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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时间:2023-08-03 14:45:41 赛赛 旧五代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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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旧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旧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天文志

  (案:《天文志序》原本阙佚,然其日食、星变诸门,事迹具存,较《欧阳史·司天考》为详备。今考《五代会要》所载星变、物异诸门,与《司天考》互有详略。盖五代典章散佚,各记所闻,未能画一也。参考诸书,当以是书为得其实焉。)

  日食

  梁太祖乾化元年,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时言事者多引汉高祖末年日食于岁首,梁祖甚恶之,于是素服避正殿,百官各守本司。是日,有司奏:“云初阴晦,事同不食。”百僚奉表称贺。

  末帝龙德三年,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唐庄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时有司奏:“日食在卯,主岁大旱。”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二年,八月己卯朔,日有食之。

  三年,二月丁丑朔,日食。其日阴云不见,百官称贺。

  长兴元年,六月癸巳朔,日食。其日阴冥不见,至夕大雨。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食二分,伏缘所食微少,太阳光影相铄,伏恐不辨亏阙,请其日不入阁。百官守司。”从之。

  晋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先是,司天奏:“正月二日,太阳亏食,宜避正殿,开诸营门,盖藏兵器,半月不宜用军。”是日太阳亏,十分内食三分,在尾宿十七度。日出东方,以带食三分,渐生,至卯时复满。三年,正月戊申朔,司天先奏,其日日食。至是日不食,内外称贺。四年,七月庚子朔,时中书门下奏:“谨按旧礼:日有变,天子素服避正殿,太史以所司救日于社,陈五兵、五鼓、五麾,东戟西矛,南弩北楯,中央置鼓,服从其位,百职废务,素服守司,重列于庭,每等异位,向日而立,明复而止。今所司法物,咸不能具,去岁正旦日食,唯谨藏兵仗,皇帝避正殿素食,百官守司。今且欲依近礼施行。”从之。七年,四月甲寅朔,是日百官守司,太阳不食,上表称贺。八年,四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少帝开运元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二年,八月甲子朔,日有食之。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汉隐帝乾祐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周太祖广顺二年,四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月食

  梁太祖开平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夜,先是,司天奏:“是日月食,不宜用兵。”时王景仁方总大军北伐,追之不及。至五年正月二日,果为后唐庄宗大败于柏乡。

  唐庄宗同光三年,三月戊申,月食。九月甲辰,月食。

  明宗天成三年,十二月乙卯,月食。四年,六月癸丑望,月食。十二月庚戌,月食。

  晋高祖天福二年,七月丙寅,月食。五年,十一月丁丑,月食鹑首之分。

  少帝开运元年,三月戊子,月食。九月丙戌,月食。

  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十二月乙未,月食。

  周世宗显德三年,正月戊申,月食。五年,十一月辛未,月食。

  月晕

  唐明宗天成元年,十一月,月晕匝火、木。

  彗孛

  梁太祖乾化二年,四月甲戌夜,彗见于灵台之西。

  唐明宗天成三年,十月庚午夜,西南有孛,长丈余,东南指,在牛五度。

  末帝清泰三年,九月己丑,彗出虚、危,长尺余,形细微,经天垒、哭星。

  晋高祖天福六年,九月,有彗星长丈余。八年,十月庚戌夜,有彗见于东方,西指,尾长一丈,在角九度。

  周太祖显德三年,正月壬戌夜,有星孛于参角,其芒指于东南。

  五星凌犯

  梁太祖开平二年,正月乙亥,岁星犯月。

  乾化二年,五月壬戌,荧惑犯心大星,去心四度,顺行。占曰:“心为帝王之星。”其年六月五日,帝崩。

  唐庄宗同光二年,八月戊子,荧惑犯星。三年,三月丙申,荧惑犯上相。四月甲申,荧惑犯左执法。六月丙寅,岁犯右执法。九月己亥,荧惑在江东犯第一星。(案《欧阳史》:九月丙辰,太白、岁相犯。是书不载,疑有阙文。)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癸卯,太白犯心大星。辛亥,荧惑犯上将。

  九月庚午,荧惑犯右执法,已卯,荧惑犯左执法。十月戊子,荧惑犯上相。十二月,荧惑犯氐。二年,正月甲戌,荧惑、岁相犯。二月辛卯,荧惑犯键闭。三月,荧惑犯上相。六月辛丑,荧惑犯房。九月壬子,岁犯房。

  三年,正月壬申,太白、荧惑合于奎。闰八月癸卯,荧惑犯上相。乙卯,荧惑犯右执法。庚午,太白犯左执法。九月庚辰,镇、岁合于箕。辛巳,太白、荧惑合于轸。十二月壬寅,荧惑犯房,太白、岁相犯于斗。四年,三月壬辰,岁犯牛。九月丙子,荧惑入哭星。

  长兴元年,六月乙卯,太白犯天樽。十一月壬戌,荧惑犯氐。十二月丙辰,荧惑犯天江。二年,正月乙亥,太白犯羽林。四月甲寅,荧惑犯羽林。八月,辰犯端门。十一月丙戌,太白犯键闭。三年,四月庚辰,荧惑犯积尸。九月庚寅,太白犯哭星。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垒。四年,八月己未,五鼓三筹,荧惑近天高星,岁星近司怪,太白近轩辕大星。(案《欧阳史》:九月辛巳,太白犯右执法。是书不载。)

  末帝清泰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右执法。

  晋高祖天福元年,三月壬子,荧惑犯积尸。四年,四月辛巳,太白犯东井北辕。甲申,太白犯五诸侯。五月丁未,太白犯舆鬼中星。六年,八月辛卯,太白犯轩辕。九月己卯,荧惑犯上将。八年,八月丙子,荧惑犯右掖。十月丙辰,荧惑犯进贤。

  开运元年,二月壬戌,太白犯昴。己巳,荧惑犯天钥。四月丁巳,太白犯五诸侯。七月甲申,太白犯东井。八月甲辰,荧惑入南斗。十月壬戌,荥惑犯哭星。(案:此条《欧阳史》不载。)十二月,太白犯辰。二年,八月甲戌,岁犯东井。九月甲寅,太白犯南斗魁。十一月甲午朔,太白犯哭星。

  汉天福十二年,十月己丑,太白犯亢距星。

  乾祐元年,八月己丑,镇星入太微西垣。戊戌,岁犯右执法。十月丁丑,岁犯左执法。二年,九月壬寅,太白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镇。丁卯,太白犯岁。十一月,镇星始出太微之左掖门。自元年八月己丑,镇星入太微垣,犯上将、左右执法、内屏、谒者,勾己往来,凡四百四十三日方出左掖。三年,六月乙卯,镇犯左掖。七月甲申,荧惑犯司怪。八月癸卯,太白犯房。庚戌,太白犯心大星。十月辛酉,太白犯岁。

  周广顺元年,二月丁巳,岁犯咸池。己未,荧惑犯五诸侯。三月甲子,岁守心。己卯,荧惑犯鬼。壬午,荧惑犯天户。四月甲午,岁犯钩钤。二年七月,荧惑犯井钺。八月乙未,荧惑犯天樽。九月辛酉,荧惑犯鬼。庚辰,荧惑掩右执法。十月壬辰,太白犯进贤。三年,四月乙丑,荧惑犯灵台。五月辛巳,荧惑犯上将。

  显德六年,六月庚子,荧惑与心大星合度,光芒相射。先是,荧惑勾己于房、心间,凡数月,至是与心大星合度,是夜顺行。(案:此条《欧阳史》不载。)

  星昼见

  唐同光三年,六月己巳,太白昼见。

  天成元年,七月庚申,太白昼见。

  长兴二年,五月己亥,岁星昼见。闰五月己巳,岁星昼见。八月戊子,太白昼见。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四年,五月癸卯,太白昼见。

  清泰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

  汉天福十三年,四月丙子,太白昼见。

  乾祐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

  周广顺二年,二月庚寅,太白经天。

  流星

  梁乾化元年,十一月甲辰,东方有流星如数升器,出毕宿口,曳光三丈余,有声如雷。

  唐长兴二年,九月丙戌夜,二鼓初,东北方有小流星入北斗魁灭。至五鼓初,西北方次北有流星,状如半升器,初小后大,速流如奎灭。尾迹凝天,屈曲似云而散,光明烛地。又东北有流星如大桃,出下台星,西北速流,至斗柄第三星旁灭。五鼓后至明,中天及四方有小流星百余,流注交横。

  应顺元年春,二月辛未夜,有大星如五升器,流于东北,有声如雷。

  清泰元年,九月辛丑夜,五鼓初,有大星如五斗器而南流,尾迹长数丈,赤色,移时盘屈如龙形,蹙缩如二铧,相斗而散。又一星稍小,东流,有尾迹,凝成白气,食顷方散。

  晋天福三年,三月壬申夜,四鼓后,东方有大流星,状如三升器,其色白,长尺余,屈曲流出河鼓星东三尺,流丈余灭。

  周显德元年,正月庚寅,子夜后,东北有大星坠,有声如雷,牛马震骇,六街鼓人方寐而惊,以为晓鼓,乃齐伐鼓以应之,至曙方知之。三月,高平之役,战之前夕,有大流星如日,流行数丈,坠于贼营之所。

  云气

  梁开平二年,三月丁丑夜,月有苍白晕,又有白气如人形十余,皆东向,出于晕内。九月乙酉,平旦,西方有气如人形甚众,皆若俯伏之状,经刻乃散。

  唐同光三年,日有背气,凡十二。三年,九月丁未夜,遍天阴云,北方有声如雷,四面鸡雉皆雊,俗谓之“天狗落”。是岁,日有背气,凡十三。是月,司天监奏:“自七月三日阴云大雨,至九月十八日后方晴,三辰行度灾祥,数日不见。”闰十二月庚午,日有黑气,似日,交相错磨,测在室十度。

  天成二年,十二月壬辰,西方有赤气,如火焰焰,约二千里。占者云“不出二年,其下当有大兵。”

  长兴三年,六月,司天监奏:“自月初至月终,每夜阴云蔽天,不辨星月。”

  应顺元年,四月九日,白虹贯日,是时闵帝遇害。

  晋天福初,高祖将建义于太原,日傍多有五色云,如莲芰之状。二年,正月丙辰,一鼓初,北方有赤气,向西至戌亥地,东北至丑地已来向北,阔三丈余,状如火光。赤气内见紫微宫共北斗诸星,其气乍明乍暗。至三点后,后有白气数条,相次西行,直至三鼓后散。

  汉乾祐二年十二月,日晕三重,上有背气。

  周显德三年,十二月庚午,白虹贯日,气晕勾环。

  内容简介

  《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

  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

  编撰基础

  《旧五代史》于北宋初期开始编写,那时五代时期的各朝“实录”基本没有散失,又有范质的《五代通录》作底本,再加上编书者对史料比较熟悉,因此成书时间很快,经始于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四月,至次年闰十月甲子日完竣呈上,前后只用了一年半左右时间。

  成书如此迅速,主要在于宋太祖十分重视,组织的撰修班子规格高、阵容强由薛居正监修,卢多逊、张瞻、刘兼、李穆、李九龄等七人同修 ;同时也因为去古未远,可资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范质又在此基础上整理出实录简编——《建隆五代通录》,从而为修史提供了极大便利。

  总体评价

  《旧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后人为区别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便习称《旧五代史》。后欧阳修五代史记出,称为新五代史,薛史则称为旧五代史。原书已佚,现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时的辑本。这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公元912--981年)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

  十国中对五代称臣奉朔各国,如荆南(南平)、楚、吴越等,入《世袭传》,余入《僭伪传》,契丹、吐蕃等入《外国传》。该书取材于各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等书,文献完备;且修史时五代结束未久,编撰人对当时情况多能了解,故史料较丰富。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立欧阳修《五代史记》于学官后,该书渐废。

  从宋朝藏书家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看,《旧五代史》的实际作者有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等诸人。他们是当时的学者名流,在《宋史》里都有传。史称卢多逊少年成名,甚有“笃学”;扈、张二人也是“少能文”,“幼而好学,有才藻”;李昉更是知识广博,曾主编过《文苑英华》、《太平广记》等大部头类书。他们大部分又在五代时期生活过一段,对那段历史比较了解,因此《旧五代史》材料较为丰富。尤其是保存了许多后来已经散失的当时的诏令公文和当时人写的“行状”、墓志铭等,这都是人物传纪的第一手的资料。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

  《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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