后,男孩才背着工具去干农活,今天他必须给葡萄加固木架。
女孩坐在亭子里荡着秋千看着男孩,太阳渐渐升上头顶,男孩决定避避日头,他摘了最有光泽的一串葡萄回到亭子里。
“嗨,吃点葡萄,这天太热了。”
女孩捧着葡萄开心地去洗,男孩一边剥着葡萄,一边问到,“你从哪来啊,来着有什么打算?”女孩接过葡萄,想了一下,“我从很远的地方来的,想看看这儿的星星”。
男孩很诧异,看了女孩一眼,正好对上她那双眼睛,真的好美,就像星星一样。“我也喜欢这儿的星星。”
女孩似乎忘了回家,每天都待在这,要么是在荡秋千,要么就是跟在男孩身边。女孩似乎更喜欢在白天睡觉,往往在夜晚充满活力。
晚上,男孩和女孩一起在亭子看着星星,男孩望着星空想着那颗星星怎么还不回来。
女孩凑到男孩身边,问他为什么喜欢看星星,男孩一低头正好对上女孩眼睛,在夜晚,那双眼睛在月光的照射下格外明亮,男孩再一次被那双眸迷住了。
还没等男孩回答,女孩便轻轻地吻上了男孩的唇。男孩仿佛身处在星空,周围全是闪闪的星星,身体漂浮在里面。
直到女孩害羞地钻到男孩的怀里。男孩没有回答。女孩自顾自说,我喜欢星星。男孩抱住女孩,直到女孩慢慢睡着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
女孩从来没说过要走,男孩也没有问过,因为男孩知道了女孩就是那颗星星。
那天晚上女孩睡去后,头上的星星都在拼命发着光,一闪一闪的,星光不断撞击着男孩的心头,以前那颗星星的位置,在男孩心中已经有东西代替。
玫瑰刺
他的父母都是有名的园艺师,种得一手好玫瑰。他从小种花,喜欢玫瑰。大学读的是园艺专业,后来拥有全市最美丽的花店。
遇见她,是在一家叫夜来香的迪厅。她是迪厅的领舞,穿性感的衣服,眼神专注。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欲走。突然一阵喧闹,一位被酒精撩拨得失态的客人突然跳上迪台抱住了她。她顿时花容失色。迪厅有些混乱,迷乱的笑声尖叫声充斥着……
事情过后,她不忘礼貌地向大家鞠躬,但眼角有未擦干净的泪珠。一阵从未有过的心痛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安慰她。看到桌上,摆着一束玫瑰,于是从中抽出一枝,微笑着递给她。她显然有些吃惊。但还是接过了玫瑰。突然,她“哎哟”轻叫一声,手指被枝杆上的刺扎着了,血从白皙的指上流出。他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她把手指放到嘴里轻吮了几下,淡淡地摇了摇头。
他爱上了她,凌晨一两点,她下班,他会带她去吃宵夜,送她一束玫瑰,并且事先把每一株玫瑰上的'刺全部清除干净。她接过他的玫瑰,幽幽呢喃:“其实没有必要拔掉玫瑰的刺,拔了刺的玫瑰已经不是玫瑰……”
认识半年多,他带她去见父母,他的父母很喜欢她。他的母亲问她的工作,他抢着说她是办公室白领,母亲满意地笑了。
再后来,他要她辞职,说他完全可以养她。她不愿意,告诉他自己喜欢这个工作,喜欢花自己挣的钱。他第一次向她发火。她不闹了,盯着他看了好久,转身出门。
她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后,他收到她的E-mail:……每一朵玫瑰都有刺,正如每个人的性格中都会有别人不能接受的部分,爱护一朵玫瑰并不是要把它的刺全部根除,而是应该学会如何不被玫瑰的刺刺伤……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玫瑰,却没有懂玫瑰。他突然捂着脸,放声大哭……
真正的公主
很久以前,有一位王子想娶一位真正的公主。他走遍了全世界想要找到她。世界上的公主虽然很多,但是不是真正的公主,他却不能完全确定。于是他又懊恼地回到了家里。
一天晚上,真让人害怕,电光闪闪,雷声隆隆,瓢泼大雨浇了下来!这时有人拍打着城门,老国王便命人开门。外边站着的正是一位公主。雨水顺着她的头发和衣裳往下流,从她的'鞋口流进去,又从后跟流出来。她告诉他们,她是一位真正的公主。
“我们会想办法弄清楚的!”年老的王后心想,但她没有说什么。她走进卧室,把床上的卧具都拿掉,在床板上放了一粒小小的豌豆,然后她拿了二十床床垫铺在上面,又拿了二十条羽绒褥子铺在垫子上。让公主睡在那里过夜 。
早晨,大家问她睡得怎么样。
“糟透了!”公主说,“我整夜都没合眼!我躺在什么硬东西上面,弄得浑身硌得又肿又青的!真是太难受了!”
于是大家都可以相信,她确实是一位真正的公主:隔着二十床垫子和二十条羽绒褥子还能感觉到那粒豌豆的人,除了真正的公主外,别的人谁会有那么娇嫩的肌肤?
于是王子便娶她为妻子,他终于拥有了一位真正的公主。
苦菊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两人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比较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或是画一张漂亮的生日贺卡。他是那种细心而体贴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很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个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她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低。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肉。放肉的是她的,不放肉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两年了,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味让她无法忍受。她说:“你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研究生毕业了。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惟一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是个海归派。带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的冰淇淋,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点的还是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以后,他们各自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里的教育局长,经常出席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自他上任后,小城的教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还是爱吃苦菊,当年吃苦菊是因为它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莱。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可当时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真的爱上了苦菊,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她常常一个人去吃饭。当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点的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那个吃苦菊的人在哪里?那个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唇齿之间的香让她忽然想流泪。当初她为什么就没有等到唇齿间回荡出香气就吐了它呢?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个菜。朋友说:“这个菜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却是苦菊价格的十几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小兔子谈恋爱
今天也是非常想你的一天呀!
自从和小兔子谈起了恋爱以后,原来一向高冷沉默寡言的小狐狸也变得啰啰嗦嗦起来。
每天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情都要给小兔子汇报。
这天小兔子不过是和小松鼠出去玩上一两天,小狐狸也要拜托会飞的小蝴蝶把自己今天的经历全部汇报给小兔子。
“今天我又给门口的胡萝卜浇了水,它们好像又长高了不少,等你回来就差不多可以吃到新鲜的胡萝卜了。”
“还有你上次种的玫瑰花也开了,真的很好看呢。”
“我上街的'时候遇到了小刺猬,他还邀请我们参加他的生日舞会,你说我们应该给他准备什么生日礼物呢?”
“对了,还有森林新开了一家蛋糕店,里面有新口味的胡萝卜蛋糕,听说很好吃,等你回来了我就带你来吃。”
“你呢,今天有没有遇到什么开心的事呢?”
小蝴蝶叽叽喳喳的说完这些话以后都快要喘不上气了,足足喝了一大杯水才缓过神来。
小松鼠笑着说:“你这哪里是谈恋爱呀,明明是养了个小孩子嘛。”
旁边的小蝴蝶也跟着说:“就是就是。”
小兔子被笑的有些不好意思,想着回家以后得和小狐狸好好谈一谈了。
晚上小狐狸回家时看到了小兔子回来了,兴致勃勃的又开始说起他一整天遇到的事情。
“我今天去了那家新开的蛋糕店,但是我去晚了,他们的胡萝卜蛋糕卖完了。不过我买了一些草莓布丁。”
小兔子正在收拾东西呢,听到小狐狸喋喋不休的说着琐碎的小事,心里就更烦躁了。
只好把行李放到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对小狐狸说:“亲爱的,以后可不可以讲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你不用什么事都给我说的。 ”
小狐狸听完愣了一下,然后挠了挠头有些害羞的说道:“那我就汇报一下我今天做了什么吧。”
“想你、想你、想你,还有想你。”
身边的风景
和许多家庭一样,他们曾经热烈地相爱过,但是随着岁月的流失,他开始变得冷漠了,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审美疲劳"吧,激情越来越少,心开始了漂移。
他开始上网,聊天,在虚拟中寻找新鲜的感觉。一日,他在一个网站看到一个署名"飘落的枫叶"所写的短文,写的是一个女子对婚姻对生活的失望。那优美的文字和文字间流溢的淡淡忧伤,深深打动了他。他不明白,一个感情这样细腻、丰富的女子,她的'丈夫怎会不知道珍惜?他禁不住翻阅了那女子的注册资料,却发现那注册的信箱竟是妻子的姓名全拼。他猛地释然了,妻子的名字不正是"枫"吗?自己怎么就忘了,妻子曾是大学里的文学社团主席呢,只是婚姻让她淡忘了许多爱好。
他走进厨房,用手从后面环住妻子的腰:"我们吃完饭出去散步吧。"妻子肩头微微一颤:"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不上网了?"他转过妻子的身,看着那其实很好看的脸:"我以后天天陪你散步。"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人们常说身边没有风景,其实风景往往就在你身边。
女朋友是创可贴
我的朋友极少,少到只有小小一个。我检讨了一下自己,可能是因为懒。朋友这东西又费神又费时,有一个就行了,再说女人之间能互不相厌的本来就少,我就不奢求了,这样一来,小小就成了我又老又少的朋友。
现在她在沈阳,我在北京,够不着望不见的,更别说一起吃喝玩乐了。我们极少打电话,不约而同。一打电话就是出问题了。
女朋友是创可贴还是在沈阳,一次她半夜打来电话,说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呢,问我想不想去看看她。我去了,在一家医院门口,她抱着我哭,说有个女孩为了齐松自杀,正在抢救。齐松是小小的男朋友,他在医院里边,她在外边等他。她低着头哭,抽抽搭搭地把事情说完了,就好了不少。我拍拍她,说我陪你等,别哭了,没有梨花带雨这一说,女人哭起来一点也不好看,看你把星星都给哭没了,吓倒了花花草草也不好。她就赖在我胳膊上不肯抬头。后来说起这事我就让她赔衣服,上面都是她的'鼻涕眼泪。
我也半夜打电话骚扰过她。彼时我陷入困境,没有人知道,小小也不知道,我从来没和她说起。一个伤心的人,在睡不着的夜里很容易生出绝望。我一个人坐着,哭都哭不出来,我想我需要一个出口,否则我会疯掉,于是打电话给她。听到她声音的刹那我泪如泉涌,无法抑制。她不说话,等着我渐渐平息下来,然后问:“要我过去吗?”我说:“不要。”“那我明天去看你。”放下电话,我觉得自己软弱极了,连伤心下去的力气也没有,还好,这个世界上还有肯倾听我哭泣的人。
我不信有什么永恒的情感,不是对世界灰心,而是自己就没信心做到。时间啊,空间啊,人啊,都是会变的。听见我说这话,小小晃着手里的可乐杯,白我一眼:“随便你啦,我又不是你男朋友。我们俩都是女的,顶多算狐朋,互相看着顺眼而已,又没想天长地久。重色轻友?我也会啊。”这也是从前的事,那时我们经常找借口混到一起浪费掉一个下午,吃东西、美容、逛街、发呆,天擦黑前像完成任务一样,心满意足地各自回家。
我们一致认为,女朋友没有男朋友重要。女朋友是创可贴,缓解一下伤情,暂时起点作用还成,解决不了大问题。男朋友才是解药,所以一定要重色轻友,不能稀里糊涂把感情资源浪费了。不过女朋友这东西常预备着,也好,心里安稳。我们互为创可贴,别到了想用的时候找不到。
去年冬天,告诉小小我要离开沈阳到北京,她笑嘻嘻地说好啊,早就知道你这人靠不住,走吧走吧。临走前一天,一整天她都和我在一起,帮我收拾行李,买一些零碎东西,然后我们就在一家蛋糕店里坐着,看着窗外在冷空气里瑟瑟来去的人们发呆,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走了就不想再回来了吧?她问。
嗯,除非混不下去。
也好,沈阳真没什么好留恋的。
除了你,我说。唉,以后没人和我一起消磨时间了。
可以再找啊。
那也不如你,你用着多顺手,要不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气她。
是啊,我也有同感。冲这点我可能会想一下你。她笑嘻嘻地接茬儿。
出了蛋糕店,她应该向左拐,我应该走几十米后打车回家。她吸了一下鼻子,我说太冷了不用陪我了你回家吧。她不说话,低着头往前走。几十米走起来很快,到了该告别的地方,她抬起头冲我笑:“你看我多有先见之明,今天没戴隐形眼镜。”我看到泪水从她眼睛里一股一股涌出来,脸上都是。“明天我不去送你了,你又要说我哭得很难看,你好好的吧。”她一边哭一边很快转身走掉了,我看见她摘下眼镜擦泪水的背影。
一路上都怔怔的,回家后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她:马上洗脸,别忘了多涂点蛤蜊油,否则会皲裂。坐在那里看着打好的行囊,有种叫伤感的情绪汹涌而来。有些东西舍不下,却带不走。
现在QQ里常有小小的留言,比如:“胖了没有?严禁囤积脂肪!”“干吗呢你?别以为我想你了,我的手闲着没事敲字玩。”“注意劳动保护,尽量少用创可贴。”……
这个破小小,隔了这么远还这么矜持,连说声想我了让我肉麻一下也不肯。
我想看看你的脸
这天下午,一个年轻的农民工跑到十几米高的卫生局楼顶,要跳楼自杀。卫生局楼下聚了一大堆人,好心的市民大声劝说楼上的农民工,警车和消防车很快赶来,两名警察跑上楼顶,可那个农民工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根本不让警察靠近。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只见一位身穿白大褂,戴着护士帽和口罩的姑娘冲出人群,冲上楼顶。
楼顶上的警察拦住了姑娘,姑娘气喘吁吁地说:“ 让我过去劝劝大鹏,我相信他会听我的话。”
警察不相信地问:“你认识他?你是他什么人?”
姑娘认真地说:“我是他的女朋友。”警察想了想,放开了姑娘。姑娘向前走了没几步,突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站住!”农民工大叫一声,“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谁?”
姑娘停了下来,柔声说:“大鹏,我是你中学的同桌——穆兰!”
一听到“穆兰”两个字,大鹏心里一酸。上中学时,他和同桌穆兰非常要好,穆兰的爸爸是县长,妈妈是劳动局干部,是很令同学们羡慕的家庭。穆兰对他有好感,可他知道他们俩不可能在一起,因为他的父母都是农民,门不当户不对,他也不想让别人说他攀高枝,于是他拒绝了穆兰。后来,穆兰的爸爸调到外市当市长,穆兰转学后便与他失去了联系。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大鹏盯着姑娘脸上的口罩,问道:“你真是穆兰?把口罩摘下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姑娘说:“不用摘下口罩就能证明我是穆兰。伸出你的左手,咱俩比比看谁的手大。”
听到这句话,大鹏心里一热,上中学时,他和穆兰常常在课桌下面,他出左手,她出右手,偷偷比谁的手大,他的手粗厚,她的手细嫩纤长……这是他们俩的秘密,毫无疑问,眼前的姑娘就是穆兰!
穆兰大声对大鹏说:“ 大鹏,千万别做傻事!有什么困难能告诉我吗?我可以帮你……”
大鹏伤心地说:“穆兰,谢谢你的好意,你帮得了我一时,帮不了我一世,我真的不想活了……”
他绝望地告诉穆兰:他给一个老板辛辛苦苦干了大半年活儿,可到头来一分钱也没拿到,老板失踪了,老婆嫌他穷,跟人跑了,家里还有个双目失明的老妈……更不幸的是,他刚刚被查出得了腰间盘突出症,医生说得动手术,就算手术了,他这辈子也不能再干重活儿了。现在别说手术了,就连吃饭的钱他都没有,让他怎么活?
穆兰十分同情地说:“大鹏,我很同情你……所有的不如意马上就会结束,我可以帮你,只要你相信我,马上就会有好日子过。”
大鹏不相信地问:“你怎么帮我?”
穆兰认真地说:她爸爸是市长,妈妈是劳动局干部,她丈夫开着一家公司,只要大鹏愿意,她帮他找份体面的工作很容易。她家还有一套闲置的房子,她免费借给他住,他可以把乡下的老妈接来一起住……
穆兰说得很诚恳,想得很周到,可大鹏还是半信半疑:“你为什么要帮我? ”
穆兰有些羞涩地说:“我们是同学,你为人诚实,人品好,在学校时,我对你印象就很好……你有难,我怎么能不帮忙?好多年没见了,我还想和你比比手,过来好吗?”说着,她向大鹏伸出了右手。
大鹏被穆兰的话打动了,他慢慢伸出左手,一步一步走向穆兰……终于,穆兰和大鹏的手拉在了一起,两人深情地注视对方。接着,穆兰把大鹏拉了过来,紧紧抱入怀中。大鹏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楼下的群众鼓起了掌。
大鹏擦掉眼泪, 对穆兰说:“你能不能摘下口罩,我想看看你的脸。”
“到了该给你看的时候,我自然会摘下口罩。”说完,穆兰牵着大鹏的手,下了楼,拦了一辆出租车,向郊区驶去。她要带大鹏去见自己的父母,兑现自己的承诺。
大鹏知道,因为郊区空气好、安静,所以很多有钱人都到郊区建楼、买别墅。一路上,他心里一直在想象穆兰家的别墅是什么样子。
让大鹏没想到的是,穆兰把他带到了一座很普通的`平房前,他疑惑不解,穆兰把我带到这里干吗?市长怎么可能住这样的房子?
穆兰好像看出大鹏在想什么,大声说:“这里真是我家。”说完便把他拉进了屋。
见屋里装修和陈设非常简陋,大鹏忍不住对穆兰说:“ 别开玩笑了,你家不可能住这种房子。”
穆兰一本正经地说:“我没骗你,这真是我的家。不信去里屋看看我妈,你就知道了。”
走进里屋,只见床上躺着一个老太太,她目光呆滞,嘴角流着口水,傻傻地笑着,一句话也不说。
上中学时,大鹏见过穆兰的妈妈,没错,正是床上的老太太!
穆兰用手帕擦去老妈嘴边的口水,眼里含着泪说:“5 年前,妈妈突发脑血栓,瘫痪在床,人事不知。妈妈得病都是因为爸爸,他当上市长没多久,就犯了严重的错误,被抓进监狱……”大鹏的心极为震动,怔了好久才问:“那你丈夫呢?”
穆兰摇了摇头,这才摘下口罩。大鹏吓了一跳,只见穆兰左半边脸上有一块很大的伤疤!
穆兰伤感地说:“ 爸爸进了监狱,妈妈痴呆了,而且需要很多钱治疗……我所有的依靠都没有了,而且我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变成了丑八怪,他就和我离婚了。”
大鹏长叹一声,说:“刚见面时,看你的样子,还以为你像当初一样幸福骄傲,怎么也看不出你经历了这么多痛苦和不幸……”
穆兰微笑着说:“ 我依然年轻,依然微笑,因为我并不觉得痛苦与不幸。说实话,最初,我也难过、绝望,可我知道,不能扔下妈妈,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着想,我得好好活下去。人不会被苦难打倒,只会被自己的懦弱与畏缩吓倒,不管前面的路有多坎坷,我都不会退却,征服坎坷也是一种幸福,这幸福激励我一直向前……对不起,我骗了你,我帮不了你……”
大鹏感动地说:“不,我应该感谢你!你已经帮了我。我相信,只要我们俩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就会有美好的未来。”说着他向穆兰伸出左手,“以前,我们是比手,现在我要和你牵手!在楼顶,你跟警察说,你是我的女朋友,可不能反悔哦。”
穆兰甜甜地笑了,眼里满是激动的泪水,她伸出右手,和大鹏的左手紧紧握在一起……
相濡以血
一对喜欢攀援的夫妻,有一天不幸坠入荆棘密布的深谷中。遍体鳞伤的妻子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腿已摔断,不能动弹,而旁边的丈夫还在昏迷中。妻子感觉到丈夫的心脏还在跳动,忙替丈夫包扎好流血的伤口,然后将他的头揽在怀里,一声声呼唤丈夫的`名字。
许久,丈夫的喉结蠕动了一下,发出含混不清的呻吟声。妻子立刻意识到丈夫是想喝水,可是他们身边没有一滴水!妻子急得嘴唇都咬破了。猛然,她有了办法!她将自己的右手食指放在嘴里使劲咬破,然后放进丈夫的嘴里,让他吮吸自己的血。
疼痛中,妻子抓起身旁的一棵青草塞到嘴里,牙关紧咬时,一丝草汁让她欣喜万分。她开始不断地咀嚼青草、树叶,储备生命的力量,因为她知道只有自己坚持下去,丈夫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当食指再也吸不出血时,她又毫不犹豫地咬破中指,塞到丈夫嘴里。
两天后,他们被一位猎人救出来。当丈夫得知自己是靠吮吸妻子的鲜血才得以生还的时候,他跪倒在妻子的跟前,捧着那曾经无数次牵过的小手,滚烫的泪水大滴大滴地落下。
公主和王子
从前,有一个美丽而快乐的童话世界。那里有:聪明的公主和神气的`王子。
童话世界就像一个友善的乐园。童话世界的公主和王子过几天就要结婚了。一天,公主在宫里收到一封王子写的信,上面写着:亲爱的公主,我有一种怪病,我找遍了童话世界的大夫,都说我这怪病是指治不好了,你另嫁他人吧!可公主不想放弃这段爱情。于是,公主去了王子的王宫里照顾王子。公主看了王子的病情,就想了一个能治王子的办法。
一天早晨,公主叫王子去田野去跑步。王子懒洋洋地说:“你去吧,我不去,跑步累死人啦!”公主没有生气,温柔地说:“你生病,是因为你不爱运动或少运动,所以才会有怪病。”王子听后,跟公主说了声对不起。之后,公主和王子就去跑步了。跑完步回来,王子懒洋洋地睡了个大觉,王子醒来感觉好多了。他立刻找公主。公主说:“感觉怎么样,好点了吗?”王子说:“好多了。”公主很高兴,给了王子一个幸福的拥抱。之后,公主和王子结婚,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从这个故事中懂得了我们要多运动,少吃不良的东西,要珍惜身体。
商人与女儿们
从前有一个商人,他每次出远门回来都会给女儿们带礼物。有一次,他又要出门做买卖了,便问三个女儿:“这次你们想要什么礼物呢?”大女儿说:“我要珍珠。”二女儿说:“我要宝石。”小女儿说:“我想要一朵玫瑰花。”当时是冬季,得到玫瑰花可没那么容易,但为了让小女儿高兴,商人还是答应了。
当商人返程时,他买到了珍珠和宝石,却没有买到玫瑰花。商人正在为此事发愁时,突然,他看到一座城堡,城堡外有一簇玫瑰花,他欣喜地跑去摘了一朵。正当他准备离开时,一头狮子跳了出来,对商人咆哮道:“你竟敢摘我的玫瑰花,我要吃了你!”商人被惊呆了,连忙说道:“我只是为了满足女儿的心愿。”听商人这样说,狮子又吼道:“我可以不吃你,不过你得答应把回到家最先看到的东西送给我,否则我就吃了你。”商人心想:“我每次回家见到的`都是看门狗,送给他也无所谓。”于是,他便答应了。
商人回家时,小女儿跑出来迎接他。她看见玫瑰花时高兴得跳起来,商人却犯愁了。女儿见父亲愁眉苦脸,就问道:“爸爸,你怎么啦?”他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女儿。女儿听了虽然很伤心,但她坚决地说:“你把我送给他吧,否则他一定会吃了你的。”
其实,那头狮子本来是一位英俊的王子,但是被恶毒的巫婆施了魔咒,在白天的时候他和他的大臣们就会变成狮子,到了晚上才变回原样。当少女来到城堡时已经是晚上了,所以狮子变回了王子,他非常有礼貌地迎接了少女,并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王子对这位美丽、勇敢的女孩产生了好感,女孩也倾心于王子,于是她决心找到魔咒的方法。
女孩带着王子走遍了世界,翻越了无数座大山,经过重重险境,遇到了一位仙女,她对他们说道:“只要你用玫瑰花藤抽打狮子,他就能变回原形。”回到城堡,女孩找来玫瑰花藤,用它抽打狮子,狮子果然变回了原形。从此,两人过上了真正幸福的日子。
有爱就有希望!
带走的钥匙
他和她在火车上邂逅,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住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国王嫁女
一个国王颁发了一份公告:谁能使他的女儿吃腻无花果,谁就可以娶她作妻子。于是,一个求婚者带着一大篮无花果去了,可是还没来得及亲手奉献给她一只,她已把整篮果子吃光了。吃光了以后,她还说:“再拿来呀!”
有三兄弟在田里翻地。老大说:“我不想再翻地了。我要去试一下,让国王的女儿吃腻无花果。”
他带了个大篮子爬上无花果树,装得满满的,然后提着到王宫去了。路上他遇到一个邻居,邻居说:“给我一只无花果。”
“那不行,”他说,“我要让国王的女儿吃腻无花果,现在这点说不定还不够呢。”说完,他继续往前走了。
他到了王宫,被带着去见国王的女儿。他把无花果放在公主的面前。在她吃完的一刹那,要不是他把篮子提得快,她准会连篮子也一块吞下去。
老大回到了家。老二说:“我也翻地翻够了,想去碰碰运气,让国王的女儿吃腻无花果。”
他爬上树,装满了篮子,离开了家。他也碰到了那个邻居。邻居说:“给我一只无花果吧。”
老二耸耸肩膀,走了。可是,在公主面前,他也是急忙提起空篮子,否则她把篮子也啃掉了。
接着,老三也说想去王宫试试。
他正挎着篮子向前走着,那个邻居也向他讨一只无花果。“你拿三只也行。”他说着便把篮子递了过去。
邻居吃了一只无花果后,给他了一根魔棍,并解释说:“你到王宫以后,只要用这根棍子敲敲地面,吃空的'篮子就会满起来。”
公主把篮子里的无花果吃得一干二净,可是老三用棍子轻轻一敲,篮子又满了。这样敲了二三次以后,公主对国王说:“无花果!呸!往后我再也不看它一眼了!”
国王对年轻人说:“你赢是赢了,不过,你要是想娶我的女儿,必须飘洋过海去请她的姑妈来参加婚礼。”
听了国王的话,老三闷闷不乐地回家了。回来时,他在门口又碰见了那个邻居,便把自己的难处告诉了他。邻居给了他一只喇叭,说:“你到海边去吹喇叭吧。公主的姑妈住在海那面,她听到了喇叭声会过海来的,那时你就带她去见国王。”
小伙子吹起了喇叭,公主的姑妈飘洋过海来了。国王见她进了王宫,便对小伙子说:“干得好!可是,你要娶我的女儿,还得把沉在海底的一枚金戒指找回来。”
老三又回去找他的邻居。邻居说:“再到海边去吹这只喇叭吧。”
他照着做了。突然间,只见一条鱼跳出水面,嘴里衔着一枚戒指。国王见戒指拿来了,便又对小伙子说:“这个袋子里有三只野兔,是婚礼宴会上用的,可是兔子太瘦了。你把它们带到森林里去放养三天三夜,然后再用这个袋子把它们装回来。”
可是,谁听说过在森林里放养野兔,还能把它们抓回来呢?他又去向那位邻居讨教,邻居说:“天黑时,你就吹这只喇叭,兔子就会回到袋子里来了。”
于是,小伙子就到森林里去把三只野兔放养三天三夜。到了第三天,公主的姑妈化了装来到了森林里。
“小伙子,你在森林里做什么呀?”
“在照看三只野兔子呢。”
“卖给我一只吧。”
“我不卖。”
“一只兔子要卖多少钱?”
“一百克郎。”
公主的姑妈给了他一百克郎,带着兔子走了。
小伙子等着,等她快回到家的时候,他吹起了喇叭。这只兔子便从姑妈手里挣脱出来,跑回森林,钻进了袋子里。
接着,公主也化了装来到了森林里。
“你在做什么?”
“照料三只兔子。”
“卖给我一只吧。”
“我不卖。”
“你要卖多少钱一只?”
“三百克郎。”
她付给小伙子三百克郎,带着野兔走了。可是,当她快要回到家时,小伙子吹起喇叭,野兔又从她手里挣脱出来,跑回森林,钻进了袋子里。
最后,国王亲自化了装到森林里来了。
“你在做什么?”
“照料三只兔子。”
“卖给我一只吧。”
“我要卖三千克郎一只。”
同样,这一次兔子仍旧从国王手里挣脱出来,回到袋子里了。三天三夜过去了,小伙子回到国王身边。国王说:“还有最后一次考验,你就可以跟我的女儿结婚了。你要用事实来装满这个袋子。”
这时,那个邻居仍站在自己的家门口,他对小伙子说:“你在森林里做的事情一清二楚,把那些事情告诉国王,袋子就满了。”
小伙子回到国王身边。他说话的时候,国王张开了袋口。“姑妈到森林里来,化一百克郎买了一只兔子,可是它从她身边跑掉,回到了袋子里;您的女儿化了三百克郎买了一只兔子,它也从她身边跑掉,回到了袋子里;最后是陛下您化了三千克郎买了一只兔子,可是它又从您手里挣脱,跑回去钻到袋子里。”
这些话都是事实,袋子这时候果然鼓胀起来。
国王终于认识到,他只得把女儿许配给小伙子了,除此之外,别无其它办法。
苹果小姐的骄傲
苹果小姐是很骄傲的。
因为她有红润的肤色,饱满的外形,即使是在不乏各种漂亮果实存在的水果学院里,年轻的苹果小姐也算得上格外美丽。
更不消提苹果小姐内外兼修,除了美好的外貌,也有扎实的内在,滋味甘甜,营养丰富,还总是散发着清甜的香气,真算得上是人见人爱,大受欢迎。
这样的苹果小姐,自然有骄傲的底气。
苹果小姐还有个青梅竹马的好友,橙子先生。
他同苹果小姐一样,有上天赐予的美好外表和丰富内在,在水果学院里受欢迎的程度和苹果小姐不相上下。
骄傲的底气当然也是差不多的。
鉴于苹果小姐和橙子先生的关系一直很好,大家都默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注定会成为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可是两位当事人之间却迟迟没有动静,关系始终维持在挺好的朋友上而已。
谁也没有再进一步,直到他们从水果学院里毕业,各奔东西,联系渐渐稀少,直至彻底断掉。
为什么会这样呢?
苹果小姐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答案是,或许她和橙子先生都太骄傲了,骄傲到以至于并没有给对方真正靠近自己留下余地。
不过苹果小姐并没有为此唏嘘太久,从水果学院毕业的她即将进入广阔的水果王国,前方还有许多未知和新奇正等着她去探索,没有太多时间纠结过往。
她带着自己的骄傲,自信十足地上路了。
可现实却不如她所料想的那般美好,甚至可以说,是有点惨烈的。
原本苹果小姐在水果学院里已经算是顶顶拔尖的了,各方面优点都很突出,但如今离开学院,真正进入水果王国最繁华的都城,却开始发现,自己本来那些优点,在这个人才济济的都城里,自己引以为傲的好,其实不算什么。
她长得好看,可柠檬小姐、桃子小姐的美貌并不输给她;她滋味甘甜,但甜瓜小姐、菠萝小姐在这方面也毫不逊色;她营养丰富,不过在猕猴桃小姐、番石榴小姐面前,这一点似乎也不值得太过炫耀。
倘若论起身家等级,草莓小姐、车厘子小姐更是站在很高很高的地方闪闪发亮,苹果小姐就是踮起脚尖也够不着。
在最繁华最热闹的水果都城里,苹果小姐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水果,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甚至没有谁会多看她一眼。
更糟糕的是,这里实在太拥挤太激烈了,不管是去排房租廉价的公寓也好,去挤人山人海的地铁也好,还是去抢超市打折的商品也好,大家总是挤来挤去,毫不客气地互相碰撞。
有时碰撞得狠了,就会留下伤痕斑点,将各个水果原本光洁漂亮的表皮弄得磕磕绊绊,再也没了过往那种只要沾一点清水,就能在阳光下盈盈发亮的闪耀。
而苹果小姐她,也在这一次次跌跌撞撞中,渐渐失去了自己的骄傲。
有时她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商店橱窗里那个颜色不再红润、表皮不再透亮、甚至已经开始出现一点点皱巴巴先兆的倒影,心里都很失望。
原来这就是我真正的模样。苹果小姐在心中默默地感慨。
我只是个最普通的水果罢了,以后只会斑点越来越多,越来越老。
哪还有什么东西值得骄傲。
这种沮丧的念头在苹果小姐心头盘旋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她在职场上遇到了一位很厉害的前辈,葡萄干女士。
葡萄干女士虽然年纪挺大的,光看外形也是干瘪瘦小,但小小的身躯却蕴含着极大的力量,她做事总是干净利落,尽职职责,由她引领的团队,大家总是很安心,很有干劲。
即使不美丽不年轻,葡萄干女士也仍然在一堆水果当中脱颖而出,闪闪发光。
苹果小姐非常钦佩葡萄干女士,在一次私下的家庭聚会中,她向葡萄干女士讨教,要怎么样才能向她一样。
葡萄干女士笑得满脸皱眉都抖了抖,她告诉苹果小姐,自己也不是一开始就能这样,最早的时候,也只是个傻乎乎的年轻人,四处碰壁,遭受了很多挫折。
说着她拿出自己年轻时的婚礼照片给苹果小姐看。
那是一串晶莹剔透的紫色葡萄,旁边还有一颗红润如玉的新鲜柿子。
“那时候我还挺好看的是不是?哈哈,可惜我们水果的保质期真的很短,一不小心就会坏掉了。”葡萄干女士爽朗大笑道,“所以我很早以前就下定决心,自己从时间里抢过来的东西,一定要比被时间带走的多才行。”
于是靠着十分努力,还有几分幸运,昔日的葡萄小姐变成了葡萄干女士。
虽然失去了早年的'轻盈饱满,可如今她的聪明精干和坦荡气韵,也不是任谁都学得来的。
“你还年轻。”葡萄干小姐亲切地拍了拍苹果小姐的肩,“以后的路还长,现在一定要好好走,加油。”
说完,葡萄干女士转身,挽住了恰巧走过来的一位先生的手。
那是柿子干先生,同葡萄干女士一样,年纪很大了,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美好。可他们夫妻俩手挽手站在一起,却让苹果小姐感受到了别样的甜蜜味道。
苹果小姐明白了,那是一种经由岁月烘托,慢慢滋养出来的默契味道。
这是时间给他们的奖赏。
在那之后,苹果小姐发现,其实这座城里有许多水果,不是大家以为的那么光鲜完美,但他们仍然生活的很努力,很开心。
比如榴莲先生虽然因为自己天生的体味被一部分人厌恶,但他一点儿也不气馁,靠着自己特别的气息和口感,收获了一大堆粉丝。
又比如百香果小姐,虽然外表其貌不扬,但却有充实丰富的努力,总能把白水一样的平淡生活过出不一样的好滋味。
还有番茄先生,即使他算不算水果这件事一直颇有争议,可他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管做好自己,同样生活得很开心很有趣。
看得多了,苹果小姐突然释然了,其实每个水果都有自己的烦恼,也会有自己擅长的地方。
那我也要加油啊。苹果小姐微笑着给自己打气。
她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骄傲,但这份骄傲,和过去那种从未挨过生活毒打、对世界想当然时的骄傲不一样。
苹果小姐真正的骄傲,是源于即使生活这么不完美,自己也有好好生活下去的爱和勇气。
后来有一天,苹果小姐重逢了橙子先生。
这很凑巧,两人明明已经分别多年没有联络,却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城市里再度相遇,时间地点场合都刚刚好,没有早一分,也没有迟一秒。
对方和他一样,早就被繁重的生活抹去了光鲜亮丽的外表,眉眼之间多了几分沧桑的味道。
可在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苹果小姐突然意识到,对方的灼灼眼神中,依然燃烧着和自己同样的骄傲。
不再是只能容纳自己一人的无知夸耀,而是更加洞悉世事、更加温和包容的坦荡。
真好。
真好。
苹果小姐开心地笑着向橙子先生跑去。
一旦错过就不再
那个满是阳光的下午,我坐在教室里,她轻轻地走到我面前向我借课堂笔记。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清香,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出的气息。她坐到我的前排,却又半转过身,用手遮住嘴巴对我说:邓丽君的歌你喜欢吗?有机会我唱一首给你听,好不好?她回过头去,头发洒一些在我桌子上。我心乱极。
但我始终没有对她说什么,因为自卑。她是泉州一位富贾的千金。而我,山村的农民子弟……
转眼到实习期。我在厦门的一个机关实习,日子特别清闲。晚上便和几个同学去一家印刷厂打工。干10来天,赚100多块钱,拿到钱,我眼前浮现的是她的长发,突发奇想地决定用这些钱给她做一个发夹。
我先到装饰材料店买一片棕榈木块,然后买来两把刻刀,几张磨砂布,小罐的油漆。用两天两夜,我将木块刻成一只展翅的蝴蝶,抹上油漆。还剩下十几块钱,我买个新发夹,拆下其中的金属夹子,镶在我雕刻的蝴蝶上。我想象着这枚小小的发夹在她飘飘长发里跳跃飞舞的模样。
她在泉州的一家报社实习,我向同学借100元,刚好够来回泉州的路费,起大早,乘半天的车跑到她实习的地方,她外出去采访。我把发夹放在一个女编辑那里,花10分钟时间才交代清楚,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地请她千万别送错人,自然,我没有留自己的名字。我期待她能猜出是我送的,但又不希望她知道。终究,她什么都没提,我不知道,我心中那种酸酸的滋味是失落还是庆幸。
毕业前,系里组织一个告别晚会,直到晚会快结束时,她才匆匆地赶来,独唱一首叫《初次尝到寂寞》的歌。唱歌的时候,她的眼睛老是往我这儿瞟,而我却和同学斗起酒来。后来我才知道,《初次尝到寂寞》是邓丽君的歌。
她被分配在厦门,而我却去另一个城市。到新单位报到的第一天,我开始往厦门的每一个新闻单位打电话,打近50个电话,终于查到聘她的那家报社,从办公室里一直问到她的宿舍。拨通她的宿舍电话,听着她那边:喂!您好……我正听着呢。突然感到不知该对她说什么好。也许,我们之间比一般的同学还陌生,也许她连我的名字都叫不起来,也许她正在等她男友的电话……
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电话那边的呼吸声,就像第一次她找我借笔记本,但那一阵一阵气息已越来越远……我挂断电话。
之后我再也没有打过这个电话,尽管那几个数字仿佛已经刻入我的脑中。
慢慢地,我有女朋友,她温顺得像只小兔,我说结婚便结婚,我说要孩子便要孩子,曾经飞扬的青春和激情随着时光逝去,世俗的荣辱很快淹没我的生活。只是,每每拿起那两把锈迹斑驳的刻刀,心还是被刀刺着,很痛,痛得掉下泪来。常常就幻想着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真想回到校园的时光,一切重新再来。
唯一想的',就是想问问她,她是否喜欢过我。
果然就有这么一天,10年后的一天,同学聚会,第一站便是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门前集合。
满是阳光的下午,往日时光历历在目,我回到过去,脚步轻快得就如天边的那朵云。
图书馆的门前,在那个熟稔的位置上,一个熟悉的背影静静地站在那里,她那长长的发已不再飘着,一枚木制发夹将它们牢牢地夹在后脑上,形成一个美丽的发髻。
在我手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在我的心里抚摸过无数次的,就是那枚蝴蝶飘飘的发夹。
我逃开。我跑出校门,一下子淹没在街市里。我听到街边的一家音像店里音响震耳欲聋,刘若英在唱:后来/我总算学会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我们一起幸福
他和她算得上一见钟情,可是到谈婚论嫁时,却遇到麻烦。他出身于平凡人家,而她的父亲是一家工厂的老板,觉得女儿可以找到更优秀的人。
没有父母的祝福和援手,她还是搬进他的`小房子,和他结婚。他从小职员开始,一直做到总裁助理,在公司里春风得意;她帮父亲料理工厂,每日里拼命地忙碌。只是,变成分居两城,虽然近,却不能夜夜共枕。
她看着熟睡的女儿,满脸都是他的影子,女儿跟他像极,甚至在说话时不经意摸自己右耳的样子,都跟他一样。
父亲说:“叫他来接管工厂吧,女婿和儿子一样。”她马上顶回去:“不,他有自己的事业。”她也会在深夜里开车近一个小时,从一个城到另一个城,钻进他的怀里,温存之后将他的脏衣服和臭袜子洗干净。
后来,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眼里是这样的:两地分居,偶尔见面。于是,很多关于他的传闻冒出来。她也听说,但她相信他,所以从不过问。
那次,在陪一个客户时,他喝到酒精中毒。她在高速公路上将车子开得像要飞起来,她想,见到他第一句活就是“跟我一起管理工厂吧”。但见到他之后,没说出来,只是在医院里精心伺候他,喂他汤喝,还讲笑话给他听。
后来,他觉得万事俱备,开一家工厂,比她父亲的大很多。岳父终于对他另眼相看,由衷地欣赏,然而,在饭桌上,她当着他的面,跟父母说:“请别人管理工厂吧,我不做,我要回家做全职太太。”
他们终于能天天在一起。认识他的人发现一件怪事:从前,他给别人打工,拼命地喝酒应酬;而今他当老板,竟深居简出,异常低调。
外人不知道,但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他知道,她很讨厌做女强人,但为丈夫,她必须替父母管理好工厂,因为,这本是他应该做的,他不做,她必须替他做好。
她知道,他拼命地干那么多年,就是想证明给她看,他能够给她幸福。而今,这个愿望实现,他要把欠她的那些甜蜜光阴补回来。
当很多人都在抱怨婚姻生活无趣而枯燥时,他们却越老越黏糊,就连她去浇花时,他也赶紧跑去喂鸟。
最美的爱情承诺是什么?不是“我要给你幸福”,而是“我们一起幸福”。
青春故事
“小严,他们是不是分手了?”小晴把小严发愣一会儿后避开她目光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心不觉一沉,小严心虚的时候都会这样,这是4个人相处了一年多后,彼此之间公开的秘密。
他不回答,小声问道:“是小勤告诉你的吧?他也真是的……”小晴没有注意到后面那句,接着道:“是真的吗?”小严轻轻点头说:“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哦。”她张了张嘴,终究欲言又止,假装突然想起什么,丢下一句“我忘记收作业了”便转身离去。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不让细心的`小严看到她装满失落的眸子。
心里是有许多问题想问吧,比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 “谁告诉你的?”“你怎么不告诉我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跑掉了。真的如她所想的那样吧?很多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未察觉和没有参与之际。
这应该是一场与青春有关的故事。每一个小小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会出现一段大同小异的与爱情相关的童话,它们有着不同的经过和结局,但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点:小圈子里的每个成员都有参与的资格。
可是,在他们小圈子里发生的这段青春故事,没有小晴的出席。
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他和她的相遇纯属一种偶然。也许是同命相连的缘故,他们在一座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相遇,然后相知、相恋、相爱。
他的家在陕西省的一个小山村,她却来自遥远的东北。他们的家境都不富裕,富裕了也不会远走他乡,奔上飘泊之路。
那年,他19岁,她20岁。他们同在一个玻璃厂做工人。他做得是体力活,是装卸玻璃。她相对来说,工作比较轻松一点,是拿着玻璃刀子拉玻璃。
有一天,她在拉玻璃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手腕上的动脉给拉破了,鲜红的血立即如潮汹般喷射而出。这时,他正好进车间内搬玻璃,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来不急思索,立即冲了上去,撕下衬衫上一个袖子,紧紧的把她的手腕给系了起来。那个时候,他们还不认识,只知道是在一个工厂内上班。
由于失血过多,她昏了过去,为了抢救她的生命,他背起她,一道小跑的奔向医院,医院距离工厂约有三里来路,他就一直背着她,一路上也没有停歇,他怕停下后这个工友会有生命的危险。
经过抢救,她总算保住了生命,在她昏迷的24小时中,他就一直守候在她的身边,一刻也没有离开,尤其是在为她寻找血源的过程中,他毫不吝啬的伸出了自己的`手臂,600毫升的血液抽完后,他就有些支持不住了。但他还是坚持着,直到她脱离了危险期。
他们就这样相识了。
他的名子叫青柱,她也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兰花。通过这件事,他们相识了。
他时常给她讲陕西的黄土高坡,也讲窑洞,还讲那个每天牧羊的贫穷父亲;她就给他讲北大荒,讲高耸如云的白桦林,讲漫天的雪花以及关于东北塞外的种种风情。
他们就这样相恋了。
他是一个好男人,知道照顾、爱护自己的女人;她是一个好女人,懂得关心、体贴自己的男人。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春秋,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结婚。
有一次,他对她说,我们结婚吧,她却一直没有答应,他想不透她为什么不答应他。但他却知道,她是爱他的,而且爱得比大海更深。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搬运着玻璃,噩耗传来,她在拉玻璃的时候突然昏倒了,现在正在医院的抢救室。他听到这个消息,像傻了一般,任凭玻璃落在了地面上,摔得支离破碎。
等他跌跌撞撞奔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望着躺在病床上的她,他无言,任凭眼泪无声的滑落。
她得了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医生这样告诉他。他的心都碎了,多么希望得病的不是她,而是自己。
他恨她为什么瞒着自己,同时也明白了她不嫁给自己的原因。
她的病情一天一天的加重,连眼眼都失去了光彩,他知道她活不了多久了,于是就在病房里举行了一次隆重的婚礼。那天,她穿上了洁白的婚纱,他很有绅士风度的给她戴上了结婚的戒指,尽管那个戒指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但他却没有感到一点后悔。病房里排满了一屋子的兰花。
她那刻的精神显得非常好,一脸的幸福,完全不像个病人。医院的院长为他们的婚礼做了一次见证人。
她还是走了,走得无声无息,什么都没有留下,但他还非常清楚的记着她临行时许给自己的承诺:下辈子,我还要做你的新娘。
距离
“如果一群人的熟络是在不知不觉间的,那么,一群人的距离,是否也是如此产生的呢?”上数学课时,小晴在草稿纸上这样写到。
四人组的雏形是小晴和小勤。说白了,他俩就是小学同学兼邻居又一次同班。于是在这个认识的人不多的学校里,他们成为朋友的速度可以和神舟飞船媲美。至于是怎么从两个人变成4个人的呢?小晴却无法回忆起来了。
或许是因为几个坐在周围的`人,由同学升级到朋友的这个过程太自然,以至于当她发现身边多了小严和小雨的时候,高一第一学期已经走了一半了。
那时候,小严会在早上给3个人买早餐,然后4个人一起吃;有着好嗓子的小雨会给他们开她的小型演唱会;小勤会很耐心地解答3个人提出的数理化问题;小晴会冒着挨骂的危险,偷偷把妈妈腌制的、味道很好的泡菜拿给他们品尝。此外,几个人一块儿出去唱歌,一块儿骑自行车去海边,一块儿写作业等都是常事了。这些都符合小晴心中“好朋友”应该拥有的所有特征。
每当想起大家一起的时光,她的嘴角都不禁勾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无论这时候天上飘着多少朵乌云,小晴心中也会洒满灿烂的阳光。
当小晴发现大家眼中隐藏着各自的秘密时,距离从同桌口中得知小勤和小雨分手的消息已经半个月。尽管大家依旧一起笑一起疯,但是哪里不对劲儿了呢?小严依旧给大家买早餐,小雨依然会给大家唱歌,小勤的耐心依旧不减,她带来的泡菜依旧可口……
正在出神之际,数学老师的粉笔头饰演了不明飞行物的角色,不偏不倚地降落在小晴的课桌上。她的身子猛地抖了一下,连忙认真听课。还不忘告诉自己:是自己想多了……也许什么都没变,不管这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
爱的长度
他和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你可以带我回家么
小白兔长大了,开始不只希望有胡萝卜,开始期待爱情……
大兔子很好,总是把胡萝卜给我吃,可大兔子真的就是我的爱人么?小白兔背了很多大兔子送她的胡萝卜,告别了大兔子,走进了森林。
小白兔最先遇到大雁,小白兔以为,他们相爱了,可慢慢地,小白兔发现,她永远无法追上大雁的脚步,当大雁飞起来的时候,她只能仰着头不停奔跑。她的脖子很酸,也跑得很累了,小白兔偷偷想到放弃,可是没有说出来。有一天,大雁告诉小白兔——我要离开你,因为你不能和我一起飞翔。这是小白兔的初恋,她哭红了眼睛,带着剩下的胡萝卜继续向前走。大雁不是我的爱人,我没法和他并肩向前走。
小白兔遇到了大熊,她觉得自己甚至都不喜欢大熊,更谈不上爱情。可是大熊说,森林其实很危险,要陪她一起往前走,直到小白兔遇到她的爱人。大熊对小白兔很好,会在天气很冷的晚上把小白兔放进树洞,自己挡在洞口,会在食物很少的时候把自己的晚餐省下来给小白兔做第二天的早餐。大熊也很好,但是我要怎么告诉他我更需要天冷的时候可以依偎在一起取暖,还有,我不喜欢跟他吃相同的东西。就在这个时候,大熊遇到了狐狸,狐狸很美,她说自己喜欢大熊,想跟大熊在一起。大熊告诉小白兔——我只想跟你在一起,我并不爱狐狸。可最后,一天早上小白兔醒来的'时候,发现树洞口没有大熊的身影,他不告而别了。小白兔知道,大熊跟着狐狸离开了。小白兔整理背包,想要继续向前走,她突然发现,背包里多了很多胡萝卜。大熊终于想明白我要什么,可还是离开了。他不会回来了吧,也许这样,对我们都很好。
在一个下雨天,小白兔遇到了狼,虽然她很清楚跟狼在一起,最后受伤的只会是自己。可是,小白兔还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狼,每天提心吊胆地跟他在一起。终于,狼还是在一个下雨天,挥手赶走了已经遍体鳞伤的小白兔——我已经厌倦你了,你快点离开。小白兔收拾背包,里面的胡萝卜已经不多了,该不该继续往前走,真的会得到爱情么?她把背包放在树下,看着外面的风雨。我是不是不应该爱上狼,或者,我是不是不应该走进这森林里寻找我都不确定是什么的爱情?
小白兔开始想念以前跟大兔子一起的生活,可是,走了这么远的路,她还走得回去么?突然,小白兔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回头去看时,一个身影在往她的小背包里放胡萝卜——我一直偷偷跟着你,只是怕你会吃不到胡萝卜……
小白兔终于明白爱情是什么,爱情,也许就是两个人可以一起分享胡萝卜。
大兔子,你可以带我回家么?
兔子先生
有一只小兔子,在走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头很大的老兔子,老兔子倒在地上,小兔子赶紧把老兔子扶起来,老兔子说,我的腿摔伤了,走不动了,小兔子说,那我扶你回家吧,老兔子开心的说,你可真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兔子啊。
小兔子回到家中,兔子先生已经给她准备好了午饭,很美味的草莓蛋糕,小兔子告诉兔子先生带来了一个受伤的老奶奶,兔子先生和小兔子一起,把老奶奶带到休息的地方去休息,接着,兔子先生就出去了,小兔子看着老奶奶,突然,老奶奶脱掉了兔子衣服,漏出了大灰狼的尾巴,小兔子被吓了一跳,大灰狼说,我要把你们都吃掉,小兔子说,不要吃兔子先生,只把我吃掉好不好,
大灰狼说,你也太天真了,一只小兔子可填不饱我的肚子,兔子先生也来了,听到小兔子的`话,说,你怎么这么傻,要被吃掉就一起被吃掉,我希望和你一起伤心,一起快乐,即使是被吃掉我也愿意,无论在什么时候,我都希望一直陪在你身边,大灰狼舔了舔嘴巴,正当大灰狼站起来,要扑过去的时候,大灰狼休息的地方突然塌下来了,掉了下去。
兔子先生说,我早就发现他的狼尾巴了,所以把它带到了陷阱下面,当他漏出自己的狼尾巴的时候,就是我启动陷阱的时候,兔子先生紧紧抱住了惊魂未定的小兔子。
小老鼠艾斯
小老鼠艾斯刚搬到优美的大城市里来住,它们在一座房子的地下室里安了家。艾斯在堆杂物里找到了一只棉鞋,心想:这就是我的'床了。
小老鼠吃蛋糕一天晚上深夜了,星星困得眨眼,小花小草睡着了,只听见风儿吹过树梢的沙沙声,艾斯想:这么晚了,主人肯定在做香甜的美梦呢!我肚子也饿了,趁机找点食物充充饥。
于是它蹑手蹑脚地走上楼梯,爬进厨房。突然,一股香味扑鼻而来,心想:那里肯定有大蛋糕吧。
艾斯眯起眼,循着香味一路找去。啊!桌上摆着一个大蛋糕!蛋糕上头涂着一层雪白的奶油,奶油上点缀着两颗鲜红鲜红的樱桃。
艾斯像饿狼扑食一样,咬掉了一大块,那甜甜的,香香的奶油在口中香味四溢,那香味顺着喉咙往下溜到肚子里,在五脏六腑行走着呢!艾斯狼吞虎咽大吃起来,直到把肚子吃得像个小皮球一样才肯罢休。
当它抬头一看时,发现自己才吃了一角呢!它把自己的家人们叫来,把大蛋糕搬进了家里,美滋滋地享受起来。
小白猫和小橘猫
小白猫和小橘猫是好盆友。小白猫家境优渥,每天都会把它的零食带给小橘猫。
“今天主人给我的零食是小鱼干哦,分你一半。”
“今天的饭后水果是西瓜诶,很甜呢,你尝尝。”
“呐,今天是主人烤的小甜饼……”
……
然而可能因为小橘猫的易胖体质,一天一天长成了大橘。而小白猫依旧保持着纤细的身材。
大橘已定的小橘猫很担忧的'问小白猫,呜呜小白,现在都以瘦为美,你不要给我带好吃的啦,我太胖了。
小白猫每次都说,不行,要给你吃,你不胖,不要担心啦。
小橘猫还是很沮丧。
小白猫便说,放心啦,无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你啊。
小橘猫虽然听小白猫这样说稍稍放松了心情,但还是一直担心自己的体重。从此以后,从淡定的吃吃吃变成了心惊胆战的吃吃吃。
然而有一天,小白猫没有来。小橘猫出去逛,却发现在角落悄悄吃东西的小白猫。
小橘猫走过去一看,随口说到,“你在这里吃梨呀,我最不喜欢吃梨了。”
小白猫回过头来,“对啊,我也记得你不喜欢吃梨。而且,我也不想和你分离(梨)呀!”
骄傲的铁罐
国王的御厨里有两只罐子:一只是陶的,一只是铁的。骄傲的铁罐看不起陶罐,常常奚落它。
“你敢碰我吗陶罐子!”铁罐傲慢地问。
“不敢,铁罐兄弟。”谦虚的陶罐回答说。
“我就明白你不敢,懦弱的东西!”铁罐摆出一副轻蔑的神气。
“我确实不敢碰你,但不能叫做懦弱。”陶罐不卑不亢地说,“我们的任务是盛东西,并不是来互相碰撞的'。在完成我们的本职任务方面,我不见得就比你差。再说……”
“住嘴!”铁罐愤怒地喝道,“你怎敢和我相提并论!你等着吧,要不了几天,你就会破成碎片,完蛋了!我却永远在那里,什么也不害怕。”
“何必这样说呢,”陶罐说,“我们还是和睦相处好,吵什么呢!”
“和你在一齐我感到羞耻,你算什么东西!”铁罐说,“我们走着瞧吧,总有一天,你要变成碎片的!”
陶罐不再理会。
时间不断地向前推移,世界上发生了许多事情,王朝覆灭了,宫殿倒塌了。两只罐子被遗落在废墟里。历史在它们的上头积满了渣滓和尘土,一个世纪连着一个世纪。
也不知过了多少年月。最终有一天,人们来到那里,掘开厚厚的堆积,发现了那只陶罐。
“哟,那里头有一只罐子!”一个人惊讶地说。
“真的,一只陶罐!”其他的人也跟着高兴得叫起来。
大家把陶罐捧起,把它身上的泥土刷掉,擦洗干净,和当年在御厨的时候完全一样:朴素、美观、釉黑锃亮。
“一只多美的陶罐!”一个人说,“细心点,千万别把它弄破了,这是古代的东西,很有价值的。”
“多谢你们!”陶罐兴奋地说:“我的兄弟铁罐就在我的旁边,请你们把它掘出来吧,它必须闷得够受了。”
人们立即动手,翻来覆去,把土都掘遍了。但,一点铁罐的影子也没有。――它,不知在什么年代便氧化了。人们只发现几块锈蚀不堪的铁片,并且不能断定那是否是铁罐的残余。
――用自己的强点去比人家的弱点是不应当的,人家也会有比你强的地方。
弹瑟
古时候,有一种乐器叫作瑟,发出的声音十分悦耳动听。赵国有很多人都精通弹瑟,使得别的国家的人羡慕不已。
有一个齐国人也十分欣赏赵国人弹瑟的技艺,异常期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好本领,于是就决心到赵国去拜师学弹瑟。
这个齐国人拜了一位赵国的弹瑟能手做师傅,开始跟他学习。可是这个齐国人没学几天就厌烦了,上课的时候经常开小差,不是找借口迟到早退,就是偷偷琢磨自己的事情,不专心听讲,平时也总不愿意好好练习。
学了一年多,这个齐国人仍弹不了成调的曲子,教师责备他,他自己也有点慌了,心里想:我到赵国来学了这么久的弹瑟,如果什么都没学到,就这样回去哪里有什么脸面见人呢想虽这样想,可他还是不抓紧时间认真研习弹瑟的基本要领和技巧,一天到晚都只想着投机取巧。
他注意到师傅每次弹瑟之前都要先调音,然后才能演奏出好听的曲子。于是他琢磨开了:看来只要调好了音就能弹好瑟了。如果我把调音用的瑟弦上的那些小柱子在调好音后都用胶粘牢,固定起来,可不就能一劳永逸了吗想到那里,他不禁为自己的.“聪明”而暗自得意。
于是,他请师傅为他调好了音,然后真的用胶把那些调好的小柱子都粘了起来,带着瑟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回家以后,他逢人就夸耀说:“我学成回来了,此刻已经是弹瑟的高手了!”大家信以为真,纷纷请求他弹一首曲子来听听,这个齐国人欣然答应,可是他哪里明白,他的瑟再也无法调音,是弹不出完整的曲子来的。于是他在家乡父老面前出了个大洋相。
这个齐国人奇怪极了:明明固定好了的音,怎样就是弹不好呢他不明白,音即使能调好,也只是弹好瑟的条件之一。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捷径可走。我们仅有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才不会重蹈这个齐国人的覆辙。
小狮子
早晨,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狮妈妈就带着小狮子在很陡的山坡上爬。狮妈妈大步走在前面,小狮子吃力地跟在后面,一步一步艰难地前行。狮妈妈爬到山坡上的一棵大树下,停下来休息,看着小狮子气喘吁吁地爬过来。
小狮子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爬到了大树下,准备在妈妈身边休息。狮妈妈用力一推,小狮子顺着山坡滚了下去。小狮子身上伤痕累累,他忍着疼痛又向山上爬去。
树上的猴子看到这一情景,对狮妈妈说:“难道你不喜欢自己的孩子”
狮妈妈说:“我很爱自己的孩子。”
猴子说:“看着孩子吃苦受罪,难道一点不心疼为什么这样狠心对待他”
狮妈妈一边轻轻抚摸着刚爬到自己身边的小狮子,一边说:“我当然心疼,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爱孩子啊!”
猴子说:“哪有这样爱孩子的你是世界上最狠心的妈妈!孩子必须对你恨之入骨!”
小狮子抬起头,对猴子说:“我不恨妈妈,因为我明白妈妈是为了让我磨炼意志,学习生存本领。如果我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强健的'身体,怎样能够在世界上生存呢”
狮妈妈对猴子说:“世界上的妈妈都爱自己的孩子,可是爱的方法不一样,我觉得让孩子吃好住好是一种爱,可是从小对孩子严格要求,磨炼他的意志,是更深的爱啊!”
后悔的小鸡
小鸡出生后,很是漂亮,浑身透着机灵,深得老母鸡的喜欢。他整天除了吃就是玩,其他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干。老母鸡劝它学会自己找食吃,他却说:“我不是有主人喂食,有你们疼吗”
不管老母鸡怎样苦口婆心,小鸡依然我行我素。
之后,老母鸡想想他不想学觅食,就让他学会自己保护吧。
于是,她对小鸡说:“你既然不想学觅食就算了,但你要学会飞,这对你的.安全是很有好处的。”
“学飞”小鸡想到鸟儿在天空中想去哪儿就飞到哪儿,蜜蜂自由自在地穿梭在花丛中,多么欢乐呀,连忙说,“好呀,那你快教我呀!”
老母鸡就带他到一处高地,让他张开翅膀往下跳。小鸡看看下头,又看看母亲:“这么高,怎样跳”“跳吧,孩子,只要你敢跳,以后你就能很快学会飞了。”
小鸡闭起眼睛往下跳,只听扑的一声,他重重地摔在地上,疼得哇哇直叫。
从此,小鸡再也不学飞了,整天除了吃,就是玩。
不久,他的父母死了,主人又遇到了麻烦,他只好外出找吃的,可过了好半天都没找到食物。
突然,一条恶狗朝他猛扑了过来。他想起母亲说过在危急时刻要张开翅膀飞奔,可是,不管他怎样用力,都张不开翅膀飞奔,结果被狗咬成了重伤。
此时,小鸡才后悔当初没有练就一身好本领,也最终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
田鼠
田鼠妈妈有两个调皮的娃娃,一个叫尖嘴巴,一个叫短尾巴,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叽里哇啦”吵个没完。田鼠妈妈实在没办法,就让他们各自出去安家。他们走到一棵大树下面决定分手,一个向东走,一个向西走。后来,尖嘴巴在大树的西面挖了一个大大的地洞,短尾巴在大树的东面也挖了一个大大的地洞。住在自己家里,再也没人抢豆豆,再也没人斗嘴打架了。可时间一长,最爱说话的田鼠找不到说话的伙伴,有多难受啊!
在一个不太冷的.日子,尖嘴巴和短尾都爬出了洞洞,两只田鼠又碰到了一起,他们又叽里呱啦地打开了话匣子。尖嘴巴说:“我的洞洞又宽又大,好气派!”短尾巴说:“我的洞洞又弯又长,真好玩!”尖嘴巴抹抹嘴说:“告诉你,本来我的洞洞还要挖得更大,可挖着挖着挖到一个大土豆。喏,这么大!我就把它当作墙了。土豆墙,你有吗?”短尾巴理理胡子说:“本来我的洞洞还要挖得更长,可挖着挖着也挖到了一个大土豆。喏,这么大!我也有土豆墙,我还尝了一口,又脆又嫩,可好吃啦!”
这一天,两只田鼠说得眉开眼笑,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地分了手。天气越来越冷,一连几天都下着大雪,他们只能躲在自己洞里,没有办法出门,也没有伙伴可以一起玩一起说话,哎,要是住在一起该多好啊!没办法,还是吃土豆吧!吃着吃着,大土豆被吃出了一个大洞洞;吃着吃着,尖嘴巴碰到了另一个尖嘴巴。他们抬头一看,都惊喜地叫了起来:“呀!是你?原来我们住得那么近,就隔了一个大土豆啊!”
他俩“咔嚓咔嚓”就把土豆吃了个精光。“哈哈哈——”“嘻嘻嘻——”瞧!两个小淘气又滚在了一起,变成一家人了。故事通过对两只小田鼠矛盾冲突的戏剧性描写,生动的再现了两只小田鼠从吵闹不止到相互分离,又从孤独害怕再到重归于好的心路历程,间而也形象的折射了孩子们爱吵爱闹,又害怕孤独的心理特征。
影子
小熊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他可以看到大家的影子。
在很久以前的一天,小熊还是一只小小熊,他从没留意过影子的事情,直到某天清晨小熊揉了揉眼睛从床上起来,他突然发现大家的影子变得不一样了。
小老虎的影子变成了单车,小象的影子变成了蛋糕,而长颈鹿的影子变成了一座大大的房子。
小熊很苦恼,为什么会这样呢?
他偷偷找到其他小动物打探,发现大家看到的影子还是原来的样子。
一直到很久以后小熊才发现,原来那些影子是动物们的愿望。
从那时起小熊也拥有了自己的小愿望,他希望可以帮所有的动物实现愿望。
小熊一直很努力,每帮别人实现一个愿望,他们的影子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就这样小熊成为了森林里最受欢迎的小熊,直到他遇到了小松鼠。
小松鼠的愿望很奇怪,不是松塔不是果子也不是小小的房子,而是一个奇怪的图形,那会是什么愿望呢?小熊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了很久。
为了搞清楚这件事,小熊开始每天和小松鼠一起玩,陪她踩果子搭房子捉迷藏,每天都很开心,小熊渐渐的忘了影子的事情,只是每天陪在小松鼠身边,有时候小熊想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也挺不错的。
就这样,小熊和小松鼠一起度过了夏天和秋天。
天渐渐冷了起来,小熊知道自己不得不和小松鼠分开了,因为等冬天到了,森林被白雪覆盖的时候小熊就必须要冬眠了。
小熊有些难过,因为他要有一整个冬天不能陪伴小松鼠,但又有一点开心,因为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小松鼠。
小熊决定要在冬眠前和小松鼠告白,如果小松鼠愿意等他醒过来,他们就又可以在一起生活。
这天小熊用树枝编织了一个小小的项链藏在身后,等小松鼠一蹦一跳的走过来时他紧张的.忘了前一天想了好久的台词,只是磕磕巴巴的说..小松鼠,你愿意等我醒过来么,我是说..我喜欢你。
小熊懊悔的低着头他觉得自己表现得太差劲了。
可小松鼠却弯着眼睛蹦到小熊的怀里声音小小的说,我愿意。
小熊为小松鼠戴上了亲手编织的项链,他看到小松鼠的影子渐渐消失了,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那一刻,小熊似乎知道了小松鼠的愿望。
晚安...
你永远都是我的小朋友
六月的风是温柔的,吹得小兔子脸上也都暖洋洋的。
小兔子正躺在自家的草坪上惬意地喝着下午茶。
而这时电话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嘟嘟嘟...嘟嘟嘟。”
小兔子赶忙接通了电话,原来是小鹿妈妈打来的,她要向小兔子告状。
她说小狐狸抢了自己家孩子的东西,现在小鹿正哭的伤心,怎么样都哄不好。
这不禁让小兔子想起前两天,
小熊妈妈也曾打过电话来告诉自己小狐狸抢走了小熊的玩具。
当时小兔子是不相信的,因为小狐狸在她眼里是明明就是那么彬彬有礼。
在平时的生活中,她都会叫他“狐狸先生”。
可尽管如此,小兔子还是耐着性子听着小鹿妈妈诉苦,想着等小狐狸回家以后再问问。
傍晚的时候,小狐狸回家时还带了小兔子最喜欢的胡萝卜蛋糕,
“老板说这是今天的最后一个了哦,我运气真是太好了。”
小兔子开开心心接过蛋糕,却把今天下午的事忘记的一干二净。
吃完晚饭后,小狐狸拉着小兔子的手出去散步。
公园里的秋千刚好空着,她们坐在上面荡秋千,小兔子的裙摆也随着秋千晃呀晃的。
“兔子姐姐,秋千可以让给我玩一会吗?”一只小松鼠来到他们面前也想玩秋千。
小兔子准备起身,小狐狸提前一步起来说,“不可以哦,姐姐也要玩,但是姐夫的可以让给你。”
小兔子被逗得哈哈大笑,小狐狸怎么会这么可爱。
过了一会又有其他小动物过来了,小兔子也不好意思再玩秋千了,于是起身和小狐狸手牵手沐浴着月光回家了。
第二天傍晚,小兔子早早地做好了晚饭,闲来无事就准备去接小狐狸回家。
结果路过那家蛋糕店,看到小狐狸把一个蛋糕举得高高的,正在和小熊妈妈争论着什么。
小兔子走过去就看见小熊正哭的撕心裂肺。
熊妈妈把小熊搂在怀里没好气地对小狐狸说:“小朋友喜欢吃,你就让给他怎么了?!”
小狐狸嘟囔,“可是我家小朋友也喜欢吃呀。”
“你家哪里来的'小朋友?!”小熊妈妈反驳道。
小兔子突然想起之前熊妈妈和鹿妈妈来告状的事,连忙走上前拉住了小狐狸。
“快给他们吧。”说着把最后一个蛋糕塞进小熊的手里,拉着小狐狸就出门了。
“我都这么大了,你还跟小朋友抢,怪不好意思的。”小兔子牵着小狐狸的手说道。
小狐狸却停住脚步,看着小兔子的眼睛说:
“可是你也是小朋友呀,你永远都是我的小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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