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列女中
白氏 胡孝女 任仲文妻林氏 宁居斌妻独吉氏 韩筠妻刘氏 傅贺妻陈氏 刘似之妻徐氏 张氏女 高氏 李景文妻徐氏 秦闰夫妻柴氏 郑琪妻罗氏陈淑真 左幼白妻龙氏 焦士廉妻王氏 杜氏 萧氏 柯节妇 月娥丁氏 钟节妇 刘冀之 义烈女朵那 韩氏女 胡妙端 梁王女阿■〈礻盖〉公主 女僧奴 脱脱怀氏 辛瑜妻傅氏 史五妻徐氏 张春儿 秦笔妻 吴妙宁 孔胥妻周氏 张贞 吴良正 贾善妻宋新 何妇贺氏 费元璓 杨节妇吴氏 陆焘妇赵氏 徐谢氏 李氏 黄元圭妻俞氏 谢氏 赵氏 林克成妻陈氏 刘公翼妻萧氏
白氏,太原人。夫慕释氏,弃家为僧。白氏年二十。留养姑不去,绩纴以供日膳。夫一日还,迫使他适。白断发誓不从,夫不能夺。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营葬。画姑像祀之终身。
胡孝女泰,海盐人,匠氏女也。母沈氏,患手足挛,积年不愈。家人侍疾者咸厌倦,泰旦夕奉盥栉。溲矢起卧,必抱扶之。兄娶妻,与母析居。泰遂及其婿,留母家以养母。至顺间,岁荐饥,泰夜佣作织纴以养母,至翦发鬻之以赡不足。闻郡人戴甲母有疾,刲胸内疗之得差,一日俟家人出,即引刃刲胸肉,杂他肉以进,因病创,沈氏年且七十病如故,泰侍疾三十余年,益加谨。初,泰许嫁宋氏子,疾弗良。或谓泰宜离毁,泰不从,卒嫁之,执妇道甚谨。夫亦化其义,视外姑如母。
又任仲文妻林氏,宁海人,家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幕扶侍惟谨。抚育三子,皆有成。年百又三岁卒。
宁居斌妻独吉氏,杨州总管独吉礼之女。居斌,河内人,为枢密院断事官,卒于京师。独吉氏扶其丧归河内,庐墓下三年,礼部旌其门曰“贞节独吉氏之门,”表其坊曰:“贞节坊。”
又,韩筠妻刘氏,绛州正平人。筠父病,碾药石坠伤足,竟中风死。刘氏抚一子、一女皆成立。筠死时,刘氏年二十七,嫠居六十年乃卒。礼部旌之。
傅贺妻陈氏,东阳人。贺卒,陈氏年二十四,家贫,以纺绩养其姑三年。姑又卒,陈氏哀毁逾常,内外因怜其无子而贫,劝之改适。陈氏矢于众曰:“吾宁饿死,不肯幸生。”逾五年,奉舅姑与贺之柩而葬之,以从子为贺嗣,乡党贤之。
又,刘似之妻徐氏,兰溪人。归似之逾年,有孕,而似之卒。俄举一男,名潜。徐氏泣而誓曰:“刘氏之家,幸而不坠,吾敢有二心乎!”潜生二子、一女,亦早卒。姑妇俱以节行为乡人所重。
张氏女,高邮人。贼陷高邮,知女有姿,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壁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以女行,女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
有高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道旁空舍,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死,彼焚其舍矣。”其精爽如此。
李景文妻徐氏,然彩鸾,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
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匿山谷。贼至,持刀欲害嗣源,徐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义女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影形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抚养如己出。未几,柴氏有一子。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织,遣二子就学。
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所掠,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县人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为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前免其长子,次子亦得不死。二十四年,有司旌其门,并复其家。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大家,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国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