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一百十三 起昭阳赤备若十月,尽阏逢摄提格六月,凡九月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
绍兴三年金天会十一年
冬,十月,壬午朔,诏曰:“昨者出自朕意,分遣使人,授以手历,澄清诸道。逮胡蒙等还朝,偶缘它事相继而去,皆非有失使指。虑四远不知其由,妄意揣摩,将已行之事,苟简灭裂,颠倒纷纭,民受其弊,未还二使,不无疑虑,动辄畏缩,甚失临遣之意。三省可速行下诸路所陈利害,令监司郡县遵守,举荐人材,取旨录用。”时刘大中、明橐未还,恐郡邑观望,故有是诏。
礼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洪拟罢,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以殿中侍御史常同论其阿附王黼,在铨曹专任胥吏故也。先是帝以地震求言,拟与其子驾部员外郎兴祖偕上封事,论朝廷纪纲不正,语侵在位者,由是父子继罢。
癸未,朱胜非等上《吏部七司敕令格式》一百八十八卷。
自渡江以来,官司文籍散佚,无所稽考,议者以为铨法最为急务。会广东转运司以所录元丰、元祐吏部法来上,洪拟等乃以省记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至是成书。
戊子,尚书工部侍郎李擢试礼部尚书,权刑部侍郎苏迟权工部侍郎。
庚寅,吴玠加检校少保,以总兵累年,捍御有功也。
甲午,大理国请入贡且卖马,帝谕大臣曰:“令卖马可也。进奉可勿许,安可利其虚名而劳民乎!”朱胜非曰:“异时广西奏大理入贡,事可为鉴。”帝曰:“遐方异域,何由得实!彼云进奉,实利贾贩。第令帅臣、边将偿其马直,当价则马当继至,庶可增诸将骑兵,不为无益也。”
尚书吏部员外郎刘大中宣谕江南路还,以举刺官吏、申明利害、平反狱讼、科拔财赋为八册来上。大中出使仅一岁,所按吏二十人,荐士十六人。
己亥,伪齐陷邓州,以其将齐安上知州事。
辛丑,南丹蛮犯观州。
初,南丹州刺史莫公晟,政和间献地于朝,以为广西兵马钤辖,既而逃归。会武节郎黄昉知观州,遣兵略其部族,公晟怒,聚众数百人,以是夜围观州,焚宝积监。广西经略使刘彦适调融州土丁将兵往救之,公晟已去。昉坐免所居官。
癸卯,诏:“自绍兴元年正月朔以前,因群寇残破、占据去处乘时作过之人,限旨到日将已受词诉绝结,毋得枝蔓,日后毋得受理。”时言者以为自军兴以来,村民往往乘势剽劫,其罪大而考验明白者,固已就戮;然牵联党与,蔓及平人,或挟仇规利,转相告诉,人情不安,故有是命。
襄、邓、随、郢等州镇抚使李横,弃襄阳,奔荆南。
时伪齐将李成既得邓州,而刘豫之众有归襄阳者,横以为寇至,且军食不继,随引兵遁,成入襄阳。知随州李道闻之,亦弃城去,豫以其将王嵩知随州。
横之去襄阳也,欲依解潜以俟命,其参谋官直龙图阁赵去疾、属官右宣教郎阎大钧,劝使归朝待罪。横曰:“我有乌合之众,所至自谋衣食,人皆谓我为贼。万一诸郡不见纳,奈何?”二人曰:“我亦官军也,何至是?”已而湖北安抚使刘洪道果拒之,横大怒,欲杀二人,二人呼曰:“江西帅赵枢密可归也。”横犹未决,而赵鼎已遣粮舟至,其众遂安。时权商虢镇抚使董先、蔡州信阳军镇抚使牛皋,先已渡江至洪州;鼎复以银数千两犒横之众,且檄知黄州鲍贻逊迎劳于境上。横大喜,以所部如洪州。
荆、潭制置使王〈王燮〉率水军至鼎口,与贼遇。贼乘舟船高数丈,以坚木二尺馀剡其两端,与矢石俱下,谓之木老鸦。官军乘湖海船低下,用短兵接战,不利,〈王燮〉为流矢及木老鸦所中,退保桥口,留统制官崔增、吴全当下流,亲将神武前军万馀人陆行趋鼎州。
伪齐引兵犯郢州,守将李简弃城去,刘豫以荆超伪知郢州。超,班直也,豫才而用之。
丙午,左承议郎、主管毫州明道宫王公彦进秩二等,以元符上书入籍故也。自是党人见在者皆还官。
戊申,诏:“今后省试并赴行在。”
自诸路置类省试,行之才二举,议者以为奸弊百端,且言:“本朝省试,必于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中择知举,诸行侍郎、给事中择同知举,卿监为参详官,馆职、学官为点检官,又以御史监视,故能至公至当,厌服士心。今盗贼屏息,道路已通,若以此试复还礼部,不过括诸漕司所费输之行在,则必裕然有馀矣。”诏检正累降指挥,申严行下,于是遂罢诸路类试。
庚戌,复置宗正少卿一员,太府、司农寺、军器、将作监各复置丞一员,太府、大理左断刑、右置狱名复增丞一员。
是月,伪齐将王彦先自毫州引兵至北寿春,扬兵淮上,有南渡意。江东、淮西宣抚使刘光世驻军建康,扼马家渡,遣统制官郦琼以所部驻无为军,为濠、庐声援,贼乃还。
十一月,丙辰,执政进呈修运河画一。帝曰:“有欲以五军不堪出战士卒充此役者固不可,又有言调民而役之者滋不可,惟旁郡厢军壮城捍江之属为宜。至于廪给之费,则不当吝。”朱胜非曰:“开河似非急务,而馈饷艰难,故不得已。然时方盛寒,役者良苦,临流居民,悉当迁避。至于畚挶所经,泥沙所积,当预空其处,则居民及富家以僦屋取赀者,皆非所便,恐议者或以为言。”帝曰:“禹卑宫至而尽力乎沟洫,浮言何恤焉!”
己未,诏:“王〈王燮〉所部帅司并诸州军,并权听〈王燮〉节制。”以〈王燮〉言湖南、北安抚使折彦质、刘洪道不肯济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