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百官中
后齐制官,多循后魏,置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拟古上公,非勋德崇者不居。次有大司马、大将军,是为二大,并典司武事。次置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三师、二大、三公府,三门,当中开黄閤,设内屏。各置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从事中郎,掾属,主簿,录事,功曹,记室、户曹、金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刑狱等参军事,东西閤祭酒及参军事,法、墨、田、水、铠、集、士等曹行参军,兼左户右户行参军,长兼行参军,参军、督护等员。司徒则加有左右长史。三公下次有仪同三司。加开府者,亦置长史已下官属,而减记室、仓、城局、田、水、铠、士等七曹,各一人。其品亦每官下三府一阶。三师、二大置佐史,则同太尉府。乾明中,又置丞相。河清中,分为左右,亦各置府僚云。
特进,左右光禄,金紫、银青等光禄大夫,用人俱以旧德就闲者居之。自一品已下,从九品已上,又有骠骑、车骑、卫、四征、四镇、中军、镇军、抚军、翊军、四安、冠军、辅国、龙骧、镇远、安远、建忠、建节、中坚、中垒、振威、奋威、广德、弘义、折冲、制胜、伏波、陵江、轻车、楼船、劲武、昭勇、明威、显信、度辽、横海、逾岷、越嶂、戎昭、武毅、雄烈、恢猛、扬麾、曜锋、荡边,开城、静漠、绥戎、平越、殄夷、飞骑、隼击、武牙、武奋、清野、横野、偏、裨等将军,以褒赏勋庸。
尚书省,置令、仆射,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等六尚书。又有录尚书一人,位在令上,掌与令同,但不纠察。令则弹纠见事,与御史中丞更相廉察。仆射职为执法,置二则为左、右仆射,皆与令同。左纠弹,而右不纠弹。录、令、仆射,总理六尚书事,谓之都省。其属官,左丞、掌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祠部、主客、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都官、二千石、度支、左右户十七曹,并弹纠见事。又主管辖台中,有违失者,兼纠驳之。右丞各一人。掌驾部、虞曹、屯田、起部、都兵、比部、水部、膳部、仓部、金部、库部十一曹。亦管辖台中,又主凡诸用度杂物、脂、灯、笔、墨、帏帐。唯不弹纠,余悉与左同。并都令史八人,共掌其事。其六尚书,分统列曹。吏部统吏部、掌褒崇、选补等事。考功、掌考第及秀孝贡士等事。主爵掌封爵等事。三曹。殿中统殿中、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供御衣仓等事。仪曹、掌吉凶礼制事。三公、掌五时读时令,诸曹囚帐,断罪,赦日建金鸡等事。驾部掌车舆、牛马厩牧等事。四曹。祠部统祠部、掌祠部医药,死丧赠赐等事。主客、掌诸蕃杂客等事。虞曹、掌地图,山川远近,园囿田猎,肴膳杂味等事。屯田、掌藉田、诸州屯田等事。起部掌诸兴造非等事。五曹。祠部,无尚书则右仆射摄。五兵统左中兵、掌诸郡督告身、诸宿卫官等事。右中兵、掌畿内丁帐、事力、蕃兵等事。左外兵、掌河南及潼关已东诸州丁帐,及发召征兵等事。右外兵、掌河北及潼关已西诸州,所典与左外同。都兵掌鼓吹、太乐、杂户等事。五曹。都官统都官、掌畿内非违得失事。二千石、掌畿外得失等事。比部、掌诏书律令勾检等事。水部、掌舟船、津梁,公私水事。膳部掌侍官百司礼食肴馔等事。五曹。度支统度支、掌计会,凡军国损益、事役粮廪等事。仓部、掌诸仓帐出入等事。左户、掌天下计帐、户籍等事。右户、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金部、掌权衡量度、外内诸库藏文帐等事。库部掌凡是戎仗器用所须事。六曹。凡二十八曹。吏部、三公,郎中各二人,余并一人。凡三十郎中。吏部、仪曹、三公、虞曹、都官、二千石、比部、左户、各量事置掌故主事员。
门下省,掌献纳谏正,及司进御之职。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六人,录事四人,通事令史、主事令史八人。统局六。领左右局,领左右各二人,掌知硃华阁内诸事。宣传已下,白衣斋子已上,皆主之。左右直长四人。尚食局,典御二人,总知御膳事。丞、监各四人。尚药局,典御及丞各二人,总知御药事。侍御师、尚药监各四人。主衣局、都统、子统各二人。掌御衣服玩等事。斋帅局,斋帅四人。掌铺设洒扫事。殿中局,殿中监四人。掌驾前奏引行事,制请修补。东耕则进耒耜。
中书省,管司王言,及司进御之音乐。监、令各一人,侍郎四人。并司伶官西凉部直长、伶官西凉四部、伶官龟兹四部、伶官清商部直长、伶官清商四部。又领舍人省,掌署敕行下,宣旨劳问。中书舍从、主书各十人。
秘书省,典司经籍。监、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又领著作省,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二人。
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六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六人,员外散骑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骑侍郎六人,给事中六人,员外散骑侍郎一百二十人,奉朝请二百四十人。又领起居省,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一人,校书郎二人。
中侍中省,掌出入门閤。中侍中二人,中常侍中、给事中各四人。又有中尚药典御及丞,并中谒者仆射,各二人。中尚食局,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内谒者局,统、丞各一人。
御史台,掌察纠弹劾。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中侍御史、检校御史各十二人,录事四人。领符节署,令一人,符玺郎中四人。
都水台,管诸津桥。使者二人,参事十人。又领都尉、合昌、坊城等三局。尉皆分司诸津桥。
谒者台,掌凡诸吉凶公事,导相礼仪事。仆射二人,谒者三十人,录事一人。
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是为九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
太常,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其属官有博士、四人,掌礼制。协律郎、二人,掌监调律吕音乐。八书博士二人。等员。统诸陵、掌守卫山陵等事。太庙、掌郊庙社稷等事。太乐、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衣冠、掌冠帻、舄履之属等事。鼓吹、掌百戏、鼓吹乐人等事。太祝、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太史、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等事。太医、掌医药等事。廪牺、掌养牺牲,供祭群祀等事。太宰掌诸神祀烹宰行礼事。等署令、丞。而太庙兼领郊祠、掌五郊群神事。崇虚掌五岳四渎神祀,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二局丞,太乐兼领清商部丞,掌清商音乐等事。鼓吹兼领黄户局丞,掌供乐人衣服。太史兼领灵台、掌天文观候。太卜掌诸卜筮。二局丞。
光禄寺,掌诸膳食,帐幕器物,宫殿门户等事。统守宫、掌凡张设等事。太官、掌食膳事。宫门、主诸门籥事。供府、掌供御衣服玩弄之事。肴藏、掌器物鲑味等事。清漳、主酒,岁二万石。春秋中半。华林掌禁御林木等事。等署。宫门署,置仆射六人,以司其事。余各有令、丞。又领东园局丞员。掌诸凶具。
卫尉寺,掌禁卫甲兵。统城门寺,置校尉二人,以司其职。掌宫殿城门,并诸仓库管籥等事。又领公车、掌尚书所不理,有枉屈,经判奏闻。武库、掌甲兵及吉凶仪仗。卫士掌京城及诸门士兵。等署令。武库又有修故局丞。掌领匠修故甲等事。
大宗正寺,掌宗室属籍。统皇子王国、诸王国、诸长公主家。
太仆寺,掌诸车辇、马、牛、畜产之属。统骅骝、掌御马及诸鞍乘。左右龙、左右牝、掌驼马。驼牛、掌饲驼骡驴牛。司羊、掌诸羊。乘黄、掌诸辇辂。车府掌诸杂车。等署令、丞。骅骝署,又有奉承直长二人。左龙署,有左龙局。右龙署,有右龙局。左牝署,有左牝局。右牝署,有右牝局。驼牛署,有典驼、特牛、牸牛三局。司羊署,有特羊、牸羊局。诸局并有都尉。寺又领司讼、典腊、出入等三局丞。
大理寺,掌决正刑狱。正、监、评各一人,律博士四人,明法掾二十四人,槛车督二人,掾十人,狱丞、掾各二人,司直、明法各十人。
鸿胪寺,掌蕃客朝会,吉凶吊祭。统典客、典寺、司仪等署令、丞。典客署,又有京邑萨甫二人,诸州萨甫一人。典寺署,有僧祗部丞一人。司仪署,又有奉礼郎三十人。
司农寺,掌仓市薪菜,园池果实。统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梁州水次仓、石济水次仓、藉田等署令、丞。而钩盾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典农署,又别领山阳、平头、督亢等三部丞。导官署,又有御细部、曲面部、典库部等仓督员。
太府寺,掌金帛府库,营造器物。统左、中、右三尚方,左藏、司染、诸冶东西道署、黄藏、右藏、细作、左校、甄官等署令、丞。左尚方,又别领别局、乐器、器作三局丞。中尚方,又别领别局、泾州丝局、雍州丝局、定州?绫局四局丞。右尚方,又别领别局丞。司染署,又别领京坊、河东、信都三局丞。诸冶东道,又别领滏口、武安、白间三局丞。诸冶西道,又别领晋阳冶、泉部、大亏阝、原仇四局丞。甄官署,又别领石窟丞。
国子寺,掌训教胄子。祭酒一人,亦置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员。领博士五人,助教十人,学生七十二人。太学博士十人,助教二十人,太学生二百人。四门学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
长秋寺,掌诸宫阁。卿、中尹各一人,并用宦者。丞二人。亦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员。领中黄门、掖庭、晋阳宫、中山宫、园池、中宫仆、奚官等署令、丞。又有暴室局丞。其中黄门,又有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掖庭、晋阳、中山,各有宫教博士二人。中山署,又别有面豆局丞。园池署,又别有桑园部丞。中宫仆署,又别有乘黄局教尉、细马车都督、车府部丞。奚官署,又别有染局丞。
将作寺,掌诸营建。大匠一人,丞四人。亦有功曹,主簿,录事员。若有营作,则立将、副将、长史、司马、主簿、录事各一人。又领军主、副,幢主、副等。
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员,以管诸州郡县沙门曹。
领军府,将军一人,掌禁卫宫掖。硃华阁外,凡禁卫官,皆主之。舆驾出入,督摄仗卫。中领军亦同。有长史、司马、功曹、五官、主簿、录直,厘其府事。又领左右卫、领左右等府。
左右卫府,将军各一人,掌左右厢。所主硃华阁以外,各武卫将军二人贰之。皆有司马、功曹、主簿、录事,厘其府事。其御仗属官,有御仗正副都督、御仗五职、御仗等员。其直荡属官,有直荡正副都督、直入正副都督、勋武前锋正副都督、勋武前锋五藏等员。直卫属官,有直卫正副都督、翊卫正副都督、前锋正副都督等员。直突属官,有直突都督、勋武前锋散都督等员。直阁属官,有硃衣直阁、直阁将军、直寝、直斋、直后之属。又有武骑、云骑将军各一人,骁骑、游击、前后左右等四军将军,左右中郎将,各五人,步兵、越骑、射声、屯骑、长水等校尉,奉车都尉等,各十人,武贲中郎将,羽林监各十五人,冗从仆射三十人,骑都尉六十人,积弩、积射、强弩等将军及武骑常侍,各二十五人,殿中将军五十人,员外将军一百人,殿中司马督五十人,员外司马督一百人。
领左右府,有领左右将军、领千牛备身,又有左右备身正副都督、左右备身五职、左右备身员。又有刀剑备身正副都督、刀剑备身五职、刀剑备身员。又有备身正副督、备身五职员。
护军府,将军一人,掌四中关津。舆驾出则护驾。中护军亦同,有长史、司马、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厘其府事。其属官,东西南北四中府皆统之。四府各中郎将一人,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统府录事各一人。又有统府直兵及功曹、仓曹、中兵、外兵、骑兵、长流、城局等参军各一人,法、田、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又领诸关尉、津尉。
行台,在令无文。其官置令、仆射。其尚书丞郎,皆随权制而置员焉。其文未详。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师,掌师范训导,辅翊皇太子。少师、少傅、少保,是为三少,各一人,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师之德。出则三师在前,三少在后。
詹事,总东宫内外众务,事无大小,皆统之。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员。领家令,率更令、仆等三寺,左右卫二坊。三寺各置丞,二坊各置司马,俱有功曹、主簿,以承其事。
家令,领食官、典仓、司藏等署令、丞。又领内坊令、丞。掌知阁内诸事。其食官,又别领器局、酒局二丞,典仓又别领园丞。司藏又别领仗库、典作二局丞。率更领中盾署令、丞各一人。掌周卫禁防,漏刻钟鼓。仆寺领厩牧署令、丞,署又别有车舆局丞。
左右卫坊率,各领骑官备身正副都督、骑官备身五职、骑官备身员。又有内直备身正副都督、内直备身五职、内直备身员。又有备身正副都督、备身五职员。又有直阁、直前、直后员。又有旅骑、屯卫、典军等校尉各二人,骑尉三十人。
门下坊,中庶子、中舍人,通事守舍人、主事守舍人,各四人。又领殿内、典膳、药藏、斋帅等局,殿内局有内直监二人,副直监四人。典膳、药藏局,监、丞各二人。药藏又有侍医四人。斋帅局,斋帅、内阁帅各二人。
典书坊,庶子四人,舍人二十八人。又领典经坊,洗马八人,守舍人二人,门大夫、坊门大夫、主簿各一人。并统伶官西凉二部、伶官清商二部。
自诸省台府寺,各因其繁简而置吏。有令史、书令史、书吏之属。又各置曹兵,以共其役。其员因繁简而立。其余主司专其事者,各因事立名,条流甚众,不可得而具也。
王,位列大司马上。非亲王则位在三公下。置师一人,余官大抵与梁制不异。其封内之调,尽以入台,三分食一。公已下,四分食一。
皇子王国,置郎中令,大农,中尉,常侍,各一人。侍郎,二人。上、中、下三将军,各一人。上、中大夫,各二人。防阁、四人。典书、典祠、学宫、典卫等令,各一人。斋帅、四人。食官、厩牧长、各一人。典医丞、二人。典府丞、一人。执书、二人。谒者、四人。舍人十人。等员。
诸王国,则加有陵长、庙长、常侍各一人,而无中将军员。上、中大夫各减一人。诸公又减诸王防阁、斋帅、典医丞等员。诸侯伯子男国,又减诸公国将军、大夫员。诸公主则置家令、丞、主簿、录事等员。
司州,置牧。属官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州都,主簿,西曹书佐、记室、户曹、功曹、金曹、租曹、兵曹、骑曹、都官、法曹、部郡等从事员。主簿置史,西曹已下各置掾史。又领西、东市署令、丞,及统清都郡诸畿郡。
清都郡,置尹,丞,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掾,中部掾等员。
鄴、临漳、成安三县令,各置丞、中正、功曹、主簿、门下督、录事、主记,议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掾员。鄴又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又领十二行经途尉。凡一百三十五里,里置正。临漳又领左部、东部二尉,左部管九行经途尉。凡一百一十四里,里置正。成安又领后部、北部二尉,后部管十一行经途尉,七十四里,里置正。清都郡诸县令已下官员,悉与上上县同。诸畿郡太守已下,悉与上上郡同。
上上州刺史,置府。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功曹、仓曹、中兵等参军事及掾史,主簿及掾,记室掾史,外兵、骑兵、长流、城局、刑狱等参军事及掾史,参军事及法、墨、田、铠、集、士等曹行参军及掾史,右户掾史,行参军,长兼行参军,督护,统府录事,统府直兵,箱录事等员。州属官,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州都光迎主簿,主簿,西曹书佐,市令及史,祭酒从事史,部郡从事,皁服从事,典签及史,门下督,省事,都录事及史,箱录事及史,朝直、刺奸、记室掾,户曹、旧曹、金曹、租曹、兵曹、左户等掾史等员。
上上州府,州属官佐史,合三百九十三人。上中州减上上州十人,上下州减上中州十人,中上州减上下州五十一人,中中州减中上州十人,中下州减中中州十人,下上州减中下州五十人,下中州减下上州十人,下下州减下中州十人。
上上郡太守,属官有丞,中正,光迎功曹,光迎主簿,功曹,主簿,五官,省事,录事,及西曹、户曹、金曹、租曹、兵曹、集曹等掾佐,太学博士,助教,太学生,市长,仓督等员。合属官佐史二百一十二人。上中郡减上上郡五人,上下郡减上中郡五人,中上郡减上下郡四十五人,中中郡减中上郡五人,中下郡减中中郡五人,下上郡减中下郡四十人,下中郡减下上郡二人,下下郡减下中郡二人。
上上县令,属官有丞,中正,光迎功曹,光迎主簿,功曹,主簿,录事,及西曹、户曹、金曹、租曹、兵曹等掾,市长等员。合属官佐史五十四人。上中县减上上县五人,上下县减上中县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六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人,中下县减中中县一人,下上县减中下县一人,下中县减下上县一人,下下县减下中县一人。
自州、郡、县,各因其大小置白直,以供其役。
三等诸镇,置镇将、副将,长史,录事参军,仓曹、中兵、长流、城局等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市长,仓督等员。
三等戍,置戍主、副,掾,队主、副等员。
官一品,每岁禄八百匹,二百匹为一秩。从一品,七百匹,一百七十五匹为一秩。
二品,六百匹,一百五十匹为一秩。从二品,五百匹,一百二十五匹为一秩。
三品,四百匹,一百匹为一秩。从三品,三百匹,七十五匹为一秩。
四品,二百四十匹,六十匹为一秩。从四品,二百匹,五十匹为一秩。
五品,一百六十匹,四十匹为一秩。从五品,一百二十匹,三十匹为一秩。
六品,一百匹,二十五匹为一秩。从六品,八十匹,二十匹为一秩。
七品,六十匹,十五匹为一秩。从七品,四十匹,十匹为一秩。
八品,三十六匹,九匹为一秩。从八品,三十二匹,八匹为一秩。
九品,二十八匹,七匹为一秩。从九品,二十四匹,六匹为一秩。
禄率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钱。事繁者优一秩,平者守本秩,闲者降一秩。长兼、试守者,亦降一秩。官非执事、不朝拜者,皆不给禄。又自一品已下,至于流外勋品,各给事力。一品至三十人,下至于流外勋品,或以五人为等,或以四人、三人、二人、一人为等。繁者加一等,平者守本力,闲者降一等焉。
州、郡、县制禄之法,刺史、守、令下车,各前取一时之秩。
上上州刺史,岁秩八百匹,与司州牧同。上中、上下各以五十匹为差。中上降上下一百匹,中中及中下,亦以五十匹为差。下上降中下一百匹,下中、下下,亦各以五十匹为差。
上郡太守,岁秩五百匹,降清都尹五十匹。上中、上下各以五十匹为差。中上降上下四十匹,中中及中下,各以三十匹为差。下上降中下四十匹,下中、下下各以二十匹为差。
上上县,岁秩一百五十匹,与鄴、临漳、成安三县同。上中、上下各以十匹为差。中上降上下三十匹,中中及中下,各以五匹为差。下上降中下二十匹,下中、下下各以十匹为差。
州自长史已下,逮于史吏,郡县自丞已下,逮于掾佐,亦皆以帛为秩。郡有尉者,尉减丞之半。皆以其所出常调课之。其镇将,戍主,军主、副,幢主、副,逮于掾史,亦各有差矣。
诸州刺史、守、令已下,干及力,皆听敕乃给。其干出所部之人。一干输绢十八匹,干身放之。力则以其州、郡、县白直充。
三师、王、二大、大司马、大将军。三公,为第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开国郡公,为从一品。
仪同三司,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骠骑、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在开国郡公下。卫将军,加大者,在太子太师上。四征将军,加大者,次卫大将军。左右光禄大夫,散郡公,开国县公,为第二品。
尚书仆射,置二,左居右上。中书监,四镇,加大者,次四征。中、镇、抚军将军,三将军,武职罢任者为之。领军、加大者,在尚书令下。护军、翊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散县公,开国县侯,为从二品。
吏部尚书,四安将军,中领、护,太常、光禄、卫尉卿,太子三少,中书令,太子詹事,侍中,列曹尚书,四平将军,大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清都尹,三等上州刺史,左右卫将军,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散县侯,开国县伯,为第三品。
散骑常侍、三等中州刺史、司徒左长史、四方中郎将、四护匈奴、羌戎、夷、蛮越。中郎将、国子祭酒、御史中丞、中侍中、长秋卿、将作大匠、冠军将军、太尉长史、领左右将军、武卫将军、太子左右卫率、辅国将军、四护校尉、太中大夫、龙骧将军、三等上郡太守、散县伯,为从第三品。
镇远、安远将军,太常、光禄、卫尉少卿,尚书,吏部郎中,给事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司徒右长史,司空长史,大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少卿,三公府司马,中常侍,中尹,城门校尉,武骑、云骑、骁骑、游击将军,已前上阶。建忠、建节将军,通直散骑常侍,诸开府长史、中大夫,三等下州刺史,三等镇将,诸开府司马,开国县子,为第四品。
中坚、中垒将军,尚书左丞,三公府谘议参军事,司州别驾从事史,三等上州长史,太子三卿,前、左、右、后军将军,中书侍郎,太子庶子,三等中郡太守,左右备身、刀剑备身、备身、卫仗、直荡等正都督,三等上州司马,已前上阶。振威、奋武将军,谏议大夫,尚书右丞,诸开府谘议参军,司州治中从事史,左右中郎将,步兵、越骑、射声、屯骑、长水校尉,硃衣直阁,直阁将军,太子骑官备身、内直备身等正都督,三等镇副将,散县子,为从第四品。
广德、弘义将军,太子备身、直入、直卫等正都督,领左右、三等中州长史,三公府从事中郎,秘书丞,皇子友,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太子中舍人,员外散骑常侍,三等中州司马,已前上阶。折冲、制胜将军,主衣都统,尚食、尚乐二典御,太子旅骑、屯卫、典军校尉,领护府长史司马,诸开府从事中郎,开国县男,为第五品。
伏波、陵江将军,三等下州长史,三公府掾属,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太子洗马,左右备身、刀剑备身、御仗、直荡等副都督,左右直长,中尚食、中尚药典御,三等下州司马,已前上阶。轻车、楼船将军,驸马都尉,翊卫正都督,直寝,直斋,奉车都尉,都水使者,诸开府掾属,崇圣、归义、归正、归命、归德侯,清都郡丞,治书侍御史,鄴、临漳、成安三县令,中给事中,三等下郡太守,大理司直,太子直阁、二卫队主,太子骑官、内直备身副都督,开国乡男,散县男,为从第五品。
劲武、昭勇将军,尚书诸曹郎中,中书舍人,三公府主簿,三等上州别驾从事史,四中府三等镇守长史,三公府录事参军事,皇子郎中令,三公府功曹、记室、户、仓、中兵参军事,皇子文学,谒者仆射,已前上阶。明威、显信将军,太子备身副都督,四中府司马,武贲中郎将,羽林监,冗从仆射,直入副都督,千牛备身,大理正、监、评,侍御师诸开府录事、功曹、记室、仓、中兵等曹参军事,三等上州录事参军事,治中从事史,三等上郡丞,三等上县令,太子内直监,平准署令,为第六品。
度辽、横海将军,直突都督,三等中州别驾从事史,三公府列曹参军事,给事中,太子门大夫,三等上州功、仓、中兵等参军事,皇子大农,骑都尉,直后,符玺郎中,三等中州录事参军事,已前上阶。逾岷、越嶂将军,直卫副都督,三等中州从事史,诸开府主簿、列曹参军事,三等中州功、仓、中兵等参军事,太子舍人,三寺丞,太子直前,太子副直监,太子诸队主,为从第六品。
戎昭、武毅将军,勋武前锋正都督,三公府东西閤祭酒,三等下州别驾从事史,三等上州府主簿、列曹参军事,三等下州录事参军事,四中府录事参军事,王公国郎中令,积弩、积射将军,员外散骑侍郎,皇子中尉,三公府参军事,列曹行参军,已前上阶。雄烈、恢猛将军,翊卫副都督,诸开府东西閤祭酒参军事、列曹行参军,三等下州功、仓、中兵参军事,四中府功、仓、中兵参军事,三等中州府主簿、列曹参军事,二卫府司马,詹事府丞,左右备身五职,三等镇录事参军事,六寺丞,秘书郎中,著作佐郎,太子侍医,太子骑尉,太子骑官备身五职,三等中郡丞,三等中县令,为第七品。
扬麾、曜锋将军,勋武前锋副都督,强弩将军,三公府行参军,三等上州参军事、列曹行参军,三等下州府主簿、列曹参军事,四中府列曹参军事,王公国大农,长秋、将作寺丞,太子二率坊司马,三等镇仓、中兵参军事,已前上阶。荡边、开域将军,勋武前锋散都督,太学博士,皇子常侍,太常博士,武骑常侍,左右备身,刀剑备身五职,都将、别、统、军主、幢主。三等中州参军事、列曹行参军,诸开府行参军,奉朝请,国子助教,公车、京邑二市署令,三等镇列曹参军事,三县丞,侍御史,尚食、尚药丞,斋帅,中尚食、中尚药丞,太子直后、二卫队副,前锋正都督,太子骑官备身,太子内直备身五职,已见前。诸戍主、军主,为从第七品。
静漠、绥戎将军,协律郎,三等上州行参军,三等下州参军事、列曹参军事,四中府列曹行参军,侯、伯国郎中令,殿中将军,皇子侍郎,已前上阶。平越、殄夷将军,刀剑备身五职,已见前。前锋副都督,太子内直备身,主书,殿中侍御史,太子典膳、药藏丞,太子斋帅,三等中州行参军,王、公国中尉,三等镇铠曹行参军,三等下郡丞,三等下县令。为第八品。
飞骑、隼击将军,三公府长兼左右户行参军、长兼行参军,门下录事,尚书都令史,检校御史,诸署令,诸开府典签,中谒者仆射,中黄门冗从仆射,已前上阶。武牙、武奋将军。备身御仗五职,宫门署仆射,太子备身五职,侯、伯国大农,皇子上、中、下将军,皇子上、中大夫,王、公国常侍,诸开府长兼左右户行参军,诸开府长兼行参军,员外将军,勋武前锋五职,司州及三等上州典签,太子诸队副,诸戍诸军副,清都郡丞,为从第八品。
清野将军,子、男国郎中令,诸署内谒者局统,三等上州长兼行参军,中黄门、太子内坊令,公主家令,皇子防阁、典书令,四门博士,大理律博士,校书郎,三公府参军督护,都水参军事,七部尉,诸郡尉,已前上阶。横野将军,王、公国侍郎,侯、伯国中尉、谒者,太子三寺丞,诸开府参军督护,殿中司马督,御仗,太子食官、中省、典仓等令,太子备身,平准、公车丞,三等中州典签,为第九品。
偏将军,诸宫教博士,太子司藏、厩牧令,太子校书,诸署别局都尉,诸尉,诸关津尉,三等上州参军督护,三等中州长兼行参军,秘书省正字,皇太子三令,王、公国上中下将军及上中大夫,诸署令,诸县丞,已前上阶。裨将军,领军护军府、太常光禄卫尉寺、詹事府等功曹、五官、奉礼郎,子、男国大农,小黄门,员外司马督,太学助教,诸幢主、遥途尉,中侍中,省录事,三等下州典签,尚书、门下、中书等省医师,为从第九品。
流内比视官十三等。第一领人酋长,视从第三品。第一不领人酋长,视第四品。第二领人酋长,第一领人庶长,视从第四品。诸州大中正,第二不领人酋长,第一不领人庶长,视第五品。诸州中正,畿郡邑中正,第三领人酋长,第二领人庶长,视从第五品。第三不领人酋长,第二不领人庶长,视第六品。第三领人庶长,视从第六品。第三不领人庶长,视第七品。司州州都主簿,国子学生,视从第七品。诸州州都督簿,司州西曹书佐,清都郡中正、功曹,视第八品。司州列曹从事,诸州西曹书佐,诸郡中正、功曹,清都郡主簿,视从第八品。司州部郡从事,诸州祭酒从事史,视第九品。诸州部郡从事,同州守从事,诸郡主簿,司州武猛从事,视从第九品。
周太祖初据关内,官名未改魏号。及方隅粗定,改创章程,命尚书令卢辩,远师周之建职,置三公三孤,以为论道之官。次置六卿,以分司庶务。其所制班序:
内命,谓王朝之臣。三公九命,三孤八命,六卿七命,上大夫六命,中大夫五命,下大夫四命,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外命,谓诸侯及其臣。诸公九命,诸侯八命,诸伯七命,诸子六命,诸男五命,诸公之孤卿四命,侯之孤卿、公之大夫三命,子男之孤卿、侯伯之大夫、公之上士再命,子男之大夫、公之中士、侯伯之上士一命,公之下士、侯伯之中士下士、子男之士不命。
其制禄秩,下士一百二十五石,中士已上,至于上大夫,各倍之。上大夫是为四千石。卿二分,孤三分,公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一万石。其九秩一百二十石,八秩至于七秩,每二秩六分而下各去其一,二秩一秩俱为四十石。凡颁禄,视年之上下。亩至四釜为上年,上年颁其正。三釜为中年,中年颁其半。二釜为下年,下年颁其一。无年为凶荒,不颁禄。六官所制如此。
制度既毕,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所设官名,讫于周末,多有改更。并具《卢传》,不复重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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