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一百四十八 起重光赤奋若正月,尽昭阳单阏六月,凡二年有奇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
淳熙八年金大定二十一年
春,正月,壬子,金以夏国请互市,复绥德军榷场。
金主闻山东、大名等路明安、穆昆之民,骄纵奢侈,不事耕作,诏:“阅实计口授地,必耕地有馀而力不赡者,方许招人佃种,仍禁农时饮酒。”
癸丑,权给事中赵汝愚言:“陈源转官差遣。陈源系内侍,而得参预一路军政,事体重大,渐不可长。建炎三年诏书:‘自崇宁以来,内侍用事,循习至今,自今内侍不许与主管兵官交通、假贷、馈遗、借役禁兵。’当是时,内侍与兵官交通、借役禁兵且犹不可,今乃假以一路总戎之任,臣恐非太上所以防微杜渐之意也。”帝然之。
甲寅,停折知常官,汀州居住。
丙辰,诏:“陈源与在内宫观,免奉朝请。其内侍见带兵官者,并与在内宫观。著为令。”
金追贬海陵炀王为庶人。
先是闵宗既祔庙,有司奏曰:“晋赵王伦废惠帝自立,惠帝反正,伦废为庶人。今炀王罪恶过于伦,不当有王封,亦不当在诸王茔域。”至是诏废为海陵庶人,改葬于山陵西南四十里。宗干去帝号,复为辽王。
甲午,金主如春水。
戊辰,宰相进诸军赏格。帝曰:“向来诸军只习右手射,近又教习左手射颇精,各支犒设以示激劝。”
庚午,知台州唐仲友言鳏寡孤独老幼疾病之人,请依乾道九年例,取拨常平、义仓赈给。帝曰:“常平米令低价出粜。若义仓米,则本是民间寄纳在官以备旱潦,既遇荒岁,自合还以与民。况台州自有义仓米,可令赈济。”
乙亥,起居郎兼太子左谕德木待问言事,因曰:“近宫僚对太子贺雪,太子谓芝草不足为瑞,惟年丰民安乃国之上瑞。”帝曰:“东宫有识。”待问又言:“近进《周礼》太府,论国家用度当与百姓同其丰歉,皇太子曰:“人君但当以节俭为本。”此乃言外之意,非人思虑所及者。”帝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恭俭者修身之本,朕尝以此语东宫也。”
诏:“福建岁拨盐于邵武军,市军粮。”
丙子,金主次永清县。居民有伊喇特尔额,契丹人也,有一妻、一妾,妻之子六,妾之子四。妻死,其六子庐墓下,更宿守之。妾之子曰:“是嫡母也,我辈独不当守坟墓乎?”于是亦更宿,三岁如一。金主因猎,过而闻之,赐钱五百贯,仍令县官积钱于市以示县民,然后给之,以为孝子之劝。
二月,庚辰,知福州梁克家乞宫祠,复观文殿学士,依旧知福州。
壬午,诏:“去岁江、浙、湖北、淮西路郡县,间有旱伤,已令多出桩积等米赈粜。今虽闻诸路米价低平,其间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之人,仍无钱收籴。可令州县镇寨乡村,将义仓米赈济,至闰三月半止,务实惠及民。州县奉行不虔,本路漕臣及提举常平官觉察以闻。”
黎州土丁张百祥等,以不堪科役为乱,统领官刘大年引兵逆击之,土丁遁去。大年坐诛。
戊子,禁浙西民因旱置围田。
裁童子试法。
金元妃李氏薨。
己丑,禁广西诸州科买亭户食盐。
戊戌,以保宁军节度使士歆为嗣濮王。
庚子,金主还中都。
壬寅,金以河南尹张景仁为御史大夫。
乙巳,金主以元妃李氏之丧,致祭兴德宫,过市肆,不闻乐声,谓群臣曰:“岂以妃故禁之耶?细民日作而食,若禁之,是废其生计也,其勿禁。朕前将诣兴德宫,有司请由蓟门,朕恐妨市民生业,特从它道。顾见街衢市肆或有毁撤,障以帘箔,何必尔也!自今勿复毁撤。”
三月,丁未朔,金主如长春宫。
初,金主闻蓟、平、辽等州民乏食,命有司发粟粜之,贫不能籴者贷之。有司恐贫民不能偿,止贷有户籍者,金主闻之,更遣人阅实赈贷。以监察御史舒穆噜元礼、郑大卿不纠举,各笞四十。前所遣官皆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