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3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是E·T·西顿所写的。这本书讲了他在大自然所发现的事情。这本书有非常多的故事,比如说《我的爱犬宾狗》、《斗牛狗的故事》、《石山大王克拉格》等等。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石山大王克拉格》。这个故事讲了克拉格出生在聪明羊的队伍里,他的队友尖角(聪明羊的儿子)经常欺负他。有一天,聪明羊带领着队伍到山下的牧场附近去吃盐,尖角非常的喜欢于是当队伍走的时候,他还是在牧场附近吃盐。聪明羊妈妈发现了,由于对尖角的溺爱,变让全群羊都留下来,在这里过一夜,等聪明羊吃完了盐,羊群才能走。在夜里,大家都非常的警惕,但是都比不过克拉格的妈妈,刚刚睡着,一头美洲狮来到了这个羊群的附近,准备袭击羊群,带回去慢慢享用。可是,这头狮子并没有这么走运,接近羊群只有5米了,他踩到了树枝。克拉格的妈妈马上醒了过来,她看见了狮子,尖叫了一声,告诉大家有危险,赶紧逃跑,尖叫和他的妈妈还有羊群跑了起来。不幸,聪明羊被狮子扑了上去,只听到一声惨叫,别的羊都知道了,他们的领导者已经一命呜呼,新的战争又开始了。
尖角成了孤儿,他还没有发觉,是自己的任性才是自己的妈妈死在了狮子的脚下,他不明白什么叫死亡,但他知道了一点:自己的妈妈——聪明羊是永远不回来了,她永远不能陪伴着他,去吃盐,去玩耍。以后的几年,羊群的小羊们都飞速的生长,你们再见到他,就成了壮士的公羊了。长大后,克拉格以自己的和聪明才智,当上了一群母羊的领导者,他创建了自己躲避敌人的方法,他还发现,高山上正是山羊的庇护所,并且那里的含盐量非常的丰富,不必在冒着危险,去牧场。而尖角呢?他因为自己的任性,没人能管得了他,他长得外表丑陋,什么也没有当上。克拉格的外表非常的.美丽,是许多猎人想得到的宝贵财务。经过猎人们的几番搜查,看见过克拉格的也只有猎人,其中就有老史古提。
老史古提的年龄已经大了,可还是打猎的好手,老史古提把自己的计划研究好后,叫上了自己的伙伴,一起打猎。经过三天的艰苦奋战,都以失败告终。几个人坐在老史古提的小房子里,个个都是灰心丧气的脸色。有一个猎人说:“什么好羊,我看早就不在,被另问一个猎人给猎走了。”于是都散了。后来就剩下老史古提这个猎人,经过几番追杀,终于把克拉格打死了。站在克拉格的面前,他仔细端赏着,突然有了个残忍的想法:把他的头割下来,作为自己的纪念品。第二年,有人来找他复仇了。大雪下着,一阵一阵的风呼啸而过,西风之神来报仇了。
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作者的角度来写的,并不是作者全描写的是打猎。故事中,作者应自己不小心加上了自己的捕狼架,感受到了狼被捕的感受,于是决定自己以后再也不当猎人了。这也告诉我们,现在野生动物集聚的减少,有些人还在非法的捕捉野生动物,所以请不要捉野生动物,让他们好好的生存下去!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2
我畅游在汪洋书海当中,有一些在我的记忆深处停靠着;有一些却没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就像停靠在湖边的小船没有拴紧绳索……随着一次次的波涛顺水漂去,而这本书却像一只永久停留在港湾的小舟,永久不离去,它就是——《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并不有趣,结局也并不欢快,但是就是它的那些天赋不凡又带有悲剧色彩的野生动物形象,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里介绍了“狼王老暴——碦伦泡的枭雄”、“豁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阿诺克斯——一只信鸽的故事”、“小战马——一只杰克兔的故事”和“红脖子——唐谷松鸡的故事”6个令我感慨万千的感人故事。老暴是在新墨西哥州北部的`一个名叫碦伦泡的牧场里的一只狼,它在那里可是称王称霸,整日带着它的狼群四处游猎,在它们手中死去的牛羊不计其数,却因为它的配偶呗残忍杀害,而忧郁死去。
豁耳朵是一只因为人生第一次冒险时让它的耳朵缺了一块的棉尾兔,它的生命本已不完整,但是为了生存,她和妈妈还是得不得不学习很多本领,在一次次的冒险和妈妈的一次次保护中,豁耳朵渐渐长大了。但故事的结尾却是妈妈为了保护小兔子,牺牲自我,跳进河里,冻死了。
银斑是一只乌鸦首领,它时时刻刻关心着所有的小乌鸦。它会教小乌鸦们如何飞翔;也会在猫头鹰来临时保护着大家;还会告诉它们在猎人拿着时要分散着往高处飞;为了让小乌鸦们没有危险,它还提醒大家不能贪图美食,因为他担心四处的陷阱会要了小乌鸦的命。就是这样一只乌鸦,却在危机时刻为了保护小乌鸦,让自己成了猫头鹰的腹中之餐。
阿诺克斯是一只渴望家的信鸽,在一次训练中,它因为渴望能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家,而中了猎人的圈套,我历经千辛万苦,将到家的时候,却被猎人击毙。就这样,一只淳朴的信鸽就这样失去了性命。
小战马天生就拥有聪明的头脑和利落的腿脚,它遗传到了妈妈的所有优点,但却入套,成为了一位赛跑选手。但是世界总是那么残酷,小战马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到的危险,只能通过它那对好腿帮它逃离险境,让它重获自由。
松鸡红脖子则是一位模范父亲,他不遗余力地将生存智慧传授给各自的子女,却被绊子弄得生不如死,红脖子已经是富兰克堡附近的最后一只松鸡了,若它再死去,那富兰克堡附近就没有松鸡了,但是人们还是那么残忍地把它杀害了。
动物和我们的人类一样,都是有思想的,更有着生命的尊严!我们不希望别人来破坏我们的生活,动物们也一样,动物们也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幸福的生活,从此刻开始,请记住:“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大自然需要小动物们来增光添彩,大自然拥有了小动物会变得更有生气!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3
在我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之后,让我深受感触。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威尼派克狼。
故事先写作者在火车上看见威尼派克狼与三只猎狗的斗争,只在火车开往另一个丛树那几秒里,狗被威尼派克狼都打败了。作者打听道那只狼是那里鼎鼎大名的威尼派克。它不吃羊肉,不吃兔肉,只吃狗肉,所以一但有猎人来抓它,它就会把猎狗和猎人分开,再向猎狗下手,最后美餐一顿。
作者就开始写威尼派克狼小时候的事。威尼派克狼还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和兄弟就被猎人杀死,因为那里有一个传统:如果杀死同胞兄弟的最后一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这最后一只就是威尼派克狼,猎人有把小威尼派克卖给了酒馆老板,酒馆的老板把这只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的饲养着。有时他还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这样,来喝酒的人都能找个乐子了。一开始,小狼常常被狗咬伤,还好几次差点丢了性命,不过日子一久狗就再也不是他的对手了。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是个捣蛋鬼,但他喜欢狼,所以只有吉姆喜欢他,除了吉姆,不跟任何人玩。
不幸的是吉姆得了伤寒,三天后不治而亡,威尼派克狼逃出了酒店。一年过去了,今天是吉姆的祭日,山上传来一阵狼的悲切嗥声那是一种很悲伤很孤寂的声音。镇上开始议论纷纷:“有一只很大的狼经常出没。”
之后,镇上开始了大规模的猎捕威尼派克狼行动,许多猎人带着一大群狗来捕捉威尼派克狼,这天正好是吉姆去世两周年祭日。找了半天才找到威尼派克狼。一大队人马在森林里仔细地找着,前面是一大群狗,威尼斯克狼不怕狗,但是他怕的.是猎人的枪,所以他不得不跑往森林的另一边。猎人挡住了它的去路。猎人向他开了枪,子弹在他身边飞过。后面是一大群狗,威尼派克狼不得不冲向狗群与他们打斗,狗没有一只敢逼近他。威尼斯克狼已经没有逃脱的希望了,他只希望能够战斗到底。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威尼斯克狼出现在猎人面前。在他周围有十多条狗,狗群在逼近。战斗开始了,虎头犬冲在前面,撕咬声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狼哪个是狗。慢慢停了下来,威尼派克狼露出红红的嘴巴走出来。过了一会,威尼派克狼连续击退了狗的第三次进攻。“砰——砰砰——”枪响了。威尼派克狼终于倒在里地上,结束了他的一生。
现在想想,为什么威尼派克狼要选择这样的生存方式呢?难道是为了报仇吗?但其实真正使威尼派克狼恋恋不舍的是爱——是对吉姆的爱。这只英勇的狼强躲危险,在镇上生活就是舍不得吉姆,但他最恨的是猎人,因为猎人杀死了他一家,还有狗,狗差点让他好几次丢了性命,所以他以狗为食。整篇文章写出了它的来历,它的幸运,和狼的英勇之处,说明了狼也有情。狼在人们心中也许是凶残的,但他正真的面目不是凶残,而是重情义、知恩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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