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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附一:司马光传(选自《宋史》)

时间:2022-04-18 14:52:53 儒家 我要投稿

《家范》附一:司马光传(选自《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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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附一:司马光传(选自《宋史》)

  《家范》附一:司马光传(选自《宋史》)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

  除奉礼郎,时池在杭,求签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丁内外艰,执丧累年,毁瘠如礼。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

  中官麦允言死,给卤簿。光言:“繁缨以朝,孔子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官,给一品卤簿,其视繁缨,不亦大乎?”夏竦赐谥文正,光言:“此谥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当之?”改文庄。加集贤校理。

  从庞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蚕食其地,为河东患。籍命光按视,光建:“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从则籴贱,亦可渐纾河东贵籴远输之忧。”籍从其策;而麟将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设备,没于敌,籍得罪去。光三上书自引咎,不报。籍没,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贤之。

  改直秘阁、开封府推官。交趾贡异兽,谓之麟,光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为瑞,愿还其献。”又奏赋以风。修起居注,判礼部。有司奏日当食,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表贺。光言:“四方见,京师不见,此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不当贺。”从之。

  同知谏院。苏辙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将黜之,光言:“辙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宜黜。”诏置末级。

  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光在并州闻而继之,且贻书劝镇以死争。至是,复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闻命,复上疏曰:“臣向者进说,意谓即行,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为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卒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国老’、‘门生天子’之祸,可胜言哉?”帝大感动曰:“送中书。”光见韩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禁中夜半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拱手曰:“敢不尽力。”未几,诏英宗判宗正,辞不就,遂立为皇子,又称疾不入。光言:“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贤于人远矣。然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愿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兖国公主嫁李玮,不相能,诏出玮卫州,母杨归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玮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独无雨露之感乎?玮既黜,主安得无罪?”帝悟,降主沂国,待李氏恩不衰。

  进知制诰,固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时朝政颇姑息,胥吏喧哗则逐中执法,辇官悖慢则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治,军卒詈三司使而以为非犯阶级。光言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给。至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时有司定后宫封赠法,后与妃俱赠三代,光论:“妃不当与后同,袁盎引却慎夫人席,正为此耳。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圣光献后同听政。光上疏曰:“昔章献明肃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亲用外戚小人,负谤海内。今摄政之际,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猥鄙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

  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上继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顿君,此万世法也。”后诏两制集议濮王典礼,学士王珪等相视莫敢先,光独奋笔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王宜准封赠期亲尊属故事,称为皇伯,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议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为按。既上与大臣意殊,御史六人争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请与俱贬。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使者诉于朝。光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明年,夏人犯边,杀略吏士。赵滋为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光论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鱼界河,伐柳白沟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将代之。光谓:“国家当戎夷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驁,又从而姑息之。近者西祸生于高宜,北祸起于赵滋;时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场细故辄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遗赐直百余万,光率同列三上章,谓:“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宜许侍从上进金钱佐山陵。”不许。光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舅氏,义不藏于家。后还政,有司立式,凡后有所取用,当覆奏乃供。光云:“当移所属使立供已,乃具数白后,以防矫伪。”

  曹佾无功除使相,两府皆迁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迁除无名,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已而迁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构,国之大贼。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责守忠为节度副使,蕲州安置,于下快之。

  诏刺陕西义勇二十万,民情惊挠,而纪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韩琦。琦曰:“兵贵先声,谅祚方桀驁,使骤闻益兵二十万,岂不震慑?”光曰:“兵之贵先声,为无其实也,独可欺之于一日之间耳。

  今吾虽益兵,实不可用,不过十日,彼将知其详,尚何惧?”琦曰:“君但见庆历间乡兵刺为保捷,忧今复然,已降敕榜与民约,永不充军戍边矣。”光曰:“朝廷尝失信,民未敢以为然,虽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无忧。”光曰:“公长在此地,可也;异日他人当位,因公见兵,用之运粮戍边,反掌间事耳。”琦嘿然,而讫不为止。不十年,皆如光虑。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光论其奸邪不可近:“昔汉景帝重卫绾,周世宗薄张美。广渊当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宜黜之以厉天下。“进龙图阁直学士。

  神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光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对曰:“臣不能为四六。”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且卿能进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获辞。

  御史中丞王陶以论宰相不押班罢,光代之,光言:“陶由论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俟既押班,然后就职。”许之。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御乐院内臣,国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近岁暗理官资,非祖宗本意。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章五上,帝为出居简,尽罢寄资者。既而复留二人,光又力争之。张方平参知政事,光论其不叶物望,帝不从。还光翰林兼侍读学士。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览,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俾日进读。

  诏录颍邸直省官四人为閤门祗候,光曰:“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御极之初,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閤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诏边臣招纳其众。光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独失信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若名山余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见侯景之事乎?”

  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西方用兵,盖自此始矣。

  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光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京兆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徙知许州,趣入观觐,不赴;请判西京御史台归洛,自是绝口不论事。而求言诏下,光读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复陈六事,又移书责宰相吴充,事见《充传》。蔡天申为察访,妄作威福,河南尹、转运使敬事之如上官;尝朝谒应天院神御殿,府独为设一班,示不敢与抗。光顾谓台吏曰:“引蔡寺丞归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监竹木务官富赞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元丰五年,忽得语涩疾,疑且死,豫作遗表置卧内,即有缓急,当以界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光不可。”又将以为东宫师傅。蔡確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资治通鉴》未就,帝尤重之,以为贤于荀悦《汉纪》,数促使终篇,赐以颍邸旧书二千四百卷。及书成,加资政殿学士。凡居洛阳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侥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甫定。遂罢保甲团教,不复置保马;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钱;京东铁钱及茶盐之法,皆复其旧。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无此事。”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复得疾,诏朝会再拜,勿舞蹈。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著云:“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乃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提点刑狱。边计以和戎为便。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选举,而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立十科荐士法。皆从之。

  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且曰:“毋拜。”遂罢青苗钱,复常平粜籴法。两宫虚己以听。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光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不复自觉,谆谆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闻之恸,与帝即临其丧,明堂礼成不贺,赠太师、温国公,遂以一品礼服,赙银绢七千。诏户部侍郎赵瞻、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其丧,归葬陕州。谥曰文正,赐碑曰忠清粹德。京师人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及葬,哭者如哭其私亲。

  岭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尽像以祀,饮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光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绍圣初,御史周秩首论光诬谤先帝,尽废其法。章惇、蔡卞请发冢斫棺,帝不许,乃令夺赠谥,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贬清远军节度副使,又贬崖州司户参军。徽宗立,复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复降正议大夫,京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

  靖康元年,还赠谥。建炎中,配飨哲宗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