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校释》第二十四章
企者不立,
嚴可均曰:禦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羅振玉曰:“企”,釋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訛。禦注、廣明二本亦作“跂”。廣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校廣明本云:諸本皆無“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孫曰:此幢存字無幾,中惟“喘者不文”句(謙之案“文”字為“久”字之誤),為今世所傳板本及他石刻所無。
謙之案:館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說文云:“疾息也。”又“企”與“跂”古通用。莊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釋文:“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見其跂”,古鈔卷子本作“企”。又文選江賦李善注:“企與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即“企”也。漢書高帝紀顏注曰:“企謂舉足而竦身。”玉篇:“跂,□豉切。有跂踵國,其人行,腳跟不著地。”字林:“企,舉踵也。”二字義亦同。
□者不行,陳注:跨
嚴可均曰:“□者”,各本作“□者”。按當是“□者”。
魏稼孫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嚴作“□”,謂當是“□”,甚誤。
謙之案:“□”與“跨”同。玉篇□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與跨同。”說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謂大其兩股間,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誤。
自見不明,自是不彰,自伐無功,自矜不長。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見”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孫曰:禦注“見”下有“者”字,下三句無。
謙之案:文選奏彈王源文注引無二“者”字。又館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饒”。
其在道,曰餘食贅行,
嚴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禦注、河上作“其於道也”。
謙之案:“贅”字,館本、遂州本作“餟”,非。方言十二:“餟,饋也。”字林:“餟,以酒沃也,祭也。”“餟行”無義,蓋音近而誤。
王道曰:“行”當作“形”。“贅形”,形之附贅者,駢拇之類。
易順鼎曰:“行”疑通作“形”,“贅形”即王注所雲“□贅”。□贅可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湯問篇“太形、王屋二山”,張湛注:“形當作行。”是古書“行”“形”固有通用者。
莊錫昌曰:按唐李約道德真經新注:“如食之殘,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真經口義曰:“食之餘棄,形之贅疣,人必惡之。”宋陳景元道德真經藏室纂微篇:“猶棄餘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醜。”是三書皆以“行”為“形”。
謙之案:“行”讀作“形”,是也。莊子駢拇篇:“附贅縣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贅”,廣雅云:“疣也。”釋名雲“橫生一肉,屬著體也。一雲瘤結也。”“縣”字,一切經音義二十、文選陳孔彰為袁紹檄豫州文注並引作“懸”。附贅懸疣出乎形,故曰贅形。“贅行”當讀作“贅形”,古字通。
高亨曰:餘疑“行”當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訛。法言問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則不贅虧矣”,司馬光注:“有餘曰贅,不足曰虧。”是贅亦餘也。餘食、贅衣猶言余食、餘衣。食有餘則饑者惡之,衣有餘則寒者惡之,故曰“物或惡之”,此今諺所謂“一家飽暖千家怨”也。
謙之案:高說甚辨,但改字解經,難以使人致信,且以“贅衣”連文,非即餘衣義。廣韻霽部“贅”下云:“贅衣,官名也。”其不可與“餘食”對文也甚明。
物或有惡之,故有道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