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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八观第十三

时间:2022-10-12 09:58:55 法家 我要投稿

《管子》八观第十三

  《管子》是战国时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内容很庞杂,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传说是春秋时期管仲的著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管子》八观第十三,希望能帮到大家!

  大城不可以不完,郭周不可以外通,里域不可以横通,闾闬不可以毋阖,宫垣关闭不可以不修 。故大城不完,则乱贼之人谋;郭周外通,则奸遁逾越者作;里域横通,则攘夺窃盗者不止;闾闬无阖,外内交通,则男女无别;宫垣不备,关闭不固,虽有良货,不能守也。故形势不得力非,则奸邪之人悫愿;禁罚威严,则简慢之人整齐;宪令著明,则蛮夷之人不敢犯;赏庆信必,则有功者劝;教训习俗者众,则君民化变而不自知也。是故明君在上位,刑省罚寡,非可刑而不刑,非可罪而不罪也;明君者,闭其门,塞其涂,弇其迹,使民毋由接于淫非之地,是以民之道正行善也若性然。故罪罚寡而民以治矣。

  行其田野,视其耕芸,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以知也。其耕之不深,芸之不谨,地宜不任,草田多秽,耕者不必肥,荒者不必墝,以人猥计其野,草田多而辟田少者,虽不水旱,饥国之野也。若是而民寡,则不足以守其地;若是而民众,则国贫民饥;以此遇水旱,则众散而不收。彼民不足以守者,其城不固;民饥者,不可以使战;众散而不收,则国为丘墟。故曰,有地君国而不务耕芸,寄生之君也。故曰:行其田野,视其耕芸,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知也。

  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夫山泽广大,则草木易多也;壤地肥饶,则桑麻易植也;荐草多衍,则六畜易繁也。山泽虽广,草木毋禁;壤地虽肥,桑麻毋数;荐草虽多,六畜有征,闭货之门也。故曰,时货不遂,金玉虽多,谓之贫国也。故曰: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

  入国邑,视宫室,观车马衣服,而侈俭之国可知也。夫国城大而田野浅狭者,其野不足以养其民;城域大而人民寡者,其民不足以守其城;宫营大而室屋寡者,其室不足以实其宫;室屋众而人徒寡者,其人不足以处其室;囷仓寡而台榭繁者,其藏不足以共其费。故曰,主上无积而宫室美,氓家无积而衣服修,乘车者饰观望,步行者杂文采,本资少而末用多者,侈国之俗也。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民贫则奸智生,奸智生则邪巧作。故奸邪之所生,生于匮不足;匮不足之所生,生于侈;侈之所生,生于毋度。故曰,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泰,为国之急也。不通于若计者,不可使用国。故曰:入国邑,视宫室,观车马衣服,而侈俭之国可知也。

  课凶饥,计师役,观台榭,量国费,而实虚之国可知也。凡田野万家之众,可食之地,方五十里,可以为足矣。万家以下,则就山泽可矣;万家以上,则去山泽可矣。彼野悉辟而民无积者,国地小而食地浅也;田半垦而民有余食而粟米多者,国地大而食地博也。国地大而野不辟者,君好货而臣好利者也;辟地广而民不足者,上赋重,流其藏者也。故曰,粟行于三百里,则国毋一年之积;粟行于四百里,则国毋二年之积;粟行于五百里,则众有饥色。其稼亡三之一者,命曰小凶;小凶三年而大凶,大凶则众有大遗苞矣。什一之师,什三毋事,则稼亡三之一。稼亡三之一,而非有故盖积也,则道有损瘠矣。什一之师,三年不解,非有余食也,则民有鬻子矣。故曰: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是何也?曰:大木不可独伐也,大木不可独举也,大木不可独运也,大木不可加之薄墙之上。故曰,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江海虽广,池泽虽博,鱼鳖虽多,罔罟必有正,船网不可一财而成也。非私草木爰鱼鳖也,恶废民于生谷也。故曰,先王之禁山泽之作者,博民于生谷也。彼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动,民非作力,毋以致财。天下之所生,生于用力,用力之所生,生于劳身。是故主上用财毋已,是民用力毋休也,故曰,台榭相望者,其上下相怨也。民毋余积者,其禁不必止;众有遗苞者,其战不必胜;道有损瘠者,其守不必固。故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战不必胜,守不必固,则危亡随其后矣。故曰:课凶饥,计师役,观台榭,量国费,实虚之国可知也。

  入州里,观习俗,听民之所以化其上,而治乱之国可知也。州里不鬲,闾闬不设,出入毋时,早晏不禁,则攘夺窃盗,攻击残贼之民,毋自胜矣。食谷水,巷凿井,场圃接,树木茂,宫墙毁坏,门户不闭,外内交通,则男女之别,毋自正矣。乡毋长游,里毋士舍,时无会同,丧烝不聚,禁罚不严,则齿长辑睦,毋自生矣。故昏礼不谨,则民不修廉;论贤不乡举,则士不及行;货财行于国,则法令毁于官;请谒得于上,则党与成于下;乡官毋法制,百姓群徒不从,此亡国弑君之所自生也。故曰:入州里,观习俗,听民之所以化其上者,而治乱之国可知也。

  入朝廷,观左右本求朝之臣,论上下之所贵贱者,而强弱之国可知也。功多为上,禄赏为下,则积劳之臣不务尽力;治行为上,爵列为下,则豪桀材臣不务竭能。便辟左右,不论功能而有爵禄,则百姓疾怨非上,贱爵轻禄;金玉货财商贾之人,不论志行而有爵禄也,则上令轻,法制毁。权重之人,不论才能而得尊位,则民倍本行而求外势。彼积劳之人不务尽力,则兵士不战矣;豪桀材人不务竭能,则内治不别矣;百姓疾怨非上,贱爵轻禄,则上毋以劝众矣;上令轻,法制毁,则君毋以使臣,臣毋以事君矣;民倍本行而求外势,则国之情伪竭在敌国矣。故曰:入朝廷,观左右本求朝之臣,论上下之所贵贱者,而强弱之国可知也。

  置法出令,临众用民,计其威严宽惠行于其民与不行于其民;可知也。法虚立而害疏远,令一布而不听者存,贱爵禄而毋功者富,然则众必轻令而上位危。故曰;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赏罚不信,五年而破;上卖官爵,十年而亡;倍人伦而禽兽行,十年而灭。战不胜,弱也;地四削,入诸侯,破也;离本国、徙都邑,亡也;有者异姓,灭也。故曰:置法出令,临众用民,计威严宽惠而行于其民不行于其民,可知也。

  计敌与,量上意,察国本,观民产之所有余不足,而存亡之国可知也。敌国强而与国弱,谏臣死而谀臣尊;私情行而公法毁,然则与国不恃其亲,而敌国不畏其强;豪杰不安其位,而积劳之人不怀其禄。悦商贩而不务本货,则民偷处而不事积聚。豪杰不安其位,则良臣出;积劳之人不怀其禄,则兵士不用;民偷处而不事积聚,则囷仓空虚。如是而君不为变,然则攘夺、窃盗、残贼、进取之人起矣。内者廷无良臣,兵士不用,囷仓空虚,而外有强敌之忧,则国居而自毁矣。故曰:计敌与,量上意,察国本,观民产之所有余不足,而存亡之国可知也。

  故以此八者,观人主之国,而人主毋所匿其情矣。

  《管子》读后感

  从题目上就可以看出这一篇是谈法律的作用的。开篇就提到,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毋赦,则民不偷于为善。意思是说,法制不容私议,人们就不敢相互营私;刑杀不容宽赦,人们就不敢忽视为善。这大概就是法家的逻辑吧!法制万能的思想表露无疑。这一方面体现出刑罚的威慑作用,但刑罚的威慑作用大概只能使人不为恶;要让人为善,刑罚恐怕难以做到。史书上说,齐国“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匹夫不善,可得而诛,民皆勉为善”。不知道是真是假;说法制不容私议,人们就不敢相互营私。更是有点难以理解。或许,在他们那个时代,这一点是行的通的。再加上君主授爵赐禄的大权,就构成了法律。那不就是说君主就是法律吗?这大概是管子的局限。

  国君统一立法,百官就都能守法;上面把制度公开,下面行事就都能合于制度。抛开它的历史局限性,这还是有道理的。这里谈到的法律的两条基本的准则。一是法律的统一性。如果法律不统一,那么人民就无所适从。二是,法律的公开化,不公开就不是法律。公开法律的目的就是要人民懂得立君之道。使制度能够得以延续。

  在下面几段里,主要论述、列举了圣王所禁止的种。种事项。乱国之道,易国之常,赐赏恣于己者,圣王之禁也。擅国权以深索于民者,圣王之禁也。其身毋任于上者,圣王之禁也。

  进则受禄于君,退则藏禄于室,毋事治职,但力事属,私王官,私君事,去非其人而人私行者,圣王之禁也。修行则不以亲为本,治事则不以官为主,举毋能、进毋功者,圣王之禁也。

  交人则以为己赐,举人则以为己劳,仕人则与分其禄者,圣王之禁也。交于利通而获于贫穷,轻取于其民而重致于其君,削上以附下,枉法以求于民者,圣王之禁也。用不称其人,家富于其列,其禄甚寡而资财甚多者,圣王之禁也。拂世以为行,非上以为名。常反上之法制以成群于国者,圣王之禁也。饰于贫穷而发于勤劳、权于贫贱,身无职事,家无常姓,列上下之间,议言为民者,圣王之禁也。(壶)【壹】士以为(亡)【己】资,修田以为(亡)【己】本,则生之养,私不死,然后失矫以深,与上为市者,圣王之禁也。审饰小节以示民,时言大事以动上,远交以逾群,假爵以临朝者,圣王之禁也。卑身杂处,隐行辟倚,侧入迎远,遁上而遁民者,圣王之禁也。诡俗异礼,大言法行,难其所为而高自错者,圣王之禁也。守委闲居,博分以致众,勤身遂行,说人以货财,济人以买誉,其身甚静,而使人求者,圣王之禁也。行辟而坚,言诡而辩,术非而博,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以朋党为友,以蔽恶为仁,以数变为智,以重敛为忠,以遂忿为勇者,圣王之禁也。固国之本,其身务往于上,深附于诸侯者,圣王之禁也。看着洋洋洒洒的.一大篇,如果放在齐国的法律文书里面一定非常的合适,这简直就是规范的法律条文。这些“圣王”禁止之事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贵族的,与现在相比就是针对官僚的;二是针对人民的。贵族不得威胁到君主的统治;人民必须勤奋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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