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观后感
之前看了咪蒙的剧评,对这部片子有了很高的期待。我是个容易被别人的观感而左右的人,姐姐提前看完后的评价是“一般”,我也就少了原先那么迫切的期待,看完之后,只有四个字,用力过猛。
这不是单纯想要讲这部电影的剧评啊。我很想把电影和它所试图探讨的那个问题分离开来。就电影来说,叙事过程有些支离破碎,最后的结局让人有点捉摸不透,池敏的故事虽然让人动容,但与主线有些混搅在一起,模糊了本意。但真正让我想要思考的,就是电影传达的那一个问题:所谓的“原谅”,是不是一定要在乞求原谅的前提下才能称之为原谅呢?
换到电影里,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凶手在杀人后,如果并没有悔改之心,没有诚心诚意祈求被害者家属的宽恕,那被害者家属是不是不要原谅呢?如果因为某种“崇高”的道德感,以及“已经死了一个无辜的人,不要让另一个活着的人再死”这样的价值观,而做出妥协和宽恕,最后真的能换来凶手的悔过吗?
电影里对这一点提出了有力的反击。多慧在一开始就宽恕了杀害自己未婚夫的凶手,主动写了请愿书,帮助凶手减刑提前出狱,并辞了工作想要拍摄以“原谅”为主题的纪录片,帮助更多因为失亲人而活在仇恨中的人放下仇恨,在“原谅”中获取救赎。
可是渐渐的,她被迫开始发现事情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平静、祥和、崇高。池敏的闯入和多次的质问动摇了她,同是受害者家属悲惨的处境动摇了她,而原本自己原谅的凶手再次因为杀人入狱的事实更是让她无力招架。宽恕是什么?原本她以为是泯恩仇的人间大爱,最后发现不过是自己为了逃避的一厢情愿。
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规则,一切都指向了强者。被害者家属不仅要被劝说放下仇恨,还要提心吊胆的担心加害者可能的报复行为——法律上,加害者的信息不能对受害者家属透露,而受害者家属的行踪却能被加害者掌握。这怎能不让人毛骨悚然。多慧天真的安慰别人,其实也在安慰自己,那些犯了错的罪犯们,每一天清晨都在感谢主,让他们又有一天好活。而事实上呢?或许他们想的并不是悔过,而是怎样提早出狱,继续为所欲为。当少年院的工作人员满脸笑意但直白的拒绝多慧的探望时,说的是“请不要干涉他们以后的生活,他们需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重新做人。”
这是怎样的一种讽刺,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意外而失了父亲,一个母亲失了挚爱的女儿,一个贫困的家庭失了优秀的儿子,整个人生都从此改变了,而罪魁祸首的加害者,却等着减刑,等着出狱,等着开始自己新的人生——而且,是重蹈覆辙再次犯错的人生。再次加害于人的人生。
我原本以为弱肉强食只是一种潜规则,但没想到,在法律中,无情的条款还是将温情和人性分裂得支离破碎。
就算让加害者死,也无法让受害者活过来——这是很多人道主义者最温情脉脉的劝解,试图让大家放下仇恨。这也是片中的修女一直在做的事,而当受害者家属的质问劈头盖脸砸来的时候,修女仍然微笑着说,我们只用原谅,其他交给仁慈的主决定吧。
多慧最终推翻了自己那华美虚无的信仰,不再试图做一个高尚的宽恕者,而是回归尘世,“如果不说一句对不起,我错了,那原谅从何说起呢?”
愿主怜悯宽恕我们,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
信仰也要是共通的,才能交换心情。你若根本不明白自身的罪孽,又哪祈求莫须有的原谅?你若从未收到忏悔,有什么权力宽恕他人?
想到了“被死刑”的药家鑫。我现在仍然说不清,到底是不是该死,但想到那时候全民高喊必须处死的氛围,突然觉得有点毛骨悚然。想到药父的那些话,也突然觉得不忍。
这和影片传达的信息,值得思考的问题正好是相反的。对于罪孽,究竟怎样才算公正的处罚?于情于法,又该怎样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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