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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征文

时间:2024-07-13 09:21:46 征文 我要投稿

法制征文实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征文了吧,好的征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飞扬的特点。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征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制征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征文实用(15篇)

法制征文1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是同时千万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身边, 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的而造成的伤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例如某个星期天,三位同学在马路上,边听着耳机音乐,边玩滑板,不一会儿身边路过一辆汽车,“碰”的一声,一位同学被撰倒在地。立即被送到医院里,不幸中的大兴,只是被检查出严重扭伤。通过这个案例说明我们小学生在玩耍时要在合适的地点,注意安全第一。如果不懂法的`小学生也不知道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哦。

  还有一些事例在学校也经常发生,如;一名学生经常偷别人的学生用品,然后被其他同学居然发现了,偷的哪个同学死还不承认。唉,这位同学不知道,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一生,当他长大了,到了社会就会去主动的偷窃别人的东西。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是违反了盗窃罪哦。

  通过以上真实的案例,让我们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了吧。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国家的根,国无法则不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提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生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

法制征文2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制征文3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高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法制征文4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

  “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制征文5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蓝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它使公民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再也上不来了呢?

  有人曾说过:法律就好比在用悬崖上行走,一旦失足,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接受法律的制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青少年一直是祖国的焦点,但由于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方面往往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正是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又使多少青少年走向犯罪呢?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董某某,宋某某因到厦门后,手中没钱,便萌生了抢劫出租车的念头,20xx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经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一个偏辟的地方,用勒脖等手段强行抢走了被害人周某一部小灵通与现金500元。后被警方逮捕。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盗用他人账号而被网管发现,并将他赶出网吧。事后杨某某,感不爽,便叫上两名同伴将网吧管理员李打伤。后被警方逮捕。

  以上的两个案例中,最大的年龄只有18岁最小的才年仅11岁。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只因走错了那一步而悔恨终生。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进行。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秩序。从某意上讲,有了法律我们才拥有了自由。想像一下,如果没有了法律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的多么可怕?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让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心中!

法制征文6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高中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高中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法制征文7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准备高飞的雄鹰呢?所以我们要知法,守法,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走上错误的道路,如果不懂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使我不由地想起两年前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情。

  一个暑假的下午,外公正在洗菜,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连忙过去开门,只见一个30来岁的小伙子焦急地站在门外,外公问他找谁?他答道:“我是你儿子的'同学—xx,是天元人,今天骑摩托车来浒山给生病的爸爸配药,由于车子没有年检,被路上执勤的交警扣留了,回不了家了,爸爸还等着我给他送药呢,可取回这车要3500元钱,我身上的钱已用完了,要不你借我一下,明日早上肯定还你。”3500元钱对当时的外公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外公看到他一副诚恳的神态,还是咬咬牙答应下来了,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

  到了晚上,舅舅下班回来了,外公把下午那件事情告诉了他,舅舅一头雾水,说:“没有这个人的,你肯定上当受骗了。”外公当时差点晕过去了,为了这事外公几天吃不下饭,消瘦了许多,一直为那笔钱后悔不已。可蹊跷的是那个人过了几天又来骗钱了,他以为我外公认不出他了,可外公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指挥十几个村民围住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骗子,骗了我这么多钱还不心死呀!今天一定要把你送到派出所不可!”那场面可真雷人!我帮外公拨打了110,十几分钟后,几辆警车呼啸而来,我们一起把骗子押到警车上,随后我们也跟随民警去派出所做笔录,外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民警对骗子进行了审问,拘留了一星期,可他还是嬉皮笑脸,不知悔改,一看就是一个惯犯了,真是社会上的耻辱呀!

  虽然外公的3500元钱已失而复得了,可当时要是外公警惕性高一点,也就不会给骗子机会了,它们专门向这种人下手,这样的人真是可耻呀,所以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长大后做一名社会的好公民。

法制征文8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所以,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而法律就是众多规则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说起法律,人们一般都会想起“某某罪犯因抢劫杀人而被判刑”之类的事件,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后来,工作人员找来了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三人警告处罚。上述事件中,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张婆婆和自己的老伴一起来到一家商场打算为她的六十大寿买件新衣裳。正当两位老人挑选衣服时,旁边的一位小男孩突然呕吐起来,许多人见状都掩鼻而过。这时,张婆婆突然失控跌倒,原因是她不小心踩到了呕吐物上滑到的。张婆婆有多年的风湿病,再这么一摔,到医院一查可不得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做手术需要6万多元。做律师的儿子知道这事后,要求母亲走法律程序。张婆婆后来打听到小男孩父母因给儿子治白血病早已负债累累,让他们赔偿更是雪上加霜,但张婆婆还是将小男孩的父母与商场告上法庭,结果是:小男孩父母被要求赔偿手术费3万元,商场则不需赔偿。这让张婆婆觉得不太公平,并再次起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张婆婆第三次起诉终于成功了,理由是出事地点是在商场内,且商场员工没能及时将呕吐物清理掉。这样,商场也被判决赔偿手术费3万元。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法制征文9

  我们生活的世界是繁华而忙碌的,世界因为有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更加精彩。同时,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唯一的',要使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就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这就是我阅读《关爱成长,法制护航》这本书最深的体会。

  酒后驾驶最有害,司机如果喝得醉醺醺的,在马路上别说小心开车,恐怕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不仅撞坏车子还要蹲监狱,最要命的是危害了马路上无辜的行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还有,争分夺秒闯红灯或者过马路时,不左右观察车辆情况,就横冲直撞也是十分危险,就图快那么几秒钟,看起来似乎节省了点时间,往往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真正是得不偿失啊。

  据报道,全世界每年有数百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而中国就接近20万人。每年全中国有1万多名15岁以下的青少年因为交通事故失去生命。看着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多么令人痛心啊!生命不能重来,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告诫我们,珍爱生命,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小学生,但每天自己也会参与到社会的公共交通中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要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

法制征文10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法制征文11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冲犯了法律,你便会碰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一些人却还要违纪。为什么呢?那还不是由于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力不够,最后让自己吃亏,走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当我看到一个15岁的少年由于吸食毒品,而杀人抢劫,最后被永远的囚禁在高墙下后悔。曾是学校的一名三好学生,爸爸妈妈谈起小学时的他,满脸笑容。爸爸说:“这孩子,下象棋,我可赢不了他。”妈妈说:“他的心比女孩子的心更细,小学时,次次数学都是班上的.第一名。”这样聪颖、优秀的孩子,让人怎能够把他和一个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呢?他也试过戒掉毒瘾,可他面对那美丽的诱惑时,又无从选择。最后,他结束了自己美好的青春!

  在我们身边,一些人总是犯错误,法律纪律看法冷淡,屡教不改。以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们:若是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优秀的行为习惯,没有优秀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行是是给你自己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化你的心灵。若是此时你不够悔过自新,而连续发展下去的话,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变得更加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后等待你的,就只有周围墙壁了。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为了我们中学生防范自己碰到伤害的必要措施。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恼恨那些披着美丽表面的“毒蘑菇”,可是同学们,回头问问自己,在摘下“毒蘑菇”从前为什么不去思虑一下结果呢?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一声“不”呢?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向来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美好的青春失去!

法制征文12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征文13

  昨天下午,全校召开了法制知识教育会,使我这个、知道了一些法律知识。

  我们学校十分荣幸的请到了和平镇派出所的警官为我们演讲。

  “同学们,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些法律知识吧!

  首先大家学的当然是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短短的两句话使我知道了法律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警官告诉我们遇到一些黄色片子的时候,决对不能看。更不能参加赌博\杀人\抢劫等犯罪活动,因为那样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在遇到坏人的时候要机智的躲避开,并记坏人的面貌。衣着等特征或记下坏人的车牌号。如果坏人让你吸毒,你一定不要吸,因为毒.品只要吸一口就终生难戒了,而且还有可能让你倾家荡产!

  可见吸毒是多么可怕啊!

  如果被坏人盯上,一定要冷静,想出对付坏人的'计策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学们,我们虽然还小,但法律知识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一定要在搞好学习的同时,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只有从小学法,懂法才能保护自己的健康,快乐的成长!

法制征文14

  校园曾带给我们成功的喜悦,失败的教训。在这个学习与游戏共存的快乐天堂中,却有很多坠入地狱的“黑洞”!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数字,我们是不是该引起重视?“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这是每一个学生、老师、家长所期望的,校园安全也成为了我们长久关注的话题。那么,校园经常会发生哪些危险事件呢?如何才能预防这些危险事件的发生呢?让我们一起来瞧瞧。

  案例一: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初中三个年级有19个班,1563名学生,9月23日晚自习结束后,1500多名学生在没有任何照明的条件下,蜂拥下楼。不料,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前面的学生纷纷扑倒在地,后面的学生看不清,依然往前涌,最终酿成惨案。

  案例二: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安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安洁将阿红骗到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肢解,然后弃尸野外。像这样震撼人心的事故报告几屋子都装不完吧!

  对于校园安全,我有以下几个建议:1、学生上课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体育课要在老师的'陪同下使用体育器材。2、上下楼梯不要奔跑、滑栏杆、跳阶梯。3、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食品。4、放学回家要按时离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街头逗留 。5、上学、放学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摩托车、三轮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6、遵守校规、法律,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误入歧途。

  是的,上帝是吝啬的,也是公平的,他只给了我们一次生命,唯一一次,失去了,就别想在要回来。青少年的生命是娇嫩的花朵,但不要让他过早凋零;青少年的生命是玻璃做的饰品,但不要让他还没使用就破碎;青少年的生命是刚出生的雏鹰,但不要让他还没展翅就已经夭折。“生命”多么富有灵气的词语,“安全”一个被人们强调的课题,校园安全不可忽略,生命价值不可低估,让校园安全伴我成长!

法制征文15

  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的加强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的法定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礁;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礁;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礁;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会。组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xx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会审定。

  2、经省组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xx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可推荐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者。

  (五)本次活动系公益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取学校、教师、学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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