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范文450字(通用2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征文吧,征文具有主题鲜明、内容清楚的特点。相信写征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范文45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
站在生机盎然的森林里,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细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沈石溪老师的小说里。暖暖的阳光洒在树叶上,在稀稀疏疏的阳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见了那模糊而又年迈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领;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说里,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沉浸在小说的情节中,我的心仿佛微风拂过溪中的花瓣激起阵阵涟漪。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2
看完《我们永远不分开》之后,我觉得苏婷宝的外婆“老姜茶”实在有点奇怪,她老说些新奇的话,什么“秘密烂在肚子里,肚子就会疼”,还老是做些不像老人们做的事儿,比如:在来的路上,她在车上大口大口地喝可乐,一会儿一大瓶可乐就被喝完了,一点儿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连凉水都不敢喝。别说我外婆了,这样喝可乐连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虽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宝特别喜欢她,因为外婆喜欢的那些事儿她都喜欢干,外婆说的那些话,婷宝称为“老姜茶语言”,讲给班里的同学听,同学们都特别惊讶。但是,那年暑假,“快乐老家”的家吼爷爷口漏风,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宝特别伤心,“老姜茶”就对她说:“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婷宝哭着说:“我们永远不分开。”那怎么可能呢?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但是那个人会永远永远活在爱他的人心中。
我从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会像婷宝一样窝在心里,第一时间就告诉妈妈,这样,秘密永远不会烂在肚子里。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3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书来看看就选《军犬黑子》。
文章讲述了一头叫黑子的军犬。一次,指导员给它一个任务,找出谁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来,但指导员看了连连摇头。最后黑子的自信心被击败了,它选了别人。指导员最终把答案告诉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泪珠,头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导员。这件事让所有人都懊恼。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而且我认为文中的指导员也不该那样做,换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样的反应。不过黑子的反应也的确让我出乎意料。因为,在这之前,我认为只有人才会有尊严。但我错了,哪怕是一条狗,也会有自己的尊严。人与动物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不能没有自己的尊严。
看完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剥夺被人的尊严。记得有一次是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个同学讲话。当时我本不想去理会,但是他们声音越来越大,我实在忍不住。我就把他们2个骂了,就连其他同学也听见了,后来我很后悔,我骂人不对,影响同学们的友好团结,还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我想跟他们说声“对不起,我错了”。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4
这一本书是著名小说家杨红樱的作品,写在《淘气包马小跳》中,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笑猫了。老老鼠无意中发现了“绿狗山庄”
,在那里,所有的狗都是绿色的,它们的耳朵不是像普通的狗一样垂下来,而是竖起来的。在探寻这个神秘的“绿狗山庄”时,笑猫的好朋友京巴狗地包天也不幸被“绿狗山庄”
的主人一位帅气的雕塑家捉走了。在营救地包天的过程中,笑猫和老老鼠得知原来所有的绿狗都是被染成绿色的。于是笑猫决定救出所有的绿狗。正当他们为营救的事而苦恼的
时候,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种有魔力的红酒,具有了“飞行”能力,营救就简单多了,他们救出所有的绿狗后。带着他们找到了马小跳的朋友一位宠物医生。最后,写出了绿狗耳朵
的奇特―这是因为雕塑家在狗的耳朵放入了钢丝,强行把耳朵给立起来。
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对动物感到怜悯。雕塑家为了自己成名就去残害小动物,甚至强行把它们的耳朵拉起来。我们人类残害小动物,什么时候才可以停止呢?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兔子作家的这一个系列:《为猫王立传》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丛林深处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轻的兔子每天以“5个蘑菇换一本”长期从作者家那里借书看。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要当一名作家。从此,他踏上成为座驾的道路上!
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困难:
一、年轻的兔子拜作家为师,成天看着作家戴着个眼镜。
于是兔子以为眼镜是当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头、绳子、自己做了一个。动物们纷纷夸他有学问,这想当作家还远远不够哩!
二、作者给兔子三个忠告
1:多读书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对第三项很是不解!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渐渐地她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会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会看你。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经验吗?你不去和同学交流,他们也不会成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多积累经验这样肚中才能有“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成为像兔子一样的大作家!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6
暑假读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受。这是一本有许多个片段而组合成的故事。书中以调皮捣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开了几个五年级的学生、老师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写清了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在这一个片段中的特点。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一片段中,作者着重写了王小瞧调皮捣蛋的特点,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这一片段里的棉花开老师,作者又写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一个童心未泯的淘气老爸,还有一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妈,再加上一个像天使一般可爱的老师和一群淘气天真的同学,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书中的幽默随处可见,语言还特别风趣。作者把书中孩子们的许多小事,许多他们要斤斤计较、吵吵闹闹、争得不可开交的趣事一一展现在书中,让我们看到,这更能体现出他们天真可爱,善良……这本书体现了众多人物特点,再加上它的内容丰富、活泼,看起这本书来就好似身临其境,感觉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就像自己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
虽然他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争吵,但还是能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友善、团结。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7
“哗”。瞧,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书呢,什么书?当然是彼特.约翰森的《我被全班孤立了》。
这可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儿童小说,主要是讲这样一个故事:加雷斯和转学生杰克成了朋友,但加雷斯的一次模仿秀让两人变成了仇人。杰克使用各种方法恐吓加雷斯,还要孤立他,叫他加斯(宠物的名字)并想把他赶走。为了帮助加雷斯,已去世多年的外公回到人间,交给他魔力面具和咒语。加雷斯变得强大起来,还有了一个同盟----爱丽丝。最后加雷斯揭穿了杰克的谎言,但也冤枉了杰克一件事,加雷斯去向杰道歉,他俩又成为了朋友。
假如我也跟加雷斯一样,被全班孤立了。那我肯定比不上加雷斯,我没有他那样的勇气,但我也会站起来反驳。我虽然不会向他那样制作录音带,但我也会揭穿他的谎言。我还会试着锻炼自己的胆量,克服恐惧,完成自已以前不敢做的事。我也会跟加雷斯一样,决不轻易屈服在杰克脚下。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学生转学去了国外,在那里,她被同学们冷落了,但她处处接近大家,却被无视。终于,有一天她爆发了:“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的接近你们,你们却忽略我!”她的周围安静了。响起一片掌声,带着鼓掌的同学说:“我到现在才真正认识你,来,交个朋友吧!”
所以同学们,被全班孤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能战胜自己,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让我们跟加雷斯一样,把恐惧彻底从心底清除,变的更勇敢。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8
暑假,我读了《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丰富。
这本书主人公苏玉婷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不知道为什麽,外婆没了房子,住宿到了苏玉婷家。外婆有点离奇的古怪,没人当她是长辈,只管叫他老姜茶。有一天,老姜茶帮苏玉婷缝了一个蕾丝娃娃,还告诉了苏玉婷一个秘密,说她有一个蕾丝宫殿,屋里满是梦幻荷叶边,漫天飞舞的蝴蝶结,蕾丝窗帘洁白的夏天的云。
后来,老姜茶真的搬进了蕾丝宫殿,还养了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地方叫“快乐老家”还住着形形色色的奇妙老人,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会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夏天苏玉婷被好多可怕的小秘密一路追杀,老姜茶变成超人,帮她扫平麻烦,这是她才知道老姜茶是最神奇的。
这本书是我最敬佩的人是老姜茶,因为她很乐观,遇见任何事情都不丧气,由此,我考砸了,三四天都是垂头丧气的,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也不要垂头丧气,要乐观,要坚强,去克服那些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很同情之前的苏玉婷,但我庆幸的是苏玉婷可以接着上学,并且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谅解,同时我也为自己喝彩,因为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说再见,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和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在遇到挫折要勇敢的面对,要去克服这些困难,用微笑去面对一切!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令我深有感触。书中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我国小说家吴承恩的经典之作,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
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路过了白骨精的洞穴。孙悟空去找食物,其他三人在路边等候,白骨精略施小计,分别变成了三个人。唐僧、八戒和沙僧都上当了。只有找食物回来的孙悟空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把他们统统打死了。也因为这件事造成了悟空和唐僧间的一些误会。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有些事情,我们不要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而要认真观察和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他为“猴”善良,从一个大闹天宫的美猴王变成了唐僧的得力弟子,为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它三人中,八戒因犯了错误,从天蓬元帅变成了猪八戒。虽然有些好吃懒做,但也算是有些正义,坚持完成了任务。沙僧为人十分忠厚老实,从不背信弃义。作为师父的唐僧来自东土大唐,为了取得真经,带领徒弟们不怕牺牲,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不懈,团结一致。最后取得了真经。
从这师徒四人的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放弃,做事情有时还半途而废。比起他们的那种种磨难,真让我们觉得惭愧。今后一定要好好改正。
《西游记》这本书真令我受益不小,感受深刻啊!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0
暑假真过瘾,有时间读了许多自己爱读的书,其中《龙马神灯1之奇石密码》一书,我最喜欢。
《龙马神灯1之奇石密码》这本书主要讲了侨居加拿大的华裔少年小汉子被误认为偷盗国宝绿宝石,为找回“清白”,他用一盏龙马神灯回到了3000年前的中国商朝……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汉子来到古代中国后,他结识了两位孪生小王子,在两位小王子有危险,将要被处斩时,汉子立马赶到了刑场救出了他们。汉子本来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却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两位小王子。这不禁让我想起曾经在一次居民楼里发生了火灾,一个女孩本来可以最先跑下楼的,但她却不顾生命危险叫醒了其他人,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最令人感动。
这本书想象奇特、情节跌宕,用现代科学知识演绎中国神话,时空穿越,惊险离奇,让我读时心惊肉跳,真是引人入胜,爱不释手。
故事虽是传奇,汉子也神乎其神,但汉子的大胆、勇敢、不服输、敢于展示自我,以及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从中反思:我们中国的孩子从来都不关注历史,就知道看电视玩电脑,这不但伤眼睛,而且还很容易沉迷进去,我们是不是应该多读读书呢?看书又能长见识,还可以从历史中得到乐趣,不是一举两得吗?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1
乍看书名,一股浓浓的情向水流一样荡漾而来。在阅读《你是我的妹》的过程中,我几次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你是我的妹》把姐妹、朋友、亲人之间的情感描写得太感人了,让我明白了感人至深的是人间情!
作者描写了在苗家山寨发生的感人故事。
主人翁是一位十来岁、心灵手巧的女孩子——阿桃。
阿桃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她爸爸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可是妈妈每次都生女孩。阿桃爸很生气,阿桃却很疼爱自己的妹妹们,还为了妹妹们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和婚姻。
阿桃最小的妹妹出生了,由于家境贫困,阿桃为妹妹找了一户好人家,可是那家的小儿子老是欺负妹妹,阿桃实在不忍心。之后,她每天去敲石子挣钱,把妹妹抱回了家。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妹妹被野猪拱死了。妹妹是在桃花开的时候生的,却没有再活到桃花开的时候,阿桃是无比痛心的。
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阿秀婆,她是个十分古怪的人,村里的孩子都说她是巫婆。阿秀婆做的酒糟鱼是最好吃的,但是阿秀婆给之前总是会用她那双树皮似的手拍拍你的脸。据说阿秀婆的丈夫和女儿都死了,所以她把“我们”都当成她的孩子了。后来,为了救“我”,为了根除野猪,阿秀婆跳进了陷阱。
掩卷沉思,我体会到了这两个小人物的伟大!我更悟出了人间情的伟大!是的,亲情是血浓于水的,苗寨中的人们是质朴、有情有义的。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2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呀!寒假我就要读一本好书——《野孩·蓝石头》。
我和它的相遇是很奇妙的,它是我在图书馆的一个小角落里发现的。那时我是要买一本科幻书的,可母亲又叫我顺便再买一本。我看到了《野孩·蓝石头》,它那晶莹剔透的蓝色的背景,加上那让人有点感到恐惧的大树,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孩,在拿着一个会发光的东西。我很想知道这发光的东西是什么,于是我选择了它。
这本的作者是王早早,他是一个儿童文学家,代表作有《安的种子》、《汉字之美》……他的作品曾获“丰子恺儿童图画书奖”“美国弗里曼图书奖儿童文学银奖”等。他的作品还流传到了美国、法国、韩国等多个国家,你说他是不是很厉害呀?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讲述的是金瓜儿和银豆儿带着一个小秘密寻找一块奇怪的石头。为什么说它是奇怪的呢?因为它是一块会发光的石头。在故事里主人公金瓜儿和银豆儿,为了找到那块既奇怪又美丽的石头,他们付出了许多,不过也收获了许多。找石头的经历让他们能发现大自然、触摸大自然、倾听大自然,领略自然的美。这也使他们明白了大自然的灵性等让他们明白只有付出才能收获的道理。
我读了这本书,也是收获了不少,知道大自然的美,也知道到了大自然的声音是好听的,知道了……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很有趣的书。我感觉读了它,就像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小世界。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3
这个假期我读了《绝佳拍档——请让我来帮助你》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马一左和马一右,他们俩是一对双胞胎,虽然他们长相一样,但是性格完全不一样。马一左是双胞胎中的哥哥,他的胆子非常小,不敢独自在儿童房睡觉,不敢坐过山车,不敢惹别人生气,见到大块头的高年级男生胡子原他还会吓得发抖。他喜欢女生米小小,喜欢晒太阳,喜欢喝味道很棒的饮料,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马一右是双胞胎中的弟弟,他的胆子可不小,他愿意听恐怖故事,愿意坐过山车兜风。他喜欢胡思乱想,喜欢在本子上乱画,还喜欢和米小小作对。
我最喜欢的是最棒的监控录像这一篇。最棒的监控录像这一篇讲的是马一左和马一右要做值日,他们分工好了以后,他们就开始准备大干一场了。过了一会儿,马一右听见一阵哭声,之后看见一个小女孩在哭,周围还有一瓶撒了的橙汁,马一右拿他的葡萄汁和小女孩换,结果被拍下来了,还以团结友爱的名义在学校电视台播出。
有时候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心里想给别人分担一点压力,可是却搞砸了。比如上次的“墨水事件”,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一支钢笔没有墨水了,爸爸妈妈都在忙自己的事,我为了不让大人们瞎操心,于是我准备自己打墨水。打完以后我一不小心把墨水瓶里的墨水给洒掉了,哎,又得让爸爸妈妈教育一顿了。
我觉得马一左和马一右他们是非常善良的人,有的时候做错也是出于好心。反正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4
书,让人感受到文明发展的轨迹和烙印;书,让 人获得到各国的历史和文化;书,让人拥有诗意的思想和人生。书;充实了这个无聊枯燥的暑假,使我懂得更多。
跟着好书行天下,从书中知道什么叫好人,什么叫坏人。我对那些软弱的人打抱不平,对那些作恶多端的人痛恨至极,对那些勤劳善良的人给予赞扬······
《绿山墙的安妮》把我带进一个梦幻世界,这是一个优美的田园文章展示了人性的真、善、美。安妮·雪莉是一个喜欢幻想的女孩,在她身上懂得了直率,善良的品质。
随着台湾作家潘希珍走进她的作品——《母亲的金手表》。读她的文章,就如进了她的世界,他善于在回忆中提取细节。文章分为三个大段水是故乡的甜、母亲的手艺、异国的仙桃。
《穿越天空的心灵》这个名字使我深思,究竟是什么才能让心灵穿越天空,故事大意是自从盛欣怡妈妈病逝后,盛欣怡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和丸子军团的几个小丸子成了好朋友。 受小丸子们的影响,她开始沉迷于宫崎骏的世界……虽然三次元的现实不尽人意,但二次元的动漫世界却给了她一种奇特的力量。那是让心灵飞翔在天空之城的美好和纯真,是成长中的又一次跨越和进步。我读后也看起了这些动漫,觉得动漫也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
把书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用书充实自己,让生活更丰富多彩。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5
在暑假,婆婆为我买到一本好书――《神秘地带未解之谜》!我一看到带有一点科幻性书的名字就忍不住激动起来!
我花了十几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里的内容简直精彩极了!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这本好书!
一、书里图文并茂。这一点使――读者我觉得这本书的编者为读者想得很周到!如果需要图解的就有参考图可以看。引起了我的兴趣。
二、书里全是介绍有关现在世界各地的一些奇异的地方!例如――“死亡谷”、“陆地百慕大”、“死亡之岛”、“巨石阵”、“怪洞”等。这些富含大量谜团的地方所蕴涵知识的广播与玄奥已经超越了人类所现有的解答能力。它们既让人兴奋又引人深思,也促使人类生存不息、探索不止!这些奇异的地方有些人们做了科学的解答,而有些则全是谜……这一点只要是读者都会被它吸引住,都会去认真地读、都会想知道这些地方在哪并且有什么谜团!既增长了读者的知识又提高了阅读能力真是两全其美!
第三、见证了人类科学的发达。这一点证实了人类的科学发达。正因为有一些怪异现象人类做了科学的解释,那些对科学事业关心的读者一定会进入这本书细细品味,品味人类科学到底发展到了哪种程度。也使大规模的人对科学引起了兴趣而去钻研它!
以上三点都使我觉得自己读了这本书是个正确的选择!这本书的确是“书中之龙凤”,既见证了人类科学又提高阅读能力还增长了知识难道这不是“三全起美吗”?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在众名人的成才的过程中都少不了书。读书既能开阔我的眼界,又能陶冶我的情操,还可以让我们明白做人的道理。小学生不得不读一本好书,这次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
我推荐的这本书,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故事的主人公是鲁滨逊,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意志的人。鲁滨逊从小就梦想有一天能乘船远航。在一次航海中船触礁,船上的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顽强的活了下来,就这样,鲁滨逊长达28年的历险生涯就开始了。他在孤岛上的山洞里生活,他为自己制作了家具,在这些年中他学会做粗糙的面包,又在岛上大面积种植水稻并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驯养了山羊。若干后他又救出了一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从此他们就成了一对忠实的朋友。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们终于获得了离开孤岛的机会。
当你读了这本书后,会让你饱尝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的
滋味。同时这本书也会教你如何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读过《鲁滨逊漂流记》会让我们明白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我们都要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7
暑假里我的的确确看过一些书,但是最最使我难忘的还是《小豆子丛书》。
《小豆子丛书》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丛书,这套书一共有六本,分别是《小美人唐豆》、《倒霉蛋唐豆》、《梦想家唐豆》、《馋嘴猫唐豆》、《马大哈唐豆》、《小好人唐豆》,这六本我都看过,里边介绍了一个非常具有特色的主角——唐豆,每一本书都展现出他的一个鲜明特点。
我最喜欢的是《马大哈唐豆》,这本书我看了不下5遍,每次看后我都乐得合不拢嘴,笑得直不起腰,唐豆的马大哈表演是这本书成了最搞笑、最滑稽的代名词。唐豆的小失误、小缺点被展示得妙趣横生,趣味无穷。不过虽然唐豆有着些许的不足和缺陷,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唐豆却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一个人,他热心热情,礼貌文明,我们每一个小学生身上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是我们要向唐豆学习,保留一份最纯真的童心与爱心。
《小豆子丛书》故事叙述层次分明,情节发展简单精辟,人物刻画惟妙惟肖、语言运用个性鲜明,不但能给我们小学生带来欢笑,让我们在快乐中成长,还能让我们在欢笑之余获得一些对人生、对生活、对学习的启示。我喜欢《小豆子丛书》,我更爱那个真实得可爱又可笑的小豆子。我觉得这是我到现在看到过的最值得看的一本书!
我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认真用心品读《小豆子丛书》,也能像我一样向小豆子学习,做一个有缺点但不失优点的孩子!如果你没有看过这本书的话,请你一定记得要去找来哟!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8
令人盼望已久的假期终于到来啦,就在放假的前一天,老师给我们班的每位同学发放了一本书《哈妮的夏日舞会》。看着鲜艳的封面,早已压抑不住心中的悸动,想马上翻开这本书。
这是一个关于四季的故事。每一个季节里都有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我特别要提到的就是夏日。
书里讲述的是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蓝铃铛森林要举办一个盛大的夏日舞会,主人公哈妮是一只可爱的小木鼠。晚会上她将为大家表演诗朗诵、舞蹈。小木鼠哈妮非常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希望自己能在舞会中光彩照人,可惜她只能穿姐姐的旧礼服。她非常失望,好朋友们看穿了哈妮的心思,打算用碎布为她缝一件美丽的礼服,他们找来了森林里著名的裁缝巴特卡普夫人。在他们的帮助下,哈妮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穿着美丽的礼服参加了盛大的夏日舞会。
故事里的孩子们天真、活泼、善解人意。他们珍视友情,他们会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会帮助朋友解决困难。我从小就很调皮,但是父母从未责怪过我,他们处处维护我、包容我,我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就像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从未经历过外面的风吹雨打。
自从我读了这个故事之后,下定决心要学着独立成长,学习蓝铃铛森林里的小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人的快乐源于对他人的帮助。希望我们都能从书本中学习到成长的奥秘。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19
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伊索寓言》。一开始我随便翻了几页就发现已经爱不释手,其中有一篇叫《贪心的樵夫》很有意思,我推荐同学们有空去看看,我先简单地介绍一下,也说说我的感受。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樵夫,他有一位年迈多病的母亲,为了给母亲看病他每天都要上山砍柴。有一天去砍柴不小心把斧头掉进河里了,他伤心的哭了起来。他的哭声惊动了河神,河神同情他给了他一把金斧子和银斧子,可是樵夫对河神说“这都不是我的斧头”。河神觉得樵夫虽然很穷,但是他很诚实不贪心,于是河神把两把金斧头银斧头都送给了樵夫。最终樵夫把金斧银斧都声卖了,冶好了母亲的病,过上了其乐融融的生活。
回家后樵夫把整件事告诉了邻居,但是这个邻居非常贪心,听到这件事后,他打起了坏主意。他来到河边故意把斧头扔进河里,大声哭了起来,河神问他怎了回事?他告诉河神说他丢了一把金斧头和一把银斧头。河神见他是个非常贪心不诚实的人,不但没有给他金斧头和银斧头,连他自己的斧头也没给他,最终他什么也没得到。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不能说谎,才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故事中的樵夫非常的诚实,所以他得到了金斧头和银斧头,而那个贪婪的邻居什么也没得到。我们应该向樵夫学习做了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读一本好书优秀征文 篇20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66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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