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一十三
○孟简 胡证 崔元略(子铉 铉子沆 元略弟元受 元式 元儒) 杜元颖 崔弘礼 李虞仲 王质 卢简辞(兄简能 弟弘正 简求 简能 子知猷简求子嗣业 汝弼)
孟简,字几道,平昌人。天后时同州刺史诜之孙。工诗有名。擢进士第,登宏辞科,累官至仓部员外郎。户部侍郎王叔文窃政,简为子司,多不附之;叔文恶之虽甚,亦不至摈斥。寻迁司封郎中。元和四年,超拜谏议大夫,知匦事。简明于内典。六年,诏与给事中刘伯刍、工部侍郎归登、右补阙萧俛等,同就醴泉佛寺翻译《大乘本生心地观经》,简最擅其理。
王承宗叛,诏以吐突承璀为招讨使。简抗疏论之,坐语讦,出为常州刺史。八年,就加金紫光禄大夫。简始到郡,开古孟渎,长四十一里,灌溉沃壤四千余顷,为廉使举其课绩,是有就加之命。是岁,征拜为给事中。九年,出为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东观察使。承李逊抑遏士族、恣纵编户之后,及简为政,一皆反之,而农估多受其弊,当时以为两未可也。十二年,入为户部侍郎。十三年,代崔元略为御史中丞,仍兼户部侍郎。是岁,出为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十四年,敕于谷城县置群牧,命曰"临汉监",令简充使。简奏请均州郧乡县镇遏使赵洁充本县令,台司奏有亏刑典,罚一月俸。是岁,改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十五年,穆宗即位,贬吉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初,简在襄阳,以腹心吏陆翰知上都进奏,委以关通中贵。翰持简阴事,渐不可制。简怒,追至州,以土囊杀之,且欲灭口。翰子弟诣阙,进状诉冤,且告简赃状。御史台按验,获简赂吐突承璀钱帛等共计七千余贯匹,事状明白,故再贬之。长庆元年大赦,量移睦州刺史。二年,移常州刺史。三年,入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其年十二月卒。
简性俊拔尚义。早岁交友先殁者,视其孤,每厚于周恤,议者以为有前辈风。然溺于浮图之教,为儒曹所诮。
胡证,字启中,河东人。父瑱,伯父玫,登进士第。证,贞元中继登科,咸宁王浑瑊辟为河中从事。自殿中侍御史拜韶州刺史,以母年高不可适远,改授太子舍人。襄阳节度使于頔请为掌书记,检校祠部员外郎。
元和四年,由侍御史历左司员外郎、长安县令、户部郎中。田弘正以魏博内属,请除副贰,乃兼御史中丞,充魏博节度副使,仍兼左庶子。入迁左谏议大夫。
九年,以党项寇边,以证有安边才略,乃授单于都护、御史大夫、振武军节度使。前任将帅非统驭之才,边事旷废,朝廷故特用证以镇。十三年,征为金吾大将军,依前兼御史大夫。十四年,充京西、京北巡边使,访其利害以闻。
长庆元年,太和公主出降回纥,诏以本官检校工部尚书充和亲使。旧制,以使车出境,有行人私觌之礼,官不能给,召富家子纳赀于使者而命之官。及证将行,首请厘革,俭受省费,以绝鬻官之门。行及漠南,虏骑继至,狼心犬态,一日千状,欲以戎服变革华服,又欲以王姬疾驱径路。证抗志不拔,守汉仪,黜夷法,竟不辱君命。使还,拜工部侍郎。
敬宗即位之初,检校户部尚书,守京兆尹。数月,迁左散骑常侍。宝历初,拜户部尚书、判度支,上表乞免,愿效藩服。二年,检校兵部尚书、广州刺史,充岭南节度使。太和二年,以疾上表求还京师。是岁十月卒于岭南,时年七十一,废朝一日,赠左仆射。
广州有海之利,货贝狎至。证善蓄积,务华侈,厚自奉养,童奴数百,于京城修行里起第,连亘闾巷。岭表奇货,道途不绝,京邑推为富家。证素与贾餗善,及李训事败,禁军利其财,称证子溵匿餗,乃破其家。一日之内,家财并尽。军人执溵入左军,仇士良命斩之以徇。时溵弟湘为太原从事,忽白昼见绿衣人无首,血流被地,入于室,湘恶之。翌日,溵凶问至,而湘获免。
崔元略,博陵人。祖浑之。父儆,贞元中官至尚书左丞。元略举进士,历佐使府。元和八年,拜殿中侍御史。十二年,迁刑部郎中、知台杂事,擢拜御史中丞。元和十三年,以李夷简自西川征拜御史大夫,乃命元略留司东台。寻除京兆少尹,知府事,仍加金紫。数月,真拜京兆尹。明年,改左散骑常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