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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时间:2023-04-14 20:39:17 丽敏 活动总结 我要投稿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范文(通用16篇)

  不经意间,一个难忘的活动结束了,我们从中吸收了不少新的知识,你会有什么样的总结呢?写活动总结可马虎不得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范文(通用16篇)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2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3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8.5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4

  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月1日至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5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二、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6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7

  连日来,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深入各宾馆饭店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联合巡查。

  据了解,联合巡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25处,向经营主体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5条,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并安排专车开展巡回宣讲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这次‘清风行动’,禁食野生动物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8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近日,柳堡派出所联合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狩猎维护生态平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以案释法向村民详细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法规,提醒他们身边常见的麻雀、喜鹊、刺猬、青蛙等都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不能随意猎捕和销售,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柳堡派出所副所长杨欣介绍,近两年,该辖区处理了好几批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这些犯罪嫌疑人为了私利,通过各种手段非法捕猎,目前,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宣传过程中,民警和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非法狩猎带来的危害,呼吁广大村民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主动检举揭发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通过此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提升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认识和法律意识,对坚决抵制滥捕滥杀,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良好效果。

  杨欣表示,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生动物越来越多,但极少部分群众为了自己的私利,开始捕猎野生动物,我们通过具体的案例,向群众进行宣传,以此提高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做到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存。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9

  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九姑乡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该乡林业站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进村开展宣传等多种方式,到各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全面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破坏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及受到的处罚,要求广大群众要自觉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严格遵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要积极举报,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提高了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责任意识,为我乡下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0

  每年11月为“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自11月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组织开展海阳市2021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

  活动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各所工作人员到各镇街张贴横幅,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和候鸟保护宣传页。工作人员一边向市民朋友介绍野生动物和候鸟保护的重要性,一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以及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并呼吁市民朋友保护野生动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力度,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支持野生动物繁殖,不断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积极宣传和传递野生动物的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全市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丰富生物多样性,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持续发展,共建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1

  10月是黑龙江省第27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10月13日,市林草局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推进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广大群众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公德意识。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手册的方式,向过往群众认真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活动悬挂条幅5幅,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同时,市林草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线上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大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宣传月期间,市林草局组织两个国有林场开展清理乱捕林蛙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余人次,坚决打击捕猎、食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下一步,市林草局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力度,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2

  我市的野动物保护管理作在省林业厅关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下,认真贯彻执《野动物保护法》、《野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的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动物资源,回顾2021年上半年作主要做了以下的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全民野动物保护意识。

  从410开始,以“繁荣态化,建设态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展开。截430,我市共刊登宣传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册3000份,发布宣传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16,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学、浙江省野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启动仪式。朱是我国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系统地开展朱繁育、野外驯化、野种群重建,以及提繁育代的繁殖潜和抗病能等的研究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加强管理。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核准证、野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动物管理审批项说明》,进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动物的驯养与利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21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添置监测设备,进24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作员,每天进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旦发异常情况即上报。

  四、加执法检查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对经营野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步规范了野动物救助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1999年12,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野动物名单》中蛇类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作员。

  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有所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

  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法对疫病进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

  三是由于缺乏资,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上还远远不够。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3

  为提升全镇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近期,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活动中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摒弃“野味滋补”的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本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镇营造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浓厚氛围。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4

  11月26日,区林业局野保站协同下村镇林业工作站来到下村镇农贸市场开展2021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向村民们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科学知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还对部分餐饮企业的`食材、菜单进行了检查和劝导。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林业局将继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5

  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月来临之际,为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重要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效,市林业和草原局、湟水国家湿地公园共同举办“2022年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系列主题活动。10月2日,湿地文化、湿地人文与地理主题活动分别在市人民公园和市文化公园开展。本次活动通过线上直播和现场参与的形式,共有80余万人次参与线上直播,80余个家庭参与线下活动,取得良好的科普教育效果。

  本次活动激发了每一个孩子的想象力和创作力,使其更好的融入自然,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并以《诗》为眼,学会发现自然之美。

  市人民公园园容部副部长张晶以游览解说的形式,介绍了人民公园基本情况,分享了关于园林布局、园林建筑、园林植物、景观营造等小知识,并选择人民公园前门、主干道、长廊、东湖等几处独具特色的景观节点,现场教学,比较改造前后景观变化,让大家直观感受公园建设理念和发展变化。

  市人民公园“临宗书院”是我省首家自然文学和生态文化主题书院,在书院“国家公园大讲堂”中,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陈有钧为参加活动的成员讲述了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情况,介绍了“江源仙苑·雪域奇珍”国家公园示范省植物展,播放了由他执导的中国十佳纪录片“中华水塔”。“临宗书院”院长马兴娟带领大家参观了“自然文学和生态文化主题图书展。丰富的.图书类别激起了观展团队的极大兴趣,活动还以有奖问答、观看视频等多种互动方式形式普及了国家公园示范省所处的地理环境、生物多样性知识。

  主题活动激发了每一个孩子和参与家庭的想象力和创作力,使其更好地融入自然,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也学会发现和认识自然之美的多种形式。参与成员不仅体会到了游园的快乐,同时学到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知识,在孩子们和线上参与人员心中种下了一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子。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升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理念。近日,街道开展了2022年“爱鸟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采取不聚集、流动宣传的方式进行。

  活动中,工作人员分别深入林区村组和辖区农家乐宣传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猎捕、经营、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自觉形成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粘贴海报等方式多方面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为依法行政和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总结 篇17

  20xx年10月10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带领市林业局办公室、保护科工作人员,深入泌阳县山区和确山县国有薄山林场土门林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传播热爱大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绿色理念。

  在活动现场,通过拉横幅、贴海报、发放倡议书、讲解野生动物知识等方式向山区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重要意义,真正让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入千家万户,进一步传播生态文明理念,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维护生物多样性。确山县国有薄山林场土门林区的“网红打卡地”——落羽杉林,人流量较大,在此更是扩大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呼吁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当中,使野生动物保护逐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通过本次“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不参与非法猎杀、采集、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意识,形成关爱野生动物、震慑乱捕滥猎行为舆论氛围,提高了全民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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