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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时间:2022-04-06 15:19:35 国学常识 我要投稿

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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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清明节的文化内涵

  清明节,凝聚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和精神营养,寄寓着炎黄子孙美好而深沉的生命情愫,孳乳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的心灵家园。

  在古人眼中,“清明”二字,意指天明地洁、气象清朗之境。正是在这一充满生机的时空境域中,中国先民们体验到了自然造化之塑造与滋养生命的深邃力量,发出了深沉的生命吟咏。这其中,既有追念亲人亡灵、招归逝者游魂的沉沉哀思,亦有登楼远眺春光景、欲乘鹤飞天入仙境的美好憧憬;既有伤春怀抱、吹奏一曲离歌的苦涩愁绪,又有相将踏青去、陶陶尽醉绿野的恬愉欢欣。很明显的,这是一种复杂、本真的生命情怀的诗意激荡。

  因而,节日的主调乃是回归自然,自由地展现生命的本然情趣,是人们在与大自然的全面、深切而内在的关联过程中,自发地生成出来的一种活泼而温婉的生命和谐精神,其正如清明时“乍暖还轻冷”的天气一般,活跃而不失节度,热情而不失冷静。

  那么,人们这样一种本真而高洁的精神情趣,只是在清明节日里的昙花一现吗?非也!事实上,这种精神或智慧更为集中、深刻而普遍的思想与文化表达,乃蕴涵于我们土生土长的传统宗教——道教之中。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道教对于清明节的文化赋型和精神塑造作用是极具本源性和创造性的。

  一、在道教视野中

  “清明”不仅仅是一种时令、节气,或节俗或礼仪,而更乃是一种天、人和谐一体的理想生存境界。有道书释曰:“夫道,乃天也,清且明,不欲见污辱也”,即当世界处于“清且明”的状态时,则呈现出万物生全、谐和安宁的局面。更且,“清明”于道教中亦为一种内在的理想人格要求。《老子想尔注》言,“清静能睹众微,内自清明,不欲于俗”,即当人处于“清明”状态时,则可以真切感受到到自我生命与大自然之间的融合为一,而精神自我也被擢升到一个无限广域的境界。古代的“清明节”表现的正是这样一种精神主题。

  “时令”作为清明节衍生的核心前提因素,内涵着中国人固有的“天人合一”、“循时而动”的哲学和生命伦理思维。对此,道教作出了较早、较明确地说明。《吕氏春秋·季春纪》载:“是月也(清明节气所处的三月),生气方盛,阳气发泄,生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道书《太平经》更明确指出:“三月,盛德在九五,辰上及天之中,盛德时在外道巷,故万物皆出,居外也”。道教认为,三月清明时节,阳气初始遍布于大自然中,还未入及土地与生命万物体内之中。因而,当此之时,芸芸众生皆应“积聚亦于外”,以汲取生命营养于自身。

  历史表明,清明节流行的出游、嬉春、扫墓的风俗,不仅蕴涵着传统时令伦理的精神,而且与道教提倡回归自然的生命伦理深刻地融合在了一起。如,唐萧颖士《清明日南皮泛舟序》认为,清明时节人们到大自然中去,欣赏春天的美丽,享受生命的愉悦,讴歌天地造化的神奇,乃系发自于人之内在的“兴情之极致”,“可以娱圣,泽表人和也”。唐孟浩然《清明日宴梅道士房》云:林下愁春尽,开轩览物华,忽逢青鸟使,邀我赤松家。丹灶初开火,仙桃正发花,童颜若可驻,何惜醉流霞。这首诗中的青鸟、赤松、丹灶、仙桃等意象,皆取自道教,可以说完全是通过道教的艺术视界来描绘清明节的情景。而诗中所表达的,正是对青春、生命的极度留恋。

  又如,宋代与著名高道白玉蟾交往甚深文人李处权,作《清明日席上呈诸友》:佳节年年好,新春处处宜,莺花从自得,蒲柳顿先衰,事过如惊梦,愁来剧乱丝,神仙端可学,吾愿问安期。这几句诗,虽然含有淡淡的愁绪,但亦很明显地把清明节与道教的神仙信仰结合起来,表达出诗人追求生命永恒的情怀。

  而宋代文人史浩,更是受启于道教内丹生命哲学思想,力求把清明节的生命情感主题,内化为一种深植于人们心灵世界的精神。他在《菩萨蛮·清明》一词中吟咏道: 提壶漫欲寻芳去,桃红柳绿年年事,唯有列仙翁,清明本在躬,何须从外讨,皮里阳秋好,堪羡个中人,无时不是春。“清明本在躬”,乃在于把清明节的精神诉求内化为自我心灵的内容,并进而普遍化为一种与道教生命伦理相一致的精神境界。

  与此同时,清明节日体现出来的意境,亦深化了道人本身的生命体悟。如唐代高道施肩吾,即通过对清明节时令的感悟,充分表达了他对生命永恒的执著信念:去岁清明霅溪口,今朝寒食镜湖西。信知天地心不易,还有子规依旧啼。由上可见,历史上清明节日里所内涵的精神主题,与道教的思想、情感、信义是非常紧密地融合在一起的。它们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极为深刻地塑造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生命伦理及精神气质。

  二、依循生命回归自然的主题,古代的清明节的各种游戏活动也非常流行

  唐宋以来,每当清明时日,上至帝王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无不沉醉于丰富多彩的游戏娱乐活动之中。宋代词人柳永精彩描绘到:近清明,风絮巷陌,烟草池塘,尽堪图画,艳杏暖、妆脸匀开,弱柳困、宫腰低亚;是处丽质盈盈,巧笑嬉嬉,手簇秋千架,戏彩球罗绶,金鸡芥羽,少年驰骋,芳郊绿野,占断五陵游,奏脆管、繁弦声和雅;向名园深处,争泥画轮,竞羁宝马……其实,清明节的精神内涵与其游戏活动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对于“游戏”,我们不能简单理解为浅薄或粗俗的享乐。西哲伽达默尔认为,“游戏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现,而自我表现乃是自然的普遍的存在状态。此一观点,与道教所主张的复归于朴、自然无为的思想是一致的。道教提倡,“恬淡无欲,以道自娱”,即鲜明地体现出一种超越世俗,关注生命本原价值的游戏精神。而清明节的游戏活动,其实即寓含着非常深刻的道教生命伦理思想,表现出对美好人生及神仙世界的无限向往之情愫。

  据载,唐玄宗曾于清明日在宫内摆设酒宴、架起秋千,嬉戏娱乐。他一时兴起,称秋千活动为“半仙之戏”。此一称呼,明显地表达出了人们寄寓在清明节游戏活动中的道教精神意味。又《清明日蒙阴道上观秋千作》一诗云:隔墙闻笑声,人在花枝下;花枝旋摇动,傍有秋千架。何人挟飞仙,天半飘裙衩;浏漓俄顿挫,按抑还腾跃;力怯不自持,身轻若无藉;柳丝妬腰细,卷起向空挂,却下整云鬟,神情自闲暇…… 可见,古人之所以迷恋清明节日的秋千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其具有令人飘飘欲仙的感受,满足了人们对神仙世界的审美想像,以及欲长生成仙的心理需求。

  放纸鸢(风筝)也是清明节的主要游戏活动之一,其中亦寓含着人们希冀飞升成仙、生命永驻的美好愿望。唐刘得仁《访曲江胡处士》云:何况归山后,而今已似仙,卜居天苑畔,闲步禁楼前,落日明沙岸,微风上纸鸢,静还林石下,坐读养生篇。该诗把“纸鸢”归置到一片修道养生的情境之中,隐喻诗人欲如同“纸鸢”飞天一般,超脱尘世的俗累,进入到仙乡真境的心情。唐代著名道教思想家罗隐,亦作《寒食日早出城东》,也表达了同样意蕴:青门欲曙天,车马巳喧阗,禁柳揺风细,墙花折露鲜,向谁夸丽景,只此是流年,不得高飞便,回头望纸鸢。应该说,古代清明节日的游戏活动林林总总,并不尽与道教直接相关。然而,这些游戏活动,无不被赋予了保育生命(身体和心灵)的精神内涵,本质上体现了与道教相一致的追求自然、和谐的生命伦理精神。

  三、近世以来,清明节祭祖功能被强化和突出

  而其间,道教的神学、仪式及生命伦理为其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力。

  其一,道教为清明祭亡活动提供了仪式形态的支撑。历史来看,清明祭亡与古代上巳节的招魂续魄,寒食节的上坟祭扫有关。唐玄宗在开元二十年发布的诏令提到:“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寖以成俗”。不过,当时民间寒食日的“墓祭”形式,却未能尽获得当时官方与上层意识形态的完全肯定。

  及至宋初,朝廷官方的清明祭仪逐渐采用道、佛二教的仪式。据载,宋绍兴十三年,朝廷“初筑三殿,圣祖居前,宣祖至祖宗诸帝居中殿,元天大圣后与祖宗诸后居后。掌宫内侍七人,道士十人,吏卒二百七十六人。上元结灯楼,寒食设秋千……凡帝后忌辰,用道、释作法事”。虽然唐代就有皇帝在宫廷内大行清明游戏活动,但并未作为正式的“礼制”内容。而由此条记载看,“寒食设秋千”,并用“道、释作法事”,似应成为了朝廷清明祭的重要内容。道教仪式作为清明祭的主要载体,应始于明朝时期。据载,“洪武三年定制,京都祭泰厉,设坛玄武湖中,岁以清明及十月朔日遣官致祭。前期七日,檄京都城隍。祭日,设京省城隍神位于坛上,无祀鬼神等位于坛下之东西,羊三,豕三,饭米三石。王国祭国厉,府州祭郡厉,县祭邑厉,皆设坛城北,一年二祭如京师,里社则祭乡厉。后定郡邑厉、乡厉,皆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后来清朝官方亦承继了此一传统。因而,明清时期,道教城隍庙宇举行的“三巡会”,遂成为了清明节正式、大型的祭祀仪礼活动。“三巡会”主要包括祭厉坛、城隍出巡等仪式活动。届时,从京师到地方,皆有规模很大,热闹非常的祭祀、表演活动。

  “三巡会”的主要宗教功能是“祭厉”。所谓“祭厉”,即专门祭祀、抚慰那些无后人祭祀的孤魂野鬼。此恰与许多地方、民间的古老的“招魂”、“野祭”习俗(事实上,在许多地区,古代上巳、寒食节的祭亡活动,并不局限于对祖先或死去亲人的悼念,而是对所有亡灵,或特别对孤魂野鬼的安顿。)是正相契合的。因此,“三巡会”可以说是道教对古代中国民间清明悼亡的一种仪式整合形态。在此影响下,后世许多地方的民间清明祭祀的仪式活动亦多与“三巡会”相伴而行,融为一体。如,河北《万全县志》(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载,“(清明)是日,城镇城隍为本年之初次出巡,各家皆祭扫祖茔,添土于各冢”。《甘肃新通志》(宣统元年刻本)载,“清明节前,通行拜墓礼,为春祭。舁城隍神于厉坛,郡县官设馔致祭,士民共礼之”。

  在当代,道教于清明节举行的主要仪式活动是“清明普度黄箓法会”。该法会打醮三天三夜,为民众提供清明祭祀祖先,以及祈福禳灾的仪式需求。道教的黄箓斋仪主要是专为超度亡灵而起建的度亡道场。宋代高道白玉蟾的《海琼白真人语录》言:“(黄箓斋)济生度死,下拔地狱九幽之苦,士庶通用之”。此一由道教仪式所支持的清明节习俗活动,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也日益深入、广泛。其二,道教为清明节祭仪提供了神学、生命伦理的支撑。

  历史上,与清明节有关的许多种仪式及节俗活动,往往皆因不合儒家礼教而受到上层意识形态及正统伦理的批评。例如,民间清明时节的“墓祭”、“上坟”习俗,就被历代许多儒家学者指摘为“俚俗之祭也,非礼”;“焚衣野祭之类,皆闾巷人之事也”。然而,道教围绕“墓地”而展开的祭祀、法术活动,却极为丰富。道教以为,“葬者,本先人之丘陵居处也,名为初置根种。”。在道教中,祭冢、省坟、墓厌等,实乃其信仰活动中的必然之义。

  因而,与儒家反对祭祀“野鬼孤魂”的主张相反,道教则视其为“积阴德”之举。如《真诰》卷十二载:汉河南尹周畅,“好行阴徳,功在不觉。曾作河南尹,遭大旱,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万余人,为立义冢祭祀之,应时大雨丰收”。道教还赋予“墓祭”以更为神妙的想像,“至孝者,能感激鬼神,使百鸟山兽巡其坟埏也”。在道教的影响下,古代清明墓祭还被赋予了养生的内涵。明张萱《疑耀》卷五载:清明日上墓必以乌饭。其法:先以青矾渍米,捣枫树叶染之;……道家谓之青精干石(饣迅)饭。杨羲与许逺游书故服(饣迅),不即此物。陶隐居《登真诀》亦云:太祖真人有此法。这种清明制作“乌饭”、“青精饭”的习俗在古代中国是非常流行的。如今,浙江、上海一带仍流行有清明食“青糰”(实即“青精 饭”一种)的风俗。

  此外,民间的清明祭祀活动,实际上是包含了许多游戏、娱乐活动的习俗方式。但古代官方儒家意识形态却对清明祭祀活动加以规制——“不得作乐”。相反,道教却赋予了民众这些欢乐的活动与情绪以生命本真的价值和意义:“守善学,游乐而尽者,为乐游鬼,法复不见愁苦”。试看,清明时节当人们煮好青精饭、插上青柳枝,并为祖先的坟茔添上新土、载植好嘉树;当人们走出家舍,沐浴在阳光下,荡起秋千,放飞风筝,并一同抬出城隍爷,踩着高跷、舞着龙狮、戏弄着大小鬼神的时候,难道不是一种对真实生命的鲜活、美好的体验吗?难道他们不是呼吸到了自然气息的芬芳,并因而使自己的心灵变得更加圣洁了吗?

  中国清明节的文化解读

  清明,从最初的清明节气到如今的清明节,经历了从自然到人文、从物质到精神的发展嬗变,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文化精髓。

  从节气到节日

  北京师范大学博导、民俗典籍文学研究中心民俗室主任萧放教授告诉记者,传承至今的民俗节日中,唯有清明是以节气兼节日的民俗大节。

  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最初主要作为时令的标志,时间在冬至后一百零七日、春分后十五日,也就是公历的四月五日前后。农业是传统中国民生的主业,人们十分看重清明在年度生产周期中的自然时序位置。清明是播种与准备养蚕的季节,谚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

  清明真正成为民俗节日是在唐宋之后,它走了与传统节日生成的不同路线。古代节日一般依据节气时令,但脱离节气时间点,另外生成民俗节日,比如立春到春节、夏至到端午节走的就是这一路径。“但清明却没有沿用这一文化习惯,它将古代寒食节俗收归到自己名下,与此同时清明也改变了自身性质。”萧放说,“清明在唐宋后具有时令与节日的双重意义,并且其节俗意义日渐增强。四时八节中,清明出现较晚,影响却相当突出,缘何如此,耐人寻味。”

  清明虽然出现得晚,但有着久远的历史源头,是传统春季节俗的综合与升华。萧放解释,中国向来十分重视祭祀祖先,但上古并无墓祭的礼俗,祭祀都在宗庙里进行。时至春秋战国时期,墓祭风气才渐浓。但此时,这种习俗似乎还限于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家,直到唐朝,祭墓风俗才扩大到整个社会。唐玄宗曾以政令的形式将民间扫墓的风俗固定在清明前的寒食节。由于寒食与清明节气日的相连,在唐朝已将寒食清明并称——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在诗中描写寒食情景:“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至此,清明不仅从寒食中分担了祭墓的功能,同时它也将一些原本属于寒食节日的游戏娱乐置于自己名下,如蹴鞠、秋千是寒食的著名节俗,这时也已成为清明的娱乐。

  萧放进一步说明,到宋朝,清明已基本上完成了对寒食的置代,除禁火冷食仍为寒食特有之外,清明已承担了许多原属于寒食的节俗功能。清明也由原来的节气日演变为重要的民俗节日。明清时期,寒食基本消亡,春季大节除春节外唯有清明了。

  从自然到人文

  “人为万物之灵长,亲近自然是人的本性。在与自然密切交流中,人们又感知到生命的发生与死亡是一个相依相存、相接相续的自然过程。生命的躯体可以生死,生命的力量却不息永生,由此人们在自然的春天感念着亡故的祖先,以追悼纪念的仪式召唤着生命的力量。”萧放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着自己对清明节的认知。

  农业社会强调人们之间的'宗法关系与生死相依,祖先崇拜是农业宗法社会的主要信仰与精神支柱。在自然春天到来的季节,人们举行隆重的春祭仪式,对祖先亡灵礼敬纪念,“慎终追远”。伴随着庶民社会的成长,清明在唐宋以后,人文意蕴凸显。

  正如著名人文学者、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节庆委员会主任李汉秋教授所说,纪念先人同时也是希望后人不忘自己、纪念自己,这种意念也就会激励自己,提升生命价值,延伸精神生命。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立功、立言,而立德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因此,人们通过清明节的缅怀,获得生死情感的宣泄和道德生命的传承。由此可以说,清明是民众思亲情感的释放日,也是生命伦理的教育日。

  萧放解释说,人们在清明时节,祭祖扫墓,追念先人的功德,实际上是一次生命伦理的教育,同时也是与祖先对话的机会。人们在祭祀仪式中,实现了家族历史与精神遗产的正向互动,促成家族子孙在日常生活中对道德操守的坚持与对俗规国法的遵守。

  另一方面,清明是强固血亲根脉的重要节日。李汉秋认为:历史可以传承人类的生命信息,但国史和方志容量都有限,传统的家谱经过改造是个容量很大的载体,可以满足每家每户的需要,可以记载每个平民百姓的懿行嘉言,使之流芳后代,借以激励生人,教育子孙。因此,“清明节正是进行家庭文化建设的契机。人们可以把个体生命置于祖辈代代相传的生命长链之中,作为长链的一环而找到自己的位置,也找到精神安顿。”

  萧放则表示,祖先墓地不仅是生命之根,同时也是情感之结,在传统社会里,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牵挂着乡里庐墓。清明处在生气旺盛的时节,也是阴气衰退的时节,人们一方面感念祖先亲人的恩惠,同时以培土、展墓、挂青的形式显示后代的兴旺。

  而这种根脉意识进而发展为对国家的牵挂,中国子民难忘故土的情缘至今依然。时至今日,祭祖仍为民俗生活中的大事。每年清明时节,不仅环居祖墓的亲人要上坟祭扫,大批旅居海外的华人、港澳台同胞同样纷纷赶回祖籍,祭奠祖灵。而陕西桥山黄帝陵、轩辕庙作为中华民族的祭祀地,每当清明时节,民族亲情都在这里汇集、凝聚,从虔诚拜叩的肢体语言中,我们能读出“血浓于水”的民族情缘。

  两位专家还不约而同地强调,清明是悼亡节,更是重生节,传统清明节的主题是祭祀祖先与郊游踏青。自然节气引发人们的人文情怀,人们礼敬祖先,重温历史。同时,人们也借扫墓传统,郊外踏青,放风筝、荡秋千,亲近自然。自然与人文在中国人的时间生活中融汇并流,人们的情感、历史观念、自然伦理与社会伦理都能在节日中得到相应的满足与表达,这就是中国传统节日生命动力所在。

  从物质到精神

  李汉秋指出,我国传统节日,绝大部分都是:感自然节律而设,孕人文精神而丰。最早的起源都是感受自然的节律,顺天应时而设。在流传的过程中,不断地孕育了人文精神而丰富起来。清明节“慎终追远”的人文内涵就是这种发展历程最好的注解。

  他说:“生命是从哪里来的?在中国人的观念里,不是上帝赐给的,是祖宗一代一代传下来的。”从自己开始一代一代追寻上去,所谓“慎终追远”,也就是追本溯源,寻根问祖,认祖归宗。“这就是寻根意识。”他说。

  “中华民族特别尊重祖宗、祖先,这就是敬祖意识,祖先崇拜。中国人把人生价值归结为光宗耀祖,不辱没自己的祖先,不做对不起祖宗的事。这种以血缘亲情为根基生发出来的感情,是最自然的感情,是植根在人性中的感情,是与生命意识绑在一起的感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种意识,积淀成中华文化,得到不断强化。”他说,“中华文化是伦理型的文化,最重人伦道德,由文化熏陶,形成中华民族的民族感情、民族性格、民族精神,流淌在中国人的血液中,铸成中国心,中华魂。无论走到天涯海角异国他乡,永远保持着中国心,永远是中华儿女。大家同根同源同宗同祖同种同文。”

  李汉秋特别解释说,这种“慎终追远”并不仅仅是对小家庭祖先的追忆,也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人文始祖的感念。

  黄帝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人文始祖,追本溯源,一代代追溯上去,文明的始祖以黄帝为最重要的代表。祭祀黄帝表达了中华儿女尊祖敬宗的民族感情,寻根追祖的文化认同。今天,黄帝是一个共同文化的旗帜,民族凝聚力的标志。祭祀黄帝,是中华儿女一方面向自己的祖宗宣示;一方面也是激励自己:要光大中华精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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