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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时间:2022-11-22 14:50:07 征文 我要投稿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征文了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写征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9篇)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1

  法律,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它似一架天平,挑剔的标准衡量着每一件事物,不偏不倚,肩负着公正和平的重任。我们如同大洋中的一艘轮船,只有我们每个人做到遵法、守法、知法、懂法,才能不触碰到那条令人追悔莫及的、犯法的“海岸线”。

  随着盐价的上涨,餐馆店主为节省成本,便用亚硝酸盐更替了食盐,导致多人中毒。劣质奶粉使得多少婴儿变成了“大头娃娃”,多少婴儿变成了瘫痪。不法分子法制观念淡薄,为了一个“利”字,背离了商业道德,背离了良心,把人民利益和生命抛在脑后,也亲手把自己送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保障;法律是一条铁链,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就连我们的周恩来总理,都要遵守法规。一次,周总理乘车去开会,司机却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狠狠批评了司机良久。因怕耽误了开会,同车的其它干部想制止交警的话,却被总理制止了。我们想想,总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就是为了给我们做个榜样嘛。

  正所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在法律这座天平秤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只有对与错,而无身份的高低贵贱。古往今来,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不逾越法律的警戒线。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都无不体现着法律的公平公正。记得马克思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要和法律打交道。法网恢恢,无论君臣还是平民,都不能逃脱法律的掌控。只有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社会才能有条不紊,完善和谐。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未成年人,现在的一次小小的放松很有可能酝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等受到法律的制裁时才深深懊悔呢?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守法,就如同给自己五彩斑斓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乌黑的颜色,无法再绚丽多彩,无法再抹去!

  法律是是和谐之基,是公正之火,是文明之花。让我们携起双手,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法律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繁荣安定的伊甸园。让法律的幼苗,种植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2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3

  “宪法“这两个字在我们初中生眼里,似乎是那么的高,大,上,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一名初中生,首先,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习宪法,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防走上歧途,然后懂法,知法的前提下,还要学会用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近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加入帮派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在校学生。来自公安的一则调查显示,9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我的身边很少有不守法的现象存在,但我曾看到过这么一件青少年犯罪的事情: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驱使他产生的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多次偷盗电动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有一次,在他实施盗窃的时候,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抓获。这位中学生戴上了盗窃的罪名,他的人生从此滴上了一个不可能洗掉的污点,如果他懂法知法的话,是不是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还有一件事例:几个中学生沉迷网络无法自拔,整天泡在网吧。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勒索钱财。但是这群不良少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送去了少管所,这真是恶有恶报呀!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他们一样一身试法,触犯了法律法规,不然后悔莫及。

  这些现象虽令我痛心,但同时也警示着我:如果人人都能够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如此多的犯法事件吗?不管怎样,我都会以身作则,做一名守法的好少年!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4

  为一位中学生,应该对法制教育有更深一层的了解,预防生活中的`各种诈骗和违法行为。为此,学校特地召开了一场法制教育的讲座,我深有体会,受益匪浅。

  发言人是一名巧舌如簧的律师,从他精练简洁的话语中,我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处处有法律,通常是否触犯到法律,只是在于人的一念之间。相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也要懂得维护自己的自身安全,尽量让自己处于安全地带,尽可能减少外界对自己的伤害。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做到未雨绸缪,将法制教育深入每个学生的`心中,以防不时之需,为每个人的生命及权益加强保障。

  讲座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诈骗。我们切不可轻易相信别人,做什么事之前,一定要认真思量,正所谓:“三思而后行。”不要掉进陷阱里,被骗了还当局者迷。当然触犯法律的行为就更不能去做了,是损人不利己的。

  就说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警戒大家。

  有一个人,在路边捡到了一个灰色胶袋装着的现金,由于,那个人一时起贪念想私吞这笔钱。可当他卷款而走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他面前,狡黠的说:“捡到钱想私吞啊?”中年男子进一步逼他与其平分此等之财,否则报案,闹得硝烟四起。结果,两个人平分了这不义之财。俄而,报应随之一个诈骗团伙。另一个人也因拾到假币私吞,非而来,拾物平分的中年男子被警方抓获,随之楸出法使用,也被控制。原来,那袋灰色胶袋里的假币是那个诈骗团伙故意设计的,引人上钩受骗,假装路平分假币人,并从他人身上获取财物。

  一系列事件,让我们知道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有私心、贪念,否则就会酿成一系列悲剧。抵制诱惑,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要知法遵法。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5

  在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和4次修改。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把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6

  法治,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我们的健康成长都必须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防范危险事故。同学们在操场上玩耍,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不要那么横冲直撞,追逐打闹;楼梯口,同学们动作是否轻一点,再轻一点,不要你拥我挤。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朵过早地凋谢。

  我们是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远不如成年人,但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在网络上,我看到这样一则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他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住地向四周张望。他们恍然大悟,这是小偷!小男孩说:“咱们大声喊吧!”小女孩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那个男孩说女孩子胆子小。小女孩却说:“我不是胆小,只是我们俩只是小孩,根本打不过小偷,搞不好小偷会打我们,东西还是会被偷走。”女孩让男孩赶紧去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

  故事告诉我们,当我们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让我们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法治伴我们成长,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在法治的社会里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7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欢迎来到七(7)班的主题班会,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制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根弦,这根弦时时刻刻都被绷得紧紧的,一秒都不能放松,所以今天我们主题班会的内容就是法制在我心。”回想到初一时举办的主题班会,那些情景和片段仿佛就在昨天。是啊,法制一直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台监控摄像一直监视着我们的生活,只是哪里做错了,会向我们指出罢了。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乃至于祖国的希望。

  记得当时主题班会所编排的小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那个男孩,因为很早之前父母离异,男孩就跟着父亲,父亲因为要支撑起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支出,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来照顾和关心他,因为在父亲的眼里男孩一直是一个很乖巧的小孩,没有让他操心。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那所谓的的叛逆。男孩在父亲不在家时出去溜达,正巧经过一家网吧,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还早,就怀着好奇心进入了网吧,之后沉迷在那网络的游戏世界,不堪入目。

  后来,父亲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孩子因为殴打他人,勒索钱财。当时的父亲很是吃惊,便连忙到学校,得知事情的起因经过,父亲当时也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和男孩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个社会有回头是岸的,当然也有一意孤行的。女孩以前是一个成绩很有优异的学生,因为遭到了校园暴力,敲诈勒索,对方强迫她不准说出去,内心极度恐惧以至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有一次的失误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那些殴打她的人也都有了牢狱之灾。他们当时录口供时,对方声称因为没有重视学业,所以导致没有钱去网吧,看她不敢反抗,就对她进行了勒索,没有想到会这样。

  好一个没有想到,法制的公平的,公正的,即使你再无意,拥有再多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在守法的公民眼里,法制就是这般的公平,在那些拥有牢狱之灾的人眼里,法制便是残酷,强大的。

  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不去做它,因为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内心铭记着法律,铭记法律的法制,铭记法制的尊严。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8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就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此刻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这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齐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9

  结业典礼的那天,学校又开展了法制教育的讲座,有更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进一步为我们这群莘莘学子。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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