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日的宣传活动总结
为宣传免疫规划工作,动员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氛围,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方针政策,日前,隆或镇中心卫生院启动了以“预防接种,宝宝健康”为主题的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卫生院医生护士共20人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设置咨询点个,通过悬挂横幅2条、摆放宣传展板1块,发放预防接种宣传画及预防接种宣传知识50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预防接种等相关知识,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儿童免疫规划及防治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扩大了免疫规划工作的社会影响;同时为全社会重视参与免疫规划工作创造条件,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4月25日是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为加强计免工作组织,进一步扩大影响,确保免疫接种率,景XX县疾控中心在人民活动广场开展了主题为“接种疫苗,保障健康”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通过有奖知识答题、现场咨询解答、义务量血压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并在公共场所宣传栏张贴了计划免疫宣传画,宣传计划免疫政策措施。同时,积极联系媒体,形成强大合力,摄制“健康随行”专栏一期,在《畲乡报》上刊登主题科普知识一篇,努力做到计划免疫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在宣传现场接受咨询,解答有关麻疹的危害及防控、疫苗查漏补种、应急接种等居民关心的问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但提高了居民的预防保健意识,增强了关注儿童健康预防免疫宣传效果,也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计划免疫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疫苗及其使用管理
1、 根据《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上级制定的各类生物制品指导程序进行免疫接种(第一类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为自费疫苗),不得随意扩大接种对象和增减接种次数。
2、 疫苗按市→区(市)县→社区接种点统一订购各类生物制品和供应,按照规定温度条件和要求贮存,每天记录2次冰箱温度。
3、 疫苗贮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联合疫苗、乙脑灭活疫苗和流脑疫苗在2~8℃贮存和运输。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腮腺炎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在-20~8℃的条件下运输,贮存期3个月以上的,在-20℃条件下贮存;贮存期3个月以内的,在-20℃或2~8℃条件下贮存。
4、 疫苗应按照计划领取、分发,办理登记手续。
(1) 设立疫苗专用账簿,日清月结,半年定期盘查,做到帐苗相符。
(2) 疫苗应按照品种、批号(失效期)分类码放,领取或分发疫苗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证、卡(册)管理
1、 凡在我市范围内出生的儿童在一月内建立预防接种卡、建立预防接种证;外地居住在本市内3个月以上者也要按照要求单独建卡、建证。
2、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作为接种及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和留学凭证。
3、 卡(册)由各接种点专人负责保管,每年进行2次卡片清理,清理的卡(册)要妥善保管。
4、 每次接种完后用钢笔填写接种证、卡(册),按时统计上报各类数据和报表。
三、冷链系统及管理
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账,专人保管,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和使用,与计划免疫无关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冷链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维修,不能修复或报废的设备要更新。凡由于管理和操作不当导致冷链设备损坏,造成疫苗失效,将追究使用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四、接种管理
1、 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规范化接种门诊,并取得预防接种门诊合格证,实行日、周、旬、月、双月定时、定点接种。
2、 接种人员必须经过计划免疫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3、 接种时遵循三查八对。三查: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对疫苗和接种对象进行检查;八对:对姓名、性别、年领、接种时间、疫苗名称、剂量、接种途径和有效期。
4、 接种前咨询健康状况,严格掌握禁忌症。
5、 接种时保证安全注射: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做好回收和毁形,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
五、接种器材管理
按照药监局“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规范”要求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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