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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十四·五行二

时间:2021-08-16 09:48:40 后汉书 我要投稿

《后汉书》志第十四·五行二

  灾火 草妖 羽虫孽 羊祸

  《五行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虫,刘歆传以为羽虫。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馀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反叛攻浮,卒诛灭。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宫,窦太后在南宫。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阁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绝。

  安帝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阿阳城中失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群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馀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子将废之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剪,则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宴驾。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

  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太尉李固以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戊辰,虎贲掖门火。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园寝火。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阳前殿西阁及黄门北寺火,杀人。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成门灾,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是时,黄巾作慝,变乱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命将出众,虽颇有所禽,然宛、广宗、曲阳尚未破坏,役起负海,杼柚空悬,百姓死伤已过半矣。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驺骑电激,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天戒若曰:放贤赏淫,何以旧典为。故焚其台门秘府也。其后三年,灵帝暴崩,续以董卓之乱,火三日不绝,京都为丘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