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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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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卷五十三

  《唐会要》是记述唐代各项典章制度沿革变迁的史类文学作品。苏冕以高祖至德宗九朝史事,编成《唐会要》40卷,杨绍复续修至武宗时代,撰成《续唐会要》40卷;后又由五代王溥搜罗自宣宗以来至唐末之史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撰《新编唐会要》100卷。现简称《唐会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唐会要卷五十三,欢迎阅读!

  举贤

  贞观元年三月。上谓尚书右仆射封德彝曰。比来令卿举贤才。未尝有所推荐。天下事重。宜分朕忧。对曰。臣愚岂敢不尽心。但今所见。未有奇才异行。上曰。前代明王。使人如器。不借才于异代。皆取士于当时。何代无贤才。但患遗之不知耳。德彝惭而退。

  三年。太宗谓宰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正道。闻有好人。则抽擢驱使。而议者多称彼皆宰相亲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为形迹。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雠。而为后代称者。以其举得贤故也。卿等但能举用得才。虽是子弟。及有雠嫌。不得不举。

  十三年。桂州都督李宏节。以清慎闻。身殁之后。其家卖珠。上闻之。乃宣言于朝曰。此人生平。宰相皆言其清白。今日既然。所举者岂得无罪。必当理之。不可舍也。特进魏征谏曰。陛下言此人不清。未见受财之所。闻其卖珠。将罪举者。臣不知所谓。自圣朝以来。为国尽忠。清正自守。终始不渝者。屈突通。张道源而已。通子三人来选。有一匹羸马。道源儿子。不能存立。未见一言及之。今宏节为国立功。前后大蒙赏赉。居官终末不言贪残。妻子卖珠。未为有罪。审其清者。无所存问。疑其浊者。傍罪举人。虽云疾恶情深。亦实好善未笃。臣窃思度。未见其可。恐有识闻之。必生横议。伏惟再思。上抚掌曰。造次不思。遂有此语。方知谈不容易。十五年。太宗谓宰臣曰。致太平之运者。唯在得贤才。卿等既不能知。朕又不可遍识。日复一日。无得人之理。今欲令人自举。于事何如。魏征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知人既以为难。自知诚亦不易。且矜能伐善。恐长浇竞之风。

  开元四年。黄门监卢怀慎上疏曰。臣待罪枢密。颇积年序。报国之心。空知自许。推贤之志。终未克申。臣自染疾。转益危顿。虽凫雁之飞。未为之少。而犬马之志。终祈上闻。其鸣也哀。乞垂圣察。窃见广州都督宋璟。立性公直。执心贞固。文学可以经务。识略可以佐时。动惟直道。行不苟合。闻诸朝野之说。实为社稷之臣。衢州刺史李朝隐。操履坚贞。才识通赡。守文奉法。颇怀铁石之心。事上竭诚。实尽人臣之节。豫州刺史卢从愿。清贞谨慎。理识周密。始终若一。朝野共知。简要之才。不可多得。并明时重器。圣世良臣。比经任使。微有愆失。所坐者小。所弃者大。所累者轻。所贬者远。日月虽近。谴责伤深。望垂矜录。渐加进用。臣瞑目不遥。厚恩未报。黜殡之义。敢不庶几。城郢之言。思有闻荐。谨令外生监察御史郑齐婴奉表以闻。

  大历十四年闰五月。以河南少尹崔佑甫。代常衮为门下侍郎平章事。先是。永泰之后。四方既定。而元载秉政。公道隘塞。官由贿成。中书主事卓英倩。李待荣辈用事。天下官爵。大者出元载。小者出倩荣。四方赍金帛者。相属于路。纲纪大坏。及载败后。杨绾寻卒。常衮当国。杜绝其门。四方奏请。莫有过者。虽权势与匹夫等。非词赋登科者。莫得进用。贿赂虽绝。然无所甄异。而贤愚同滞。及佑甫代衮。荐延推举。无复凝滞。作相未逾年。除吏八百员。多称允当。上尝谓曰。有人谤卿。所除授人。多涉亲故。何也。佑甫曰。频奉圣旨。以所任庶官。必须谙其才行者。臣与相识。方可粗谙。若平生未相识。何由知其言行。获谤之由在此。上深然之。

  太和元年。文宗勤于听政。然浮于决断。宰相韦处厚论奏曰。陛下不以臣等不肖。用为宰相。参议大政。凡有奏请。初蒙听纳。寻乃中变。若出自宸断。即示臣等不信。若出于横议。臣等何名鼎司。且裴度元勋旧德。历辅四朝。陛下固宜亲重。窦易直长厚。忠事先朝。陛下固宜委信。上深然之。自是宰臣敷奏。人不敢横议。

  委任

  贞观元年。尚书右仆射杜如晦奏。言监察御史陈师合上状论事。兼言人之思虑有限。一人不可总知数职。以论臣等。太宗谓戴冑曰。朕以至公治天下。今用元龄如晦。非为勋旧。以其有才故也。此人妄事毁谤。上状欲离间我君臣。昔蜀后主昏弱。齐文宣狂悖。然国称治者。以任诸葛亮杨遵彦不猜之故也。朕今任如晦等。亦复如此。于是流师合于岭外。

  上元二年。张文瓘加侍中。或时在家。朝廷每有大事。上必问诸宰臣曰。与文瓘议未。奏云未议者。则遣其筹之。奏云已议者。皆报可。

  永隆二年八月。高宗尝谓中书令薛元超曰。长得卿在中书。不藉多人也。

  建中元年六月。中书侍郎平章事崔佑甫薨。自冬染疾。舆入中书。卧而承旨。或休假在私第。大事必密咨以决焉。

  元和二年十一月。上锐于为治。谓宰相裴?曰。朕喜得人。听政之暇。遍读列圣实录。见贞观开元故事。竦慕不能释卷。又谓?等曰。太宗之创业如此。我读国史。始知万倍不及先圣。当先圣之代。犹须宰臣与百官同心辅助。岂朕今日。独能为治哉。事有乖宜。望卿尽力匡救。?等蹈舞进贺曰。陛下言及于此。宗社无疆之福。臣等驽劣。不副圣心。?亦孜孜奉上。每思敷奏。伏引太宗躬勤听览。以讽上。上嘉纳之。自是延英议政。昼漏率下五六刻。自贞元十年以后。朝廷威柄日削。方镇权重。德宗不任宰臣以事。人间细务。多自临决。裴延龄等得以奸进。而登台辅者。备位而已。上在藩累月。言事者颇以此为言。上亦知其非。及永贞监国。群臣谒见。宰相杜黄裳。首以君臣大义。激起上心。上既闻黄裳之言。耸听延纳。黄裳首建诛刘辟之策。又李吉甫自翰林学士。参定平蜀。蜀平而吉甫出镇。?又继之。故自临御。迄于元和。军国枢机。尽归之宰府。由是中外咸治。纲目用张焉。

  十二年八月。时以讨元济。聚天下之兵四年矣。财殚力屈。宰相三人。唯裴度独言贼可灭。上病之。因使三相俱以状陈利害。唯度独不言利害。唯请以身自督战。明日。延英对。宰臣将出。上独止度谓曰。卿必能行乎。度稽首流涕曰。臣誓不与此贼偕生。上为之动。度又言。贼已困。但以群帅不一。故未降耳。上深嘉之。即用度为淮西宣慰使。但以彰义军节度使韩宏故。未为都统。而度实行元帅事。仍以郾城为治所。

  崇奖

  龙朔二年。诸宰臣以政事堂供馔珍美。议减其料。东台侍郎张文瓘曰。此食。天子所以重机务。待贤才也。吾辈若不任其职。当即陈乞以避贤路。不可减削公膳。以邀求名誉也。国家之所以费。不在于此。苟有益于公道。斯亦不为多也。众乃止。

  圣历三年四月初三日。敕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食。并同中书门下三品例。

  开元十年八月。有上书者。以为国之执政。同其休戚。若不稍加崇宠。何以责其尽心。至十一月二十八日。敕曰。侍中源干曜。中书令张嘉贞。兵部尚书张说等。忠诚辅弼。以致升平。褒德赏功。先王制也。自今已后。中书门下宜供食。实封三百户。自我礼贤。为百代法。仍令所司。即令支给。

  二十年十二月制。宰臣兼官者。并两给俸禄。

  天宝五载六月三日敕。三伏内。令宰相辰时还宅。

  大历十三年正月。中书侍郎平章事杨绾。居位旬日。为风恙所中。优诏令就中书摄养。每引见延英殿。特许扶入。及绾疾亟。上日发中使。就第存问。又出内医药。一日之中。数辈相望于路。临终。中使在门。以凶闻。走马入奏。上惊悼久之。即日下诏。赠司徒。发使柩前册授。令及未敛。宰臣百官。就第吊丧。上令宣旨谓百官曰。天不使朕致太平。何夺我杨绾之速也。俯及大敛。与卿等悲悼。太常初谥曰文贞。(有诏改谥曰文简。)

  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敕。自今已后。宰臣出守方镇。中书门下并百官。并许迎送。不须闻奏。

  建中四年正月。故事。每日出内厨食以赐宰相家。其食可食数人。常衮特请罢之。迄今便为故事。又将固让堂厨食。同列以为不可而止。议者以为厚禄重赐。所以优贤崇国政也。不能当辞位。不宜辞禄食。

  贞元十三年七月。宰相卢迈请告。五上表乞避位。上命群臣问疾于私第。

  元和三年。杜佑以去年春。已乞致政。上于旧臣。极隆恩礼。表再请。上许。遂减其朝谒。居一岁。复令入中书议政事。复以不逮为请。遂许一月三度朝谒。

  七年六月。以平章事杜佑为光禄大夫。守太保。致仕。朝朔望。春日遣中使就宅赐绢五百匹。钱五百贯文。以佑前后恳请休退。遂有优赐。

  长庆元年五月敕。宰相裴度。自今后。不用早入。以仗下赴中书及候对。

  开成四年二月。诏曰。司徒兼中书令裴度。盛有勋业。累践台衡。比缘疾恙。仍未谢上。须加优异。用示恩荣。其本官俸料。所司起今日支给。

  其年。宰臣杨嗣复累上表请退。优诏不许。寻又遣内官弓箭库使张克己就第宣曰。凡大臣引退。或以年以疾。未有尚勇退之名。忘君臣大义。卿心以为知止。朕却以为近名。大臣进退。须系朕心。不可因侪列之一言。决然舍朕。于理未当。卿更思之。明日。朕开延英。即便须参假候对。卿若不至朕亦不坐。及翌日。惶遽朝谒。上又慰安勉励曰。我未放卿。焉得舍我。其委重如此。

  杂录

  贞观二年五月二日。敕中书令侍中。于朝堂受词讼。众庶已上有陈事者。悉令封上朕将亲览焉。

  显庆三年七月。上谓宰臣曰。四海之广。唯在任贤。卿等用人。多作形迹。让避亲知。不能尽意。甚为不取。昔祁奚举子。古人为美谈。即使卿等儿侄有材。必须依例进举。

  干封二年八月。高宗引侍臣。责以不进贤良。司刑少常伯李安期进曰。臣闻圣帝明王。莫不劳于求贤。逸于任使。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况天下至广。非无英彦。但比来公卿。有所荐引。即遭嚣谤。以为朋党。沈屈者未申。而在位者已损。所以人思苟免。竞为缄默。若陛下虚己招纳。务于搜访。不忌亲雠。唯能是用。谗毁既不入。谁敢不竭忠诚。此皆事由陛下。非臣等所能致也。上深然之。

  神功元年。纳言师德密荐狄仁杰。除鸾台侍郎平章事。仁杰不知师德之荐也。及为同列。颇轻师德。频挤之外使。则天觉之。尝问仁杰曰。师德贤乎。对曰。为将谨守。贤则臣不知。又问师德知人乎。对曰。臣尝同官。未闻其知人。则天曰。朕之知卿。师德荐也。亦可谓知人矣。仁杰既出。叹曰。娄公盛德。我为其所容。莫窥其际也。

  圣历三年。则天曰。朕令宰相各举尚书郎一人。狄仁杰独荐男光嗣。由是拜地官尚书郎。莅事有声。则天谓仁杰曰。祁奚内举。果得人也。

  长安二年。则天令狄仁杰举贤。仁杰举荆州长史张柬之。其人虽老。真宰相才也。且久不遇。若用之。必尽节于国家矣。乃召为洛州司马。他日。又求贤。仁杰曰。臣前言张柬之。犹未用也。则天曰。已迁之矣。对曰。臣荐之请为相也。今为洛州司马。非用之也。又迁秋官侍郎。四年。夏官尚书灵武大总管姚元之将赴镇。则天命举外内堪为宰相者。元之对曰。秋官侍郎张柬之。沉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

  五年。则天尝令宰臣。各举为员外郎者。凤阁侍郎韦嗣立荐岑义。

  垂拱元年四月。司门员外郎房先敏得罪。左授卫州司马。诣宰相陈诉。内史骞味道谓曰。此是皇太后处分。中书侍郎刘祎之谓先敏曰。缘坐改官。例从臣下奏请。则天闻之。以味道善则归己。过则推君。贬青州刺史。加祎之太中大夫。因谓侍臣曰。夫为人臣之体。实须扬君之德。君德发扬。岂非臣下美事。且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情同休戚。义均一体。未闻手足有疾。移于腹背。而得一体安者。纳言王德真奏曰。昔戴至德虽才异行殊。能为时所服。然其每有善事。必推于君。太后曰。先朝每称至德此事。逮其终殁。有制褒崇。为臣之道。岂过斯也。传名万世。可不善欤。

  苏氏驳曰。谨按房先敏通天二年三月自眉州长史除司门员外郎。圣历二年四月。改曹州长史。比垂拱元年。在位十四年矣。骞刘二相。升黜年月即同。且称皇太后。非通天二年之事明矣。先敏又不曾任卫州司马。恐是别人。前史误耳。

  景龙元年。中书侍郎萧至忠上疏曰。臣伏见贞观永徽故事。宰相子弟。多居外职。近来势要亲识。罕有才艺。递相嘱托。虚践官阶。伏望降明敕。令宰臣已下。及诸司长官。各通当家内外缌麻已上。见任京官九品已上者。精加简择。每家量留一两人在京。余并改授外官。庶望分职四方。共宁百姓。

  开元九年四月。侍中源干曜上疏曰。臣窃见势要之家。并求京职。俊乂之士。多任外官。王道均平。不合如此。臣三男俱是京官。望出二人与外官。以协均平之道。上从之。

  十三年正月。国子祭酒杨绾拜中书侍郎平章事。诏出。朝野相贺。绾素以德行显著。质性贞廉。车服俭朴。居庙堂未数月。人心自化。御史中丞崔宽。家富于财。有别墅在皇城之南。池馆台榭。当时第一。宽即日潜遣毁折。中书令郭子仪。在邠宁行营。闻绾拜相。座内音乐。减散五分之四。京兆尹黎干以承恩。每出入驺驭百余。亦即日减损。其余望风变奢从俭者。不可胜数。

  建中三年正月。诏曰。古者。天子不修德。下民罹其祸。则内府损服御。太常减膳。以克责。朕德信不着。奸臣不判。令两河之间。兵革未戢。郡道疲于征敛。百姓失业。不得农桑。朕是以对案辍食。私自贬损。其供常膳。有司宜省之。太子诸王已下食物。亦各节其数。于是宰臣上言。堂厨钱并百官月俸。各请三分省一。

  四年。常衮为中书侍郎平章事。政事堂旧有后门。盖宰相过中书舍人院。咨访政事。衮欲自尊大。乃塞其门。以绝往来。

  贞元九年七月。诏宰相以旬秉笔决事。初。至德中。宰相迭秉笔处断。每十日一易。及贾耽。赵憬。陆贽。卢迈。同平章政事。百寮有司问白。相让不言。于是奏议。请旬秉笔者出应之。其后。又请每日更秉笔。迭以应事。

  十一年二月。门下侍郎平章事赵憬进上审官六议。憬初为尚书左丞。甚有称望。时宰相窦参。恶其不附己。将加黜贬。德宗不从。及参逐。以憬与陆贽同为宰相。深于治道。论议多正。时裴延龄倾巧。特承恩幸。颇欲中伤良善。憬每为保护。而清正守约。德宗尤器重之。尝于延英独对。开陈大体。以任贤尚俭为本。至是。又上审官六议。上甚嘉纳之。

  十二年八月。贾耽私行。绝宰相班。中使出召主书承旨。

  永贞元年八月。以尚书左丞郑余庆守本官平章事。时滑涣犹干大柄。宰臣等漠然不测。遂与欢狎。及余庆当国。复以胥吏畜之。时论归重。

  元和二年七月。上谓宰臣曰。当今政教。何者为急。李吉甫对曰。为政所重。谅非一端。自非事举其中。固不可致于治理。然国以民为本。亲民之任。莫先牧宰。能否实系一方。若廉察得人。委之临抚。列郡承式。政化自宣。苟或非才。为蠹实甚。由是而言。观察刺史之任为切。自昔唐虞三载考绩。三考黜陟。故得久于其事。风化可成。而末世命官。多轻外任。选授之际。意涉沙汰。委以藩部。自然非才。刺史数广。然非慎择。加以更代促遽。民无安志。迎送之费。财耗不供。此最为弊。圣虑所及。实穷政本。伏望慎守良能。改革前失。则四海蒙福。民无苟且之心矣。上深纳之。

  四年七月。以御制前代君臣事迹十四篇。书于六扇屏风。宣示宰臣。李藩等表谢之。

  八年六月。时以积雨。延英不开者十五日。至是。上使谓宰臣等曰。每至三日雨一对来。

  十年。宰相裴度奏。群贼未诛。宜延接奇士。共为筹画。乃请就私第见客。从之。(自德宗朝。朝官相过从。多令金吾密奏。故宰相不敢于私第见宾客。至度始奏之。)

  十二年。上谓宰臣曰。朕览国书。见文皇帝行事。少有过差。谏臣论诤。往复数四。况朕之寡昧。涉道未明。今后事或未当。卿等每事十论。不可一二而止。

  十三年九月。宰臣皇甫镈奏。旧例。平章事判度支。并中书省借阙官厅置院。臣以为事体非便。今请权借外命妇院内舍十数间。隔截置官典院。又旧例。置郎官二人。于中书判案人中差定。并量抽官典七人。随官勾检文案。伏以臣职在中书。务兼司计。钱谷事重。须自躬亲。臣今酌量简要。并自判抽。其余寻常公事。各有本判郎官。今依条流勾当处置。臣仍请每月三度。候中书事简入南省。从之。

  太和元年五月十一日敕。元首股肱。君臣象类。义深同体。理在坦怀。然自魏晋已降。参用霸制。虚仪搜索。因习尚存。朕方推表大信。寘人心腹。自今后。紫宸坐朝。众寮既退。宰臣复进奏事。其监搜宜停。

  九年五月敕。江西湖南。共以傔资一百二十分。送上都。充宰臣召顾手力。宰臣李石坚让。乞祇以金吾司手力充引从。从之。(时初诛李训后也。)

  大中十二年七月。除宰相夏侯孜为剑南节度。时值中元假。十四日三更三点。通事舍人无在馆者。宣令捧麻。皆两省人吏。自后令通事舍人。虽遇假在馆俟命。

  作品简介

  《唐会要》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断代典制体史籍,它取材于唐代的实录文案,分门别类地具体记载了唐朝各种典及其沿革,保存了《新唐书》、《旧唐书》未载的史实,为研究唐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向来为唐代文学、历史的研究者所重视。

  王溥(公元922年~公元982年),字齐物,并州祁县(今属山西)人,后周宰相,宋初罢相,迁官至太子太师。唐德宗时,苏冕撰成《会要》40卷,记唐初至代宗时典故。宣宗时,杨绍复等人撰《续会要》40卷,记德宗至武宗时故事。《旧唐书·宣宗本纪》载:“(大中七年),十月,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太清官使、弘文馆大学士崔铉进《续会要》四十卷,修撰官杨绍复、崔瑑、薛逢、郑言等,赐物有差。”王溥采择唐宣宗以后故事加以续补,撰成《唐会要》,于宋太祖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正月进呈。

  《唐会要》共分514目,另在不少条目下有杂录,将与该条有关联又不便另立条目的.史事列入。书中所记史事有不少为两《唐书》和《通典》所无。唐起居注、实录已亡佚,部分内容多靠此书保存。《唐会要》所记,以宣宗前的内容较丰富,宣宗以后因编者无所因循,加以唐末历史资料散佚,故所述较为简略。但《玉海》﹑《山堂考索》所引《会要》与今本间有不同﹐当引自苏冕等所编旧本﹐知王溥亦有所增删。

  《唐会要》至清代仅存传抄本,脱误颇多。嘉庆年间才以木活字排印并补入“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所据旧抄本原缺卷七、八、九、十共4卷,后人以《旧唐书》、《册府元龟》、《开元礼》诸书中有关资料辑补。原目卷七封禅、卷八郊议,今卷八补辑的也是封禅,与标目不相应。

  该书刻本至清初已属罕见,仅常熟钱氏写本,亦非足本。乾隆年间,四库馆搜访遗书,汪启淑所进抄本较钱氏写本,卷九二不残缺,卷九三、九四两卷首尾完具,收入“武英殿聚珍版丛书”,为清代第一个刻本,成为通行本。同治年间,江苏书局翻刻,校勘颇精,改正了其中一些错处,为清代最后一个刻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学丛书”本,即以聚珍本为底本。1955年,中华书局又用商务印书馆纸型重印出版。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以江苏书局本为底本,参以聚珍本和上海图书馆藏的四个抄本,校点出版,并附录《玉海》中的《唐会要》佚文36条,按原目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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