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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八十二

时间:2017-07-19 11:32:41 新元史 我要投稿

《新元史》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八十二

  王磐 李昶 刘肃赓 王鹗 徐世隆 孟攀鳞

  王磐,字文炳,广平永年人。世业农,岁得麦万石,乡人号万石王家。父禧,金末入财佐军兴,补进义副尉。大兵破永年,将屠城,禧复罄家赀以献,遂获免,金人迁汴,乃渡河,居汝州之鲁山。

  磐从麻九畴学,客居贫甚,画碗粥为朝幕食。年二十六,登正大四年进士第,授归德府会录事判官,不赴。避乱襄、淮间,宋荆湖制置司辟为议事官。太宗八年,襄阳内附,乃北归,至洛阳。会杨惟中奉诏招集儒士,得磐,深礼敬之。东平行台严实兴学养士,迎磐教授受业者常数百人,后多为名士。

  中统元年,拜益都等路宣抚副使,顷之,以疾免。磐乐青州风土,乃买田渳河之上,题其居曰鹿庵,有终焉之意。及李璮谋反,磐觉之,脱身至济南,得驿马驰入京师,因侍臣以闻。世祖即日召见,嘉其诚节,抚劳甚厚。璮据济南,大军讨之,帝命磐参议行中书省事。璮平,挈妻子至东平。召拜翰林直学士,同修国史。

  出为真定、顺德等路宣慰使。邢水县达鲁花赤忙兀碍贪暴不法,民苦之。有赵清者发者罪,既具伏,其妻贿人以利,使杀清。清逃,尽杀其父母妻子。清诉于官,不为理,又欲反其狱。磐奏置忙兀碍于法,籍其家赀。真定有西域贾人,称贷取息,偿不以时,辄置狱于家,拘系搒掠。且恃势干官府,坐宣慰厅事,指撝属吏。磐大怒,叱左右捽下,箠之。时府治寓城上,即投之城下,几死,郡人称快。未几,蝗赵真定,督捕使者役夫四万人,以为不足,欲牒邻郡助之。磐曰:“四万人多矣,何烦他郡!”使者怒责磐状,期三日捕尽。磐不为动,亲率役夫督捕,三日蝗尽灭,使者惊以为神。

  至元七年,复入翰林为学士。累迁承旨,领集贤院事。言于宰相:“害民之吏,转运司为甚,至税人白骨,使死者不得改葬。宜罢去之,以苏民力。”由是运司遂罢。阿合马讽大臣,请合中书、尚书两省为一,拜右丞相安童为三公,阴欲夺其政柄。诏会议,磐言:“合两省为一,以右丞相总之,实便。不然,宜仍旧,三公不预政事,不宜虚设。”其议遂沮。迁太常少卿,乞致仕,不允。

  时朝仪未立,凡称贺,臣僚杂至帐殿前,执法者不能禁其喧扰。磐上疏曰:“按旧制,天子宫门不应入而入者,谓之阑入。阑入之罪,由第一门至第三门,轻重有差。宜令宣徽院籍两省而下百官名,各依班序,听通事舍人传呼赞引,然后进。其越次者,殿中司纠察定罚,不应入而入者,准阑入罪。庶朝廷之礼,渐可整肃。”从之。

  曲阜孔子庙,历代给民户百,以供洒扫,复其家。至是,尚书省尽括之。磐言:“林庙户百家,岁赋钞不过六百贯,仅比一六品官终年俸耳。圣朝疆宇万里,财赋岁亿万计,岂爱一六品官俸,不以待孔子?且于府库所益无多,损国体甚大。”时论韪之。帝以天下狱囚滋多,敕诸路自死罪以下,纵遣归家,期秋八月,悉来京师听决,囚如期至,帝恻然悯之,尽原其罪。他日,命近臣作诏,戒喻天下,皆不称旨,磐独以纵囚之意命辞,帝喜曰:“此朕所欲言而不能者,卿乃能为朕言。”嘉奖不已,取酒赐之。再乞致仕,不允。

  国子祭酒许衡将告归,帝遣近臣问磐,磐言:“衡素廉介,其所以求退者,得非生员数少,坐縻禀禄,有所不安耶?宜增益生员,使之施教,则庶几人才有成,衡之受禄亦可以无愧。”从之。

  磐移疾家居,帝遣使慰谕曰:“卿年虽老,非任烦剧,何以辞为?”仍诏禄之终身,并还所断月俸。磐不得已,复起。诏集百官,问钞轻物重事,磐言:“物贵则不足,物贱则有余,要以节用而不妄费,庶钞、货可平。”

  时方伐宋,凡帷幄之谋,有所未决,即遣使问之,磐所奏,每称上意。帝将用兵日本,问以便宜,磐言:“今伐宋,当用吾全力,庶可一举取之。若分讨东夷,恐旷日持久,功难卒就。俟宋灭,徐图之未晚也。”江南即下,磐上疏,大略言:“禁战军士,选择官污吏,赏功罚罪,推广恩信,所以抚安新附,消弭寇盗。”其言要切,皆见施行。

  朝议汰冗官,欲并裁按察司。磐奏曰:“各路州郡,去京师遥远,贪官污吏,侵害小民,无所控告,惟赖按察司为之申理。若指为冗官,一例罢去,则小民冤死而无所诉矣。若谓京师有御史台纠察四方之事,是大不然。夫御史台,纠察朝廷百官、京畿州县,尚恐弗及,安能及外路?若欲并入运司,运司专以营利增课为职,与管民官常分彼此,岂暇顾细民之冤抑哉?”由是按察司得不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