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豫)
16. 豫(卦十六)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鸣豫,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象》曰:“盱豫不悔”,位不当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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